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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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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盖古礼,父为子,夫为妻,皆服报服三年。后世,
夫为妻,始制为齐衰杖期,父母在则不杖。《丧服》,自期以下,诸侯绝,然特为旁期
言。若妻丧,本自三年报服,杀为期年,则固未尝绝者。今皇上为后服期,以日易月,
仅十二日。臣子为君母服三年,以日易月,仅二十七日。较诸古礼,已至杀矣。皇上宜
服期,十二日,臣子素服,终二十七日。不然,则恩纪不明,典礼有乖。”礼臣方献夫
亦杂引《仪礼·丧服》等篇,反覆争辨,并《三朝圣谕》所载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后,
仍服数月白衣冠故事以证之。帝言:“文皇后丧时,上无圣母,下有东宫,从重尽礼为
宜。今不敢不更其制。”已,詹事霍韬言:“今百官遭妻丧,无服衰莅事之礼。盖妻丧
内而不外,阴不可当阳也。圣谕云:‘素服十日,仿辍朝之义。’于内廷行之则可。若
对临百官,总理万几,履当阳之位,行中宫之服则不可。百官为皇后服衰,为其母仪天
下也。礼,父在为母,杖不上于堂,尊父也。于朝廷何独不然?臣请陛下玄冠素服,御
西角门十日,即玄冠玄服御奉天门,百官入左掖门则乌纱帽、青衣侍班。退出公署及私
室,则仍素服白帽二十七日。若曰于礼犹有未慊,则山陵事毕而除。”帝从其言。
    寻定进册谥仪,礼部议:“先期,帝衮冕告奉先殿、崇先殿。至期,帝常服御奉天
门,正副使常服,百官浅淡色衣、黑角带,入班行礼如仪。节册至右顺门,内侍捧入正
门,至几筵前置于案。内赞赞就位上香,宣册官立宣讫,复置册于案。内侍持节由正门
出,以节授正副使,报礼毕,正副使持节复命。”次日,礼部誊黄颁示天下。
    时中宫丧礼自文皇后而后,至是始再行。永乐时典礼毁于火,《会典》所载皆略,
乃断自帝心,著为令。梓宫将葬,帝新定诸仪,亦从减损。以思善门逼近仁智殿,命百
宫哭临止一日,亦罢辞祖礼,丧由左王门出。
    二十六年,皇后方氏崩,即日发丧,谕礼部:“皇后尝救朕危,其考元后丧礼行
之。”礼部定仪:“以第四日成服,自后黑冠素服,十日后易浅色衣,俱西角门视朝。
百官十日素服绖带,自后乌纱帽、黑角带、素服,通前二十七日。帝常服于奉天门视朝,
百官浅色衣,鸣钟鼓、鸣鞭如常,朔望不升殿。梓宫发引,百官始常服。帝于奉先等殿
行礼,俱常服。于几筵祭则服其服。服满日,命中官代祭。”从之。寻谕:“皇妃列太
子后非礼,其改正。”及葬,部臣以旧仪请。诏梓宫由中道行,虞祭如制用九数。安玄
宫居左,他日即配祀。部臣复上仪注,改席殿曰行享殿。又以孝洁皇后自发引至神主还
京将半载,遇令节百官常服,今孝烈皇后初十日发引,十五日即还,事礼不同,以诸臣
服制请。帝命随丧往来者,仍制服。祭毕,乌纱帽素服入朝,素冠素服办事。迎主仍制
服,思善门外行安神礼,更素冠素服从事。先是,帝命孝烈居左,而迁孝洁。既而以孝
洁久安,不宜妄动,罢不行。乃更命孝烈居右,而虚其左以自待。
    穆宗母杜氏,三十三年薨。礼部言:“宜用成化中淑妃纪氏丧制。且裕王已成婚,
宜持服主丧,送葬出城。”乃议辍朝五日,裕王遵《孝慈录》斩衰三年。钦遣大臣题主,
开茔掩圹,祠谢后土,并用工部官,送葬仪仗人数皆增于旧。帝谓非礼之正,令酌考贤
妃郑氏例。于是尚书欧阳德等复上仪注,辍朝二日,不鸣钟鼓。帝服浅淡色衣,奉天门
视事,百官浅色衣、乌纱帽、黑角带朝参。命裕王主馈奠之事,王率妃入宫,素服哭尽
哀,四拜视殓。成服后,朝夕哭临三日。后每日一奠,通前二十七日而止。仍于燕居尽
斩衰三年之制。册谥焚黄日,陈祭仪,裕王诣灵前行礼。丧出玄武门,裕王步送至京城
门外,路祭毕,还宫。帝谓焚黄乃制命,非王可行,仍如常仪。礼部覆奏:“皇妃焚黄
仪,传讹已久。皆拜献酒,跪读祝,乃参用上尊谥之仪,而未思赐谥为制命,其祭文称
皇帝遣谕,与上尊谥不同。今奉旨以常礼从事,当改议赐谥,如赐祭礼。读祝、宣册皆
平立不拜。”报可,著为令。
    穆宗皇后李氏,裕邸元妃也,先薨,葬西山。隆庆元年,加谥孝懿皇后,亲告世宗
几筵。御皇极门,遣大臣持节捧册宝诣陵园上之。神宗母皇太后李氏,万历四十二年崩。
帝谕礼部从优具仪,帝衰服行奠祭礼。穆庙皇妃、中宫妃嫔、太子、诸王、公主以下皆
成服。百官诣慈宁宫门外哭临。命妇入宫门哭临。馀俱如大丧礼。
    ○兴宗帝后陵寝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薨,命礼部议丧礼。侍郎张智等议曰:“丧礼,父为长子服
齐衰期年。今皇帝当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释之。在内文武官公署斋宿。翌日,
素服入临文华殿,给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诣春和门会哭。明日,素服行奉慰礼。其当
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绖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乐,至复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
在外,文武官易服,于公署发哀。次日,成服行礼。停大小祀事及乐十三日,停嫁娶三
十日。”其内外官致祭者,帝令光禄寺供具,百官惟致哀行礼。建文帝即位,追谥为兴
宗孝康皇帝,所荐陵号不传。
    元妃常氏,先兴宗薨。太祖素服,辍朝三日。中宫素服哀临,皇太子齐衰。葬毕,
易常服。皇孙斩衰,祭奠则服之。诸王公主服如制。建文初,追谥曰孝康皇后。永乐初,
皆追削。福王立南京,复帝后故号。
    ○睿宗帝后陵寝
    睿宗帝后陵寝在安陆州。世宗入立,追谥曰睿宗献皇帝。葺陵庙,荐号曰显陵。既
而希进之徒屡言献皇帝梓宫宜改葬天寿山。帝不听。嘉靖十七年,帝母蒋太后崩。礼部
言:“岁除日,大行皇太后服制二十七日已满,适遇正旦,请用黑冠、浅淡服受朝。”
疏未下,帝谕大学士夏言:“元旦玄极殿拜天,仍具祭服,先期一日宜变服否?”礼部
请“正旦拜天、受朝,及先一日俱青服,孟春时享,前三日斋,青服,臣下同之,馀仍
孝贞皇太后丧礼例”。不从。于是定议,岁除日变服玄色吉衣,元旦祭服玄极殿行告祀
礼,具翼善冠、黄袍御殿,百官公服致词,鸣钟鼓、鸣鞭,奏堂上乐。
    是时议南北迁祔,久不决。帝亲诣承天。及归,乃定议梓宫南祔。礼部上葬仪,自
常典外,帝复增定太庙辞谒、承天门辞奠、朝阳门遣奠、题主后降神飨神,及梓宫登舟、
升岸等祭。梓宫发引,帝衰服行诸礼如仪。百官步送朝阳门外,奠献,使行遣奠礼。至
通州,题主官复命。神主回京,百官奉迎于门外,帝衰服率皇后以下哭迎午门内,奉安
于几筵殿。梓宫所过河渎江山神祇,俱牲醴致祭。勋臣青服行礼,梓宫升席殿。先诣睿
宗旧陵,奉迁于祾恩殿,复奉梓宫至殿,合葬于新寝。
    ○皇妃等丧葬
    洪武七年九月,贵妃孙氏薨。无子,太祖命吴王橚主丧事,服慈母服,斩衰三年。
东宫诸王皆服期。由是作《孝慈录》。
    永乐中,贵妃王氏薨。辍朝五日,御祭一坛,皇后、皇妃、皇太子各祭一坛,亲王
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赠谥册,行焚黄礼。开茔域,遣
官祠后土。发引前期,辞灵祭坛与初丧同,惟增六尚司及内官、内使各一坛。启奠、祖
奠、遣奠各遣祭一坛。发引日,百官送至路祭所,皇亲驸马共一坛,公侯伯文武共一坛,
外命妇共一坛。所过城门祭祀,内门遣内官,外门遣太常寺官。下葬,遣奠、遣祭一坛。
掩圹,遣官祀后土,迎灵轿至享堂,行安神礼,遣祭一坛。
    天顺七年,敬妃刘氏薨。辍朝五日,帝服浅淡黄衣于奉天门视事,百官浅淡色衣、
乌纱帽、黑角带朝参。册文置灵柩前,皇太子以下行三献礼。灵柩前仪仗,内使女乐二
十四人,花幡、雪柳女队子二十人,女将军十一人。自初丧至期年辞灵,各于常祭外增
祭一坛。
    弘治十四年,宪庙丽妃章氏发引,辍朝一日。
    凡陪葬诸妃,岁时俱享于殿内。其别葬金山诸处者,各遣内官行礼。嘉靖间,始命
并入诸陵,从祭祾恩殿之两旁,以红纸牌书曰“某皇帝第几妃之位”,祭毕,焚之。后
改用木刻名号。嘉靖十三年,谕礼工二部:“世妇、御妻皆用九数。九妃同一墓,共一
享殿,为定制。”
    ○皇太子及妃丧葬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后,至成化八年悼恭太子薨,年甫三岁。帝谕礼部,礼宜从简,
王府及文武官俱免进香帛。礼部具仪上。自发丧次日,辍朝三日。帝服翼善冠、素服,
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门视朝,不鸣钟鼓,祭用素食。文武群臣,素服、麻布、绖
带、麻鞋、布裹纱帽,诣思善门哭临,一日而除。第四日,素服朝西角门奉慰。在外王
府并文武官,素服举哀,二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礼部上丧礼。帝曰:“天子绝期。况十五岁外方出三
殇,朕服非礼,止辍朝十日。百官如制成服,十二日而除。诣停柩所行,罢诣门哭临。
葬遣戚臣行礼。”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视皇太子妃郭氏例。辍朝五日,不鸣钟
鼓。帝服浅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角带朝参,皇长孙主馈奠。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诋薨,诏定丧礼。礼部尚书任亨泰言:“考宋制,宜辍朝五
日。今遇时享,请暂辍一日。皇帝及亲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宫眷服制,皆与鲁王丧
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从之。
    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遣官掌行丧葬礼,翰林院撰祭文、谥册文、圹志
文,工部造铭旌,遣官造坟,钦天监官卜葬,国子监监生八名报讣各王府。御祭一,皇
太后、皇后、东宫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丧至除服,御祭凡十三坛,封内文武祭
一。其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斩衰三年,封内文武官齐衰
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城军民素服五日。郡王、众子、郡君,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年,
郡王妃小功。凡亲王妃丧,御祭一坛,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布政司委官
开圹合葬。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人则止御祭一坛。俱造圹祔葬。郡王丧,辍朝一日。
行人司遣掌行丧葬礼,余多与亲王同,无皇太后、皇后祭。郡王妃与亲王妃同,无公主
祭。合葬郡王继妃次妃丧礼,俱与正妃同。凡世子丧,御祭一,东宫祭一。遇七及百日、
下葬、期年、除服,御祭各一。凡世孙丧礼,如世子,减七七及大祥祭。凡镇国将军,
止闻丧、百日、下葬三祭,奉国将军以下,御祭一。
    初,洪武九年五月,晋王妃谢氏薨,命议丧服之制。侍讲学士宋濂等议曰:“按唐
制,皇帝为皇妃等举哀。宋制,皇帝为皇亲举哀。今参酌唐、宋之制,皇帝及中宫服大
功,诸妃皆服小功,南昌皇妃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皆服小功,晋王服齐衰期,
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缌麻,辍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入丧次,十五举音。百官奉
慰,皇帝出次释服,服常服。”制曰“可”。其后,王妃丧视此。
    正统十三年,定亲王茔地五十亩,房十五间。郡王茔地三十亩,房九间。郡王子茔
地二十亩,房三间,郡主、县主茔地十亩,房三间。天顺二年,礼部奏定,亲王以下,
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圹。后葬者,止令所在官司安葬。继妃则祔
葬其旁,同一享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见治薨。发引日,帝不视朝。及葬,辍朝一日。十三年,四川
按察使彭韶言:“亲王郡王薨逝,皆遣官致祭,使臣络绎,人夫劳扰。自后惟亲王如旧,
其郡王初丧遣官一祭,馀并遣本处官。凡王国母妃之丧,俱遣内官致祭。今宗妇众多,
其地有镇守太监者,宜遣行礼。又王国茔葬,夫妇同穴。初造之时,遣官监修,开圹合
葬,乞止命本处官司。”帝从礼部覆奏,王妃祭礼如旧,馀依议行。弘治十六年七月,
申王祐楷薨。礼部言:“前沂穆王薨,未出府。申王已出府而未之国,拟依沂穆参以在
外亲王例行之。”
    王妃葬地载于《会典》者,明初追封寿春等十王及妃,坟在凤阳府西北二十五里白
塔,设祠祭署、陵户。南昌等五王及妃祔葬凤阳皇陵,有司岁时祭祀,皆与享。怀献世
子以下诸王未之国者,多葬于西山,岁时遣内官行礼。
    永乐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薨。时初举张灯宴,遂罢之。辍朝四日,赐祭,命有司
治丧葬。二月,太祖第八女福清公主薨,辍朝三日。定制,凡公主丧闻,辍朝一日。自
初丧至大祥,御祭凡十二坛。下葬,辍朝一日。仪视诸王稍杀,丧制同,惟各官不成服,
其未下嫁葬西山者,岁时遣内官行礼。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谒祭陵庙  忌辰  受蕃国王讣奏仪  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临王公大臣丧仪中宫为父
祖丧仪  遣使临吊仪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赐祭葬  丧葬之制碑碣  赐谥品官丧礼
士庶人丧礼  服纪
    ○谒祭陵庙
    洪武元年三月,遣官致祭仁祖陵,二年,加号英陵。礼部尚书崔亮请下太常行祭告
礼。博士孙吾与言:“山陵之制,莫备于汉,初未有祭告之礼。盖庙号、陵号不同。庙
号易大行之号,必上册谥,告之神明,陵号则后嗣王所以识别先后而已,愿罢英陵祭
告。”亮言:“汉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加高、曾、祖、考陵曰钦、康、定、安。盖
尊祖考由尊其陵,尊其制则必以告,礼缘人情,告之是。”廷议皆是亮。从之。熙祖陵,
每岁正旦、清明、中元、冬至及每月朔望,本署官供祭行礼。又即其地望祭德祖、懿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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