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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卡耐基成功全集之一卡耐基其人-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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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安·麦克金提等人摇着头断言,他们的婚姻不可能长久。亨利·史 帕罗也提议再往西迁。但是露西把脑袋抬得高高地说她不是坏人,她不逃, 
她决心在哈洛德堡奋斗下去。
她办到了,而且还养育了 8 个孩子,其中两个儿子成为牧师,一位外孙
——她的私生女之子——当上美国总统。他的名字叫做亚伯拉罕·林肯。 以上的叙述,旨在介绍林肯较近的祖先。他自己对受过良好教养的维吉
尼亚外公颇为敬重。
曾和林肯合开律师事务所 21 年的威廉·H·荷恩敦在 1888 年出版了三大 册的林肯传,其中第一册第 3 页到第 4 页的内容是:
“关于林肯先生的祖先和身世,我记得他只提过一次。大概是 1850 年 吧!我曾搭他的单骑小马车前往伊利诺州的梅纳德郡县法庭,这次我们要处 
理的诉状可能会触及遗传特性的问题。路上他就提起他的母亲,他说她是露 西·汉克斯和一位维吉尼亚绅士农夫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的分析推理能力, 
以及积极的进取心和汉克斯家族的后裔不同,这些特质都遗传自外公。他主 张私生子往往比婚生子强健而机灵。这段自剖使他想起了亡母,马车摇摇摆 
摆地向前奔,他凄然地说:‘上帝保佑吾母,我拥有的一切以及渴望得到的 一切全都归功于她。’此后,一路上我们没说半句话。他悲哀又专注的神情, 
虽然正在回忆前尘往事,在他的四周仿佛筑起了一道藩篱,我不敢私闯进去。 我对他的话和忧郁的神采印象极深——永远也忘不了。”


灰黯的童年 林肯的家,跳蚤与害虫横行,他们没有刀叉,用手指取食??。 林肯的母亲——南施·汉克斯是由阿姨和舅舅抚养长大的。由她签署文
件时以画记号代替签字看来,她很可能根本没上过学校。 她住在黑黝黝的丛林深处,来往的朋友很少。22 岁那年,嫁给全肯塔基
州最没教养的粗人——汤玛士·林肯,他是个无聊、无知,靠着打零工或猎 鹿为生的人,那些住在偏远的森林或藤丛深处的人都叫他“连觥”(与林肯 谐音)。
汤玛士·林肯是个流浪汉、漂泊者,他一事无成,四处游荡,只有在饿 得活不下去的时候,找到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工作。他曾做过修路、砍树、 
捕熊、垦地、种玉米、筑木屋。据说,他曾经三度受雇,担任拿猎枪看守犯 人的工作。1805 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以每小时六分钱的酬劳,雇他负责捕 
捉及鞭打顽抗的奴隶。
他对金钱毫无概念:虽然在印第安那州的一处农场住了 14 年,居然没有 存钱支付每年 10 元的土地费。他曾经穷得使他太太不得不用野荆棘来缝衣 
服,而他自己却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一家店铺,赊帐买下一条丝质吊裤 带。不久他又在拍卖会上以 3 美元代价买了一把剑。像他这样一贫如洗,却 
尽买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大概是打算佩挂丝质吊裤带和宝剑,赤脚散步吧。 婚后不久,汤姆(汤玛士的简称)搬进城里,想靠做些木工维生。他找 
到了建磨坊的差事,但是他切割的木材有的不够方正,有的长度不对;雇主 不肯付他工资,还因此打了三场官司。来自林间的汤姆,马上看出自己是属 
于丛林区的。他带着妻子回到森林旁边一处多石而贫脊的农场,此后再也不
曾离开村庄。 离伊丽莎白城不远处,有一大片没有树的土地,名为“不毛之地”。印
第安人在那儿已有数代之久,他们利用这块土地的方法是:放火烧掉森林、 灌木和矮树,让粗质的青草在太阳下滋长繁茂,供美洲野牛吃草及打滚。
1808 年 12 月,汤姆以每英亩 66 分钱的价格,买下“不毛之地”中的一 块农田。农地上有座猎人用的简陋小屋子,四周围着野生的山楂树;诺林溪 
往南的支流就在半英里外,那儿春天开满了山茱萸花。夏天老鹰懒洋洋地在 青天盘旋,高草随风摇曳,恰似一片无边的绿海。由于很少人肯在那儿定居, 
所以多天里,该地是全肯塔基州最寂寞最荒凉的地段之一。
1809 年冬天,亚伯拉罕·林肯就出生在荒地边缘的一栋猎人小屋里。星 期天早上,他诞生在一张铺着玉米壳的圆柱床上。外面是一片银色世界,二 
月的寒风把雪花吹进圆木的缝隙里,飘过南施母子所盖的熊皮上空。9 年后, 南施不堪拓荒生活的艰苦,积劳去世,那年她才 35 岁。她的一生谈不到享受 
与幸福,无论她搬往何处,私生子的不名誉闲话总是紧追不舍。可惜她不能 预知未来,看看感恩的民众在她生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地点所修建的大理石 圣堂。
当时在那些蛮荒地区所流通的纸币,价值极不可靠,所以猪只、鹿肉火 腿、威士忌、树狸皮、熊皮和农产品被当成交易的媒介。有时候连牧师都收 
威士忌当做礼拜式的报酬。1816 年秋天,亚伯拉罕 7 岁,汤姆把他的肯塔基 农场换了 400 加伦左右的威士忌,举家迁往印第安那州的荒凉林野。离他们 
最近的邻居是一位猎熊人。这里的乔木、灌木、葡萄藤和矮林实在长得太密 了,以致必须砍树才能留出一条进出的通道来。就在这个丹尼斯·汉克斯形 
容为“丛林礼赞”的地方,亚伯拉罕·林肯将要度过 14 年的光阴。
林肯一家人抵达的时候,冬天的初雪已经降下了。汤姆·林肯匆匆地建 造一间“三面帐棚”,也就是今天所谓的棚屋。屋子里没有地板,没有门, 
没有窗,除了三面墙以外,就只有圆柱加灌木搭成的屋顶。第四面则完全敞 开,任由风、雪、冰珠和寒意吹打进来。现在,印第安那州的新派农夫甚至 
不会把牛或猪安置在这么粗劣的房子里过冬,可是 1816~1817 年的漫长冬 天,汤姆·林肯却把自己和家眷安置在这儿,那真是有史以来最严酷、最难 
熬的一个寒冬。
南施和她的儿女,像小狗般蜷缩在棚屋一角泥地上的树叶和熊皮堆里。 他们没有奶油,没有牛奶,没有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连马铃薯都
没有。只能靠野生的猎物和坚果度日。 汤姆,林肯想养猪,可是饥饿的野熊逮住猪只就活活吃下去。 
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住了许多年,日子过得远比他日后所解放的黑奴
要穷困得多。 在那种地方,人们几乎不知道世上有“牙医”存在,就连最近的医生也
住在 35 英里外。所以当南施牙痛时,汤姆也照其他拓荒者的土法:一个胡桃 木钉,把末端顶在闹病的牙齿上,以石块猛敲钉头。
中西部的拓荒者从开发初期就饱受一种名叫“牛乳症”的怪病侵害。牛、 羊、马染上它必死无疑,有时候整个社区的人也全体病死。100 年来,没有 
人知道病因,医生束手无策。直到本世纪初,科学家才查出是动物吃下一种 白蛇草而发病,毒素经由牛奶再传给人。茂盛的白蛇草遍布在森林牧场和绿 
荫峡谷,至今仍有人因而丧命。每年伊利诺州农业部都在法院张贴布告,警 告农夫若不根除这种植物,就会受到死亡的威胁。
1818 年秋天,可怕的灾难传到了印第安那州的鹿角山谷,许多人都染病 身亡。南施也忙着照料猎熊户彼得·布龙纳的妻子——他们两家只相隔半英 
里远。布龙纳太太死了,南施也突然患病,她头昏,腹部绞痛,吐得很厉害, 她被扛回家中,放在破破烂烂的树叶和兽皮床上。她的手脚冰冷,体内器官 
却像火烧般炙热。她不断地讨水喝。水??水??喝了又喝。
汤姆很相信奇迹和凶兆;南施生病后的第二天夜里,有一只狗在屋外悲 嚎良久,汤姆于是放弃一切希望,他相信南施是死定了。
最后,南施病得连头也抬不起来,说话的声音有气无力,她招手叫亚伯 拉罕姊弟到床边来,他们俯身聆听她说话。她求儿女们要相亲相爱,记住她 
平日的教导,而且要敬畏上帝。
说完最后的遗言,她的喉咙和身体逐渐麻痹,开始陷入长期的昏睡之中, 终于在病后第 7 天——1818 年 10 月 5 日逝世。
汤姆在她的眼皮上放两枚铜钱,以使她瞑目;然后从森林砍来树木,切 成凹凸不平的木板,用木钉系在一起;将露西·汉克斯苦命女儿的疲惫尸身 放进粗劣的棺材内。
两年前他以雪橇带着她到这个屯垦地来,现在他又用雪橇将她的身体运 到 1/4 英里外的密林山峰,没有举行任何仪式,就将她葬了。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从此与世长辞。我们很难知道她的长相如何,以 及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因为她短暂的生命大抵是在荒僻的丛林深处度过 
的,见过她的人既少,留下的印象更是十分模糊。
林肯死后不久,有一位传记学家去访问少数见过她而且还在世的人,当 时她已死了半世纪,人们对她的记忆,就像一场褪色的梦,连她的外貌都说 
法纷坛。有人说她是“结实矮胖的女人”,也有人说她的身材“苗条纤巧”, 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黑色的,有人却说是淡褐色,还有人很肯定地说一定是 
蓝绿色的。她的表兄弟丹尼斯·汉克斯曾跟她在同一个屋顶下生活了 15 年, 说她有一头“浅色的头发”。后来他再回想,却又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的。
她死后 60 年以来,连一块石碑都没有,今天我们只知道她的坟墓大概是 在她的舅舅和阿姨旁边;但是难以确定三座坟墓中哪一座是她的。
就在南施死前不久,汤姆建造了一座有四面墙的新木屋,但是没有地板、 窗户,也没有门。门口挂了一块脏兮兮的熊皮;屋子里臭而阴暗。汤姆大部 
分的时间都在树林中打猎,留下两个无母的幼儿自行理家。莎拉负责烹调, 亚伯拉罕则照料炉火,并且到一英里外的溪中取水。他们没有刀叉,就用手 
指取食,而由于取水不易,又没有肥皂,他们的手指难得洗干净。南施生前 可能自制过软的碱皂,可是留下的一点儿早就用光了,小孩子不懂得制法;
汤姆又不肯做。于是他们的生活更加贫困而肮脏。 一整个漫长的寒冬,他们既不洗澡,也很少洗肮脏的破衣服。树叶和兽
皮铺成的床污浊不堪。小屋得不到阳光的照射,唯一的光源就是火炉或猪油 灯。看看其他形容当时屯垦区情形的文字,就可以想像没有女人的林肯家是 
什么样子??臭味弥漫,跳蚤与害虫横行。
一年以后,连汤姆都受不了这种脏乱,他决定再娶一个妻子来整顿环境。
13 年前,在肯塔基州时,汤姆曾向一个名叫莎拉·布希的女人求婚。当 时她拒绝了汤姆,嫁给哈丁郡的一个狱卒,后来狱卒死了,留下 3 个孩子和 
一些债务。汤姆觉得此时再向她求婚很有希望;于是他到溪里洗个澡,用沙 粒刷洗污浊的双手和面孔,挂上宝剑,穿过浓密的丛林走回肯塔基州。又到 
伊丽莎白城再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然后吹着口哨上街去。
这一年正是 1819 年,整个世界都在改变,新奇的事件连连发生,每个人 都谈论着各项进步。有一艘轮船完成横越大西洋的创举。


无价的珍宝


林肯 15 岁的时候才开始认字母,虽然很吃力,总算稍能阅读,至于写作 的能力,那就根本谈不上了。1824 年秋天,一位在森林中漂泊的教师沿着鸽 
子溪来到这片垦殖地,设立私塾。林肯姊弟每天早晚都要走 4 英里的森林小 路,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求学。朵西老师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 
才可以看出学生认不认真。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开口,就用教鞭打 谁一下。因此,每个学生都尽量念得比别人更大声。朗朗的读书声往往在 1/4 
英里外还清晰可闻。
林肯上学时,戴一顶松鼠皮帽子,穿着鹿皮制的马裤。马裤短得离鞋面 还有相当距离,以至于好几英寸发青的胫骨就裸露在外,任凭风吹雨淋。
上课的小屋又矮又粗糙,老师几乎站不直腰,教室四面各省去一根圆木, 罩上油纸当成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圆木劈开做成的。
阅读的教材是以圣经章节为主;并用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做为练字范 本。林肯的字体既清晰而且和这两位总统很相像,不但引得众人议论纷纷, 
连不识字的邻居都步行几英里路来请亚伯拉罕·林肯代他们写信。
林肯对于求学逐渐热中起来。上课的时间太短,他就把功课带回家里做。 纸张又贵又稀少,于是他用炭棒代替笔在木板上书写。木屋是用劈开的圆木 
筑成,他利用圆木扁平的一面作算术,如果光秃秃的表面全都布满了字迹和 图形时,只要用刀削去一层,又可以重新开始使用了。
他买不起算术书,特地向别人借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片抄下来,然后 用麻线缝合,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他去世时,他的继母手边还留有部分 这种书页。
他开始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不但想写出自己的意见,有时候甚至 写起诗来。并且把自己的诗句和散文拿去请邻居威廉·伍德指教。他记诵诗 
句,再背给人听,而他的文章更是引人注目。有一位律师对他谈论国政的文 章印象很深,帮他寻求发表机会。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就曾刊出林肯所写关 
于“克己”的文章。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他在学校里写的第一篇作文,是在看了伙
伴们玩的游戏很残忍有感而发所写成的。他和朋友们常一起去抓甲鱼,他的 朋友抓到甲鱼之后,就把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以此取乐。林肯求他们 
别这样做,并赤着脚把煤炭踢开。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为动物请命而做。足 见他自幼就显示出特殊的怜贫恤苦之心。
5 年后,他以不定期上课的方式在另一所学校求学——他自称那是“一 点一点学的”。
他所受的正规教育就到此结束,总计起来上学的日子只不过 12 个月左 右。
直到 1847 年他当选国会议员时,填写自传表,在“你教育程度如何?” 一栏内,他的回答是“不全”二字。
他在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以后,曾说:“我在有了相当年纪时,所知并 不多。不过我能读、能写、略懂算则,如此而已。此后我就没有再上学了。 
在如此贫乏的教育基础上,我能够达成现在这一点小成果,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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