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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台湾远流版)-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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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秀全这项Vision;在任何有宗教传统的社会里,都是司空见惯的。治宗教史或神学的作家,并把这灵异分成数种,一般于昏迷中受神灵之「诏」,清醒后记忆犹新,能遵「诏」办事或传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类。至于一些于昏迷的状态中,能为神鬼传语(多用韵文、诗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项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个文盲。据说他那部《可兰经》,便是上帝(Allah)的圣意,通过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颇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来岁的富孀夫人,一口气笔录下来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 Holy Scriptures)当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啣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凯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型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 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伏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后,「天父」还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藉辞笞剳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闹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领(《见洪仁允觥罚G宸降淖柿弦灿屑窃厮怠肝ぃú裕┢薏∥#揭┴栊В槟嬷沃⒂沟墓适拢胛丫邮恐对量芷鹗录褪怠罚�
   洪氏这些法术,证之以今日风行海峡两岸的气功师,针灸师,以及一度风行美国的印度瑜伽师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实。前些年有位瑜伽师在纽约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绝招时,观众之中竟有诺贝尔物理奖金得主承认他是「对科学的公开挑战」(an open challenge to science)。二十世纪第一流的世界科学家尚且如此,何况十九世纪僻居乡曲的大清帝国农村中之贫下中农乎?
   既有此绝技随身,因此洪秀全三十一岁(一八四三)于广州三度落第之后,就舍弃功名而专心的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场失意,却在教场得意。他和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组织「拜上帝会」之后,不期年便从者如云,远近来归了。
   本来在农村中搞群众组织,在中国任何朝代里(包括国、共两党)都是官家所不许的。君不见今日朝中邓小平等「八老」都在靠气功师保健、保命;但是他们对风起云涌的民间气功组织,马上就要下禁令了。气功何伤哉?「聚众」犯法也。因为在中国从「家天下」到「党天下」的传统里,「聚众」必然要「滋事」。滋事之小者,则不免集体械斗、打家劫舍、劫富济贫、吃大户、抢仓库、杀官绅、闹学潮……乃至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管家为防患于未然,也就对聚众滋事,严申禁令。文禁不了,便用武力镇压。有机枪、有坦克,杀它一条血路,则滋事者便鸟兽散,佚机再聚。没机枪,没坦克,又招安无方,那就揭竿而起,杀官吏、占城池,称王称霸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时所看到的哪一位穿黑色长袍,留齐胸金须的大王爷,和他的儿子,可能是我国小说《乌盆记》里的包公,或《三国演义》里的关云长和他的儿子关平或关兴,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当时也不知道他是老几。等到他再度翻阅六年前所收藏的梁发著《劝世良言》时,才豁然大悟,原来这位大神便是梁发书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儿子原来就是耶稣。可怜我们这位洪塾师那时还未读过《圣经》。不知道上帝是「无形无体」,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独子」。可是洪氏显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过「天堂」,见过「上帝」,上帝并且介绍他见过他的「长子」耶稣。因此洪氏读过《新旧遗诏书》(《新旧约》)之后,认为《圣经》记载有误,乃以上帝次子的身份,把《圣经》窜改了七十余条,当欧美在华传教士,闻风大哗之时,洪二太子还下诏亲征,和他们舌战笔战一通。他认为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过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应闭起鸟嘴……此是后话,下篇再详叙之。
   总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后,就变成一位虔诚而狂热的基督徒,迨无疑问。等到他与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冯云山,组织了「拜上帝会」之后,乃决心做个终生的职业传教士,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洪、冯二人传教之初,他们在广西所传的大致也只是个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只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可是当洪氏于一八四四年底东归花县继续其塾师生涯时,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论乃日趋精密。据说在其后两年(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他居然写了五十余帙的劝世诗歌,其三篇精品,我们也或可称之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们是:
   《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
   虽然写了这许多;秀全显然的还认为他悟道不深。因此他于一八四七年再去广州;向美国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Issachar J。Roberts)处又学习了三个月。不幸的是罗氏是位头脑僵硬的莽夫,他所雇用的华裔教徒对洪又大为嫉视,致使秀全未能如愿「受洗」便重返广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继续传教。
   笔者细读秀全此时的宗教作品,尤其是上列的老三篇,颇觉其不可小视。相反的,我倒觉得它们是中国宗教史上一个大大的历程碑。三篇振聋发聩之作。
   理由是这样的:我们这宗已有三千余年历史的中华民族文化,自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和「敬鬼神而远之」的倡导之后,我们是个号称无宗教的民族。其实不然,我们自「殷人好鬼」,到秦皇汉武好「方士」,到后来在社会上搞求神拜佛的和尚道士,我们世俗的宗教信仰却沉入一个很低级的「泛神论」(pantheism);也可说是低级的「迷信」,却实际上主宰了我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中下级的社会生活。(超然物外的佛学,自当别论。但佛学与我们的社会生活实在没有太大的关系。)
   没有一个高级的「一神论」的宗教做主宰,我们的社会里因而也就遍地鬼神了。儒家的士大夫敬鬼神而远之,可是鬼神既不放过他们,他们也「远」不了鬼神。原本是个「无神」的佛教,在社会作用上,也被拖下水,和道教一样,弄得遍地是鬼,分身不得。
   可是现在好了,世界万物唯一主宰的「天父上主皇上帝」;忽然派了他的次子,下凡做个东方的弥赛亚。他要禁绝一切邪神,独崇上帝把中华民族自一个泛神论的迷信火坑里,「救」了出来。这就是洪秀全的老三篇的精义所在了。
   在洪天王治下,全国老百姓只许拜一个「真神」上帝,其它的什么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释迦牟尼、骊山老母、城隍土地、岳王关王、灶神门神、龙王阎罗、牛头马面、送子观音、财神菩萨、狐仙水鬼、山精河伯……乃至一般看相算命、堪籅风水、阴阳五行、三教九流……总之,上帝之外,一切牛鬼蛇神,均在禁绝之列!
   洪氏这个老三篇虽未跳出摩西十诫(见《旧约。出埃及记》)的范筹,但是它是十诫的「中国化」。他这个天条之中有其宗教的原始性;它所具有的丰富的宗教感,也是掷地有声的。
   我国传统的儒宗史家(如最近去世的钱穆教授),对它嗤之以鼻(见钱著《国史大纲》第六三四页),和左翼的革命史家,认为它是假托宗教以鼓动群众,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偏见。洪氏的老三篇,事实上是中国宗教史中,从泛神到一神的里程碑。是一种宗教改革的革命宣言;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它把烟酒嫖赌,也都一体禁绝。
   治「穆斯林神学」(Muslim theology)的可兰经学家们,认为先知穆罕默德之下凡,是上帝派他把阿拉伯民族由泛神转向唯一真神的救世主亦如摩西之感化犹太;耶稣之感化欧洲白人也。偱理类推,则洪秀全便是黄种人的穆罕默德了。不幸的是洪秀全所遇的「曾妖」,却远比穆氏当年在麦加所遇的异端,要强大的多,所以太平天国,就没有「鄂图曼帝国」那么幸运了。
   「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
   有些太平史家认为秀全在一八四七年向美国传教士罗孝全学道之前,未读过《新旧约》,此点笔者亦难苟同。不用说上述老三篇(秀全一八四五、一八四六年的作品);非有《新旧约》根底不能写出,犹忆笔者于五十年代之初,参与哥伦比亚大学所编之《中国文化史精义》计划翻译太平天国史料。在太平《幼学诗》中便碰到「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的诗句,不知何解。再查另版《幼学诗》(载《太平天国诗文钞》,该书有),则改为「有知与无知」。我当时翻译,本可舍难就易,但自觉「割」字是原文,「知」字是擅改。几经周折,才把割字译成circumcise。Circumcise者,割男性生殖器之包皮也。
   盖在古犹太民族之社会习俗上,男性在幼儿期或婚前,割除生殖器官尖端之包皮,实在是一椿极其隆重的宗教大典。因此在「犹太教」(Judaism)里,有割与无割,盖为两种不同之人类;未经「摩西十五律」所规定之「圈割大典」(Cir…cumcision)之男性,殊难成为「上帝之选民」也。
   《幼学诗》是太平天国早期的文献。诗中呈现着浓厚的儒家道德观。如所咏「妻道」一篇说:「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它所强调的还是儒家的三从四德和大男人主义。但是它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却已相当深入了基督教对无割之民,并不歧视。所以秀全在晤罗孝全之前,便早已学到了西方宗教中很多的古怪教义了。
   「太平天国」是宗教名词
   所以笔者不揣浅薄,认为太平诸领导,尤其是洪秀全,基本上是个发宗教狂的狂热教主,和「吉姆。琼斯」是同一类的人物。琼斯所追求的也是一个「天国」。一个不受世俗权威干扰的,任由他和信徒们去过那自由自在的共产主义的宗教生活「琼斯堂」的生活。
   洪秀全、冯云山早期所追求的显然也只是个「琼斯堂」或「秀全堂」。所以他二人一到紫荆山便写了「奏章」,祈求「天父上主皇上帝,选择险固所在栖身焉」(见《太平天日》)。他们并没有与满洲皇帝争天下的大志。
   后来杨秀清等一伙加入拜上帝会,想建立一个「小天堂」,可能还是这个意思。不过古语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提到在人间建一个「最小最卑尽绸缎,男着龙袍女插花」的小天堂,他们可能就开始羡慕「苏杭宁」这个金三角了。「小天堂」究非「大帝国」。他们所想象的只是一个「琼斯堂」式的,太平的「天国」罢了。
   所以「太平天国」这国号,原来实在只是梦想中的小天堂,一个宗教名词而已。这一名词可能在天王登极之前早就出现了。
   金田「团营」是什么回事?
   且看我国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金田起义」。据忠王李秀成就义前的亲笔「供状」:太平军举事之初,洪秀全之外,只有杨秀清、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石达开、秦日昌等六人深知「天王欲立江山之事」。其它干部与一般会众均丝毫不知也。
   既然数千会众奉教主之命齐集金田来「团营」,而又不知「团营」的目的何在,则团营在会众心目中,实在只是一种宗教活动罢了。其实李秀成的话是后来说的。在金田团营的当时,纵使他们七位开国元勋,也未必就有此乘势造反打天下的大志。团营原是一种宗教活动,团营以后的发展是顺水推舟一步步逼上梁山的。
   但是团营以后,又怎样的一步步造起反来呢?
   原来广西省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末季,贫农、教门(如天地会,三合会)械斗成习,聚众滋事,早已弄得全省骚然。清代广西省的政治区划原分十一府,及若干州、厅。在洪杨金田起义之前,据清方官书报导这种打家劫舍、杀官绅、占城池的暴乱已遍及五府一州甚或七府一州(见《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地方官吏如巡抚郑祖琛等无力应付,只得隐瞒贼情,设法招抚。孰知愈招愈炽这时武装暴动的群众,也早已目无官府。
   清廷得报,不得已乃起用干吏林则徐,并自各省调兵。笔者的母省安徽也被调去了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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