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鹰-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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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八角街上的奇案
“那时你要杀我,我当然要杀你。”小方说,“现在……”“现在怎么样了?”“现在我非但不能杀你,还要救你。”“为什么?”“因为你已经是个快要死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小方说:“如果我杀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活得不安心。”“现在你活得很安心?”“我一直都活得很安心。”小方说:“因为我问心无愧。”“你宁死也不肯做对不起别人的事?”“对不起自己的事,我也一样不肯做。”这个人喘息着,忽然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呻吟,就好像一只野兽发现自己已经落下了陷饼。“我错了!”他呻吟着道:“我做错了。”“你做错了什么事?”这个人不再回答他的话,只是不停地低语:“你还没有变,你还是以前那个小方,我不该……不该……”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衰弱。“你怎么知道我是小方?怎么知道我没变?”小方问:“你不该怎么样?”这个人已无法回答。他的呼吸更弱,喘息却更剧烈,而且开始不停地咳嗽。小方解下他的水袋,想喂一点水给他喝,喘息和咳嗽却得他连一口水都喝不进去。天色昏暗,小方摸索着,从自己身上拿出块布中,蘸了点水,滴在他嘴唇上。这个人终于又能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他说:“我也对不起鹰哥。”他说的话让小方震惊得很久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能问:“你也认得卜鹰,你怎么会对不起他?”他问这个人:“你究竟是谁?”没有回答,没有反应。小方问他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已完全停顿。小方轻轻地把那块打湿了的布中,盖在这个人的脸上。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个人一定和他有很深的关系,和卜鹰也有很深的关系。但是他想不起这个人是谁?狂风呼啸,他已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天色更暗。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天亮,风才会停?小方举起手里的水袋,喝了两口水。他并不是真的想喝这皮袋里的水,他喝水的时候,竟全没有想到自己是在做什么事。他喝这皮袋的水,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因为他想活下去。——这个人很可能是他的朋友,而且刚死在他手里。如果他想到这一点,如果他知道这个人是谁,那么他也许宁死也不肯喝这两口水了。天色虽然更暗,天亮之前岂非总是最黑暗的时候?天忽然亮了,风势也忽然小了。小方忽然看见了在他怀里的这个人的脸,盖在他脸上的布中已被吹走,露出了一张饱历风霜苦难,充满痛苦悔恨的脸。小方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全身的血都冷了。这个人赫然竟是加答。在他被人怀疑,几乎无路可走时,唯一把他当朋友的就是这个人。他用来盖住这张脸的布中,就是这个人跪下来双手献给他的“哈达”,象征着友谊和尊敬的“哈达”。现在这个人却已死在他的剑下,他居然还在这个人死后喝光了他皮袋中的水。——加答怎么没有死?怎么会到这里来?怎么会和吕三的属下在一起?——他为什么要说他错了?为什么要说他对不起小方和卜鹰?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想。他唯一想到的,就是在那个窄小的帐篷,加答将自己唯一珍惜的皮靴送给他,要他快逃走时所流露出的那种真情。如果现在有人能看见小方的脸,一定会很惊异。因为他的脸几乎已变得和这死人一样了。因为他的脸上也同样充满了痛苦和悔恨。难道这就是命运?命运为什么总要将人逼入一种无可奈何的死角里,为什么总要拨弄人们去做一些他本来死也不肯去做的事?风暴已平息,尸体已掩埋。对小方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经验,他经历过风暴,也掩埋过尸体,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埋葬的是他的朋友。一个死在他剑下的朋友。小方以剑作仗,挣扎着往前走。他根本没有地方可去,也不知能到哪里,更不知道能支持到什么时候。没有水,没有粮食,没有体力,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那一股求生的意志都已因悔恨而消失,他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一倒就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他为什么还要往前走?因为小燕。他仿佛又听见了小燕的声音,充满了痛苦悲伤的呻吟声。这一次他还是不能确定他听见的声音究竟是真是幻?所以他只要还有一分力气,还能再往前走一步,他就绝不肯停下来。他一定要找出解答来。他终于找到了。就在他几乎已经倒下永远无法再站起来,他看见了齐小燕。太阳又升起,大地又变得酷热则洪炉。小方忽然发现她正向他走过来,赤着脚走在滚烫的砂粒上,全身的衣服都已被撕裂。漆黑的头发披散,苍白美丽的脸已被打肿,眼睛里充满泪水。再往前看,就可以看见独孤痴。他全身赤裸着,躺在酷热的太阳下,他的剑仍摆在他伸手可及之处。他的人看来却似已虚脱,因满足而虚脱。无论谁看见这情况,一定都可以想像到刚才发生过什么事了。小方在噩梦中看见的那些事,在现实中无疑也同样发生过。很可能比他在噩梦中见到的更悲惨更可怕更令人心碎。——有谁能说出一个人真正心碎时是什么感觉?小方也说不出,但是他已经感觉到。小燕已经走到他面前,痴痴地看着他,充满泪水的眼睛里,也带着种谁都无法描得出,但是无论谁看见都会心碎的表情。小方忽然扑了过去。她伸开双臂迎接他的拥抱,但是小方却已从她面前冲过,扑向独孤痴。他当然不会去拥抱独孤痴。他扑过去,因为他的掌中仍有剑,他只想一剑刺穿独孤痴赤裸的咽喉。痛苦和愤怒已激发出他每一份力量,所以他还有力量挥剑扑杀。可见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剩下的力量不多了。独孤痴的剑仍在伸手可及处。他这一剑还没有刺下去时,独孤痴的剑很可能已刺穿他的胸膛。他知道,但是他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小方这一剑没有刺下去,并不是因为独孤痴已伸手取剑先将他刺杀。他这一剑没有刺下去,只因为他觉得很奇怪。他刺的是独孤痴胸膛,是一杀必死的要害。但是他一剑刺下时,独孤痴居然没有伸手取剑,甚至连动都没有动,脸色也完全没变。他的脸上还是连一点表情都没有。这不是怪事!独孤痴的脸上本来就没有表情,一直都没有表情。奇怪的是,现在他这张没有表情的脸,看起来和以前的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完全不一样。——因为没有表情有时也是种表情,甚至可以给人非常强烈的感受。以前独孤痴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让人一看见就会有种冷酷阴森可怕的感情。现在他给人的感受却不同了。现在他这张没有表情的脸只会让人觉得痛苦,一种只有在人们已经觉得完全失败绝望时才会有的痛苦。他是强者,是胜者,占有者,掠夺者。他怎么会有这种痛苦?小方不懂,所以他这一剑没有刺下去——虽然没有刺下去,却随时可以刺下去。他的剑锋已在独孤痴咽喉间,距离独孤痴的咽喉最多只有一寸。独孤痴脸上却还是带着那种没有表情的绝望痛苦的表情,甚至让人觉得他很希望小方这一剑能刺穿他的咽喉,将他刺杀于烈日下。——难道他想死?——只有失败的人才想死,他为什么想死?小燕也在看着独孤痴。她的衣裳已被撕裂,脸也被打肿,可是她在看着这个人时,眼中并没有愤怒仇恨,反而充满讥刺怜悯。她忽然走过来拉住小方握剑的手说:“我们走吧!”她说:“这个人已经没有用了,你已经用不着杀他。”“没有用?”小方不懂:“为什么没有用?”“因为他已经不是男人。”小燕的声音里也充满讥刺:“他想占有我,可惜他已经完全没有用。”独孤痴还躺在那里,躺在滚烫的砂粒上,酷热的太阳下。小方已经走了,就这样留下了他。———个已经没有用的男人,一个已经不是男人的男人,根本已经不值得别人出手。他们虽然知道让他这样子躺在那里,日落前他就会像烤炉上的炙肉般被烤焦。他们却还是走了,因为除了他自己之外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别人能救得了他。齐小燕接过了一件小方默默递给她的衣服,披在她几乎已完全赤裸的身子上。她看来虽狼狈,神情却还比小方镇定。她问小方:“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小方沉默着,看看这一片赤热的大地,看看自己一双空手。过了很久他才反问她:“现在我们能到哪里去?”“你想到哪里去,我们就到哪里去。”小燕说得很轻松,就好像完全不知道现在他们已经一无所有,随时都可能倒下。又沉默了很久,小方才开口:“我想回拉萨。”“那么我们就回拉萨。”小燕还是说得很轻松:“现在我们就回去。”小方看着她,忽然笑了,苦笑。“我们怎么回去?”他问:“是爬回去?还是被人抬回去?”小燕居然也在笑,笑得仿佛很神秘。小方实在想不通她怎么还能笑得出,但是他很快就想通了。因为这时候她已经搬开了一块岩石,就好像变戏法一样从岩石下的一个洞穴里拿出了三个很大的皮袋,一袋粮食,一袋衣服,一袋水。小方吃惊地看着她,忽然长长叹息。“我忽然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他说:“有很多地方都很像。”“你说我像谁?”“班察巴那。”小方说:“沙漠中的第一号英雄好汉,永远没有人能捉摸透的班察巴那。”“我怎么会像他?”“因为你也跟他一样,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先为自己留下退路。”小方道:“所以你们永远都不会被人逼得无路可走。”齐小燕又笑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忽然也变得像“阳光”一样,变成了个很爱笑的女孩子。她带着笑问小方:“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到拉萨去了?”“是的。”小方说:“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去了。”拉萨依旧是拉萨。就好像其他那些历史辉煌悠久的古城一样,岁月的侵蚀,战乱的摧残,世事的迁移,都不能让这些古老的大城有丝毫改变。那条横亘于布达拉宫与恰克卜里山之间的石砌城垣,那些布满在山头上的楼阁、禅房、寺院、碑碣,那高耸在岩石上的巨大城堡,连绵的雉谍,发光的窗瞩,看来依;日是那么瑰丽,那么调和。市中的巷里依;日挤满了人,那些肮脏衰老的老乞丐依;日匍匐于尘土中,念着他们已不知念过多少遍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嘧吽”,向路人和远方来的旅客乞讨,街道旁依旧堆满垃圾和粪便,却又偏偏不会影响这个城市的美丽。拉萨就是这样子的,又矛盾、又调和、又褴褛、又瑰丽;重到了这里,小方心里的感觉几乎就好像回到了他的故乡江南一样。小燕又在问他:“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去八角街。”那里是这古城的商业汇集区,附近的大商号几乎都聚集在这里,不管你想要买什么,在那里都可以找得到。小燕又问:“你要到那里去买什么?”“什么都不买。”“什么都不买去干什么?”“去一家商号。”小方说:“鹰记商号。”“鹰记?是不是卜鹰的?”“以前是。”“现在呢?”“现在已经不是他的了。”“现在既然已经不是他的,你去干什么?”小燕好像已决心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去找一个人。”小方慢慢地回答:“问他一些事。”他盯着小燕:“如果你不去,不妨留在这里。”她当然不会不去的。于是他们穿过了繁荣的市集,从两旁已被油灯熏黑的铺子里传出的酸奶酪味,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明亮的阳光和飒飒的风砂又几乎使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市场上货物充沛,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天竺来的桃李桑椹草莓令人垂涎欲滴,从藏东来的藏香,精制的金属鞍具,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关内来的瓷器和丝缎,蒙古的皮货与唬珀,锡金的糖果、麝香和大米,……这些珍贵的货物又让人不能不把眼睛睁大些。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这条街上的人样子好像变了。这条街也跟别的街道一样,街上的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住在这里的,一种是从别的地方来的。以前小方走过这条街时,总觉得每个人都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