冷玥 欲加之罪前序 咍咍(ㄏㄞㄏㄞ)!玩上瘾了 来了来了!项姐即日乐陶陶、喜孜孜地宣布── “这次的主题是‘七出’。” “哦?是‘那个’七出吗?” “没错!就是那个七出。” 哈哈!项姐是玩上瘾了。六婆、七出、十二花神,未来是否有二十四孝、三十六计、七十二变、一百零八条好汉、三百六十五行……孰知?我祈求上苍垂怜,前述例子请项姐别动脑筋,否则我只好泣血顿首写陈情表,请项姐随便罗织条罪名安上,推出公司外立斩…… 好啦好啦,万事说时容易做时难。当初的构想和项姐默契一致,要用最ㄅ一ㄤ、最特别、最突出的手法来诠释;泼墨也好,渲染也行,总之视觉效果要抢眼。但「七出」是古时男人休妻的理由,是项“罪名”,试问:“罪名”要如何“画”?总不能将意境画出来吧?(不孝?淫佚?恶疾……够了够了!)问题非常非常大,再怪再疯的设计都试过,却被困在“七出”的死胡同中,拗不过的啦。直到我...
人生有三大快事: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一九九三年的仲秋我家可谓三喜临门。八月小女儿金榜题名金陵外埠的一所大学,大女儿的婚期又约定在九月十二日,我们全家其乐盈盈。老伴没有去过南京,我久有陪她到南国一游的打算,于是决定和小女儿同行,也将了了我的夙愿,把起程的日期定在了八月二十六日。在小女儿接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距她的报到日期还有近半月的时间,我们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装就成行了,一者是和小女儿同游同乐,二来是要赶在九月十二日前返回,与大女儿共享喜庆。 仲秋的金城,瓜果飘香。皋兰山下五彩缤纷,黄河两岸游人如织。八月对于兰州来说有着特别的意味,四十四年前的八月二十六日兰州解放,经过那场战火洗礼的兰州人也没有忘记这个获得新生的日子。是日黎明,未来的大女婿找了辆面包车,和大女儿送我们赶乘去南京的火车,此时的兰州仍然是灯火通明,流光溢彩,我想起了三十二年前初...
王宛平 第1节:甜蜜蜜(1) 第一章 一九七九年秋天,雷雷遇见他最爱的女人。 只是他那时浑,压根儿就没意识到。他的恋爱就像伤口结痂粘连着纱布,稍微一动就有撕皮烂肉的痛感。有的人命里注定,只要遇见了,就一辈子都躲不掉。也许他根本就没想过要躲,迎着棍棒砖头钢丝锁被打得头破血流。血性是他人生的底色。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社会彷徨而混乱。男孩子们像好斗的公鸡,三五成群形成小团伙,瞅着谁不顺眼,就一拥而上集体斗殴,把人打得满脸是血然后作鸟兽散,那场面让大人们都心惊肉跳。雷雷是一群城里孩子的头儿,打起架来身先士卒,命都不要,在398农场称得上是谈虎色变。他之所以百无聊赖地在这个贫困凋敝、毫无浪漫可言的地方鬼混,不愿意回城,就是因为跟这儿他能像野马驹似的撒着欢穷折腾,空前自由解放,没人管得了。...
javier 把皮鞋擦的锃亮,我对着赃兮兮的镜子瞅了一眼,还过的去。晃出门骑着我那没闸没铃的28大车才知道为什么皮鞋坏的那么快。眯缝着眼看着校园里面来来去去的匆匆忙忙的苦孩子们,一个个的面带菜色,铁青着个大脸忙碌的西来东去,不一会儿就到了舞厅。 空荡荡的舞厅放着几首老掉牙的曲子,阴暗的角落里坐着模模糊糊的人。真不知道跳舞有啥吸引人的地方,大一时看上国标队的一个女孩,还象模象样的学过一段国标。那个女孩现在不知道是在哪国人的怀抱里面,我练的那点国标也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琦打扮的象个明星似的来了。虽然我不喜欢女孩子化妆,但是说心里话,看着她把自己捣整的面白如玉,白里透红,走起路来带起一阵香的还真的挺诱人。...
(云)秀才何方人氏?因甚至此?(张生云)小生潮州人氏,因为游学,在此石佛寺借寓。前夜弹琴,有一女子,引一侍女来听。此女自言龙氏之女,小字琼莲,到八月中秋日。与小生会约于海岸。小生随即寻访,不意迷失道路。小生只想他风流人物,世上无比。(仙姑云)他既说姓龙,你可也想左了。(唱)【骂玉郎】可知道龙宫美女多娇态,想当时因有约,则今日独寻来,拚的个舍残生,做下风流债。那龙也青脸儿长左猜,恶性儿无可解,狠势儿将人害。(张生云)可怎生恁般利害?(仙姑唱)【感皇恩】呀!他把那牙爪张开,头角轻抬。一会儿起波涛,一会儿摧山岳,一会儿卷江淮。变大呵,乾坤中较窄;变小呵,芥子里藏埋。他可便能英勇,显神通,放狂乖。...
引 叶飘是个不爱哭的女孩,据说刚生下来的时候都没有哭,任凭护士敲打后背就是不哭,甚至差点因此夭折。最后千呼万唤的发出了类似哭的声音,总算活了下来。 可是她现在却在哭,已经哭了数个小时,整个飞机的人都不耐烦的看着她,她不管,声嘶力竭的哭,仿佛要把一辈子的眼泪流光。 像这么样的哭她一生总共才有两次,这是第一次,另一次也是在飞机上,冥冥之中注定,她的眼泪只能留在天上…… 第一章 刮大风的风 十三岁那年,叶飘和父母一起移民到加拿大多伦多。 懵懂年纪的她尚还不懂世故,但却深切的体会了乡愁。对红色的树叶标志她一点好感也没有,别人艳羡的如天堂一样的地方她并不喜欢,她只知道从此以后她要告别同桌棉棉,要把自己的两道杠摘给她,要离开中国的首都北京,要去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人们居住的很寒冷的地方。...
李平结婚这天,潘桃远远地站在自家门外看光景。潘桃穿着乳白色羽绒大衣,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潘桃也是歇马山庄新媳妇,昨天才从城里旅行结婚回来。潘桃最不喜欢结婚大操大办,穿着大红大紫的衣服,身前身后被人围着,好像展览自己。关键是,潘桃不喜欢火爆,什么事情搞到最火爆,就意味已经到了顶峰,而结婚,只不过是女孩子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转折,哪里是什么顶峰?再说,有顶峰就有低谷,多少乡下女孩子,结婚那天又吹又打披红挂绿,俨然是个公主、皇后、贵妇人,可是没几天,不等身上的衣服和脸上的胭脂褪了色, 就水落石出地过起穷日子。潘桃绝不想在一时的火爆过去之后,用她的一生,来走她心情的下坡路。于是,她为自己主张了一个简单的婚礼,跟新夫玉柱到城里旅行了一趟。城就是玉柱当民工盖楼的那个城,不小也不算大,他们在一个小巷里的招待所住了两晚,玉柱请她吃了一顿肯德基,一顿米饭炒菜,剩下的,就是随便什么...
一 老三是我的朋友,是一个极有味的人。有的人活着就是让人讨厌的。例如我楼下一个姓易的男人,这男人个子很高,有一米八○,是个怪僻的家伙,也不知他是通过什么途径,成了一名教师。他刚入我们学校时,我们都称他为易哥,都以为他是条汉子。这是因为他身材高大,长一张马脸。通常高大且长一张马脸的男人都是侠客一类的好汉,于是我们也这样看易哥,相信他是一个通达人情、不多事但绝不怕事的男人,就像荧光屏上的那类让人竖大拇指的角色。最开始我们以为他的沉默是彼此不熟,还因为高傲所致。但久而久之,我们发现他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类人,而是一个怪僻的家伙,只能说我们学校里又多了一个乏味的人。于是我们就改称他为老易,这是说不把他做朋友看,且不打算交往了。...
午间休息时,我居然站在落地窗前迷迷糊糊地做了一个怪梦。在这个梦里,我既是被告又是原告,还是公诉人、辩护律师和法官、书记员。庭审开始了,我上窜下跳地忙碌着,整个法庭里面除了若干个我,再也没有别人……我拼命撕扯着自己,又极力将遗失在各处的身体的碎片拼合在一起。法槌砰砰地敲打着沉重的桌面,可是我怎么也安静不下来……我睁开酸涩的眼睛,终于发现这不过是个噩梦而已,但心跳声依然清晰可闻。此刻,我的脚下是这座庞大的、被各种尘烟笼罩的城市,正前方是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黄鹤楼,在明艳的阳光下,红铜色的琉璃瓦闪耀着刺眼的光斑。我猛然拉开窗玻璃,朝外面使劲吐了一口唾沫。一阵狂风扑过来,将唾沫星重新还给了我。我悻悻地骂了一句,转身去盥洗间洗脸。当我出来,看见秘书小柳正掩门而去。我的目光从她圆润的肩头滑落到宽大的枣红木办公桌上,只见桌面正中央端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封皮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