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5年第3期-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宗赵煦敕包绶做了濠州(今安徽省凤阳县)团练判官。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让包绶与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结为夫妻。
待这一切都办妥当了,崔氏就派人到开封一带去寻找包绶生身母亲孙氏的下落。最后把孙氏接到合肥,让包绶母子骨肉团聚。
崔氏还注意到族亲的侄子包永年先后失去父母,无依无靠。她把包永年收养下来,作为死去的丈夫包和自己的继子,一直将他培养成人。
崔氏在包氏家族中和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庐州一带流传甚广的“长嫂当母”的这句民谚,便由此而来。后来宋哲宗又下诏加封她为永嘉郡君。嘉奖的诏书便是当时著名大文豪苏东坡所撰。
敕崔氏,汝甲族之遗孤,大臣之冢妇,夫亡子夭,茕然无归。而汝能誓死不嫁,抚养孤弱,使我嘉名臣之后,有立于世,惟汝之功。苦已世子已死,其姜自誓,诗人歌之;韩愈幼孤,养于嫂郑,愈丧之期,若崔氏者可谓兼之矣。其改赐汤沐,表异其所居,所以风晓郡国,使薄于孝悌者有所愧焉。
诏书中所谓“表异其所居”,就是在包公的家门口为崔氏筑一座巍巍高台,台上再建一个气宇轩昂的门楼子,人称“节妇台”,以显示崔氏与众不同,享有皇上表彰的殊誉。
当年的那座“节妇台”,虽然早已消失在历史的烟云之中,但苏东坡为宋哲宗代写的这个嘉奖诏书,却被后人收入《东坡全集·故枢副包拯男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
崔氏于绍圣元年,也就是一〇九四年去世,活了六十二岁。生前,包绶像对母亲一样地孝顺她。她去世的时候,包绶正在开封最高学府里担任国子监丞,闻讯之后,悲痛欲绝,连夜奔丧回到合肥,用对亲生母亲一样的礼节,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比享有皇帝表彰更荣光的是,《宋史》为崔氏立了传。她的名字和包拯一样照耀史册。公公和儿媳,同时被写进了国史的,这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之中,也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这样说,是包公的精神感染了崔氏,而崔氏的风范又为包公增添了异彩,于是同垂青史。
当然,没有崔氏,可能便不会有今天遍布天下的包氏后裔!
第十章包公的临终遗嘱
位于墓地中轴线前下方左起第二座坟茔,被编为“四号墓”,清理后知道,这是包公的长孙,也就是被崔氏收养的螟蛉儿子包永年之墓。
土坑木棺,未曾扰动,棺骨大都腐烂。随葬的器物极其一般,除去宋墓常见的那种影青印花瓷钵、黑釉瓷碗、铜镜和铜钱而外,最显眼的,就是两边刻有缠枝卷叶图案的“宋宣教郎包公墓志”了。
从墓志上看,包永年在幼年时就遭遇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不幸,孤苦伶仃的包永年是由崔氏一手抚养成人的,他对崔氏,如同儿子对母亲。
元丰年间,宋神宗赵顼追念包拯忠心赤胆,辅佐朝廷,下令把包拯的画像挂在太庙里面,即便是皇帝祭祀时也要有他的一炷香火,同时对包拯的后代给予妥善照顾。这以后,包永年被恩准参加考试,由于成绩优秀,就破格做了巢县主簿。可是,正当包永年准备赴任时,惊闻崔氏病故,于是他“杜门终丧,哀毁尽礼,乡闾皆称其孝”。他闭门三年,直到守孝期满,才到开封府咸平县(今河南省通许县)上任。
咸平当时是个很大的县城,商贾云集,市场繁荣。包永年到任后持身廉洁,尽心尽职,受到吏民一致的拥戴。后来调任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分宜县尉,负责维持地方的治安。由于他对县令图谋私利异常气愤,不甘心和这样的赃官同流合污,便毅然辞去职务,回家当了老百姓。
在这期间,包永年生母肖氏改嫁后的丈夫也去世。本来他们已经断绝了母子之情,但听说肖氏又孑然一身,生活无着,生性慈孝的包永年就又主动把肖氏接回家中,“晨昏侍奉,益敦子职”。包永年赋闲在家的六年之后,朝廷再次起用他为处州(今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令。就任只有一年,生母去世,他从遂昌县赶回合肥,“居丧如礼”,服除以后,才外出任职。
因为包永年才能出众,又为人谦和,同僚们棘手的难题,都请他出主意。他也总是有求必应。三年任满,临走的时候,全州的老百姓依依不舍,攀着他的车子,拦着他的去路,都想看一看这位名臣之后、人人赞叹不绝的好官。
政和八年,包永年晋升为七品宣教郎,去鄂州(今湖北省武汉)任崇阳县知事。由于长期过度的劳累,任期未满就患病请假回乡,去世时只有四十一岁。
他为官在外,不论在何处都保持着“孝肃家风”,从不贪求苛得,只知勤奋工作,去世之后,在他的衣柜里竟没有发现一点积蓄。
他先后娶过三个妻子,都是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三人都在包永年之前病故。留下一子包完,尚小;三个女儿,两个出嫁,一个尚幼。正因为儿小女幼,家中贫困,包永年的丧事还是两个堂弟,也就是包绶的儿子包耆年和包景年凑钱给办理的。
今天墓室里清理出来的那一只瓷钵、两个瓷碗、一面铜镜和几枚铜钱,可以说是官至七品宣教郎的包永年生前的全部家当!
“五号墓”被掘开后,随葬器物竟同包永年的“四号墓”一样,也是清贫得惊人。除当时日常使用的铜镜、铜钱、瓷碗而外,似乎也只比“四号墓”多了一枚铜印、两件水晶珠和一方砚台。
从“五号墓”出土的墓志铭上确认,这是包公次子包绶和次媳文氏的合葬墓。包绶夫妻合葬墓的清理,让世上知道了包公身前身后更多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嘉七年,即一〇六二年的五月十三日,包公正在枢密院处理军政要事,突然发病,从此卧床不起。包公心里明白,自己已是凶多吉少,来日无多。他把包绶(当时乳名还叫包)唤到床前。望着只有五岁还是个顽童的包绶,包公不觉连声叹息。
他心里十分清楚,他死后,儿子包绶会受到“荫补”,继续在朝中为官。正因如此,他才格外地放心不下。于是他拿起笔,写出了自己最想说的几句话,也算是自己的一份书面遗嘱了: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刑石,竖于堂屋东壁,以照后世。
他告诫包绶以及后世子孙,一定要以廉洁为本,绝不允许去干那种贪赃枉法的勾当。如有了不肖子孙,不准他进包家大门,死后也不准埋在他的墓园之中。
遗嘱可谓写出了包公的性格。他还担心一纸遗书容易损坏丢失,又明确交代,要把遗嘱一字一句地刻在石头上,然后砌到堂屋的墙壁上去,让世世代代的人都知道,都来监督包家子孙的一言一行。谁违背了他的遗愿,就不是他包拯的后人。
包公卒于嘉七年庚午,即公元一〇六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的夜晚。
包公逝世的消息,惊动了宋仁宗,宋仁宗亲自前往吊唁。当宋仁宗看到灵前的包绶只是个小娃娃,衣着打扮极其一般,环顾家中的陈设也与包公的身份相去甚远,禁不住一阵心酸,好久说不出话来。为了照顾包公的后代,当时赐给包绶很多钱物,还交代左右敕封给包绶一个“太常寺太祝”的官衔,并记录在案。
这以后包绶就随着家人回到合肥,在官府的帮助下,请了一位学问高、德行好的老先生做他的启蒙老师,开始读书识字。八岁时,逢上朝廷三年一次的祭祀盛典,百官照例晋升一级,包绶也由“太常寺太祝”转为“大理评事”。小小的年纪,便已取得当年包公考中进士后才取得的同等职位。不久,又加为“承事郎”,就是说,包绶还是童稚之年,就具有了八品官的身份。这显然是完全违背包公生前意愿的,因为包公一直就反对不分才智高低贡献大小,论资排辈地加官晋爵,以及为照顾重臣子弟的太多太滥的规定。但是他的这些意见也一直没有被朝廷采纳,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依然在沿袭,便使得包绶成了一个受益者。
不过,包绶还是挺有志气的。他没有在温室里萎缩退化,而是更加自强,奋进。他虚心好学,知书达理,遇事爱动脑筋,不大随声附和,人云亦云;他严以律己,又爱憎分明,时时刻刻把包公的遗言作为座右铭,一举一动,酷似包拯。
他第一次做官,是担任濠州(今安徽省凤阳县)团练判官。处世严峻,办事认真,奉公守法,不贪图财利,即便是对濠州知州也不含糊。知州见包绶身为名门之后,却从不以势位自居,又在群众中有极高的威信,遇到事情就总要先听一听包绶的意见。包绶就对知州直言不讳,因此二人相处甚好,团结一致给濠州黎民百姓办了许多好事。三年期满,离开濠州时,包绶博得一个“廉洁勤政”的好名声。
包绶以后调至京城,提升为七品宣义郎,分配做少府监丞,负责管理制造皇帝用的服装、车驾、宝册、符印、旌旗、标准度量衡,以及祭祀、朝令所需要的各种杂什。工作虽然千头万绪,却被包绶料理得井井有条。他把所有能工巧匠的积极性都调动了起来,赢得朝廷大臣一片赞许声,纷纷上书推荐他。尤其是包拯的同僚好友、当朝宰相文彦博的推荐书写得更为恳切,说:“故枢密副使包拯身备忠孝,秉节清劲,直道立朝,中外严惮,先帝以其德望之重,擢为辅臣,未尽其才,不久薨谢。”并指出,“包拯之后,惟绶一身,孤立不倚”,“能世其家,恬静自守,不苟求进。”
文彦博不仅倾力举荐,还把自己心爱的小女儿许配给包绶为妻。
由于受到朝廷的器重,这以后,包绶先是被调到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任国子监丞;继而进为宣德郎,主管宫宝、城郭、桥梁、舟车等的营造与修缮。在宣德郎任上,他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把责权利结合在一起,大胆采用承包的办法,使得各项工程做到花钱少,进度快,质量又高,为大家所称道。
在提升为六品的通直郎不久,朝廷就任命包绶为汝州(今河南省临汝县)通判。汝州是个地瘦民贫之地,横行其间的豪绅恶吏为非作歹,弄得民不聊生,年轻人被迫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境内极不平静。包绶到了汝州,为官清正,严惩奸商恶霸,打击贪官污吏。被迫走上山寨的人,纷纷回家务业,改邪归正,很快,汝州便呈现出一片平和安详的景象。
当包绶被晋升为正六品朝奉郎,调离汝州的时候,汝州的百姓扶老携幼,争先恐后想看一看他的风采,为他送行。赞叹不绝地夸赞他:“不愧是包公之后,难怪有这样的好官啊!”
崇宁四年,一一〇五年的金秋十月,包绶调任潭州(今湖南省长沙市)通判。赴任的时候,途经合肥,他安排好家事,便乘船沿南淝河进巢湖,然后入长江,溯江而上。
谁曾想,正值年富力强,前程似锦之时,包绶踏上的竟是一条不归路。在途中,他身染重病,船只开到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县)附近,便不治身亡,年仅四十七岁。
后来人们打开了他随身的箱子,发现除去诰命、书籍、著述、文具外,竟找不出一件值钱的东西,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八岁就被皇上赐为“大理评事”,以后又掌管过皇室那么多的奇珍异宝,主管过宫廷里那么多工程的营造和修缮,还先后当过濠州团练判官与汝州通判,已是仕至六品的达官贵人,与世长辞时衣袋里居然只找出四十六枚铜钱!
于是,人们猜测:他的死,是连病带饿致死。
包绶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是包拯的门生,做过庐州知州的张田的女儿,张氏早年去世,包绶后又与文彦博的小女儿结了婚。相门出身的文氏,并不是一位雍容华贵的娇小姐。她恬静寡欲,生活俭朴,待人和善,从不以势自居,见人有急难,还乐于慷慨接济。她经常吃素,曾与包绶一道接受过道教的洗礼,把荣耀富贵只看作是蚊虫从眼前飞过。这也难怪,这时的北宋,已与包拯所处的时代大不相同,世风日下,官场也更加腐败,而他们却又严守父命,看重节操,不愿随波逐流与世浮沉,故而只能从道教求得心灵上的慰藉。
文氏也只活了三十多岁,比包绶早四年去世。
包绶和张氏共生了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子分别叫包康年、包耆年、包彭年、包景年。三个女儿没留下姓名,但从墓志和家谱上得知,大女儿和小女儿也都在包绶生前夭折;包康年和包彭年也在包绶死后不久相继死去。
在研究墓志和家谱中意外地发现:包绶的一家共有十人,其中七人是在幼年和青年过世的。数包绶的年龄最长,也才四十七岁。想必包绶儿女众多,俸禄低微,却又为官清正,不贪不占,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吧?
包绶死时,儿女们均未成人,一家老小只有依靠姑父文效和官府的接济度日,甚至没有能力将包绶的灵柩从黄州运回合肥。直到十六年后,包耆年、包景年都已安家立业,经济状况稍有好转了,这才把父亲的棺骨从湖北运回,葬入合肥大兴集包氏“大茔”,算是叶落归根。
包绶和文氏的合葬墓紧挨在包公墓的左下侧,棺木直接埋入土里,跟普通平民的葬式没有两样。包绶墓穴的随葬品,大都是他到潭州赴任时随身携带的日用品。如果没有墓志作证,谁能知道在这儿长眠的就是包拯的儿子呢?
包绶墓出土的几件文物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方带有碎锭残墨的砚台了。砚台长十七厘米,宽十点八厘米,高二厘米,长方形的砚台水池却是椭圆的,造型十分精美,底部还斜刻着瓦形图案,于高雅之中显出几分古朴。
这是一种“抄手砚”,是由唐朝“箕形砚”发展变化而来,多见于宋墓中。当时各产砚地区都生产“抄手砚”,成为宋代的一种典型器物。
从包绶墓出土的这方石砚,经专家鉴定,系皖南歙州生产,通常被称作“歙砚”。这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