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2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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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西方国家特别喜欢《入行论》?因为对大乘的爱护众生、自他交换这方面道理,没有一个人能像寂天论师分析得这么透彻。西方国家的有些人,知识水平非常不错,没有一定道理的话,有些教言他不会接受,让他修也不一定去修。而寂天菩萨的这部论典,现在西方很多国家非常认可,原因也在于它以理服人。就像观察胜义谛时,之所以说一切万法不存在,《中论》是依靠智慧来分析的,即使一百个科学家说柱子不空,也举不出来不空的理由。同样,此处也是对世俗菩提心的一种研究,通过种种分析和探索,看众生值不值得爱护,众生跟我之间有什么差别,我产生的烦恼通过什么方式来对治……不管是前面对治贪心、嗔心,还是后面对治嫉妒心,对治每一种烦恼时,并不是一种教条主义,全部都是讲道理的。因此,学习《入行论》,对分别念比较重的人来讲,应该说有很大的利益。
为了破斥上述观点,作者回答说:将众多有情等同自身去爱护,完全是可以做到的,因为我与我所的范围可以扩大或缩小。比如我们凡夫执爱的身体,是由双手、双脚、头、眼睛、肩膀、内脏、胸口等不同部分组成,头又可分为鼻子、眼睛等,所谓的一个身体,不过是一种假立的概念,因明中称之为“分别念的总相”。在凡夫的心目中,因将这些同等地执著为身体,所以能对它们平等爱护。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对众多有情如自身般护持呢?三界的众生虽然很多,每个众生的性格、爱好、根基等各不相同,但如果平等地执取爱护,认为他们都是“我”的部分,这跟执著身体的不同部分有什么差别?
所谓的我和众生,本来就是凭分别念假立的,在事物的本质上根本没有分。如同“此”与“彼”一样,假如它们真正存在,永远也不会改变,但其实只要换一个角度,此就是彼,彼就是此了。所以凭什么不能把众生当作“我”?这个众生是“我”,那个众生也是“我”,所有众生皆由“我”的执著来摄持,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毕竟自他都是平等的。堪布根霍在讲义中也说:“什么时候证悟了无我,什么时候就会对自他平等生起信心,明白自和他不过是我们的分别念而已,实际上并不存在。”
然而,我们这些可怜的众生,无始以来都执著有一个“我”,如果“我”是切实存在,那么在五蕴的哪一处呢?如果“我”是切实存在,为什么圣者的根本慧定无法照见呢?因此,“我”是一种不合理的执著,若要转为道用的话,本来你执著五蕴为我,现在就应执著一切众生为我。如果懂得了这种假合,证悟空性也并非难事。
以前有一个离婆多尊者,他的公案在佛教中非常出名。这位尊者是佛的弟子,有一天他到别处去,晚上路过荒野,发现在路旁有一小亭,天色已晚,他不得不在那里过夜,但心中战战兢兢在想:“荒郊野外,会不会有鬼呢?”(就像有些女众一样,胆子比较小,连上厕所都害怕,看见一头牦牛,就大叫鬼来了。)
果然不出所料,半夜里来了一个特别可怕的鬼,手里拖着一具尸体。(我一讲鬼的故事,很多人都特别紧张。我在小的时候,晚上跟很多小孩子睡在一起,他讲一个鬼故事,我也讲一个鬼故事,讲完了以后,谁也不敢出去。但现在是白天,没事!)这时离婆多吓得全身发抖、毛骨悚然,悄悄地躲在一旁,连气都不敢喘。当然,鬼肯定看得见他,因为鬼眼什么都能通察。过了一会儿,又来一个不讲道理的厉鬼,说那是他的尸体,两鬼互相争论,各不相让。离婆多躲在那里特别害怕。(不知道他祈祷了没有?)
后来两个鬼商量:“我们不要争了,还是让那个人来评判,这具尸体究竟该属于谁?”这时,离婆多早已被吓得魂不附体,心想:“我到底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如果照实说来,后来的鬼一定发脾气,加害我;假设不说真话,先来的鬼也会发脾气,对我不利。无论说真说假,都会被害,我今天可能没有出路了。”正在左右为难时,他下了决心:“出家人不打妄语,干脆说真话算了。”于是把实情说了出来。
后来的厉鬼果然大发脾气,暴跳如雷,把离婆多的四肢全部吃了。离婆多特别痛,忍不住发出哀号。先来的鬼听到后,生出慈悲心,安慰说:“你忍耐一下,让我想办法,使你的四肢恢复原状。”说完之后,将尸体的四肢取下来,装在离婆多的四肢部位上,使他的四肢完好如初,行动如常。
次日天亮以后,离婆多再三看了自己的四肢,百思不得其解:“死尸的四肢怎能和我身体合而为一呢?”他去请问佛是什么道理,佛对他说:“人的身体,是由四大假合而成,五蕴非有,不是真实的。”听了这番道理之后,离婆多豁然大悟,顿证阿罗汉果,所以他的名字译为“假和合”。
实际上,通过胜义和世俗进行观察,真实的“我”是不存在的。既然能将五蕴假合执著为我,为什么不能将所有众生执著为我呢?只要慢慢去串习,到一定的时候,肯定可以生起这种信念来。
虽我所受苦,不伤他人身,
此苦亦当除,执我难忍故,
如是他诸苦,虽不临吾身,
彼苦仍应除,执我难忍故。
如果有人问:“道理上可以将别人与自己一起执著为‘我’,但他的痛苦是他的,我的痛苦是我的,每个人的痛苦各不相干,我怎么能除他苦如自苦呢?”
作者答曰:虽然自己所感受的痛苦,不会伤及别人,比如我今天生病了,身体痛苦得不得了,可是我身旁的人一点感受也没有。但我还是要打针、输液或针灸,解除这些痛苦。为什么呢?因为我对这个身体有执著,当它生病时,就觉得很难以忍受,一定要去除这些痛苦。同样,别的众生感受痛苦时,尽管我自己没有感觉,但如果将他执为我,他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我也会因之而觉得难忍 。
当然,这个道理没有修的话,很多人认为我受的苦,别人体会不到,别人受的苦,我也体会不到,没有理由去执著为我所。但如果长期串习这样的理念,将众生执著为我,到一定的时候,自己也可以代受众生之苦。如阿底峡尊者的上师,别人在打狗时,自己代狗感受痛苦;提婆达多射杀天鹅时,佛陀也接受了它的痛苦。所以,“断法”的创始人玛吉拉准说,我执著为我所的厉鬼等可怜众生,将来修相似断法的人去残杀它们,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
任何一个修行人,若把众生当作自己,当众生感受痛苦时,自己也会感受到痛苦。世上没有不关心自己的人,麦彭仁波切也说过:“细心观察全世界,胜过爱己未曾见。”因此,我们应该像爱护自己那样爱护众生,这是最殊胜的一个教言。
为什么要把众生执为自己呢?因为若把众生当作自己,你就愿意帮助他、爱护他;如果把众生当成外人,他再痛苦你也会漠不关心。打个比方说,你有一匹马的话,你会认为“这是我的”,当马生病时,那你肯定很心疼,想方设法医治它。一旦把马卖给别人了,从此以后无论马生什么病,自己也不会难受了。我们很多人也是这样,朋友亲人遭受痛苦时,因为有了我所的执著,自己闷闷不乐,心里很不舒服;而不相干的人受苦时,再怎么苦他也无所谓。所以,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爱护一切众生。
这种大乘的理念,纵是世间上最了不起的人物,也不一定做得到。2005年中国评选了十位最令人感动的老师,其中有一位叫殷雪梅。她像妈妈一样爱自己的学生,每天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遇到自己班上的学生,总要抱起一个,放在后座上推着走。班里的学生若生活困难,她则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最感人的是,有一天学生队伍过马路,一辆小轿车飞驰而来,危急中,殷雪梅奋力将路中央的6名学生推到路边,而自己却被车子撞飞到25米外……这件事在当时极为轰动,人们都号召向她学习,因为她不顾生命保护学生,对学生的爱不是一般的。江苏省教育厅王厅长也评价说:“殷雪梅对学生的爱,有些亲生父母也难以做到。”
但是,这种行为跟大乘菩提心比起来,恐怕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毕竟她执著的只是自己的学生,对一切众生有没有这样的爱也很难说。所以大乘菩提心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世间人的想象!
思考题
708、修行的方法有哪两种?《入行论》是哪一种?这对我们来讲有什么必要?
709、菩提心与世间的善心有何区别?你属于哪一种?
710、修世俗菩提心时,首先需要修什么?应该怎么样修?请以教证进行说明。
711、请以你周围的事例加以分析,为什么说自己与众生是相同的?明白这个道理之后,自己应该怎样做?
712、三界的众生那么多,每个众生的习气爱好都不同,而我只有一个,应该如何将他们全部执为我所呢?
713、有人提出疑问:“道理上可以将别人与自己一起执著为‘我’,但他的痛苦是他的,我的痛苦是我的,二者互不相干,怎么能除他苦如自苦呢?”请对此以理作答。
第一百三十一节课
我们继续宣讲自他平等的修法,今天是说对自他平等的道理应当生起定解。
子二(理当生起)分二:一、安立因;二、成立周遍。
丑一(安立因)分二:一、对境苦乐相同;二、有境意愿相同。
寅一、对境苦乐相同:
吾应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当利乐他,有情如吾身。
这个偈颂,每个大乘佛教徒一定要重视,要背诵,记在心里面,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该以这样的教言来摄持。否则,我们自以为是大乘修行人,可是不要说在实际行动中利益众生,有时候连名称上也算不上大乘佛教徒。
此颂的意思是,我应该解除一切众生的痛苦,因为这些众生不喜欢痛苦,如同我的痛苦一般;我应该尽力饶益一切众生,因为这些众生都是有情之故,如同我的身体一般。(利益众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暂时的利益众生,一是究竟的利益众生,这两种都应该去做。)
按照因明的三相推理,可以这样说:“我应该解除众生的痛苦,因为无意义的痛苦之故,如同我身上所遭受的无意义之苦。”当然,有些痛苦是有意义的,比如为求法而苦行,或者为帮助众生而受苦,这些看起来是痛苦,实际上功德非常大,对今生来世都有利益,所以这种痛苦不包括在这里。而世间人每天为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忙碌,这些痛苦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们作为大乘佛教,最可怕的就是自私自利,对一切众生来讲,最可怕的就是俱生我执,这是我、那是他,这些狭隘执著没有消除之前,利益众生和解除众生的痛苦始终不会付诸予行动。
昨天也讲了,众生的痛苦虽然没有降临到我的头上,但也应该解除,因为众生难忍之故。其实偈颂的意思是:只要我把众生执为我所,我的心里就会很难忍。为什么呢?因为本来五蕴不是我,但我偏偏以我执把它执为我,只要五蕴受到损害,我心里就会很痛苦。既然如此,如果将三界所有的众生执著为我,当众生遭受痛苦时,我心里照样会痛苦。
在座的各位,你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这是别人,是怨恨的敌人,与我毫不相干;这是我的亲人,一定要帮助。再加上无始以来被俱生无明紧紧缠缚,所以长大以后亲怨分明,这是非常可怜的。昨天我资助的一名学生考取了深圳某某大学,他来的时候很开心,我们谈了一会儿,最后他离开时,让我多加持一下他的父母亲友,让他们不要遭受任何痛苦,他去上学也许两三年不能回来,所以一定要加持他们。
虽然这是一种世间传统,但如果严格一点,以我们学习的大乘精神来衡量,这种说法非常非常不合理。天下无边的一切众生,都可以执为我所,何必把几个人当作唯一的父母?而对其他的众生,一方面根本不关心,另一方面也不愿意关爱他们,这些与我们的教育、我们的障碍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从现在开始,大家能不能将以前的传统和习惯改过来?没有改过来的话,始终以自私自利的心为出发点,离解脱确实相当遥远。
这种推理真的非常非常尖锐,我们看到任何一个众生受苦时,必须要想法解除他的痛苦,为什么呢?他毕竟是众生,对他来讲肯定痛苦。就像如果有人用刀来砍你,你感觉怎么样?不要说真正将你的肉一块块地割下来,看到那种架势,你也会吓得全身发抖。所以只要是有生命的众生,用刀砍他肯定会痛。然而,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快乐而杀害别人,或者为了短暂的口腹之欲而杀害众生,这种行为多么愚痴啊!
大家一定要从内心中去思维,这是不可推翻的一种推理。我昨天也讲了,每个众生的爱好不相同,习惯不相同,习气不相同,但是唯一有一点相同:只要是众生的话,都会避苦求乐,对自己的生命有执著。我们如果肆意去摧毁它,这个众生一定会痛苦。
有些人认为,旁生可以杀害,人类不能这样。这是极其不合理的,旁生只不过不能说人的语言而已,实际上它的苦乐与人完全相同。有时候牦牛遇到下冰雹或者豺狼来了,它就拼命地跑,拼命地躲,为了什么?就是自己的生命不要遭到威胁,想获得快乐。世间上大大小小的众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喜欢快乐而不喜欢痛苦。因此,我们作为佛教徒,始终要观自他平等,自己是怎么样的,其他众生也如是。如果有人说旁生可以杀害,那你可以用这种推理方法:“你不能害这个众生,它是有情的缘故,只要是有情就不能害,如同你自己的身体一样。”倘若在一个家庭里,有些人信佛教,有些人不信,那信佛教的人可以用因明的论式进行辩论。
现在有些人口头上说是居士,但实际行为经常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