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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灭除心闇曼殊意光论(学习问答360则)-第12部分

小说: 灭除心闇曼殊意光论(学习问答360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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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一二则】 

  问:平等舍修法,有怨、中、亲三种同时修法,有先观中、次亲、后怨仇次第修平等舍者,二法应如何修及其意义? 
  答:依上师教授,先用後法,各各修起,再用前法,同时修习,由於先观中庸境,为易修故,後同时修,为广大普遍故。 

  【第一一三则】 

  问:平等舍之修要? 
  答:要在思惟生死轮迥无定理趣,以及怨亲疾速转变之理,以灭除将怨亲因相,执为实有(不变)而起之贪瞋,如是减除怨亲分类,而归於平等舍。 

  【第一一四则】 

  问:七因果言教中,修知母法门为最要,然而为最难修。要在何处?云何为难? 
  答:要在若无知母之心,则慈悲等无由生起。难在如古德说,知母较胜解空性尤难,空性可依理而得胜解,知母但能依教,依理惟依因明量——成立轮迥无始之理。古德修此,有至旷野大声呼娘者,可见修此之难。 

  【第一一五则】 

  问:依教如何思修知母? 
  答:依教,如经中说:「任於何处,未见我未生处,任见何有情,未见未为我母及师友者。」集经法句中说「若一有情欲依佛道而成佛者,须於一一有情,作父母想,求饶益之。」以一一有情无一未作我父母者,故我当为之作饶益。 

  【第一一六则】 

  问:依理如何思修知母? 
  答:因明量中有颂要义说:「欲寻一从前未生过有情之处无有。」换言之,即寻一新生有情之处所无有也。又说:「欲寻一不依前心之後心无有。」故无过去心,即无现在心,亦无未来心也。故知无一新生有情(无不衔接过去故)。各别有情,断无不具等流心织,昨日所思,今日记忆,故知思潮等流不断,推之往年,莫不皆然。故知今日之心,乃昨日心之等流,追溯而前,出胎之心,乃住胎之心等流,再追溯此生心,乃前生心之等流。推之前前,莫不皆然。 

  【第一一七则】 

  问:关於等流心识,此一根本问题,外道有何与此相反之承许法?对诸反论,应如何认识? 
  答:有说:「身从各支分具足而生,不须前生之心。」应问:「若但承认四大等共因(如地、水、火、风),而不许等流心诚(如种子),则人死後四大依然,何以无心识活动呢?又若许四大为心诚之不共因,心识由四大而生者,则体有肥瘠,心诚岂亦随之而有肥瘠吗?若谓心识由四大成者,则孪生兄弟,其因相同,虽貌相似,而心之善恶不同(虽受後天同等教育)者何也?故知其心识等流不同(兄思善时,弟不必思善,甚且思恶),智愚各异(虽其四大相同),心之不同,追溯而前,乃过去心之不同。孪生兄弟入胎心识,乃由未入胎前中有心识而来,追溯而前乃无始。有以前生不能见闻,遂谓为无(明日、后月、后年,皆不能见闻,不能谓无),大地有情,或较贤善,或较凶残(虽同一先天四大,同一後天教育),皆可证明前生心识是有。若谓无有前生,则不应有由惑业而生者。若谓无前生烦恼亦由四大(地、水、火、风)作用而生者,则身有肥瘠,烦恼岂亦随之而有肥瘠吗?故知烦恼由过去熏习而成,岂能谓无前生。初生之童,皆具吮乳本能,亦可知有前生。以上均为承认四大(物),不承认前生(心)之一类。 
  有说:「若谓一切有情,既是我母,彼等何为不识我呢?」此不应理,现见世间,母子分散流亡,久後相逢,亦不认识,岂能以不识,即不相认。推之往世,不过离别时间较长而已。若谓过去已无,不认为母者,即以今生之母,若明日死後,若阿罗汉有神通者,见彼已变为虫,岂能即不认之吗?若今日母亲已老,则母亲少时壮时之一切(已过去消逝故),汝岂能即不认之吗? 
  内外道有知母心,然未调纯者,复疑一切有情,岂尽为我母?当思受生无量无数,在东方世界有一生,即有一母,以此有无量无数之母。彼诸有情,皆曾辗转作我之母,否则母数不足。故推之南、西、北、中,莫不皆然,母数岂可记极吗?虚空无边,世界无边,众生界无尽,佛世界亦无尽,若谓我曾於此处此类受生,未於彼处彼类受生,虽以佛智,亦不能指数也。如是教理,应数数思修,直至生起「知母心」决定。 

  【第一一八则】 

  问:知母已次当念恩,从今生母、次父、亲眷,次推中庸、仇仇,乃至飞禽走兽。何故如是次第思修? 
  答:此为由易入难,始能渐次生起,有所觉悟。否则,於从怀胎初生,即受其慈恩抚养之生母大恩,亦不知念,甚至仇其父母。而云能念一切人类(中庸)於我有恩,能爱一切人类,乃至能爱一切生物,极思饶益之,此岂合理?脱离常情实际,无非自欺欺人之语。 

  【第一一九则】 

  问:何故念恩修法,当於生母之恩,数数思修? 
  答:以母爱、母慈、母恩最易使人良知发现故。凶残如俄洛野番,常出劫掠,以刀刺马腹,堕马胎,马不顾其性命,惟以舌舐其胎中之驹,群匪为感泣!故於母爱、母慈、母恩,亦无动於中者,其凶残已过食人之野番矣。 

  【第一二○则】 

  问:知恩不忘报,畜类亦能,况为人乎?惟报恩以何为究竟? 
  答:以甘旨美衣供母,虽属当作,然非究竟,应以智慧抉择利害。衣食富贵,我母过去曾受多次,非究竟安乐。害我母者,无过苦及苦固——「集谛」,即烦恼业;利我母者,无过安乐解脱。释迦亦曾如我等为一切有情之母,一切有情亦曾为彼之母,等无差别。而彼生起报恩之念,求得断证功德,以报母恩。我等何为不能报恩呢?究竟报恩,惟如佛速求得断证功德,令我母趣於善,乃得安乐。令我解脱者,惟有置母於佛之清净刹土中。如是思修,感动觉悟,生起决定,则报恩心,油然生起。 

  【第一二一则】 

  问:云何诸佛说修悦意慈心与大悲二者中,先说修悲心,诸佛菩萨亦先赞大悲? 
  答:以大乘佛果之根本乃菩提心,菩提心之根本为大悲。宗喀佛於菩提道次第中,以大悲开示菩提心初中后修习中,皆以大悲为要。大悲出生一切诸佛,故先赞大悲。悲如人手,有手则可取馀宝,有悲则馀功德,任运而生。若悲心不生,馀善皆不能生起。 

  【第一二二则】 

  问:如何知悲心通内外道,及其差别? 
  答:外道生上界,见下界无量有情之苦,愿其离苦得乐,亦属慈悲,惟非具量大悲;二乘人证空慧,亦观见无量有情苦,而生悲思救。或说二乘无悲,或说有悲而无大悲,皆名相上之诤论。如颇公所说:「二乘但缘知母,念恩、报恩、慈心等而起悲(以证通力尤能缘知母等而起悲),惟不能以「增上意乐」以缘知母等,故无大勇大力,故不能发菩提心力。大乘人以「增上意乐」缘知母等,亦有於戒定慧三学修证中,而生悲者,尤为速发菩提心之因。」 

  【第一二三则】 

  问:修悲心之法,何故先以屠夫将杀之牛羊为所缘,次移生母、亲眷,再移中庸境,渐次推及一切有情? 
  答:应知悲心以苦为所缘(摄六道苦),然所缘先後次序,极为重要!此为观苦,不可先观「行苦」(深细难知)之理,先应从粗分、明显、现见、易感而起观。以将杀之牛羊起观即此意,此为上师口诀。次移生母,再移人中有权势造恶者及怨仇等,再移亲眷,次推及六道有情。六道中亦从最粗苦地狱,次饿鬼、畜生,别别而观。此亦从粗分、明显、易感而观故。 

  【第一二四则】 

  问:大悲生起之量? 
  答:修到悲心,於随类有情,如慈母於其极爱之独子,有苦难时,不必作意,不由他劝请,亦非乍起还失,如本性而转,任运生起思拔其苦之心,即为大悲生起之量。常人善根深厚者,偶见宰杀牛羊,似觉心怀不忍,与前不同,遂妄谓大悲已经生起,妄自以为已成菩萨。此於大悲生起之量(如上所说具量)误解,此点既错,则菩提心等亦错。 

  【第一二五则】 

  问:慈心修法,是否与修悲心次序、缘念相同? 
  答:修慈次序,与修悲相同,亦先从未离刀锯苦,未具安乐之牛羊,次移怨仇、亲眷,再移中庸,及至推及一切有情。所不同者,为慈之所缘,为未具乐之有情,念彼曷当得乐,愿彼得乐及乐因。所求安乐我愿与,我当令其得乐及乐因。於有情匮乏有漏(人天福乐),无漏(解脱乐)之乐,当任运生起与乐之心。 

  【第一二六则】 

  问:何谓慈梵福报? 
  答:此谓慈心之胜利,远胜以实物常行供养於究竟之田(无量刹土诸佛前),其福尤大。於一洲有情,生起慈心,则自己所得福报,即等此洲福。推之四洲,及三千大千世界,梵天亦然。得其等同广大之福,故称慈梵福报。当知者,乃至一切有情亦然,愿众生得涅槃乐,以慈心感佛之福报。 

  【第一二七则】 

  问:慈心生起之量? 
  答:修到慈心,於随类有情,如慈母对其极爱之独子,愿以乐尽量与之之心,任运生起,即是慈心生起之量。 

  【第一二八则】 

  问:修增上意乐之要义,云何为生起增上意乐? 
  答:已如上说二乘不能生起菩提心者,以无增上意乐之力。当知於一切有情,有欲令其离苦得乐之慈悲,尚嫌不足,思安置有情於佛土,仅为一种所缘境。即我愿作离苦得乐,力尚不足,当愿一已愿作,不诿他人。如是重担一己愿负荷承担此担之决定心生起,即为增上意乐。 

  【第一二九则】 

  问:修报恩时,亦曾想以离苦得乐报其恩,此与增上意乐,有何不同? 
  答:报恩时所生离苦得乐之心,如欲买物方议价,较增上意乐时所生离苦得乐之心,其范围狭小。增上意乐如购物已付价,此物方为我所有。且报恩时所引为慈悲,此增上意乐所引为菩提心。 

  【第一三○则】 

  问:云何为相似菩提心? 
  答:菩提心依於能负荷利他之担——最勇猛增上意乐,又须先於佛之身语意事业功德,生起胜解心,而生希求之欲得心,生起诚心欲得之心,乃修求菩提。修谓串习,求谓欲得。其欲得菩提之心,尚须串习,犹不是殊胜菩提心,故称相似。入行论说:空性、大悲、修求菩提,皆初业有情相似菩提心。若修到不待造作,任运生起者,方是真实菩提心。 

  【第一三一则】 

  问:云何为愿行两种善提? 
  答:我愿为一切如母有情,离苦得乐,负荷此担,希求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初发心真实生起,为愿菩提。此如将行未启程,为达此愿,愿依六度、四摄等一切菩萨学处,皆一一依教奉行,决定不退,为行菩提。此如已在途中行程。如是愿行两种菩提,具足二利,即一者发心为利他,二者希求成正等觉。发此心真实生起,即大菩提心。愿行两种菩提差别,说法甚多,宗喀巴大师依莲花戒所著修次初编,则以己任运生起菩提心,而缘念有情义利,愿自成佛,始能称愿菩提。非但以过去善根,师宝加持,念利有情,愿得成佛即可称为愿菩提;虽生起菩提心,尚未入佛子行(六度万行),须任运生起菩提心,依学处入於六度万行也。 

  【第一三二则】 

  问:依七因果言教,已能发起菩提心,何故再加自他相换法门? 
  答:再加自他相换法者:一,能迅速生起菩提心;二,能发起猛利菩提心。 

  【第一三三则】 

  问:七因果言教与自他换两种教授,合并而修,此为宗喀巴大师教授,如何合并法?有何差别? 
  答:寂天传之「自他相换法门」有五:一,自他平等;二,爱执自我之过患;三,爱执他者之胜利,四,明自他相换义;五,自他相换修法。合修之法,即如前「七因果言教」:一,平等心;二,知母;三,念恩;四,报恩;此后接「自他相换」法,即五,自他平等心;六,爱执自我之过患;七,爱执他者之胜利;八,明自他相换义;九,自他相换修法;此後仍接如前「七因果言教」后二科,为十,增上意乐;十一,菩提心。共为十一科。应知差别者:一,在形式上,略去「七因果」中慈心、悲心两科。内容已如上说,「自他相换」已摄慈、悲在内。前三知母、念恩、报恩,乃修慈心、悲心之加行方便。二,於初科修平等舍心之基础上,再加此间第五科「自他平等心」,虽同为加行,然略不同者,初修平等舍心,为除於怨、亲、中庸三类分别心,总於有情视为母,故尔先修平等舍。此间自他相换法门,先修「自他平等心」,为遮於他漠视抛弃之心,故先修自他平等心。三,如是先修自他平等心,而修自他相换,尤以依七因果言教已能发心,再加修自他相换秘诀,能迅速生起菩提心,能发起猛利菩提心。 

  【第一三四则】 

  问:何谓自他平等心? 
  答:颇公说:「自他平等,人人皆知,无可多谈。所谓希求离苦得乐之心,自他相同而平等。此言自喜安乐,他方不喜,无有是处。自不愿痛苦,他亦不愿。此种心理,彼此反复皆同,无有差别,知此则自他平等心稍起。」 

  【第一三五则】 

  问:何故须思修爱执自我之过患? 
  答:若不知自爱执自我过患,则他爱执功德不明,自爱执亦不能破,则他爱执亦不生。以此殊胜自他相换法,即不能修。 

  【第一三六则】 

  问:爱执自我有何过患? 
  答:《入行论》说:「举世一切苦,皆从我爱生。」此二语可摄爱执自我之一切过患。此潜伏身心中之自爱执,无始以来与生俱来,如影随形,一言一行皆被支配,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总摄而言,诱惑我堕生死苦海中者,即自爱执,因自爱执,多作恶业,空过此生。分别而言,凡遇不乐之事,皆谓其原因,由于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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