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宋末商贾 >

第438部分

宋末商贾-第438部分

小说: 宋末商贾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候,亲卫盘山兔手里拿了一封信走入厅中。林强云接过拆开一看。原来是成都府夔福记的信。再看看底下的落款,却是商行大管事刘昌宇写于三月初六。
        “三月初六写的信。到现时六月初头才寄到临安,这也太慢了点吧。”林强云忽然“咦”了一声,自语道:“开客货栈,开骡马拉地班车,还有班船,那么我何不利用这种现成的交通便利,并利用这些行栈再开通代客传信送物的邮传通道呢?!”
        大宋现时的邮传,与交通相比则是另一种情况。
        本朝邮传有“递铺”,沿袭五代旧制设置,以递送官方文书为主。五代时将递铺作为细民百姓的一种差役,宋太祖立国的次年(建隆二年,961年)五月下诏:“诸道(以后的路)州、府以军卒代百姓为递夫。”改以兵士(以后称厢军)代替民户承担力役。当时,最长的邮递线路是“自京(开封)至广州”,长达四千七百里,而且是为邮传广州市舶司进口的“香药”(泛指进口的贵重物品)而设,实际上是极为专业的“香药纲”。
        南渡前,递铺分为“三等,曰急脚,曰马递,曰步递,并十八里或二十里一铺”。
        急脚递,通常称急递铺,是由年轻的“急脚军士晨夜驰走”传递,一般只设于主干线用于传递杨要文书,“事干外界或军机,若朝庭支拨借兑急切备边钱物,或非常盗窃”(叛乱之类),包括最重要的“御前金字牌”,“并人急脚递,日行四百里”。因此,有宋一朝,急脚递是最快的递铺。
        马递,也称马铺,设于驿路干线,备有铺马(递马、驿马)。
        不过,所有铺马都是“不堪披带”、“稍堪乘骑者支马铺”。马递铺虽有五百里、三百里的规定,实际却远不能达到。官员凭枢密院地“走马头子乘骑铺马,但这仅只是用于代步,而且就是在传递文书时这种铺马也不堪奔驰,速度比急脚夫递慢了很多。
        步递铺普遍设于各州县,是大宋朝唯一允许传递私人信件的递铺,但这也只是传递官员及相关人员的信件。这件有利于官员、并开创了中国邮政史上里程碑的事情,是于景佑三年(1036年)五月开始的,当时的仁宗皇帝赵祯,“诏中外臣僚许以家书附递”。也还别说,仁宗皇帝这一纸诏书,确实是做了件功德无量地好事。此前,官员们一旦远宦他乡,除处于高位地“达官贵人”可以派“专人驰书”,普通官员遂与家人音讯隔绝。
        与北宋时基本适应和平时期需要的递铺不同,南渡初,朝庭新增设“斥堠铺”,专门传递军事情报,以适应战时形势。当时,金军南侵,军情随时变化,原先承袭于前朝地递铺已经不能适应战时的形势。在高宗只身出逃渡江的次年二月,知杭州康允之上言:因去年“维扬(扬州)无斥堠,故金人奄至而不知”。于是命“康允之措置本路(两浙路)冲要控厄去处摆铺斥堠,每十里置一铺,专一传递日逐探报斥堠文字,每铺五人,新、旧弓手内选有心力、无疾病、能行步少壮人充”。
        稍后的绍兴三十年(1**0年),金帝完颜亮准备侵宋,朝庭又设“摆铺”,“立九里或十里一铺,止许承传军期紧切文字”。
        “不错,只要利用责成的油墨和印刷机弄出邮票,不但可以搞邮政,还能够与已经开成了的金行配合进行汇款。”林强云轻拍大腿,很是佩服自己:“我真是太聪明了,能赚大钱的主意多得没法说。哈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唱了一句语录歌,林强云猛然闭口收声,左右看了看发现亲卫们离得还远,也没人注意自己在说、唱些什么,这才按了按胸脯放下心来。
        在听到屋瓦上有人大叫的时候,林强云沉醉在兴奋的心神醒了过来,张目向头顶上看去。
        盘国柱被林强云派出去另有他事,留在这里负责率领亲卫的一个应家弟子应传赐,迅速冲到厅门朝外问话,其他亲卫则分别举起火铳和钢弩戒备。
        “传赐兄弟,出了什么事?”林强云向回到厅内的应传赐发问。
        “局主,有不明身份的人潜入……”应传赐的话没说完,就被不远处的惨呼声打断。
        “有大批强敌入侵,通知下面的人保护局主,啊……”
第二十六章
        (XX网站  www。xxx。***)(XX网站  www。xxx。***)(XX网站  www。xxx。***)        出常州城西的朝京门,走二十多丈远就是运河,正对朝京门的进贤桥高高拱起足有两丈四尺,可以过六千斛以下的大漕船。过了进贤桥往北五十丈是城外的草市,新建成的两座驿馆——高丽宁和朝京馆——便位于草市的北侧、西蠡河南岸。
        现在是酉戌之交,占地数百平方丈的草市显得异常冷清,已经没有了早些时候的喧嚣。连个鬼影也看不见的空旷场地上,一阵打着旋的风刮过,被吹得滴溜溜到处飞舞的枯枝败叶,吸引了一只躲在角边屠案下的细幼小狗注意,干瘦的小狗懒洋洋地伏在前爪上的头动也不动,仅把眼略睁开一线,可能是发现没什么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又闭上眼不再理睬。
        忽然,小狗又睁开眼睛,并用了很大的努力站起来,费劲地抬起脚踏出一步、两步、三步,以随时都会倒下的样子摇摇晃晃地走出屠案。
        顺着小狗的眼光看去,远远的二三十步外出现一个蓝衣红裙的年轻女孩,只见她左手挎着一个小巧的藤篮,右手提了一个布袋快步走入空场中。这只有十六七岁的女孩见到小狗,大约是同情心发作,从藤篮里拿出一个馒头丢到小狗面前,然后匆匆朝草市南边走去。
        草市的西南,是一片由柴草竹木等物搭盖的棚屋,这片棚屋的中间,出奇的杵立着一座三进泥墙青瓦房。
        这房屋的大门内空荡荡的不见一个人,女孩走到位于东边的厨房开始忙碌。
        在这房屋的内进西厢一间房内,也有一个女孩坐在窗前望着外面天空出神。女孩大约有个十八九岁,身穿墨绿春衫下着紫裙。仔细一点去看的话,不能不说这个女孩确实是很漂亮,除了皮肤不够白皙之外,从衣着装扮和气质上来讲。她如果不开口说话,完全像是江南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
        女孩地眼睛显得空洞,双手纤长的十指无意识地缠绕着一条白丝帕,不时有一声没一声的叹气。
        天色慢慢暗了,蓝衣红裙的女孩一手托着个大木盘走进房间,轻巧地将木盘分别放到正中的四方桌上,摆好饭菜和一付碗筷,这才直起身走到女孩身后,怯怯地叫了声:“喃加……”
        坐着的女孩转过身狠狠的摔了一巴掌,喝骂道:“住口。你这该死的孛斡勒,竟敢又忘了叫我什么。你。必须给我牢牢的记住,从我们到了赵宋朝的地面上开始,就要假扮祐川县来此投亲地姐妹,你不再是我的奴婢忽都哥那,叫楚玉娟。在没有回到我们蒙古人的地盘上之前,我也不是你的主人喃加真不刺公主。而是你的姐姐,叫做楚玉珍。停下,不许跪,站着说话。”
        站在女孩身后的忽都哥那,年纪看来比喃加真不刺小了那么两三岁,刚开口要说什么,就被坐着的喃加真不刺打骂。她惊慌地退开两步,想要跪下却又被骂得直起身体,含着眼泪不知所措的回应道:“啊,是。奴……玉娟记住了……”
        捂着被打地脸颊,犯了错的忽都哥那不敢再出声,只是在心里回想来到赵宋朝后的情景,以努力想着新奇和欢快来缓解脸上和心里的疼痛。
        还真别说,忽都哥那跟着自己的主子从大斡耳朵出发。经过早先西夏的黑山威福军司、中兴府,然后转道向东到太原府。只是因为南下灭金的蒙古军大败,她们一行只好再返向西绕道夏州、西平府过兰州、临洮府直下利州西路的祐川。
        这一路行来,原西夏、金国的地面上大都残破不堪,人口也少得很,许多地方连大漠草原上都颇有不如。特别是原西夏境内。党项人已经被杀得差不多绝种了。人马行走千里所见的人,包括连遇上地盗匪在内。只怕总共还不过万数,而敢说自己是党项人的,她们还没见到过一个。
        还是南方的赵宋朝好啊,过了被战火毁掉的岷州——如今的岷山寨后,虽然走地还是山区,但宽大的驿路已经可以让四匹马并排奔驰了。而且越往里走见到的人也就越多,完全不似西夏、金国般有时行走了一天都见不到一个鬼影。
        原来忽都哥那还以为,有宋人四千多户、商铺五六十间的祐川县是个繁华的所在,看得她眼花缭乱的。哪里晓得离开祐川县后,每到一个地方都比祐川更繁荣,让她看到连眼睛都觉得不够用,吃的东西快把甜头都给吞下肚去。
        见到忽都哥那吓得不敢说话了,喃加真不刺又转向着窗外,继续呆呆地想着心思。
        喃加真不刺很是迷惘又非常不甘心,这半年多来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离开了几千里远,自己还是没能逃过长生天安排地命运。一开始,是无缘无故地被父王从驻扎在那么远的军队中急召回来。到了大大耳朵后,家里人又告诉自己,说是大汗下令要将自己嫁给一个从来没有见过、叫做林强云或者林飞川地、快要修炼成了神仙的汉人。
        要将自己嫁到远方给不认识的汉人!想害死我喃加真不刺!?这样的坏主意一定是那些喇嘛国师想出来的,不会错了,肯定是!
        不久的将来要成为自己丈夫的汉人,他到底长成了什么样,喃加真不刺不知道,大汗和各位王爷,以及家里人也从来没有给她讲过。但林飞川、飞川大侠这两个基本上连在一起的名字,在她回到大斡耳朵的那一段时间里,私下里和通过自己的孛斡勒忽都哥那打探,倒是于暗中听到许多人说起过,而且好与坏的传闻还真不少,也不知道那种消息才是真实的。
        有人讲,这个叫做林强云的人,长得甚是普通,也就是说这个被人称为“飞川大侠”的家伙是个人不出众、貌不惊人的一般矮小汉人男子,这人年纪也不大,据说只有二十来岁。只是这个汉人所以会这样出名,是他和其他到大漠草原来做买卖的汉人一样,一张涂满了油的嘴能把牛犊、羊羔说得甘心让他剥皮烧煮。能把野马、孤狼骗得乖乖跟他流浪……总之,这人是个奸巧巨滑、花言巧语的大坏人。
        有人说,这个林飞川是“墨门”一个隐世高人地徒弟,学会了许多上古墨门秘传的巧器制作技艺。比如:可以在作坊里大批打制出来、宝刀般锋利的钢刀;堪比草原上最强力角弓、能一发三矢的钢弩;以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诸如仙人镜、万花筒、水晶杯等宝贝,还有能杀灭虫子的蚊香、香碱、雪花膏等诸般好得不得了的物事。所以大汗和各部的王爷们才这样看重他,千方百计地想将他掳到自己的部落成为勃斡勒。
        也有人又说,这个林飞川是天师道——就是和自己师傅的全真教一样的门派——某位仙长的入室弟子,而且尽得其师真传,已经修炼成了地行仙之体。能用道术呼风唤雨,会仙法使用掌心雷伤人。还可以教人长生不老的修炼方法。
        更有人说,这个林飞川不但成了一个不死的地行仙。并且其道行的修炼高深无比,不但有诛心雷、照妖镜之类的道门至宝,还能在箭矢上加持道法,使得射出的箭能发出吓死人的响声、呛人又迷眼地烟雾,并还可以炸开杀人。
        最要命,也是最让喃加真不刺感到害怕。而且又觉得奇怪的一种传说,与上面的几种完全不同。那就是:这个叫林飞川的人是个长得极为丑陋的恶魔,是个真正会吃人而且还不吐骨头的那种恶魔。据说,凡是被这个林飞川看上的女人,或者被他弄上了床的女人,最多、最多只能和他过上十天十夜,然后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他一点、一点的吃掉。当然了,如果不幸有了这个恶魔的孩子,那就是比被恶魔活生生吃掉还更凄惨地事……
        想到这里,喃加真不刺激凌凌的打了个寒颤。比被人活生生吃掉还更凄惨,那是种什么样的滋味?没有人说得出来,因为没有人知道。越是没有人知道的事,喃加真不刺就越会去想,越想不明白她就越是害怕。
        不过。总算还好,这次跟随父亲南下灭金的军队一起出发,四王爷——也就是叔父拖雷——告诉自己,并不是一定非要将她嫁给林飞川,只要达到让这个道门的“上人”成为“伊克蒙高勒兀鲁思”(大蒙古国)的臣下,能够为黄金家庭做事的目的就可以了。
        喃加真不刺想想也是。“长生天”是主宰一切的最高神。所有人的一切都是由“长生天的意志”安排地,(窝阔台)大汗是“长生天的说话人”。他的全部作为都是“长生天的意志”,由蒙古黄金家族一统天下、做全部人的共主是天经地义的事。
        四叔拖雷王爷还告诉她,那个林飞川是不是恶魔、会不会吃人,有了他的孩子最后将会怎么样确实是不知道,但这个人并不丑陋,而且从表面上看,这个人还很好。
        相信那一种说法喃加真不刺没法肯定,可四王爷既然这样说了,喃加真不刺就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她要先看看林飞川长得怎么样,再认真的弄清楚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本事,让大汗和几位叔父王爷都千方百计地想将他弄到蒙古来。如果这个人真有本事的话,那就给他一个天大的恩赏,把快要有自己般漂亮的勃斡勒忽都哥那赐给他,叫这个林飞川也做自己的勃斡勒好了。
        至于自己,除了心爱的柯力儿,她谁都不会嫁,更别说嫁给林飞川了。试问,这个天下,还能有谁能比像熊一样粗壮的勇士柯力儿,更能爱惜我喃加真不刺,更能令我喃加真不刺公主得到无尽的快乐呢?!
        一想到这时候还远在昌八刺(今乌鲁木齐西北)的柯力儿,喃加真不判的身体马上热了起来,似乎他已经进入身体那根分身将自己填充得十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