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粗的写了篇短篇,感觉就像走过一座石头山,看到一块石头蛮好的,就三锤两下把它凿了带回家,那些个棱棱角角的就有待慢慢打磨了。现在是基本上能看出眼睛、鼻子、嘴巴吧~~~CC,没写完之前总是大刀阔斧的,现在又修了修,场面细致了一些而已,粗陋不要见怪!我不记得自己真正的名字了,反正人人都只知我是“鬼医”,那就叫鬼医吧。江湖中人替我取这外号倒是过誉了,其实应该叫我“鬼杀”,我医术虽一时无两,但用来救人的时候却少之又少,见死不救、拉人当试验品倒是常事。能勾起我治病兴趣的只有从未见过的疑难杂症,寻常的刀伤毒伤、生老病死一概不在我兴趣之列,除非他们出得起我要的东西,否则我是没那个闲工夫去管他们是死是活的。...
站在佘山那座号称是全亚洲级别最高的教堂前,那是自从看了电视剧《像雾像雨又像风》后便发誓要在这里的十字架前和爱人相携迈入下半程人生的地方,记得大学时和辉一起骑了三个小时的单车来到这里,又为了躲避那30元一人的观光票从后山爬墙来到这里时,两人曾在这所大门前定下了此生的诺言。而今?黯淡的嘴角划过苦涩的笑容。物是人已非,当年的山盟海誓,如今已化作烟云,随着眼前那对新人的拥吻……“小若,你就像天空的浮云,总是漫无目的的漂着,而我,累了。”一句话就断了四年的情分,当时的自己,刹然间就懵了,站在自己面前的男子是辉吗?那个只要自己想到要吃冰淇淋就会骑着自己车跑上一个多小时捧来自己最喜欢的哈根达斯,复习的时候陪着自己熬夜,生病的时候背着自己去急诊的那个辉吗?...
恒夜明黄的月亮挂上了中天。今夜的月亮又圆又大,盈满的明亮色彩仿佛随时会涨溢而出。盯着月亮看的时候,总会有一种不断涨大而迎面扑击的妖异感觉。与昨夜不同,十六的月亮鼓涨得像要撑破了一般,光线也显然张扬而刺目。天际的星光因此而黯淡,除了少许勉强发着微弱的光芒而彰显着存在外,多数皆已隐没在散发着深色丝绒光泽的天幕之中。熟悉的,那属于深夜特有的气息如雾如烟,丝丝缕缕萦绕流转在林间的林杈叶隙中。此刻是神秘而轻缈的薄紫,一到晨间,便会被微曦的阳光和习于早起的鸟儿染成淡翠而湿重的薄幕。七月的夜晚燥热和焦浮,原本轻盈的林间雾霭此时也变得有些粘腻。或有微风习习,吹去些许的暑气,挟带着的浓郁的草叶气息,醺得人昏昏欲睡。...
风月江湖 盛夏。 高二的暑假决定要来北京,也许真的是一时冲动心血来潮。顶着头上那一轮火辣辣的毒日,挥汗如雨地跋涉在雄伟的八达岭长城上,我的心情和太阳一样热得够劲。 “嘿哟,嘿哟,嘿哟哟……” 百米外传来了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呐喊,我站在古老的烽火台上,看着那一队大张旗鼓兴师动众的旅游团,脸上火烧地红。 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早早抛弃了这帮热血沸腾的东北汉子,独自一人飞奔而上。什么叫“不到长城非好汉”,秦始皇啊,我到长城了,历经千辛万苦排除重重磨难后我终于登上了长城!您老在天有灵,看看我容易嘛!忍受了四十度的高温,喝光了三瓶矿泉水,废掉了两包面巾纸,甩掉了N多的大爷大妈大婶大姐大伯大叔大哥小弟小妹,一路遥遥而上马不停蹄地向前冲着,您能明白我此刻的心情吗?我是多么多么多么的不容易啊!几乎用尽了祖上所有先辈们遗留下的吃奶的力气,您说我费了那么大的功夫,终于、终于、...
序章李大是个樵夫,祖祖辈辈生于此长于此,靠山吃山。所到的最大的地方也不过是赶集时才到的镇子,从没见过什么大的阵仗,比如现在:树林中的小路上,横起竖八的倒着很多具尸体——其实尸体这个词不太准确,在他壮起胆子去探那些人的鼻息之前,一道黑色的身影就已经凭空出现在那些尸体旁边,把他好不容易壮起的胆子又吓了回去,他躲在树后,大气都不敢出一口。黑衣人蹲下身来在尸体身上四处翻弄,好象在找什么东西。过了好一会儿,才放弃的直起身来,恨恨的说了句什么,便又和来是一样凭空的消失了。这回李大就算在没见过世面也知道这不是自己这种寻常老百姓应该参与的事情。看到黑衣人离开,他连忙回头往家赶,可还没等走出多远,只见一张蒙着面的脸出现在他眼前。...
第十三章 几乎是在见到北辰元羲落地的那一刻,若非随即甩开苍澜的手,奔上前将他紧紧抱住。他听不见别人的哀叫声,看不见四周的景物,他的眼里…只有他…只有…他。 “殿下!快走!”苍澜回过头欲将若非拉走,内心好是焦急。 若非低垂著头抱紧北辰元羲,隐约发出的低呜声,像是在哭泣,像是在悲鸣,更多的…是穿心般的恸痛。 “殿下…”虽认识若非不久,苍澜却未曾见过他会这般悲伤,他曾这么以为,他…是个不懂得哭泣的人,如今一见,他除了吃惊、讶异,更有分不甘。 若非缓缓的抬起头,横抱起北辰元羲,“很快…很快的…你们将为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还淌著泪水的脸庞面向坤族的所有人,一字一句,愤慨地喊道。“我要杀了你们!一个…都不留!!”...
我的性外史国小篇之游戏的牺牲者从小我就知道我是一个长的很好看的男孩,淡淡的眉毛,薄而淡粉色的唇,光滑的小脸配上短短的刘海,整个外貌显得清秀而可爱,可能就是因为这张脸,使我的生活并不平静,时不时的就出现一些小插曲,如果不是这些插曲,也许今天我就不会是一个同志了吧...如今趁着学校快放假没什么事做,我把这些小时候的事情写出来和大家分享,第一次写文章,大家随便看看吧,全当听一段故事.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年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当时班上的男同学非常流行玩一种游戏,那就是摸小弟,我想大家小时候都有过这种经历吧,当你不注意的时候,有同学就会从后面突然冲出来,经过你旁边的时候就会往你的裤裆处摸一把,或者直接就从后面把手伸过裆部这样抓,我从小就很内向,因为我爸爸的脾气不好,管我管得十分严,造成我有什么情绪都不敢表露,只能默默承受的软弱性格,所以同学偶尔对我做出这种行为,我也不敢对他们怒目相向,只能不去理会,全当什...
一如果说要评选天下第一悲惨之人,舍我其谁!我,宁舞风,本应是含着钻石汤匙出生的超级大少爷,家族却在我落地不到两秒钟就被别人给吃了。(是钱!不要瞎想||||)结果连个铜板都没给我留下的爷爷就断气了!老妈也在做完月子后闪人了,而我的老爸竟然去当了肥婆的小白脸,收养我的人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早!终于在我成功的克死第52个收养人之后,我成年了。大家不禁要问:如此一个天怒人怨的大灾星为何还如此好运的还有52个人来收养呢!呜~~~~~那哪是52个收养人啊!简直就是——第一个是把我收养后利用我粉可爱的外型去骗取中老年妇女的骗子,第二个是整天歇撕底尼的欧巴桑,第三个教授是个生活白痴,还要我来照顾他,第四个是话唠变态,第五个是一天到晚只会喝酒的混蛋,第六个是妓女........第52个是智商为10的老头,就这样我度过了悲惨的18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