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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部分

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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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随可知矣。”又云:“先时、不及时,皆杀无赦。”先时,谓朔日不及时也。若有先
后之差,是不知定朔之道矣。《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又,《春秋》日蚀
三十有五,左丘明云:“不书朔,官失之也。”明圣人之教,不论于晦,唯取朔耳。自
春秋以后,去圣久远,历术差违,莫能详正。故秦、汉以来,多非朔蚀,而宋代御史中
丞何承天微欲见意,不能详究,乃为太史令钱乐之、散骑侍郎皮延宗所抑止。孝通今语,
乃是延宗旧辞。承天既非甄明,故有当时之屈。今略陈梗概,申以明之。夫理历之本,
必推上元之岁,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自此以后,既行度不同,
七曜分散,不知何年更得余分普尽,还复总会之时也?唯日分气分,得有可尽之理,因
其得尽,即有三端之元。故造经立法者,小余尽即为元首,此乃纪其日数之元,不关合
璧之事矣。时人相传,皆云大小余俱尽,即定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者,此不达其意故也。
何者?冬至自有常数,朔名由于月起,既月行迟疾无常,三端岂得即合?故必须日月相
合,与冬至同日者,始可得名为合朔冬至耳。故前代诸历,不明其意,乃于大余正尽之
年而立其元法,将以为常,而不知七曜散行,气朔不合。今法唯取上元连珠合璧,夜半
甲子朔旦冬至,合朔之始以定,一九相因,行至于今日,常取定朔之宜,不论三端之事。
皮延宗本来不知,何承天亦自未悟,何得引而相难耶?
    孝孙以仁均之言为然。
    贞观初,有益州人阴弘道,又执孝通旧说以驳之,终不能屈。李淳风复驳仁均历十
有八事,敕大理卿崔善为考二家得失,七条改从淳风,余一十一条并依旧定。仁均后除
太史令,卒官。
    傅奕,相州鄴人也。尤晓天文历数。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谅。及谅举兵,谓奕
曰:“今兹荧惑入井,是何祥也?”奕对曰:“天上东井,黄道经其中,正是荧惑行路,
所涉不为怪异;若荧惑入地上井,是为灾也。”谅不悦。及谅败,由是免诛,徙扶风。
高祖为扶风太守,深礼之。及践祚,召拜太史丞。太史令庾俭以其父质在隋言占候忤炀
帝意,竟死狱中,遂惩其事,又耻以数术进,乃荐奕自代,遂迁太史令。奕既与俭同列,
数排毁俭,而俭不之恨,时人多俭仁厚而称奕之率直。奕所奏天文密状,屡会上旨,置
参旗、井钺等十二军之号,奕所定也。武德三年,进《漏刻新法》,遂行于时。七年,
奕上疏请除去释教,曰:
    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
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途,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
品。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矫诈。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
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
章。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且生
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
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案《书》云:“惟辟作福威,
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降自羲、农,
至于汉、魏,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汉明帝假托梦想,始立胡神,西域桑门,
自传其法。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髡发之事。洎于苻、石,羌胡乱
华,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梁武、齐襄,足为明镜。昔褒姒一女,妖
惑幽王,尚致亡国;况天下僧尼,数盈十万,翦刻缯彩,装束泥人,而为厌魅,迷惑万
姓者乎!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
益国,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
且古今忠谏,鲜不及祸。窃见齐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
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他竟被囚执,
刑于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敏,窃慕其踪。
    又上疏十一首,词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详议,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中书令
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奕曰:“礼
本于事亲,终于奉上,此则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
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臣闻非孝者无亲,其
瑀之谓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狱所设,正为是人。”高祖将从奕言,会传位
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嗣位,
召奕赐之食,谓曰:“汝前所奏,几累于我,然今后但须尽言,无以前事为虑也。”太
宗常临朝谓奕曰:“佛道玄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屡有征验,卿独不悟其理,何
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
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太宗颇然之。
贞观十三年卒,年八十五。临终诫其子曰:“老、庄玄一之篇,周、孔《六经》之说,
是为名教,汝宜习之。妖胡乱华,举时皆惑,唯独窃叹,众不我从,悲夫!汝等勿学也。
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生平遇患,未尝请医服药,虽究阴阳数术之书,而并不之信。
又尝醉卧,蹶然起曰:“吾其死矣!”因自为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
死,呜呼哀哉!”其纵达皆此类。注《老子》,并撰《音义》,又集魏、晋已来驳佛教
者为《高识传》十卷,行于世。
    李淳风,岐州雍人也。其先自太原徙焉。父播,隋高唐尉,以秩卑不得志,弃官而
为道士。颇有文学,自号黄冠子。注《老子》,撰《方志图》,文集十卷,并行于代。
淳风幼俊爽,博涉群书,尤明天文、历算、阴阳之学。贞观初,以驳傅仁均历议,多所
折衷,授将仕郎,直太史局。寻又上言曰:“今灵台候仪,是魏代遗范,观其制度,疏
漏实多。臣案《虞书》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则是古以混天仪考七曜之盈缩也。
《周官》大司徒职,以土圭正日景,以定地中。此亦据混天仪日行黄道之明证也。暨于
周末,此器乃亡。汉孝武时,洛下闳复造混天仪,事多疏阙。故贾逵、张衡各有营铸,
陆绩、王蕃递加修补,或缀附经星,机应漏水,或孤张规郭,不依日行,推验七曜,并
循赤道。今验冬至极南,夏至极北,而赤道当定于中,全无南北之异,以测七曜,岂得
其真?黄道浑仪之阙,至今千余载矣。”太宗异其说,因令造之,至贞观七年造成。其
制以铜为之,表里三重,下据准基,状如十字,末树鰲足,以张四表焉。第一仪名曰六
合仪,有天经双规、浑纬规、金常规,相结于四极之内,备二十八宿、十干、十二辰,
经纬三百六十五度。第二名三辰仪,圆径八尺,有璇玑规道,月游天宿矩度,七曜所行,
并备于此,转于六合之内。第三名四游仪,玄枢为轴,以连结玉衡游筒而贯约规矩;又
玄枢北树北辰,南距地轴,傍转于内;又玉衡在玄枢之间而南北游,仰以观天之辰宿,
下以识器之晷度。时称其妙。又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著书七卷。名为《法象志》以奏
之。太宗称善,置其仪于凝晖阁,加授承务郎。十五年,除太常博士。寻转太史丞,预
撰《晋书》及《五代史》,其《天文》、《律历》、《五行志》皆淳风所作也。又预撰
《文思博要》。二十二年,迁太史令。初,太宗之世有《秘记》云:“唐三世之后,则
女主武王代有天下。”太宗尝密召淳风以访其事,淳风曰:“臣据象推算,其兆已成。
然其人已生,在陛下宫内,从今不逾三十年,当有天下,诛杀唐氏子孙歼尽。”帝曰:
“疑似者尽杀之,如何?”淳风曰:“天之所命,必无禳避之理。王者不死,多恐枉及
无辜。且据上象,今已成,复在宫内,已是陛下眷属。更三十年,又当衰老,老则仁慈,
虽受终易姓。其于陛下子孙,或不甚损。今若杀之,即当复生,少壮严毒,杀之立雠。
若如此,即杀戮陛下子孙,必无遗类。”太宗然竟善其言而止。淳风每占候吉凶,合若
符契,当时术者疑其别有役使,不因学习所致,然竟不能测也。显庆元年,复以修国史
功封乐昌县男。先是,太史监候王思辩表称《五曹》、《孙子》十部算经理多踳驳。淳
风复与国子监算学博士梁述、太学助教王真儒等受诏注《五曹》、《孙子》十部算经。
书成,高宗令国学行用。龙朔二年,改授秘阁郎中。时《戊寅历法》渐差,淳风又增损
刘焯《皇极历》,改撰《麟德历》奏之,术者称其精密。咸亨初,官名复旧,还为太史
令。年六十九卒。所撰《典章文物志》、《乙巳占》、《秘阁录》,并《演齐人要术》
等凡十余部,多传于代。子谚,孙仙宗,并为太史令。
    吕才,博州清平人也。少好学,善阴阳方伎之书。贞观三年,太宗令祖孝孙增损乐
章,孝孙乃与明音律人王长通、白明达递相长短。太宗令侍臣更访能者,中书令温彦博
奏才聪明多能,眼所未见,耳所未闻,一闻一见,皆达其妙,尤长于声乐,请令考之。
侍中王珪、魏徵又盛称才学术之妙,徵曰:“才能为尺十二枚,尺八长短不同,各应律
管,无不谐韵。”太宗即征才,令直引文馆。太宗尝览周武帝所撰《三局象经》,不晓
其旨。太子洗马蔡允恭年少时尝为此戏,太宗召问,亦废而不通,乃召才使问焉。才寻
绎一宿,便能作图解释,允恭览之,依然记其旧法,与才正同,由是才遂知名。累迁太
常博士。太宗以阴阳书近代以来渐致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才与学者十余人
共加刊正,削其浅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并旧书四十七卷,十五年书成,诏
颁行之。才多以典故质正其理,虽为术者所短,然颇合经义,今略载其数篇。
    其叙《宅经》曰: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以宫室,盖取诸大壮。”迨于殷、周之
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宅”,此则卜宅吉凶,
其来尚矣。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
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
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
后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
竟无所出之处。唯《堪舆经》,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黄帝之时,不过姬、
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成、霍、鲁、卫、毛、聃、郜、雍、曹、
滕、毕、原、酆、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
苗裔。自余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又检
《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
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
    叙《禄命》曰:
    谨案《史记》,宋忠、贾谊讥司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人禄命以悦人心,矫言
祸福以尽人财。”又案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命禄,睹命禄而知骨体。”此即
禄命之书,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但以积善余庆,不
假建禄之吉;积恶余殃,岂由劫杀之灾?皇天无亲,常与善人,祸福之应,其犹影响。
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岂待生当建学。文王勤忧损
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
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时亦有同年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
而夭寿更异。
    案《春秋》,鲁桓公六年七月,鲁庄公生。今检《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岁,建
申之月。以此推之,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勾绞六害,背驿马
三刑,当此三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尪弱,身合矬陋。今案《齐诗》
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若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唯有向命一条,法当长命。依
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则禄命不验一也。又案《史记》,秦庄襄王四
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乃名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
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假得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三刑,身
克驿马,法当望官不到,金命正月,生当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老而弥吉。今检《史
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
命不验二也。又《汉武故事》,武帝以乙酉之岁七月七日平旦时生。亦当禄空亡下,法
无官爵,虽向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荣,老而方盛。今检《汉书》,武帝
即位,年始十六,末年已后,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又按《后魏书》云:孝文皇帝
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禄命并驿马三
刑,身克驿马。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命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检《魏书》,
孝文皇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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