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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影子情人-第15部分

小说: 影子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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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使林清清心情舒畅的时刻,是咖啡馆关门以后。她总在这时放一张唱片给自己听,白奕德则在一旁收拾东西。等她觉得可以回去的时候,就吩咐白奕德一盏一盏地把灯关掉。    
    


第二部分暖冬(7)

    白奕飞好久没来“再生鸟”了,白奕德说他肯定又在倒古董。白奕飞在做假古董生意方面已经是一个行家,他认识的两个苏州人能够把仿制的瓦罐和瓷器处理得像出土文物似的,连这一行的老手都真假难辨。听说是用什么醋一类的液体浸泡再经过打磨,甚至还在地下埋一段时间。最近白奕飞更加春风得意,他做事向来爽快仗义,林清清也弄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朋友。    
    林清清倒是希望白奕飞不在上海,省得他老是带着一帮生意伙伴没完没了地坐在咖啡馆里消磨时间。不过,他对林清清一直是相当敬重的,有时也会一本正经地对林清清说他其实并不想总这么干下去,等到他攒足了钱就收手,到东北他母亲的老家买一个葡萄园,还可以自己酿酒喝。林清清说,我看你是停不下来了。白奕飞说信不信由你,你别看我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来往,我还有一个朋友,绝对和你现在经常看到的那些人不是一路的。他是我父亲好朋友的儿子,我和他也算世交了。“那人真的是一肚子的故事,自由自在的,他自己拥有一个马场,那才活得像个人样。”林清清第一次听见白奕飞用这种腔调说起别人。    
    白奕飞说这个朋友叫罗兵,下次回上海,会邀请他到这里来坐坐。林清清听了有点好奇不过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    
    气候渐渐转凉了。丹妮依然经常来咖啡馆,也带来别的朋友。最近丹妮开始厌烦那些油嘴滑舌的男人,也不再去迪斯科舞厅跳舞,她沉默了许多。林清清很开心地看到,丹妮和白奕德接触多了起来。白奕德好像成熟了不少。他对林清清似乎更理解了。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白奕飞和一个高个的陌生男人走进了咖啡馆。白衣素裙的林清清在和他目光相遇的一瞬间,竟然有点微微一颤。这个带着一脸的风霜痕迹的男人,遮不住他身上与生俱来的一种超然气质,好像即使往泥里灰里再摔打,他依然会桀骜不驯。在这一瞬间里,他们似乎已经认识了彼此,懂得了对方。所以白奕飞介绍罗兵给林清清的时候,他们都回报了一个相似的微笑,白奕飞说罗兵是南京一家马场的主人。面对面地站了一下,林清清就走了。她的慌乱的心好像要不受约束地跳出来,这天夜里她把这件事记在了日记本上。对着日记本坐了半天,到头来就写了四个字“初见罗兵”。    
    咖啡馆里常常有些老外坐着聊天,他们要一杯咖啡或一瓶矿泉水可以坐两小时,看到他们,林清清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史高特。那是一种和往日不同的心情,特别是在见到罗兵之后。有天下午,咖啡馆里没几个客人,史高特居然真的出现在林清清面前,她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好。“你不该不相信我,学生们送照片、写信给我,只因为我是他们的老师。”史高特在一张转角处的木凳子上坐下来,很疲惫地对林清清说,“我找了你很久了。”他一面说一面环顾四周。林清清去给史高特泡了一杯红茶,顺便悄悄地对着玻璃窗捋了捋头发。    
    这时候已经是秋天了,林清清看着窗外,满街飘着发黄的梧桐树叶。    
    她回转身,费力地对史高特说:“原谅我,史,你知道我们中国人很多想法和你们不一样,我这样的女孩子是自私脆弱的,”她看了一眼墙上的风景画,“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我看见我们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我想说话却开不了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门不时地被人推开,一直不断地进来你的女学生。出去了又进来另外几个。你们不断地说着话,我都快要疯了,但谁也听不到我的声音,我自己也听不到。这个梦醒了之后,你是无法想象我当时的感觉的。”林清清说完这话,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闭上眼睛,脸色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史高特动容地说,他可以不做老师。但林清清还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她说她太累了,没有能力再重新开始了。    
    一个周六的夜晚,林清清坐在角落里想心事。史高特来和林清清告别,他将去另一个城市,这是他最后一次来这里了。白奕德放了一张伯恩斯坦指挥、纽约爱乐乐团演奏的柯普兰的《阿帕拉契亚之春》,这生气勃勃的音乐稍微给整个咖啡馆增添了些暖意。突然罗兵走进了再生鸟咖啡馆,他的头发乱糟糟的,看上去倒是像个西部的牛仔。罗兵径直走到林清清的身边,他说,他还没有吃晚饭,刚从南京回来。    
    林清清让白奕德给罗兵拿来蛋糕,可罗兵说想请林清清陪他去外面。林清清赶快看了一下史高特,她说对不起,她要和她的老师说说话。罗兵立刻也看见了史高特,停了一下他说,好吧,九点我再来。林清清说,不,你不要进来,你在前面路口等我。他的眼睛深深地看向林清清,林清清知道她什么也瞒不了这个人,她有一种告诉他一切的冲动。    
    这一个晚上,和沉默而忧郁的史高特分手以后,林清清很早就离开了咖啡馆。    
    林清清只是跟随罗兵走着。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手紧紧地交给了罗兵,不畏缩也不逃避。他浑身散发出的味道让她昏昏沉沉。    
    


第二部分暖冬(8)

    “嫁给我,清清。”他们躺在床上,罗兵说。他的声音嘶哑而模糊,他的唇吻着她的头发、脸颊,从眉毛落到她的嘴唇上。落到了这儿,他就讲不出话来,紧紧地抱住她,体会着她的那份让他心痛的柔弱。林清清的思绪像漫天飞过的大雪,她什么也不想说,只是感觉着他的体温与热量,感觉着他的手、他的身体。林清清不敢动,好像怕自己动一动,那个美好的梦就要破碎掉。    
    永远也不要放开我。她在心里说。    
    九    
    几天后,林清清和罗兵结婚了。    
    他们新的家就在南京东郊一个丘陵地带的一幢木房子里。那里据说叫“阳山碑材”,是朱元璋做皇帝时留下的一块石头的名字。罗兵在那里开了一个养马场,有十几匹马可供游客骑。林清清漂泊了很长一段时间,疲倦不堪的心也终于找到了归宿。    
    那一年的冬天气候非常的温暖,连下的绵绵细雨也是潮湿中带着暖意的。就在这样的季节里,她发现她身体里的变化,她和罗兵有自己的孩子啦。他们一致决定就给他们未来的孩子取名叫“暖冬”。他们仍然经常地回上海,上海有他们的一大帮朋友还有再生鸟咖啡馆。丹妮说孙良、梁卫洲一致要求到南京来看看他们的马场。    
    在一个下雪的早晨,林清清坐在木房子里翻看从前的日记。旁边的火炉里木柴在劈啪作响。她忽然对罗兵说,她过去曾经迷恋纽约、咖啡馆、雨季、驿站这样一些字眼,其实它们都只是一些概念。林清清断断续续地轻诉着“现在才知道想象不必都成真的”,她拉了拉正在滑下去的盖在肚子上的毛毯。“马场也是你的一个概念吧。”罗兵说。    
    他换好高统胶靴和帆布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第二部分女友菠萝(1)

    怎么和你说呢,这个女人,这个叫菠萝的女人。    
    我们认识的时候,大家还都是可以被人很自然地称做女孩子的年龄。    
    菠萝比我大五岁,但个子娇小,身体不太好患着血小板减少性紫癫。我是认识她后才知道世界上竟有这种病的。这病害得菠萝脸色苍白,整天不能出去做剧烈运动,因为如果不小心摔一跤,擦破了哪里便会出血不止的。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不叫菠萝。她当时是一家报纸的女编辑,眼睛很近视,偏为了好看不肯戴眼镜,看书看得眼睛常常发痛。在别的女孩子频频在舞会跳拉丁舞大出风头的时候,菠萝仍然只是看她的书,编她的编也编不完的稿子,有时自己也写诗,写文章。    
    她的生活也许本身就是平静的,童年还没有过完,深爱她的父亲就生一种叫红斑狼疮的病而离开家里和他相依为命的女人们,留下菠萝和母亲、姥姥继续相依为命。她的父亲开始断断续续地生病时,依然是个快乐爽朗的人。他有更多的时间给菠萝说故事,做游戏,他送给她一只亲手在病床上编制的精美绝伦的鸟笼,用篾片削成一根根牙签形状,手一小门会开闭。    
    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菠萝还眼看着父亲阅读大量医学书籍,开始在自己的臂上练习梅花针法。感觉还好时他便带着年幼的菠萝出去散步,夕阳将一大一小的两个影子拉得很长,晚霞剪纸一样贴在天幕,路人行色匆匆,鸡鸭归巢,他的脸上这才浮现出菠萝不懂的迷茫神色。    
    在他后来遗留给菠萝的笔记本里抄有王昌龄的诗歌,佳肴的烹制方法,花草的培植,家畜的饲养,棋谱,电话机的安装线路图,孙子兵法等等。    
    父亲是菠萝此生爱过的也是永远爱着的第一个男人。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时一个十五六岁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高兴起来好像拥有了这个世界,痛苦的时候总是想着怎样用最美丽的方式来自杀的我,写了很多情诗寄到她的办公室去要求发表。    
    那些情诗写得糊里糊涂,可是菠萝一下就给我来信,她编发了我的胡言乱语,并且说她喜欢,并且总结为我是一个很会“秀”的可爱的小傻瓜,我的文字中充斥着一个自恋的女孩形象,一个根本不懂爱情却偏偏“卖弄风情”的女中学生,十六岁,典型的。    
    当时我自认为的早熟被她的来信冲刷得一干二净,有些自卑起来。但是菠萝又是很会温暖人心的,她说:当你在情路里走得晕晕糊糊不再有新鲜感的时候,会看见我在淡淡的月光下向你微笑。    
    菠萝说:到了二十五岁吧,再来看看我们的雨孩会怎样变。    
    雨孩,一个雨中的孩子,这是她送给我的名字。她说我的原名太一般化,不太好。我用雨孩这个名字发表我最初的诗歌。那时候我喜欢下雨,常常在下雨的时候冲到雨里去抒情,淋成落汤鸡似的,再回家猛灌姜茶。    
    


第二部分女友菠萝(2)

    其实通了很久的信,我都不知道这个编辑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    
    也许从小就多情,以为对我有好感给我写热情洋溢的来信的人就只会是男的;也许她的名字太阳刚,写的字太男性化,反正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她看成一个男人来依恋着。当然,那时候,她仍然还没有变成我心目中的菠萝。    
    那时候,我开始移情别恋,把对学校里男老师的好感,转化到“他”这个新人身上。从那时候到现在我们一共通了八年的信,我相信在初开始给“他”写信的时候,那段青春期的寂寞时光,我写给她的也许是我这一辈子写得最好最有情有意的信了。“他”在我的想象中是无与伦比的,很多次,我怀着对“他”的琦丽而浪漫的梦想含着泪孤独地睡去。正常人或是现在那些同龄人是不会理解的。    
    “他”曾经在信上对我说一个她常去的地方,一个茶园,那个茶园里总是聚集着小城里一批业余时爱唱京戏来消遣的老人。为了能够在人堆里把“他”辨认出来,我几乎每天都去那个地方,心怀渴望而又有点惆怅。在满堂热闹的胡琴声中,老人们清亮高亢的声音成为我寻找“他”的背景。    
    后来,我以为我看见了“他”,一个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单独一人的男士,高而瘦,苍白的脸,有些忧伤而落寞,我想那也许就是“他”了。看见了他,却并不愿走过去。似乎不敢。似乎隔着唱戏的老人,男男女女喝茶的园子,我能感到他的目光向我聚拢,尽管那时已经知道“他”是近视,并不能看见我。    
    万千的意念,欲语还休。    
    后来再去,便想鼓足勇气与他相认。他还没来,我就坐在往常他坐着等待的、卷着纸烟的、偶尔喝口清茶的靠窗位置上等待,也假装若无其事地看书、听戏、喝口清茶,并且一遍又一遍回忆这个人的穿着与喝茶的表情,以及最微弱的一个手势……在我心里关于这个人的一切都是有特别意味的。“他”在我等待的时候仍久久不来,准备好的相见相认的台词在我心里蠢蠢欲动。靠窗的位置,棉布条纹的窗帘,原木的台面镶嵌着的红漆涂过的木边框,总觉得“他”再不来,我即会倒地而死。一切皆成背景,心不在焉地听园子中央一个老人用沙哑的嗓子唱出的是什么,从十二岁起就从隔壁一个终年孤身一人的老人那里听懂了整套麒派唱腔了,我知道他唱的是周信芳的萧何月下追韩信,二黄顶板,七分话白三分唱,又说又唱让我更加难过:“是三生有幸,天降下擎天柱保定乾坤;全凭着韬和略将我点醒,我也曾连三本保荐于汉君。他说你出身微贱不肯重用,那时节怒恼将军,跨上了战马,身背宝剑,出了东门。我萧何闻此言雷轰头顶,顾不得山又高,这水又深,山高水深,路途遥远,我忍饥挨饿,来寻将军。”这词这声声激越的高腔直把我的头脑逼得欲裂开来。    
    全场静了一静,突然又有苍凉的声音响起来:“望将军你还念我萧何的情分,望将军且息怒,暂吞声,你莫发雷霆,随我萧何转回程,大丈夫要三思而行!”    
    那最后一个三思而行听得我肝肠寸断。我想我在等他,而他却不知有人在等他、专为他而来所以久久不见。园门一次次被人打开,而每一次进来的都不是他,等待似乎已经让我死去,让我的心平静成面前的一张白纸,平静成一块饱经风吹日晒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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