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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采采女色-第16部分

小说: 采采女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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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听着丈夫把对自己说过的肉麻话对别人重说一次。她忍无可忍爆发了,于是绵羊出走,她却后悔不已。她甚至觉得是绵羊把丈夫“让”给了她。小说的结尾,是全家人一起深切的怀念绵羊。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大约十三四岁,也觉得煞是荒唐。琼瑶的庸俗就在这里:她一定要调和豹子和绵羊,一定要豹子为自己薄待了绵羊而忏悔。 
  古龙却是拆穿了小绵羊的把戏的。在《武林外史》中,朱七七和白飞飞形成了有趣的对照。热情、坦率、倔强的朱七七不停吃亏,遭人误解和陷害,而温顺、柔弱、无助如同羊羔的白飞飞,随时得人宠惜,无往而不利。谁能想到凶残的幽灵公主,就是纯洁的小羊羔?她失败之后,还能轻松地把一代大侠沈浪给耍了一把。羊羔的力量,委实不可小觑。 
  看红楼的人,都觉得王熙凤对尤二姐太狠毒。但这问题的实质,是贾琏有错在先,尤二姐自甘入套。而且凤姐对聪明女孩子很是欣赏,对平儿也有些感情,并非完全不能容人。但是她的本能告诉她,她最大的威胁,决非和她一样出众的豹子,而是尤二姐这样的绵羊。贾琏的智慧,只配欣赏绵羊。如果不是尤二姐太不聪明,且先有了道德的巨大缺陷(悔婚,失身),而凤姐又充分利用了家族的资源的话,谁死在谁手里,那可难说得很。但是凤姐并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绵羊的入侵照样把她的生活撕裂了一个大口子,并且埋下了后患。 
  琼瑶小说里的豹子都是笨豹子,亦舒最欣赏的,却是聪明的豹子。她们不屑于像绵羊一样低头企求恩宠,坚忍独立,叫男人又敬又爱又怕。而一旦遭遇绵羊,她们骄傲得连斗争都不肯,忙不迭撤退,重新开始生活。虽然受伤不浅,好在生命力顽强,总能自己舔净伤口。感情丢了,保住自尊也是好的--当然,不是不辛酸的。 
  绵羊却也有危机,盖她们奴性太重,精神卑微,缺乏咀嚼,久之不免遭人厌弃。亦舒的小说,常常安排男主人公在放弃豹子选择绵羊之后,回过头来想起豹子的好处。当然她决不会让豹子因此回心转意,不过是使男人显得更加猥琐,叫豹子骇极而笑,坚信自己逃离的正确而已。 
  真正成功击退绵羊的,不是豹子,而是狐狸。我想,很多女孩子一定和我一样,看到《聊斋志异·恒娘》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争夺男人的斗争本来是非常无趣的,但是一只狐狸精让这一切变得异常有趣起来。她用她对男人心理深刻的把握,指导一只笨豹子成功狙击了小绵羊。她竟能如此轻快地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叫人窃笑不已。当然,如果你再细想下去,这战利品有多么猥琐,而女人非得变得狡诈无情才能保护自己应得的一切,又是何等悲哀。这愉快,不免要降低不少。但是,比起绵羊横行,总是稍微好一点吧。 
  当然,琼瑶小说设计的时代背景中,妾的地位卑微,被嫡室凌虐是常态;女性被男性凌虐,也是常态。以柔弱求生存是代价最小的选择。她的笔下,并非没有反映真实。亦舒笔下的现代城市小资,思想与姿态自然大不相同。我只是借此来说明:什么叫做“绵羊的道德”。     
… 
绵羊的胜利(3) 
…     
  豹子和绵羊的斗争,决非仅仅在两性之间存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一个故事,一个书生在深山里读书,鬼想驱走他。书生胆气很壮,绝不相让。鬼虽然花样百出,也对他无可奈何。于是扮成他的祖姑,教训他不好好读书应举,却整日和鬼斗,有负祖先的期待。书生觉得有理,就离山回家了。到家一问,根本没有这个祖姑,非常愤怒,决定再次入山和鬼斗到底。这时候一个朋友劝他:“鬼不得不幻化来骗你,就是已经怕了你了,既然他们怕了你,你又何必去呢?”书生这才作罢。纪昀于是感慨道,鬼虽然有企图,说的却是正理。书生的朋友说的是诡词。正理不能阻止的,诡词却可以,由此“则悟消融刚气之道矣”。绵羊的道德之精髓,就是“妾妇之道”,以男子而行妾妇之道者,无不善于“消融刚气”于无形。豹子一旦陷入绵羊阵里,最苦恼的是,精神意志再坚定,也根本找不到对决的机会,而是被包围起来,慢慢消瘦无力,乃至死亡。我们的文化表面崇尚阳刚,内在却充塞着阴柔之气。虽以儒家道德为号召,骨子里行的却是道家权谋之术。刚性的人格,显然比奴性的人格更不容易存活。绵羊式的狡黠,是一个早熟的民族从绵延不断的苦难中总结出来的普遍生存准则,是长时间充当奴隶被烙下的精神创伤,所以特别使人感到悲哀。 
  既然豹子和绵羊的斗争每每失败,那么能够扳回一局的只有狐狸了。看看明朝杨继盛辈如何死于严嵩之手,而徐阶如何扳倒严嵩,就能深刻理解这一点。也因为如此,我们对豹子充满了悲悯和尊敬,而只好对狐狸表示欣赏和感谢。 
  2003年11月17日     
… 
可爱的白居易(1) 
…     
  我的白居易集,92年印刷,简装,青色,封面上只有“白居易集”四个字,书脊上印着“古典文学普及文库”。藏书的人是讲究书的版本的,我不是。这几个字,就注定此书不登大雅之堂。它是岳麓书社一系列的“普及文库”里的,读高中时陆陆续续买下一些。公平的说,岳麓这套,虽然都是白文本,校勘排印却不差,至少我很少发现错误。不似现在很多新出版的古籍,一看就叫人闹心。 
  我对它的态度十分不恭。吃零食和入睡之前,手里习惯抓本书,它也是此类之一。看到哪比较有趣,随手就折起来。这么厚的一本,被我抓来抓去,折来折去,居然历经多年不散,也算是奇迹了。相比那本被高高供起来,差点没有洗手焚香翻阅的精装《杜诗镜诠》,它的待遇实在菲薄。 
  一样的,我没有刻意背过白居易的诗,幼年时出于炫耀与人打赌背长恨歌琵琶行,和念书时应付考试而背者除外。被折的几页还会被很愉快地翻出来看,看完,又翻过去了。 
  一个雪后的清晨,王献之醒来,呵了呵手,漫不经心在一尺见方的丝绢上写下“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十五个字,叫人送去给朋友。千余年后,这方尺牍被尊为“鸭头丸帖”,历代无数收藏家的印鉴和有名或不太有名的文人官吏的题字,密密麻麻的凑在后面,成数丈长卷。 
  一个当代的书法的练习者无可避免面临这样的窘境:每件传世作品,每位书家,都对他构成一种绝对的压迫——无论是学习,或是突破。在二王的时代,书法之美虽然也是刻意锤炼始能达到的境界,却是始终是生活,一种日用而不觉的东西。 
  唐人在诗歌创作上,也享有这种自由。魏晋间人的成就受到普遍仰慕,却远不是压迫。诗歌尚且缺乏一种绝对权威的范本,大家很平静的分别表述自己。诗歌的语言,和日常并不脱节;诗歌的格律,无非是可以天然感受的节拍。看到在那些文采富赡的唐传奇里面,仙妖鬼怪都忍不住脱口“秀”一回,而举子们厚厚的“行卷”可以被灶媪拿来引火,你就会明白,“诗”在这个时代,是多到可以浪费的东西。 
  喜欢白居易?给个理由先。这个理由就是,白居易是最不刻意写诗的诗人。 
  也是一个清晨,秋寒初起,白居易在纸上写下《梦得卧病携酒相寻先以此寄》,叫人送去给好朋友刘禹锡,然后带上一壶酒,慢慢向他的家里走去。 
  病来知少客,谁可以为娱。日晏开门未?秋寒有酒无? 
  自宜相慰问,何必待招呼。小疾无妨饮,还须挈一壶。 
  在白居易集里,这是鲜受注意的一首,因为它实在是太平凡,平凡得和每日抬起头看得见的日头一般,可是在我一边吮着零食一边翻看的时候,却觉得松弛而温暖,为这样朴素可爱的友情。 
  我忍不住想象刘禹锡每次接过这样一张的诗笺的情形。上面的字一定不会很工整,几分潦草几分疏懒,他大约是眯起眼睛会心地微笑了罢,尽管笑容渐渐透出沧桑。 
  相比之下,白居易写给元稹的诗,常常痛苦得有点歇斯底里,看得人色变心颤。有时,我更乐于读一读那些淡而醇的作品。 
  《寄张十八》 
  …… 
  经旬不出门,竟日不下堂。同病者张生,贫僻住延康。慵中每相忆,此意未能忘。 
  迢迢青槐街,相去八九坊。秋来未相见,应有新诗章。早晚来同宿,天气转清凉。 
  而以下两首五言之蕴藉,其实足以回击对白居易诗作滑易的批评。 
  《问刘十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友人夜访》 
  檐间清风簟,松下明月杯。幽意正如此,况乃故人来。 
  “朝上东坡步,夕上东坡步。东坡何所爱,爱此新成树。种植当岁初,滋荣及春暮。信意取次栽,无行亦无数。绿阴斜景转,芳气微风度。新叶鸟下来,萎花蝶飞去。闲携斑竹杖,徐曳黄麻屦。欲识往来频,青芜成白路。”(《步东坡》)     
… 
可爱的白居易(2) 
…     
  不是心中已经到达真正平和的境界,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的。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正统文学史中总要和《秦中吟》《新乐府》对立起来,说宣扬地主阶级情趣,表现出思想中消极落后一面云云。我得承认闲适诗的大部分成就不高,相似的题材被反复表达之后,带来只能是单调。我也总以为文人们过分热衷于渲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使之无可避免成为诗里庸俗的流行符号。但我还是每每被他笔下的“庸俗”生活所打动,换句话说,他的庸俗叫我十分愉快。 
  《食笋》: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山夫折盈抱,抱来早市鬻。物以多为贱,双钱易一束。置之炊甑中,与饭同时熟。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每日遂加餐,经时不思肉。久为京洛客,此味常不足。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我重视对一首诗的“阅读初体验”,那表示你在不经缜密思考前,一首诗最直截打动你的力量所在。“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是好却不出奇的比喻,读到此尚觉平平耳。最后一句却叫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想起李商隐的《初食笋呈座中》:“嫩箨香苞初出林,於陵论价重如金。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我爱李商隐一如爱一个不知世故屡屡受伤的孩子,比起白居易,他活得委实太痛苦。 
  还有一次我忍不住笑出来,是看到文集中元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奏陈情状》,白居易自请调任京兆府判司,理由是“资序相类,俸禄稍多”,可以奉养母亲。此事新旧唐书本传中皆有记载,可能是要表彰孝道吧。其实在他自己,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后世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韩愈《教子诗》就遭到很多理学家怒斥,其实他也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 
  洪迈《容斋随笔》记录了他读白集的一些零碎感受,其中就说到白诗喜纪年。白居易往往随手把自己年齿写入诗章,甚至不避琐屑。读他的诗,简直就能把他的年表勾勒清楚。他还把自己每任官职俸禄多少,也写进去。 
  洪迈觉得有趣,但他没有说为什么觉得有趣。我想,对白居易来说,诗和日记差不多吧。他并不经常刻意写点什么流传后世,而是习惯性的用它来记录的生活。诗对他就是“日用不觉”的。这必然造成一部份诗作面目之平庸——见过篇篇精致的日记么?篇篇精致的日记,一定是用来发表的行货,而不是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诗的语言无疑需要锤炼,但是我以为“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未免小家子气,且有远离诗作为“心声”的本质的危险。 
  宋代以后,由于权威范本的确立,你可看到,诗论首先关注的是何种的风格门径,“气味直逼老杜”“似中唐”“有晚唐风韵”……每首诗就此被定格在一个框架内,挣脱不开。在古典时代彻底逝去之后,今天写旧体诗的人,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归那种纯朴的“诗生活”的境界。 
  所以我以为“元轻白俗”之讥,对诗来说,轻足以为病,俗却不然。白居易之“俗”,使人亲切。只是白居易的七律,看了确实叫人打呵欠,乃是这种体裁自身森然面目使然——白居易把它们写得和顺口溜似的。 
  历宦多年,白居易渐渐把生活分成两部分:朝廷的,自己的。他也把诗分得很清楚:给世间的,给自己的。他做自己本分的事,有遗爱于百姓,还总是惭愧自己素餐,“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类似的话在诗集里反复出现过,你没有证据怀疑他的真诚;他也不准备再扑上去作力挽狂澜状,武元衡一事,已经叫他付出了不小代价。他并非怯懦的人,只是看不到牺牲的价值。好比投入一潭死水的石子,顶多荡一圈涟漪而已。“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从来都是文人的自作多情,即使狂放如李白,沉郁如杜甫,也始终看不破诗人梦幻在狰狞政治面前真实的地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入世出世的游戏,文人百玩不厌,但难能到白居易清明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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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白居易(3) 
…     
  早岁从旅游,颇谙时俗意。中年忝班列,备见朝廷事。作客诚已难,为臣尤不易。况余方且介,举动多忤累。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内,消尽浩然气。自从返田亩,顿觉无忧愧。蟠木用难施,浮云心易遂。悠悠身与世,从此两相弃。 
  (《适意二首其二》) 
  他从此和他的环境疏离。他记住周围的热闹其实和他并无多少关系。有人批评白居易在“甘露之变”后作的两首诗大有幸灾乐祸之意,实在是太不了解他的为人和心态了。 
  所以也不要全信《与元九书》里的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写“给世间”的诗和“给自己”的诗的时候,立场和感觉是截然不同的。这主张仅仅对“给世间”的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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