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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部分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5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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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度不免,夜携幼女坐河干,恸哭投河死。是夜,大风雨,尸不漂没。及曙,女尚熟睡
草间。
    又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不共我
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箠挞不从。一日,诸恶少以酒肴
进。妇走避邻妪家,泣顾怀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颜自存,俟汝之成民也。”
少间,闻阖户声。妪觇之,则拔刀刎颈仆地矣。父挈医来视,取热鸡皮封之,复抓去。
明旦气绝,年二十五。
    吴氏,永丰人,名姞姑。年十八,适宁集略。未一年,夫卒,六日不食。所亲百方
解譬,始食粥,朝暮一溢米。服除,母怜其少,欲令改适。往视之,同寝食三年,竟不
敢出一语。归谓诸妇曰:“此女铁石心,不可动也。”
    慈谿沈氏六节妇。章氏,祚妻。周氏,希鲁妻。冯氏,信魁妻。柴氏,惟瑞妻。孟
氏,弘量妻。孙氏,琳妻。所居名沈思桥,近海。族众二千人,多骁黠善斗。嘉靖中,
倭贼入犯,屡歼其魁,夺还虏掠。贼深仇之。一日,贼大至,沈氏豪誓于众曰:“无出
妇女,无辇货财,共以死守,违者诛。”章亦集族中妇女誓曰:“男子死斗,妇人死义,
无为贼辱。”众竦息听命。贼围合,群妇聚一楼以待。既而贼入,章先出投于河,周与
冯从之。紫方为夫砺刃,即以刃斫贼,旋自刃。孟与孙为贼所得,夺贼刃自刺死。时宗
妇死者三十余人,而此六人尤烈。
    黄氏,沙县王珣妻。嘉靖中,倭乱,流劫其乡。乡之比邻,皆操舟为业。贼至,众
妇登舟,匿舱中,黄兀坐其外。众妇呼之曰:“不虞贼见乎?”黄曰:“篷窗安坐,恐
贼至不得脱,我居外,便投水耳。”贼至,黄跃入水中死。时同县罗举妻张氏,从夫避
乱岩穴间。贼至,张与妾及妾子俱为所获。贼见张美,欲犯之,不从。至中途,张解发
自缢,贼断之。张又解行缠,贼又觉之,徒跣驱至营。贼魁欲留之,张厉声曰:“速赐
一死。”贼曰:“不畏死,吾杀汝妾。”张引颈曰:“请代妾,留抚孩婴。”贼曰:
“吾杀孩婴。”张引颈曰:“请代孩婴,存夫嗣。”贼令牵出杀之。张先行,了无惧色。
贼方犹豫,张骂不绝口,遂遇害。投尸于河,数日尸浮如生。
    张氏,政和游铨妻。倭寇将至,妇数语其女曰:“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
与刃耳,汝谨识之。”铨闻,以为不祥。妇曰:“使妇与女能如此,祥孰大焉。”未几,
贼陷政和,张度不脱,连呼女曰:“省前诲乎?”女颔之,即赴井。张含笑随之,并死。
    又叶氏,松溪江华妻,陈氏,叶弟惠胜妻,偕里人避倭长潭。值岁除,里妪觅刀为
幼男薙发弗得,叶出诸怀中。众问故,曰:“以备急耳。”及倭围长潭,执二妇,共系
一绳。叶谓陈曰:“我二人被絷,纵生还,亦被恶名,死为愈。”陈唯唯。叶探刀于怀,
则已失,各抱幼女跳潭中死。同时林寿妻范氏,亦与众妇匿山坞。倭搜得众妇,偕至水
南,范独与抗。或谓姑顺之,家且来赎。答曰:“身可赎,辱可赎哉!我则宁死。”贼
闻言,杀其幼女恐之,不为勋。曰:“并及汝矣。”厉声曰:“固我愿也!”贼杀之。
    刘氏二女,兴化人。嘉靖四十一年与里中妇同为倭所掠,系路傍神祠中。倭饮酣,
遍视系中,先取其姊。姊厉声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贼乎?”倭笑慰之曰:“若从我,
当询父母归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时尚论归耶?”倭尚抚背作款曲状。女怒,
大骂。时黄昏,倭方纵火,女即赴火死。已复侵其妹,妹又大骂。倭露刃胁之,不为动,
曰:“欲杀,即杀。”倭欲强犯之,女绐曰:“吾固愿从,俟姊骨烬乃可,否则不忍
也。”倭喜负薪益火,火炽,女又赴火死。时同死者四十七人,二女为最。
    孙烈女,五河人。性贞静,不苟嬉笑。母硃卒,继母李携前夫子郑州儿来。州儿恃
母欲私女,尝以手挑之,忿批其颊。一日,女方治面,州儿从后搂之。女揪发觅刃,州
儿啮其臂得脱。女奔诉于姊,触地恸哭曰:“母不幸,父又他出,贼子敢辱我,必刃之
而后死。”姊曲抚慰。乃以臂痕示李,使戒戢之。州儿不悛,绐李曰:“儿采薪,臂力
不胜,置遗束于路。”李往取之,归则户扃甚严。从母舒氏亦趋至,曰:“初闻如小犊
悲鸣,继又响震如雷,必有异。”并力启之,州儿死阈下,项几断,女亦倚壁死。盖州
儿诳母出,调女。女阳诺而使之闭门,既蹑其后杀之也。又蔡烈女,上元人。少孤,与
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为僧者来乞食,挑之,不从。挟以刃,女徒手搏之,受
伤十余处,骂不绝,宛转死灶下。贼遁去,官行验,忽来首伏。官怪问故。贼曰:“女
拘我至此。”遂抵罪。
    陈谏妻李氏,番禺人。谏,嘉靖十一年进士。为太平推官,两月卒,其弟扶榇归。
李曰:“吾少嫠也,岂可与叔万里同归哉!”遂不食死。
    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DD。将嫁,而DD遘父炼难,二兄衮、褒杖死塞上,D
D与兄襄并逮系宣府狱。总督杨顺逢严嵩意,必欲置二子死,搒掠数百,令夜分具二子
病状。会顺为给事中吴时来所劾,就槛车去,襄等乃得释。自是病呕血,扶父丧归,比
服阕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DD卒,胡哀哭不绝声,尽出奁具治丧事。有他讽
者,断发剺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
“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以襄子嗣。
    戴氏,莆田人,名清。归蔡本澄,年甫十四。居二年,本澄以世籍戍辽东,买妾代
妇行。戴父与约曰:“辽左天末,五年不归,吾女当改嫁矣。”至期,父语清如约。泣
不从,独居十有五年。本澄归,生一子,未晬,父子相继亡。清哀毁几绝。父潜受吴氏
聘,清闻之曰:“人呼女蔡本澄妇耳,何又云吴耶?”即往父家,使绝婚。吴讼之官,
令守节,表曰寡妇清之门。时莆又有欧茂仁妻胡氏,守节严苦,内外重之。郡有狱久不
断,人曰:“太守可问胡寡妇。”守乃过妇问之,一言而决。
    胡氏,鄞许元忱妻。元忱为徐祝师养子,习巫祝事。胡鄙之,劝夫改业,且劝归许
宗。未果,而元忱疫死。氏殡之许氏庐,苫卧柩傍,夜拥一刀卧。里某求氏为偶,氏毁
面截鬓发,断左手三指,流血淋漓,某惊遁。族妇尊行抱持之,大恸,因立应后者,令
子之。氏服丧三年,不浣不栉。毕葬,乃为子娶妇。夫有弟少流移于外,复为返之,许
氏赖以复起。
    李氏,郃阳安尚起妻。尚起商河南,病亡。氏闻讣,尽变产完夫债,且置棺以待夫
榇归,跪告族党曰:“烦举二棺入地。”闭户将自缢,邻妇欲生之,排闼曰:“尔尚有
所逋,何遽死?”氏启门应曰:“然吾资已尽,奈何?请复待一日。”乃纫履一双往畀
之,曰:“得此足偿矣。”归家,遂缢死。
    吴节妇,无为周凝贞妻。凝贞卒,妇年二十四,毁容誓死,不更适,佣女工以奉孀
姑。姑老卧病,齿毁弗能食。妇绝其儿乳以乳姑,冬月卧拥姑背以暖之,宛转床席者三
年。姑卒,哀毁骨立,年七十五终。又杨氏,清苑刘寿昌妻。年十九,夫卒,誓死殉。
念姑病无依,乃不死。母家来迎,以姑老不忍去侧,竟不归宁。阅三十年,姑卒,葬毕,
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从地下矣。”遂绝粒。家人问遗言。曰:“姑服在身,殓以布
素。”遂瞑。
    徐亚长,东莞徐添男女。添男为徐姓仆,生亚长四岁而死。母以亚长还其主,去而
别适。比长,贞静寡言笑,居群婢中,凛然有难犯之色。家童进旺欲私之,不可。亚长
奉主命薙草豆田中,进旺迹而迫之,力拒获免,因哭曰:“闻郎君读书,有寡妇手为人
所引,斧断其手,况我尚女也,何以生为!”遂投江死。
    蒋烈妇,丹阳姜士进妻。幼颖悟,喜读书。弟文止方就外傅。夜归,辄以饼饵啖之,
令诵日所授书,悉能记忆,久之遂能文。归士进数年,士进病瘵死。妇屑金和酒饮之,
并饮盐卤。其父数侦知,奔救免。不食者十二日,父启其齿饮之药,复不死。礼部尚书
宝,士进从父也,知妇嗜读书,多置古图史于其寝所,令续刘向《列女传》。妇许诺,
家人备之益谨。一日,妇命于纟惠帐前掘坎埋大缸贮水,笑谓家人:“吾将种白莲于此,
此花出泥淖无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于是日纂辑不懈。书将成,防者稍不戒,则濡
首缸中死矣。为文脱稿即毁,所存《列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皆
文止窃而得之者。御史闻于朝,榜其门曰文章贞节。初,其兄见女能文,以李易安、硃
淑真比之,辄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虽能文,大节亏矣。”其幼时志
操已如此。
    杨玉英,建宁人。涉猎书史,善吟咏。年十八,许字官时中。时中有非意之狱,父
母改受他聘。玉英闻之,嘱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奚诸物,异日以遗官官人。”
婢弗悟,诸之。于是窃入寝室,自经死,目不瞑。时中闻讣,具礼往祭,以手掩之,遂
瞑。婢出所遗物,付父母启之,得诗云:“昆山一片玉,既售与卞和。和足苦被刖,玉
坚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张蝉云,蒲城人,许字俞桧。万历中,桧被
诬系狱。女闻可贿脱,谋诸母,欲货妆奁助之。母不可,曰:“汝未嫁,何为若此。”
女方食,即以碗掷地,恚不语。入暮自缢死。
    陈襄妻倪氏。襄为鄞诸生,早卒。妇年三十,无子,家贫,力女红养姑。有慕其姿
者,遣媒白姑。妇煎沸汤自渍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烟煤涂伤处,遂成狞恶状。媒过之,
惊走,不敢复以聘告。历二十年,姑寿七十余卒,妇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幼字王枚皋。未嫁,枚皋卒,誓不再适。潍县丁道平密嘱其父欲娶
之。彭察知,六日不食。道平悔而止,心敬女节烈,后闻其疾革不起,赠以棺。彭语父
曰:“可束苇埋我,亟还丁氏棺,地下欲见王枚皋也。”遂死。又刘氏,颍州刘梅女,
许聘李之本。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语父曰;“儿为李郎服三年,需弟稍长,然后殉。
寄语翁,且勿为郎置椁。”遂尽去铅华,教弟读书,亲正句读。越一年,梅潜许田家。
女闻,中夜开箧,取李币,挑灯制衣,衣之,缢死。知府谢诏临其丧,邻里吊者如市。
田家亦具奠赙,举酒方酹,柩前承灌瓦盆划然而碎,起高丈余,绕檐如蝶坠。观者震色。
    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家贫力田。尝至陇上,叹曰:“生女不生男,
使我扶犁不辍。”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及父母相继卒,
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丘,不离亲侧。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
请见,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黄氏,江宁陈伯妻。年十八,归伯。父死,母欲改节,氏苦谏不从。一日,母来省,
女闭门不与相见,母惭去。后伯疾笃,黄誓不独生。一日,姑扶伯起坐,黄熟视曰:
“嗟乎!病至此,吾无望矣。”走灶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厨刀自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阳大侠邵方家婢也。方子仪,令婢视之。故相徐阶、高拱并家居,方以策
干阶,阶不用,即走谒拱,为营复相,名倾中外。万历初,拱罢,张居正属巡抚张佳胤
捕杀方,并逮仪。仪甫三岁,捕者以日暮未发,闭方所居宅,守之。方女夫武进沈应奎,
义烈士,负气有力,时为诸生,念仪死,邵氏绝,将往救之。而府推官与应奎善,固邀
饮,夜分乃罢。武进距方居五十里,应奎逾城出,夜半抵方家,逾墙入,婢方坐灯下,
抱仪泣曰:“安得沈郎来,属以此子。”应奎仓卒前,婢立以仪授之,顿首曰:“邵氏
之祀在君矣。此子生,婢死无憾。”应奎匿仪去,晨谒推官。旦日,捕者失仪,系婢毒
掠,终无言。或言于守曰:“必应奎匿之。”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应奎
夜饮于余,晨又谒余也。”会有为方解者,事乃寝,婢抚其子以老。
    杨贞妇,潼关卫人,字郭恒。万历初,客游湖南,久不归。父议纳他聘,女不可,
断发自守。家有岩壁,穴墙居之,垂橐以通饮食,如是者二十六年。恒归,乃成礼。又
有倪氏,归安人,许聘陈敏。敏从征,传为已死。逾五十载始归。倪守志不嫁,至是成
婚,年六十一矣。
    杨氏,宁国饶鼎妻。鼎以单衣溺死湖中,杨招魂葬之,课二子成立,冬不衣袷。万
历初,年八十,竟单衣入宅旁池中,端坐死。
    丁氏,五河王序礼妻。序礼弟序爵客外,为贼所杀,其妻郭氏怀孕未即殉。及生子
越月,投缳死。时丁氏适生女,泣谓序礼曰:“叔不幸客死,婶复殉,弃孤不养,责在
君与妾也。妾初举女,后尚有期,孤亡则斩叔之嗣,且负婶矣。”遂弃女乳侄。未几,
序礼亦死,竟无子女。氏年方少,抚侄长,绝无怨悔。
    尤氏,昆山贡生镛女。嫁诸生赵一凤,早死,将殉之,顾二子方襁褓,为强食。二
子复殇,恸曰:“可以从夫矣。”痛夫未葬,即营窀穸。恶少年艳其色,訾其目曰:
“彼盼美而流,乌能久也。”妇闻之,夜取石灰手挼目,血出立枯。置棺自随。夫葬毕,
即自缢,或解之,乃触石裂额,趋卧棺中死。
    李氏,王宠麟继妻。宠麟仕知府卒,氏年二十余,哭泣不食,经四十日疾革。知族
人利其资,必以恶语倾前妻子,预戒家人置己棺中,勿封殓。众果蝟集,噪孤杀母。氏
从棺中言:“已知汝辈计必出此也。”众大惭而去,然后瞑。
    孙氏,瓯宁人。幼解经史,字吴廷桂。廷桂死,孙欲左丧,家人止不得,父为命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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