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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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满有兄弟爱的,有前途!
只是这些下三流的拳脚怎麽可能困住他可爱的小宠物呢?狐疑的转过身,发现,那只没什麽礼貌的家夥连道谢也没有说,卷起他带来的食物,就狼吞虎咽起来。
看他的吃像……
“该不是从那天後就没有吃东西吧?”黎殇试探的问。
埋在食物间的头小幅度的抬起,一双莹兰的眸子看了看黎殇,然後又转回到食物上。
宾果!
黎殇吃惊的後退,那家夥干吗这样看他?他该不是在责怪他就是害他几天不吃饭的罪魁祸首吧?真是比窦娥还冤哪!
“我可没有欠你的!”黎殇有些不满,难得他这麽无私的成为一个义务饲养员,人家不领情也就罢了,竟然还要栽赃?还有没有天理了?
显然,这句话又说得不对了。专注於食物的大家夥停下进食的举动,抬起头,定定的看著他,黯淡的月光下,那双黎殇记忆中莹兰的眸竟然闪烁著紫色的幽光,深邃而狂野,蕴藏著致命的诱惑力。
太美丽了,太震撼了,被这样的眼睛注视著,几乎让人有一种臣服於他脚下的冲动。这是一双当权者的眼神,威慑的,霸道的,黎殇警觉的想。他又反射性的肌肉紧缩,这是当他面临危险时的直觉反应。但是定神再看时,那双眼眸又如记忆中那样揉和著野兽般的狂野和孩童般的纯真,尽管黎殇的警报系统一再催促黎殇赶快离开,可是──被这样的眼睛这样注视著,黎殇也只能摸摸鼻子,第一次没有听从直觉的警告。
你要倒大霉了,他听到脑中有一个声音在说。
“好吧,算我不对好了!”
呃?怎麽自己竟然真的在道歉?听,听错了吧!
似乎很难拒绝这个家夥,这个一身是迷的家夥似乎迷惑了他,他不是什麽妖精吧?可以迷惑他人的神智?黎殇英明的萌生了退意。明知道会有麻烦,还要去找麻烦,那真是他的愚蠢了。
“你慢慢吃,我先走了!”
黎殇干净利落的转身,迈步。即使面前这只生物引起了他前所未有的兴趣,但是以失去现在的平静生活为代价,可就不划算了。黎殇算得很明白。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黎殇正在苦恼中。
一个充满危险,看上去,闻上去,摸上去都是个不折不扣的麻烦的家夥,打又打不得,骂又没有用,而且还紧紧的跟在你的身後,怎麽也甩不脱,遇到这种情况,任何人都会很困扰吧!
黎殇现在就是欲哭无泪中。
“不要跟著我,否则我真会扁你喔!”
黎殇再一次回头威胁著紧跟在身後的大家夥。
的确是个大家夥,高得不可思议,竟然比卫还高,大概有一米九吧!其实黎殇一直认为自己的个头不算低,可是这两个家夥简直就是专门来打击他的自信的。
没人理他,被威胁的生物依然故我的跟著。
黎殇生气了。
这个家夥真的以为自己不敢打他吗?
於是黎殇闪电般转身,一个侧踢,右脚夹带著呜呜的风声向身後那个家夥的胸口踢去。
那个家夥稍微偏了偏身体,似乎想要避开,但是最终还是没有避开。黎殇一惊,急忙收脚,右足擦过那家夥的左臂,踢到墙上,发出一声类似呻吟的沈闷响声。
黎殇看著墙上被他踢出的约有碗大的凹痕,半晌没有说话,只是急促的喘息。
妈的!妈的!
黎殇在心里堆积著怒气!
“你脑子有病是不是?你以为这样就能得到我的同情让我愿意养你这只没什麽用只会吃不会做没有脑子废物一只又脏又臭满身生蛆……(此後省略三十字)的家夥?”
黎殇一口气骂完,因为缺氧过久,他不得不暂停他精彩的国骂,大口的喘起气来。
“你真的傻了啊?这一脚踢到你的身上,你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你在想什麽啊?”
黎殇无奈的呻吟,同时悲哀的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下的了重手,或许这个狡猾的家夥早就看穿了这一点,所以才会故意使用这种赖皮的手段。
他抬起头,可恶,长得那麽高干什麽?
仍然是那双剔透的蓝眼,静静的专注的看著他,似乎之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黎殇叹气。
“你不可以跟我回去,我的房东不会允许我养宠物的,他如果发现我带你回去,一定会将你的皮扒下来,内脏扔到垃圾堆喂老鼠,然後你的肉一定会做成活猫三吃……”黎殇胡乱的说著,那个变态的房东当然不至於做出这种恶心的事情,但是一定会加收房租的,只凭这一点,他也不能带这个大家夥回去,“好了,乖,我答应你,以後一定会准时的给你送吃的,风雨无阻,好不好?”
黎殇用自己有生以来最具说服力的口气说著。但是,当他看到那个家夥竟然还是无动於衷的看著他的时候,他明白了,这个脑子明显有问题的家夥看来是跟定他了。
天哪!怎麽会这样?他只不过一时好心施舍了一些食物给一只流浪猫而已,这不代表他一定得养那只猫啊!事实上,这只家夥比猫可难养多了,也麻烦多了。
况且,黎殇明白,这个能轻易影响他情绪的家夥不只是麻烦,恐怕还会是危险,对於他而言的危险。逃跑的念头在这一刻清清楚楚的印在黎殇的脑海里。
心念一动,黎殇便如大鹏般跃起,手脚并用,他很快跨上墙头,向交错凌乱的居民住宅区奔去。
身後空气细微的波动,那只大型动物显然也跟了上来,没有丝毫犹疑。
好快的反应!黎殇暗赞,却也激起斗志,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了,黎殇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天空无云,月光明亮的刺眼。黎殇利用房屋的阴影,掩饰著自己的身形,他可不想吓倒任何人,尖叫声总会让他头痛。
汗水渐渐渗出,黎殇的精神更振奋了,果然是个厉害的对手,竟然还没有甩脱,不过……黎殇的嘴角挂上一丝得意的笑容,就快了。他深吸一口气,整个人像一抹暗影一般投入到黑暗中去,如果这时有人看到,一定会以为自己视力有问题,因为在一般人的认知中,没有什麽生物会有那种速度。
身後空气的波动告诉黎殇,那个家夥很快就会被他甩掉了,不知为什麽,黎殇不由得回头看去,脏的看不清五官的脸上辩不出有什麽表情,但是那双充满著野性的剔透的眸子一只专注的,执著的看著他,一直看著……
终於甩脱身後的尾巴,黎殇并没有回家,他蹲在墙头的阴影中,心思有些混乱。总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什麽残忍的事,那双野性的眸,在他的眼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就是不肯消失。
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黎殇将自己的头发揉成一团乱麻。怎麽会觉得自己做了什麽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即使真的做了那样的错事,也不该有这麽沮丧的心情啊!
可恶的家夥!黎殇低咒著起身,向来时的方向奔去。
算了,他一向不善於思索,如果自己放不下,就不要放了,反正这个麻烦也不是他所招过的最大的麻烦,就当是养了一 只麻烦的宠物吧!一个宠物只要喂饱就皆大欢喜,也不是很麻烦!黎殇乐观的自我安慰。
那个大家夥果然还呆立在那里,怔怔的看著他刚才消失的方向。如果他不回来,这个傻瓜不会这样站一个晚上吧?黎殇郁闷的想。
想归想,黎殇还是给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亲爱的宝贝,我们回家吧!”
黎殇想他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一瞬间那人眸中的亮丽!
偷偷摸摸的将那只比起一般宠物来说大得离谱的家夥带进屋里,黎殇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只是一口而已。
“喂喂喂!你踩到我的宝贝画报了……那可是这个月新出的花花公子杂志,很难弄到的!”
“喂!虽然我的墙不算很白,但是你敢把你身上的泥蹭到墙上我一定饶不了你!”
“好好!你就站在那里,不许动!千万不许动,否则我赶你出去!我去放洗澡水,你不许动哦!”
急急忙忙的放好水,黎殇看到那个家夥果然乖乖的没有动,满意的点了点头。只要这个家夥听话就一切好商量。
但是……
“你给我把衣服脱下来!”
拳来脚去,虽然已经很小心,黎殇还是心疼的发现,他与这个家夥已经打坏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三只杯子,四个碗……心痛啊!那可都是他的辛苦钱买来的!
妈的!黎殇在心里发誓,今天如果不把你洗下一层皮,我就不姓黎!
虽然黎殇没有洁癖,虽然黎殇的房屋布置跟干净二字绝对没有任何联系,那也不代表他可以容忍一个满身恶臭,脏发纠结,身上不知有多少虱子,跳蚤的家夥在自己的地盘招摇。
他不是没有被虱子咬过,那种奇痒难耐的感受,他不打算再次经历。
再一次证明,那个家夥果然不是省油的灯,黎殇中肯的评论。绝对是经过严格训练过的身手,每一招每一式都干净利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所攻击的方位都是足以致命之处,黎殇知道这不是他刻意,只是一种本能,经过长期训练,形成的一种本能。
如果速度再快一些,力量再强一些,黎殇明白自己不可能这麽轻易将他制伏。如果这个家夥没有这麽落魄,如果这个家夥的体力在颠峰状态,谁胜谁负都是未知之数……
刚一跑神,被压在身下的家夥就一拳挥来,黎殇避过,气愤的瞪著身下这个不停挣扎的家夥,气不打一处来。
“喂!我只是要你洗个澡而已,你吃我的,住我的,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显然是对牛弹琴,凶恶的神情,一脸的杀气!黎殇知道,对於这个家夥是没有理可讲的。只能暴力说明问题。
而他,很高兴明白这一点。
将绑住手脚的家夥压进水中,一阵狠洗,原本洁净的清水很快浑浊,还在不断制造著腐败般的恶臭。黎殇都想要吐了。
後来也不用热水了,打开水龙头就是一阵猛冲……
不知过了多久,清水终於不再变混,黎殇欣慰的看著地上扔满的沐浴液,洗发水之类的空瓶,突然想起,本来可以用一年的洗涤用品都用到这个家夥身上了,他怎麽洗?
一定是上辈子欠了他的!
黎殇郁闷的转过头,然後……呆住!
怎麽可以这样?怎麽能?黎殇疯狂中,他扯著自己的头发,用力的瞪著躺在浴缸中,也在恼怒的瞪著他的新收宠物……
“你……你……”黎殇指著那家夥的手指,有些颤抖。
“你怎麽可以比我帅?”
没错,那个原本被油黑的污渍整个淹没的大家夥洗净铅华後,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超级大帅哥!
最重要的是,他帅的程度……硬是比黎殇超越了一大截!
黎殇的自尊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怎麽脏兮兮,恶心巴拉的大型动物,竟然是个可以让任何男人自卑,让任何女人动心的帅哥?黎殇不相信自己竟然会有这种“好”运气,毕竟这种被称为男人公敌的生物不是每天都能碰到的,更何况,他这只,还是从垃圾堆里拣到的!算算看,这几率能有多大?恐怕不比二十四小时之内地球灭亡大多少吧!
想到这里,黎殇心情又好了一些。他决定明天去买彩票!
反正这只超级美型的家夥是他的宠物,靠他养,还要看他的脸色,作为主人,自己的宠物漂亮一些,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黎殇的心情更好了!
心情变好了,黎殇开始平心静气的打量起自己的新所有物。
明显是个西方人。
白瓷一般的肌肤,碧蓝的眼眸,淡金色的毛发,是个纯得不能再纯的西方品种。
高挺的让人嫉妒的鼻子,薄薄的嘴唇虽然有些苍白,但是形状却及其完美。人家说嘴唇太薄的人寡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个帅哥非常瘦,几乎称得上是皮包骨头了,但是……
黎殇神思著看著他肌肤上明显的疤痕,有三处,大腿上一处,胸前一处,都是枪伤,而腰上那处则是刀痕了,这麽明显的疤痕,自左胸一直延伸到右侧腰间,若再深一点,必死无疑,那个动刀的人显然要置他於死地!这麽恨他吗?
虽然肌肉因为营养不良已经萎缩,但是却仍然紧致均匀。
左臂有一块新鲜瘀青,显然是刚才自己留下的。黎殇提醒自己一会儿得上一点药酒。
什麽都想不起来了吗?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你的荣耀?你的仇恨?都已经忘记了吗?到底出了什麽事,夺走了你的记忆,你的智慧,你所有的一切?只能凭自己的本能生存著,原本该是王者的你却要以偷窃维持生命,即使忘了一切,你还是不屑为之,所以有了我这个饲主,你便缠上我?你的本能难道告诉你我是可以信任依赖的人吗?还是你的本能告诉你,我,有能力保护你?狡猾的家夥。真是个大麻烦呢!如果想凭借我找回你的过去,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我可是会把你藏在家里,你只能乖乖的做一个尽责的宠物!
当然,如果你能凭借自己能力找回你的过去,我是不会拦阻你的!但是,指望我帮忙──别做梦了!
黎殇看著浴缸里,已经有些神智迷朦的家夥,若有所思的笑了。
难得这个家夥撑到现在,明明身上的温度足以煮熟鸡蛋了。对於自己用凉水给一个发著高烧的家夥洗澡这件事,黎殇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如果有个人发著高烧还能跟著他跑那麽久,又生龙活虎般的打他瞪他,那麽,一点点冰水绝对不会有什麽影响。
黎殇愉快的决定,看来医生也不用请,他对这个家夥的恢复能力可是有著万分的信赖。轻松的将烧得昏昏沈沈的家夥抗到床上,随便喂了点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