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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第7部分

小说: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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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另外的一些他们或者她们,那些感动我的人。
    梦中我是个爱走路的人,我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以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的泱泱四季,走过我的悲悲戚戚。
    骆驼的头流水的酒/下雪的城市空空的楼/我要拉着荞麦的手/向着风走/向着云走/走到落满桃花的/河的源头/谁的右手/拎起银针/挽起袖口/将一枚一枚铜扣/缝在我的世界尽头
    疗伤的方式
    我是个容易受伤的孩子,打场羽毛球之后,手臂可以因为肌肉拉伤而疼痛一个月。拿着筷子发抖的样子挺难看的。可是一个月之后我又能握起球拍幸福地流汗了。但内心的伤痕却可以在每个晚上清清楚楚从头到尾地再疼一遍,那些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台,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我喜欢找一条漂亮的马路,然后在上面气定神闲地走,走过斑斑树阴的时候我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白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掉下来,一直掉满整个大地。我总是觉得那些树叶慌慌张张地掉下来是为了遮住一个大秘密,而我扫开落叶,看到的总是黑色的柏油马路。就像我蹲在路边看见天上慢慢走过一朵云,我就会傻傻地望着天空,想看看云走过了露出来的是什么,但云后面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天空,仍是那个天空,总是那个天空。同样,我家曾有个上了锁但找不到钥匙的漂亮的红木箱子,妈妈告诉我那是个空箱子,可是我不相信,于是有一天我终于用斧子将它弄开了,结果我毫无遮盖地看到了箱子的底部。为了一些空气我毁掉了一只漂亮的箱子。很多时候我就是为了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怀疑或者说是由不确定所带来的恐慌而将自己弄得精力憔悴。我想我真的是个麻烦的人。
    身边的人说我走路的姿势是寂寞的,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盯着前面一处不可知的地方。朋友说我写字的时候才是真正寂寞的,眼睛里是忽明忽暗的色泽,姿势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其实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才是真正寂寞的,可是我总是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仰望天空。正如那个作家说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和我一起玩的朋友很多,也许多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能砸死三个的地步。可是我真正愿意去爱——不是男女之爱,而是真正敞开自己的灵魂去接纳另一个灵魂的爱——的人,真的不是很多。并且,我不是个高傲的人。我真的是个好孩子,只是偶尔寂寞的时候会傻傻地仰望天空。
    小A说世界上最寂寞的植物是柳,在明媚的春天她抱着满怀白色的心事,抖落在空气里,随着风飘,一点一点寂寞地白。
    我想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棵柳树,站在山风上,在风中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寂寞。
    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华裳/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谁的明月/照我黑色的松岗/谁的孤独/挫疼山间呼啸的沧江/那是谁家寂寞小孩/头插茱萸/夜夜夜夜/纵情歌唱/如此辽阔/如此苍凉
    写 作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地剖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我的一切。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来。甚至我在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构好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说他分不清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地去爱,普普通通地结婚,住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就像两只大雁,依偎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河水的手/黑夜的喉/月光吊起竹楼/是谁为我煮好清酒/那些灼灼的竹简/那些盛开的伤口/而我的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庄周梦蝶
    崇明将身体靠在电梯的墙上,手中提着一大袋泡面。电梯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坏了,狭小的空间里黑暗似乎有了重量,在上升的加速度中,崇明摸摸自己的脸,发现胡子已经很久没刮了。
    电梯门打开,崇明跨出去,看见隔壁的大妈在倒垃圾。
    周先生,你女朋友又出差啦。
    是啊,她公司有事。崇明微笑着说。然后崇明走进房间,在红色的大门无声地关上的瞬间,他手里的袋子滑落下来,掉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昂炼将身体靠在电梯的墙上,手中捧着盆仙人掌。前不久坏掉的灯现在已经修好了,在柔和的白色灯光中,昂炼抚摩着自己修长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抚摩过去,他听见自己的血液在皮肤下流动时发出的寂寞的声音。然后电梯门打开,昂炼走出去。
    昂炼站在家门口松开自己的领带,然后对着大门喊:宝贝开门,我没带钥匙。
    等了几分钟之后,昂炼从公文包中拿出钥匙打开了红色的大门,然后大门轰然地关闭,然后一切就静了下来。
    昂炼按下电话录音的键:庄先生,您反映的电话故障已经解除,谢谢您的合作,再见。
    昂炼关掉电话录音。整个房间又安静下来。
    “Jessica离开已经9天了,我一直相信9是一个轮回,可是她还是没有回来。以前Jessica出差的时候我就懒得自己做饭,所以我吃泡面。隔壁大妈每次见我提着一口袋泡面都会问我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
    崇明站在浴室的镜子前面,他刮着自己几天来都忘了剃的胡子。浴室的灯是淡蓝色的,是Jessica专门桃的。崇明一直觉得这样的冰蓝色让房间显得过于阴郁,于是Jessica就把 大门的颜色换成了红色。
    “这把剃须刀是Jessica从上海带给我的,她总是去上海出差。这把刀不是很锋利,剔除不彻底,偶尔会留下一两根残留的胡须。可是我喜欢这个Basic牌子的刀片,钝重的刀片滑过脸颊时的感觉,像是飞机起飞时刻恍惚的眩晕。”
    崇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指着镜子里的那个人说:你看你呀,脸色苍白,好好地做做运动吧,眼睛红红的,昨天晚上是不是又没睡好啊?是不是哭过了?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 哭呢!这样多不好。
    昂炼在楼下的看楼门卫处。
    老伯,有我的从南京来的信吗?或者包裹?肯定有吧。
    哦,庄先生啊,没有你的信。
    那从南京来的包裹有吗?您再仔细找找。
    哦,没有啊,那谢谢您了,我先上去了。
    昂炼站在门口,他眯着眼睛微笑;宝贝我知道你回来了,开门吧,我没带钥匙。
    然后昂炼拿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
    电话录音:庄先生您的西服已经洗好了,请明天来取。
    昂炼站在阳台上为那盆仙人掌浇水。
    “以前Rebecca也很喜欢养仙人掌,她养过的仙人掌曾经开过非常美丽的花,可是后来有一次仙人掌死掉了,Rebecca连着花盆一起丢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养过。我不知道自己养的这棵仙人掌会不会在没开花前就死掉。”
    昂炼想等到Rebecca回来的时候,这盆仙人掌也许已经开出美丽的花了,想到这里昂炼很开心地笑了,像个孩子一样露出好看的白牙齿,眼睛眯起来。
    “最近上海的天气越来越热,整个城市的空调一起强烈地运转,我担心有一天这个城市会突然爆炸,然后所有的人都死了。但最好等到Rebecca回来之后再毁灭吧,那时候一切都不见了,我和Rebecca还是在一起。”
    昂炼站在十二楼的阳台上俯视这个万丈红尘的上海,他想起曾经有个女作家说这个城市是艘华丽无比的海上航船,可是即将倾覆。
    灼热的风从夜色里破空而来,吹在脸上有些疼痛的感觉,昂炼摸着自己的脸,觉得胡须很扎手,于是他走进浴室,拿起Basic牌子的剃须刀。然后他看到了Rebecca留下来的香水,于是他小心地喷了一点在手上,于是整个房间弥漫起浓烈的橘子香味,一瞬间昂炼有种恍惚的感觉,时光倒流,可物是人非。
    “帮我呼62806,姓周,留言,说我很想她,问她什么时候回南京。嗯。没事了。”
    崇明打开电视,结果一片花白,坏掉的电视机发出哗哗的响声,崇明走过去在电视机上用力地拍了一下,于是开始有了图像,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夜总会里唱歌,演的好像是旧上海的事情。于是崇明就摁遥控器换台。
    “我从1频道换到75频道用了13分钟的时间,从75频道换到1频道用了12分钟的时间,25分钟之后我关上电视去洗澡。
    崇明用的是Jessica留下来的沐浴露,他不会忘记这个味道。以前Jessica洗完澡之后总是爱用湿漉漉的头发去扫崇明的脸,而崇明总是不理睬她,等她厌倦了转身之后突然扑上去把她抱起来,听她发出好听的尖叫声,然后等着她求饶把她放下来。Jessica保持的记录是沐浴两小时零二十五分钟。想到这里崇明开心地笑了。
    “我打开浴室的门的时候看见墙壁上的电子时钟,从23:59突然跳为00:00,一瞬间我有种失重的感觉,犹如从高空自由落体。”
    崇明觉得有点口渴,他打开冰箱的时候才发现冰箱已经空了很多天了。以前总是Jessica买东西放在冰箱里,她每次离开一个星期都会为崇明准备好7天的食物,而现在她离开已经半个多月了。
    崇明穿好衣服出门时碰见隔壁的大妈从电梯里出来。
    大妈您这么晚才回来啊?这几天怎么没见着您?
    哦,我女儿生病了,这几天我都在医院陪她,我回来拿点东西,一会还要去呢。这么晚了周先生你去哪儿啊?
    哦,我下楼买点东西。
    买吃的东西啊?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
    不,她前几天回来的,昨天又刚走了,她这阵子公司比较忙。我下去买包烟。
    崇明走进电梯,电梯门关起来,四周一片黑暗。电梯的灯还是没人来修。
    大妈一边打开门一边自言自语:奇怪了,没听说周先生要抽烟的啊。
    “我很喜欢超市明亮干净的感觉,特别是午夜的超市。空调开得很足,很安静,偶尔外面大街上的车子开过时会有轻微的声响。人很少,偶尔有个人会与你擦肩而过,那一刻距离的拉近会让我产生可以和那个人成为知己的错觉。”
    收银员:谢谢,40元零5角。
    收银员:有零钱吗?
    崇明 没有。
    收银员:谢谢,找你9元零5角。
    崇明将一堆硬币装进口袋。
    深夜南京的街道似乎有点冷清,街边的悬铃木已经长得枝繁叶茂了,宽大的树枝和浓厚的叶片几乎遮住了街道上面的天空。偶尔露出一片夜色,可以看见略显肮脏的云朵拥挤着在这个城市的天空汹涌而过。
    崇明看见前面的电话亭里一十女孩子在打电话。他觉得她的样子很面熟,于是就停下来看她。
    女孩突然转过身来对崇明说:借我一个硬币。
    崇明:小姐,我是不是见过你?
    女孩:快点,刚才我找给你的九个硬币。
    崇明拿出硬币给她。
    女孩打电话:妈的你终于回家了,怎么,这样就想把我甩了,你他妈的是不是人啊,那个骚娘们儿有什么好?你给我记住我是怎么对你的啊!你现在给我听清楚,我们分手,是我丽姐先用你。以后上街不要让我看见,不然你死定了。你他妈的也别得意,我告诉你,我现在身边就有个男朋友。
    女孩转过来把电话拿给崇明,给我狠狠地骂他,快啊!
    崇明拿着电话怔了一会儿,然后微笑着对她说:他挂机了。
    女孩:笨蛋。
    崇明:你刚才还在超市,现在怎么突然跑到街边打电话了?
    女孩:废话,下班了还不走。别你你你的,我叫Jeneya。
    崇明:Jessica?
    Jeneya:你这人有毛病啊,我叫Jeneya,不叫Jessica。对了,刚才你是不是买了酒?
    崇明:是。
    Jeneya:你的家是不是在这附近?
    崇明:是。
    Jeneya:那你是不是准备找个人陪你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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