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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73部分

小说: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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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中学,晓墨在外面打架的次数更多,甚至参与到了团伙斗殴里。那段时间姑姑和姑父成天担惊受怕。他们觉得儿子再这么下去,不是被人打伤就是进班房。
    但是我觉得不会。弟弟和外面那些普通的坏孩子不一样,他身上并没有那种痞气,而且也并不是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获得某些利益才去打架的。
    可是弟弟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外头拉帮结派、闯祸闹事,这谁都不知道,我虽然隐约感觉到了一些什么,却也无法把它说明白。
    弟弟生下来双眼就是重瞳,重瞳的意思就是一颗眼珠里有两个瞳仁,那是十分奇异惊人的现象,姑姑和姑父当时全都吓坏了。
    后来我才知道,姑父他也曾经有一颗重瞳。
    从小,当弟弟直视着他人时,不熟悉他的人,往往会被他那双怪异的眼睛给吓一跳,就好像看见了一个怪物。被人当怪物看,总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所以晓墨对人一直就冷淡淡的,而且除去那双重瞳,晓墨本身又是一个那么好看到耀眼的男孩子,走在街上,路人都忍不住多瞧他一眼——直到被他那双瞳仁给吓住为止。
    我想,也许是周遭人们对晓墨的怪异态度,造成了晓墨孤僻的脾气。否则像姑姑和姑父那样被大家喜欢的人,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排斥人群的儿子?
    爸爸说,是因为晓墨从小就发觉。他人的反应靠不住:前一刻还因为他脸孔的漂亮动人而喜欢他的人。后一刻就因为他的瞳孔而恐惧疏远起他来。所以这孩子早早就打消了讨好外界的念头,从而变得固执、自我。不可动摇。
    而且弟弟又是那样一个天才儿童,他本来比我小三岁,提早上学再加上不停跳级,结果就和我成了同年级。弟弟和我不一样,他的成绩永远名列前茅,这个孩子似乎非常清楚如何做到最优秀,就好像,在他而言有一条别人不知晓的捷径,他总能借着这捷径跑到所有人的前面去。
    不过他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我的姑姑,是个画家,专攻国画。她从三十岁开始被业界知晓,如今已经是非常知名的画家了,我曾经跟从她学过一段时间,但是姑姑最后和我爸说,我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哪怕再如何努力,也只能达到普通的优秀。“不过瑄瑄本身没这个意思,所以也无所谓”,这是姑姑的原话,事实上自小,我好像就没有在哪方面能被看出“有天赋”。
    弟弟不同。他的心很灵,对外界信息的捕捉准确而深刻,对艺术的感受也较普通人更清晰。他也跟着他妈妈学过画画,不过后来也放弃了,倒不是因为没有天赋,而是因为弟弟对太多领域感兴趣,无论哪个领域,深入下去都会有惊人成果,但他自身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须有所拣择。
    于是后来弟弟就全心投入到音乐当中。
    姑父给他买了钢琴,他从五岁那年,从跟着我爸学拳脚开始就学钢琴。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间断过。同他练功一样,弟弟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绝不会因为老师要求一周练五天他就只练五天,他会足足练满七天。哪怕某日外出打架打得鼻破唇裂,他回家擦擦血,仍旧会坐回到钢琴前。
    姑父开玩笑说家里出了个天生的“超级劳模”,还说孩子过度自觉。非常打击家长的自尊心。在这一点上姑父和我爸如出一辙,他们都很不在乎孩子“有没有出息”,似乎那都是孩子自己的事儿,和他们无关。妈妈说“蚂蚱兄弟”是自然主义、放养派,于是两个孩子就各走各的路:我选择了“很没出息”,而弟弟则决定,要“有出息得让人疲惫”。
    弟弟十六岁上的大学,就在那年。他和一群朋友组了个摇滚乐队,弟弟是键盘手加主唱,他自己也写一些歌。那个乐队在半年之后竟然开始走红,成了本地有名的学生band,他们经常在各大高校演出。弟弟外貌俊朗,自身就是个活招牌,尤其受女学生们的欢迎。
    这些事情,姑姑和姑父都只是瞠目结舌地看着,似乎儿子怎么往前发展,他俩完全干涉不了。那俩人充其量也只能悄悄坐在嘉宾席里,看着儿子衣着华丽,拿着话筒在欢呼声中满台子跑……
    但是人家夸我弟弟是“才子”的时候,姑父就有点不高兴,他说,“才子”这种称谓,听着就有“倒了八辈子血霉”的感觉,他儿子晓墨明明是很强大的孩子,绝对不是“才子”。
    强大,和才子,有矛盾么?
    不过弟弟似乎也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弱弱的“才子”,他给人的感觉是很硬很冷的,包括他那个乐队的风格,有点类似过去的英国乐队“北极猴子”,就是说,喧闹里总带着点冷冷的讽刺,弟弟就是这样一个人,以至于我一想起他来,就会想到一双白眼向人的重瞳……
    但我最喜欢的,是他在演唱会上唱的别人的一首歌。那也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英国歌手Sting的《When we dance》。只有在那一刻,弟弟才能够放下他浑身的尖刺,愿意平心静气给人唱一首缠绵的情歌。
    那是我最中意的一首歌,也是我要求弟弟唱的。
    说起来,那感觉相当诡异:想想看,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却在唱一个中年男人的心声。弟弟在唱这首歌时,台下的女孩子全都屏住呼吸!她们的表情如痴如醉,就好像那首歌是专门唱给她们的。
    番外之慕容瑄  第三章
     更新时间:2010…3…22 11:08:05 本章字数:6582
    但是后来就盛传,李晓墨有了女朋友,姓霍叫霍姗。
    我知道这肯定是谣言,弟弟和那个叫霍姗的女孩,根本不来电。不过我没在姑姑和姑父面前捅破这一层,因为他们看起来好像很心安,似乎儿子有女友这件事,表明了他还是个打算走常态道路的男孩。
    我后来拿这件事打趣弟弟,问他什么时候把姗姗带去见姑姑和姑父。
    “见什么见?从小就看到大的,还不认识啊?”他翻了个白眼。
    “哦,那就是什么时候定下来?”我又问,“等姗姗毕业之后么?”
    “姐姐你在想什么?我和那个‘没头脑’怎么可能凑一块儿。”他继续翻白眼,“那是糊弄人的。”
    “糊弄人?谁?”我糊涂了,“你的女性粉丝团啊?”
    弟弟似乎不太想回答我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不成的,老老实实找女朋友安家立业那种,我干不来。不过……爸妈很不喜欢我这样,总是说我。”
    到这儿,我才真正明白弟弟的意思。
    后来,霍姗和我说,弟弟有一个“老迈不堪的灵魂”,她说那灵魂太老了,以至于这么年轻的躯体几乎都承托不起它来。
    “他很累的,活得很累。”霍姗若有所思地说,“虽然大家都活的很累,但是瑄瑄你看,我们四个对此处理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我没说话,我想起那群追求姗姗却从未得到过下文的男孩子们,就好像晓墨那样,姗姗似乎也早早就打定主意,不走普通人的道路。
    “我嘛,是不管它,当它不存在的装驼鸟;晓墨那家伙胆子大,他直接把它背起来不肯放;你呢,和它隔开三米距离,你的精力都用在这上面了所以才干不好别的事儿。”她说完,又嘻嘻一笑,“至于我哥哥。那一个就非要和它斗,超级斗牛士,斗到至死方休。”
    那个“它”究竟是什么,霍姗并没有说明,但是我知道那样东西。四岁的时候我曾经被“它”折磨得自闭了半年多,之后我才学会如何与之相处,如姗姗说的,我必须和它保持三米距离,不然就会被它给毁掉。
    但是拿弟弟的话来说,如果不去正视它,它早晚还是得回来。
    “它就是我们的命运神,姐姐,这是躲不过逃不脱的。”他的表情像是在沉思,“如果你不接受你的命运神,它就会成为最大的恶魔,甚至替你招来死亡。”
    后来我把这些话告诉爸爸,他很惊讶,疑惑弟弟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些来的,“我那个笨蛋姐姐可没这头脑,”爸爸说,“肯定是他爹的问题。”
    “可是姑父看起来不是挺好的么?”我说,“晓墨怎么一点都不像他?”
    “就是因为他外表看起来‘太好太正常’了。所以儿子才会去往反方向替他找补。”
    成年之后,我懂了爸爸的意思。
    和弟弟一块儿“糊弄人”的那个霍姗,也是我从小到大的死党,她还有个哥哥叫辛蓦然,猜猜他们的爹姓什么?
    估计你猜不到,他们俩的爹既不姓辛也不姓霍,他姓卫。
    这个家庭四个人有四个姓,不过鉴于我家也是一人一个姓,我就不说人家古怪了。卫家(姑且让我这么指称他们吧)和我家关系很好,我管霍姗的妈妈叫林姨,她是妈妈的好朋友,林姨的丈夫以前是我妈的同事,一个研究物理的科学家。
    他们的儿子辛蓦然比我大一岁。女儿霍姗则比我小三岁,和晓墨同龄。
    我们四个小孩子,从小就在一块儿玩,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周末永远会凑在一处。虽然成年之后我和蓦然几乎没了联系。
    我还记得爸爸曾说,三个孩子在楼下喊我下去玩的声音,“和救火车的尖叫有的比”,等玩得疯了,一个个跑回家来洗劫冰箱里的食物时。“和海盗回营有的比”。
    霍姗的哥哥辛蓦然是个天生老成的男孩子,虽然才比我大一岁,却像比我大好多似的,四个孩子一块儿玩的时候,他总会自动自觉承担做家长的责任,维持四个人的关系平衡,提防着妹妹和晓墨打架,也会在玩的时候让着我。
    我爸说蓦然是“自来旧”,和他的姓氏一样,生就辛苦命,什么时候都绷着一根弦,唯恐天下大乱。
    后来我才知道,辛蓦然是林姨和别人生的孩子,卫叔叔只是霍姗的亲生父亲,他和蓦然没有血缘关系。
    说起卫叔叔……
    他是我认识的第二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科学家,第一个是梁所长,但那个怪才太古怪了,所以我决定不把梁所长当作“科学家”的典型,否则中科院会变成迪士尼的“神秘洞”。
    比起梁所长,卫叔叔就正常得多了,也比较容易接近,当然我不是说梁所长很难接近,而是建议你最好不要太接近他,好多人都因为一开始觉得他够“好玩”,就贸贸然接近了他,但是最终全都被他弄得一个头有两个大,后悔不迭。
    卫叔叔是个超级聪明的人,我是说,他是那种真正的天才,阅读速度每分钟一万多单词,瞬时记忆强悍如摄像头并且30岁前到手两个博士学位……爸还说这是因为他开始得实在太晚。但是这些对于我没有什么深刻印象,我个人耿耿于怀的是。他能在二十分钟之内,把我打了一年都没成功的单机游戏给打穿——当然他后来给我赔礼道歉了,因为我最后被他给弄哭了,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笨。
    那年我七岁。
    但是爸爸后来说我根本用不着哭,因为如果所有输给卫叔叔的人,都要像我这样哭一哭的话,卫叔叔家里的客厅早就成游泳池了。“这是非常公平的事情。他的天才可不是坐在当地凭空而降的,你无法知道卫彬的大脑神经突触究竟做了多少苦工。”我爸说,“那恐怕是我们常人所难以想象的惊人量。”
    不过只要不和卫叔叔比赛,那他就是个很好的人,他喜欢和我们这些孩子一块儿玩,虽然我们全都不喜欢和他玩——谁愿意和一个注定要输给他的人玩牌呢?
    这让卫叔叔十分郁闷。我常常怀疑他有神眼,能够透过我们的牌背看见我们手里的牌,但是他说他没有什么神眼,他完全是通过计算得出的结论。
    鉴于小时候数学考过零分,我就不再探究他说的是真是假了。
    至少,他不会像梁所长那样,得意洋洋找出作弊证据,把我们弄得难堪无比,然后集体商定:往后不管他拿出多少零食贿赂我们,也决不和他玩牌。
    如果我们几个打牌作弊,卫叔叔只会一笑了之。
    妈妈说,卫叔叔至少比梁所长成熟一点点。
    本来我一直觉得,卫叔叔是个很快活的人,他有很好的家庭和喜欢的工作,又有解决一切难题的强悍能力。除了怎么都修不好家用电器以外,他应该没有什么烦恼和忧愁。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有点怀疑自己的这个认知。
    我八岁那年暑假,两家一块儿出去旅游,我们去的是云南边境,一共四个大人,三个孩子。那儿的景色十分秀美,爸爸沿途拍了很多很多照片。
    最后两天我们去了丽江,有一个旅游项目叫“重走茶马古道”,也就是骑着马,沿着唐宋时期就有的茶马古道走到拉市海边为止。
    那是我第一次骑马,当时到了马场,我们几个小孩子全都叫起来,都嚷着要骑马。于是大人们商量了一下,就一人给租了一匹马,包括五岁的霍姗也得到了一匹栗色的小公马。
    我们一共租了五匹马,两个大人三个孩子,每匹马都有一个骑师引领着,因为都还是孩子,所以骑师们不敢放松警惕。
    但是奇怪得很,那两个爸爸却不肯骑马。
    姗姗在马上朝着她父亲招手,但是卫叔叔却只摇摇头。
    林姨说他们俩不想骑马,那就我们这群小孩子和妈妈一起玩好了。
    我是被爸爸抱上马去的,妈妈问我怕不怕,我虽然有点紧张,但还是摇头说不怕。爸爸就笑起来了。他说那是当然,鞑子的女儿怎么会害怕骑马,于是妈妈也笑起来了。
    ……鞑子?
    那时候我还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只觉得爸爸的笑容里藏着几分骄傲。
    于是我们就出发了。
    其实骑马的感觉和电视上看见的根本不一样,我完全没想到竟会那么颠,虽然那匹马十分温顺,一旦它奔跑起来,我还是被颠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像班上顽皮的男生抓着生物室的骷髅架子使劲摇晃,我觉得我身上的骨头就成了那样子。这让我觉得古代人真辛苦呀,骑马打仗的人。光是这种上下颠簸就够受的了。
    不过骑师们还是很照顾我们这群小孩子,不敢让马匹放开了跑,走其是姗姗才刚五岁,太小了,大人们害怕她出意外,一个劲要求她抓紧缰绳。
    “爸爸为什么不骑马?”姗姗在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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