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芙蓉-2005年第4期 >

第39部分

芙蓉-2005年第4期-第39部分

小说: 芙蓉-2005年第4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家,他们就把我送到老师家里去住。我,其实也不是太清楚我的家。我只知道在很多地方有爸爸妈妈买的房子,但是,我不知道那里到底是不是家。 
  我看到他的头垂得很低很低,就拉着他在沙滩上走,一直到导游叫我们上车。我觉得我无法用语言或者表情来安慰这个孩子,所以只能一直走。其实本来也就是这样,不管怎样我们都还是要一直走一直走的。风吹起我的白裙子和他小小的衬衫。 
  HIS:我不知道干吗要去看有钱人的房子。又不是很漂亮的建筑。而且看了也不会变得很有钱。再说,有钱真的有那么大的意义吗?如果要是我,我肯定不会把家建在那里。可是,可是当小姐姐问我的时候,我连我的家在哪里都没办法告诉她。我记得我有很多房子,很多。但是,到底哪一个才是家呢? 
  就突然难过起来了。今天的日记不想写了,早一点睡吧,但愿我能梦到哪一个房子才是真正的家。但愿。 
  第五天。 
  HER:今天是旅行的最后一天。可能因为是回家的期限到了,所以大家都去把握最后的机会,去电子广场买水货了,而我因为可能是昨天在沙滩上吹风感冒了所以只能独自留在酒店里。 
  去看看小孩吧。昨天风那么大,也许他也着凉了。我看到他的门虚掩着,于是走了进去。虽然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就着满香港繁华的灯光我看到,我看到薄薄的床单下裹着的小孩,好像一头负伤的小兽般轻轻地啜泣着。我静静的,就走了过去坐在床边,轻轻地抚摩着小孩的背。 
  “告诉姐姐,怎么了?” 
  在很久的哽咽后,我听到了这样的声音:我想妈妈。“姐姐,你知道么,我从上小学开始就一直寄住在我的老师家。我长这么大都没有和妈妈住在一起过,而爸爸是什么样子的我早就忘了。我不喜欢钱,不喜欢黄金大餐,我爱我的妈妈,如果她不是女强人的话我更爱她,可是,我都不知道她需不需要我爱她……姐姐,跟你在一起的这几天,我感觉好开心。明天,明天又只有我一个人了……”最后他终于呜咽着扑进了我怀里,然后抽泣着,抽泣着,安静地睡在了我的腿上。 
  现在,我静静地翻看着这几天的交换日记,看小孩歪歪斜斜的笔迹和嫩蛋黄一样的情绪。静静地写上今天的内容。那么快,就要说再见了。望着小孩熟睡的样子,我感觉到自己作为巨蟹座女子身体里与身俱来的母性在膨胀,他今天的日记注定是空白的了。我不知道我要写怎样告别的话。但我希望这个小孩能过得快乐,我素来是信奉庄周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它的最大意义便是快乐,其他的东西,是重是轻其实一百年以后就不重要了。这个我不知道应该用富有还是贫瘠来形容他的小男孩,祝愿,一生平安喜乐。 
  HIS:空白。 
  后来,呵呵,其实没有后来。旅行结束,一切也没有了。但是直到现在,我一闭上眼睛仍能想起落地的玻璃窗外面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和异乡满城的繁华,而我的面前却只有一个受伤的小孩。 
  E——THE END 
   
  O我和我的大嘴哥哥 
   
  我和我的大嘴哥哥,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其实生活本来就是一串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网络。 
  我并不是个嗜网如命的孩子。不是经常上线,上网的活动也很单调,收收邮件联络一下几个朋友和亲人,下载一些最近流行的歌以免在KTV里木然遭众人鄙视,然后就去这个时期里固定的论坛里转。最近喜欢去的是一个几个学生自己弄的论坛,比较有趣。而我对事物和人最基本的标准就是是否有趣。所以经常去那里看看,看看亲爱的秋水是不是又坐在自己喜欢的学校里写了些优秀的文字,看看洋插队们的同志们是不是在遥远阴冷的国度里遇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看看是不是又来了一些献身灌水事业的新的有趣的人,看看最近是否论坛又有什么BT的活动。于是常常是在深夜里,从无数的参考书中抬起头来,在床头打开电脑,一边喝水一边翻看帖子,看到好玩的地方就一个人在屏幕这边轻轻地笑。 
  论坛里的ID们叫我水草、水草、水草,用各种各样的善良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叫我的名字。在我的帖子后面写一段一段云飞雪落的话。对于所有的这些,我都挺感动的,不雨亦萧萧。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计划生育的时代,我在这个论坛里结识了我的大嘴哥哥。 
  我的哥哥大嘴在坛子里的人缘很旺,是那种老好人的感觉,他最喜欢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息事宁人,最喜欢说的话就是“何必呢,大家都是神仙嘛”。因为只有大嘴和我是来自同一所高中,而他比我高两个年级,所以坛子里的ID们总是把我和大嘴归为一个门派的。 
  我是向来反对见网友的活动,第一不安全,第二伤财。不过既然是和大嘴见面的话以上的问题就都不存在了而且变得顺理成章,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学生天天都一起做操一起上课无所谓安全不安全,当然安全,况且只要到我班级门口来喊我一声就可以见着面了更不会伤财啦。 
  于是我和大嘴就在某年某月的第三节下课,在我们班楼梯转弯处历史性的会晤了。这次会晤让我得到的结论是,这年头说话算话的人真是不多,大嘴就是难能可贵的一个——大嘴的嘴果然很大,张开就和一个字母O一样。而且他还非常乐意地演示给我看他是如何把自己的拳头吞进嘴里。 
  所以更让我相信,大嘴同志是一个好人。 
  大嘴有的时候没事就会到我的班门口找我玩,哪怕只是说上几句话。每次都会带根棒棒糖啊大白兔什么的。或者在中午路上遇见会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快餐店解决一下人民的根本问题。放学时大嘴偶尔也会推着车陪我一起在车站等车,总之就一天天不近不远地熟悉起来。 
  大嘴是这样的男生,很典型的学理工科,家世正常不贫不富,气质纯正为人得体。跟他相处,不管是交谈,出去玩,或者有求于他都会很自然,像地下的泉水一般脉脉,对你好,却不让你受宠若惊,不带有异性明显的功利性质。一副温和可亲的模样。 
  后来有一阵子学校里特流行结拜干兄弟姐妹。因为大家都是独生子女,生活寂寞,向往手足之情。不过也有的是因为少男少女间羞涩的暧昧,以哥哥妹妹或者姐姐弟弟掩人耳目,自欺欺人罢了。我认识的就有很多女生因为和高大俊朗的高年级学长做了兄妹而十分自豪得意,在学校里招摇过市。 
  我记得我第一次叫大嘴“哥哥”,是一个大雨滂沱的中午放学。 
  雨是突然下起来的,所以我也没有带伞,只能做敢死队状冲到的士站打车回家。不过正好在要出教学楼的那一刹那看到了前方不远出打着伞往外走的大嘴,于是抱着头护着书包“嗖”地窜到他伞下,唬得他一愣。然后又立刻很温和地笑着说水草肯定没有看天气预报吧,我撇着嘴不以为然,估计现在还天天看天气预告的就只有你和我奶奶了。理所当然的,大嘴打伞送我往车站走。不记得是走到哪里的时候,大嘴突然说停一下,把伞柄交到我手里。我举着伞纳闷地看着他,这个时候大嘴蹲了下来,然后认真地把我被雨水泡松的鞋带紧了紧,再站起来,拿过伞,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可以走了。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这一系列动作在我的脑海里缓慢地一遍又一遍地回放,他蹲下身子,认真地给我把被雨水泡开的鞋带重新紧了紧,再站了起来,从我的手中接过伞,最后拍了拍我的肩。他眼里的疼惜和嘴角的笑意在我的心尖上暖暖地渲染开来,在倾盆大雨中照亮了一小片的天空。 
  我突然觉得有种感觉像棉花一样柔软蓬松地堵在了我的喉咙里。这种说不出的东西不同于父母之爱亦不同于恋人之情。当我正在百般思索的时候,大嘴摸摸我的头发说,你发呆的样子像我两岁半的表妹。 
  是了。是兄长。 
  是兄长般的对你好,像一杯温度恰到好处的水顺着喉咙缓缓地流到心里。我傻笑着盯着大嘴,越看越觉得像自己的哥哥。张口结舌了半天,才挤出句谢谢。大嘴说不用谢,照顾水草妹妹是很自然的事情。 
  然后我就自然地叫了大嘴一声哥哥,我们也就自然地成了亲爱的兄妹俩,在计划生育的时代里扮成血缘之亲彼此关心照应。大嘴打球我就帮他拿衣服,我参加文艺演出大嘴带PIZZA HUT探班,诸如此类。有的时候,我的女朋友们会好奇地问,那真的是你认的哥哥啊?我就笑着说是啊是啊,那是经过我唯一认证的哥哥。有好事的就会多嘴地继续问,他不帅嘛,而且看不出来哪里优秀,你有没有搞错啊?我就笑得更加灿烂地说,是啊是啊他嘴好大吧,不过他会蹲下来帮我系鞋带。然后大家就不再讲话了,我知道那些女孩子们的眼里有些许的羡慕。那种羡慕就类似于我吃多了KFC的汉堡鸡翅突然怀念起一碗白米粥。 
  有的时候玩得晚了,妈妈知道大嘴也在就会很放心。的确,有这样帮你拦下出租车,先付给司机钱告诉他把这个女孩送到哪里,然后再记下车牌号,挥手和坐在车里的我说再见,并嘱咐我到家了发短信告诉他一声的哥哥,妈妈当然很放心。况且大嘴是超级妈妈杀手,几乎我们圈子里所有人的妈妈都喜欢他,我妈也不例外,总是盼着她的大嘴儿子打电话来的时候顺便聊上几句,三请四邀地叫他回家吃饭。的确,礼貌谦和的正派男孩子当然讨家长们欢心。 
  最近和大嘴在KTV里最喜欢一起唱那个阿牛的《我和我的四个妹妹》,大嘴说他这一个妹妹就包括了阿牛四个妹妹的所有优缺点。我也在心里计算着他的优缺点。我的大嘴哥哥不会花大钱给我买礼物,但是会仔仔细细地把最好的一张工程制图装裱起来给我做纪念。我的大嘴哥哥不会请我去豪华的酒店吃精美的粤菜,但是会在九点半出现在补习班门口送我回家。我的大嘴哥哥对服装真是毫无眼光,那么远从外地带给我一条满是蕾丝的舞女般的裙子,我只好一面说好看啊好看啊一面偷偷地拿到专卖店换了一件。我的大嘴哥哥手很笨,费了几个小时工夫才编了一只蜗牛,说是放在我台灯下面给我励志。我的大嘴哥哥嘴很拙,每次我大发雷霆的时候他只会低着脑袋看鞋子。我的大嘴哥哥就是最最普通的理工科男生。但他给了我最最平凡最最温馨的兄长关怀。 
  于是我不再是孤单寂寞的小孩,也不需要再缠着妈妈要求生一个哥哥出来了。 
  现在大嘴已经在很远的北方读大学了。他大二开学之前给他自己定了一个目标:考四级,做家教,拿奖学金,给我带个大嫂回来。哎,大嘴哥哥老大不小了,除了偶然的几次荒唐的艳遇以外,感情生活实在是空白得一塌糊涂。也着实让我替他着急啊,不过我相信这样心地善良的好男孩子是会有好结果的,会像字母O一样走一个圆满的人生路线。周围所有的人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哥哥,你要加油哦! 
  大嘴同志从不是赋有情趣浪漫艺术的男子,当我第N次在他身上培养出的文学美术音乐细胞又被强大的理工科细胞吞噬的时候,我不再奢望某一天他能福至心灵突然聪慧起来能一跃成为知己。算了,《小王子》中火红的狐狸都晓得“世事两难全”的道理,有这样朴实而无条件为我好的大嘴哥哥就已经足够让我得意地偷偷笑了。 
  好了,如果我写到这里就收笔,我知道我的衣食父母读者大人们肯定会不满意。喂,还有个八卦的大问题没有解决呢!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嘿嘿。 
  在懵懂的青春期里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关系这么亲密;难道不会发展成什么吗? 
  呵呵,我才没有那么笨呢,我还要长长久久地鄙视他嘲笑他欺负他,不屑于犯那种青春期的低级弱智错误。我要善待这样温馨美好的感情。 
  我托着腮看着台灯下那只笨笨的蜗牛,平静地微笑,我是大嘴哥哥最最心疼的妹妹。 
  O——THE END 
   
  P平头、棉布衣服和古龙水 
   
  最近很流行一种男人。 
  以下是该类型生物的主要特征:发型必须是平头,头发短且硬,不用摩丝可以竖起来;衣服必须是纯棉,最多也必须是棉麻范围之内的,要有原木的扣子,要很休闲很宽大袖口垂到手背上,领口宽宽的可以看见锁骨;身上必须有体香,首选是绿茶或者竹子型的古龙水,在发根,耳后,手腕内侧;工作必须是IT业或者广告业,总之必须SOHO而且必须用电脑工作;背包必须是大大的军绿色帆布包,要有很多口袋;袜子必须是纯棉白袜;眼神必须如小狗般单纯脆弱;健康状况必须不良,要很容易生病,但也必须只是些小病小灾;说话必须是一句里夹杂至少两个英文单词;上班必须要坐地铁。必须爱喝黑咖啡,必须喜欢工作到深夜然后光脚在木地板上走来走去,必须钟意PRADA套装和王家卫《春光乍泻》之前的作品,必须沉默而不失幽默,必须不合群但是对小动物很有爱心…… 
  好了我想你们知道我说的是谁们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些拥有统一标号型符号的男人仿佛约好了一般开始穿梭在各种爱情小说和时尚杂志里。成为女生们关于白马王子的最新潮的定义。可是谁能解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在我的脑袋里全都面目模糊,以至于经常在闲聊的时候,女朋友问我,看了《XX》没有?我说看了,她说记不记得里面那个男主角?我连忙接着回答说当然记得啦,就是那个平头的,穿棉布衣服,身上有古龙水味道,沉默纯洁的男人对吧?她看我答的一点不差就兴奋地拉着我扯了好几堂课的故事情节,动情处难免眼中闪烁点点泪光,面颊上总有绯红薄雾。 
  其实我才没看过《XX》。 
  只不过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大概是个什么样子,靠这些符号我也顺利地让大家相信我还看过了《XXX》、《XXXX》等等等等,他们都相信我是一个最懂时尚最赶得上潮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