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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部分

帝胄-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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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穿在心里。既然有机会重新活一次,还是好好活着吧。”
    聂摄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呢?你也不相信我?”
    刘凌笑了笑:“对于你,我别无选择。”
    他说:“你是一个怪胎,我也是一个怪胎,所以,或许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让我说话毫无顾忌,很不幸,那就是你了。”
    聂摄皱了皱好看的眉毛撇嘴道:“我不喜欢怪胎这两个字,确切的说,你是一个怪胎,而我不是。我只是……不正常一些。”
    他品了一口茶说道:“堂堂大汉的王,治下七十几个州,千万百姓,百万大军,你船上就没有好一点的茶叶?”
    刘凌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说的没错,那些名头不虚假,可以说我是当今中原天下最有权势的那个人。不过可怜的是,我很穷,钱都用来给百姓们谋福利,给士兵们换装备,如果我跟你说,我自己府里连一千两银子都没有,你信不信?”
    聂摄白了他一眼说道:“我不信。”
    刘凌哈哈笑道:“其实我最大的愿望,并不是做什么万万人之上那种至高的存在,不是什么一统天下,也不是什么建立不世伟业。说出来你或许不信,我最大的愿望,其实是多娶几个老婆,然后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不愁吃喝的潇洒的活着。每天要做的正经事,就是多生几个孩子,闲下来,就让娇妻美妾跳跳艳舞什么的。当然,还有有很多很多银子,你知道,女人多了,买胭脂水粉什么的,是很大一笔开销。孩子多了,买玩具尿布什么的,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聂摄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刘凌,看了很久,似乎眼前这个人从来都不认识似的。
    “你说的是真的假的?”
    他问。
    刘凌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假的。”
    “说说吧,把我找来,是不是知道此去沧州凶多吉少九死一生,所以让我来保护你?话说在前面,我是要收钱的。你知道的,聂公子天下无双,总是有几个红颜知己的。女人多了,买胭脂水粉什么的,是很大的一笔开销。”
    刘凌摇了摇头道:“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我没钱。”
    他笑了笑,狡猾的好像一只千年得道的狐狸:“还有件事你估计错了,如果你不来,是十死无生,你来了,才是九死一生。”
第四百一十三章 大烟花
    大船经过博州之后,就没有什么明面上的危险了。wWw、虽然沿途经过的地区有不少草寇,但那些人是不会主动招惹十几艘武装到牙齿的官船的。尤其是,大船上那飘扬着的猎猎作响的火红色飞龙战旗,就算那些草寇吃了雄心豹子胆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过了博州之后再走一段水路就是德州,这是一座大城,难得的是在这样的乱世,德州依然颇为繁华。但船上的人可是没有心情看风景看人情,离着沧州越来越近,众人心中的沉重感也就越来越强烈。不可否认,刘凌麾下没有怕死的爷们,他们心情沉重,并不是畏惧死亡,而是对战局的担忧,对刘凌安全的担忧。
    十几艘大船,装着千余名士兵并不怎么显得空荡荡的,因为船上装载的并不只是人,还有很多装备。且不说刘凌是监察院的创始人,就说赵大这个监察院的指挥使身边,自然带着不少监察院五处研制出来的装备。当然,还有那十几架看起来如同洪荒猛兽一样的抛石车。补充了火药包之后,这十几艘大船,已经是名副其实的战舰了。
    过了德州之后,众人都没有想到,居然还真有一伙要钱不要命的水贼来打劫。隔着很远,瞭望的士兵就发现了前面的河道被上百艘小船给堵塞了。小船上沾满了水贼,看样子竟然有三千人上下。德州的治安还算是好的,冒出来这么大一伙儿水贼,很有可能已经是德州最大的一伙乱匪了。
    曾经德州有驻军,还是大周十二卫战兵之一的左戍卫。左戍卫是在两年前才被赵铁拐吞并了,当初左戍卫大军在德州的时候,将方圆百里内的草寇杀了个干干净净。这些水贼应该是最近才冒出来的,而且,看来他们很不识时务。
    赵大在船尾跪了一夜,直到清晨刘凌才过去叫他起来。跪了这么久,赵大的全身都有些僵硬。尤其是膝盖,血脉不畅,过了很久才能站稳。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刘凌的脸色,却发现王爷正在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滚去吃饭吧,要是传出去说我饿死了一位监察院指挥使,孤的名声也就坏透了。”
    赵大见王爷脸上没有了什么怒色,心中这才安定下来。说实话,昨天王爷着实把他吓坏了。他本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安排的那件事,王爷是不会知晓的。谁知道,原来王爷早就知道了,却一直没有说。赵大知道,王爷对自己的失望,最主要的还是自己没有向王爷坦承这件事。他位高权重,其实完全依赖于刘凌对他的信任。他也明白,若是王爷对他的信任出现了一丝裂缝的话,再想弥补就很难了,比女娲娘娘补天空的窟窿还要难几分。好歹女娲娘娘还能寻到七彩石,他用什么来弥补这裂缝?
    所以赵大很惶恐,他的惶恐,不是装出来的。诚然,他想过,即便王爷知道了这件事,也不会因为死了几十个谢俊的家人就对他下手。他知道王爷是极为护短的,从来不允许自己手下人受了委屈。但是他也知道,护短,不等于可以忍受欺骗。王爷不需要杀了他,只要将他监察院指挥使的职位给免了,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赵大没去吃饭,而是强打着精神站在刘凌身边。而他惊讶的发现,一个白衣若雪的俊美男子,竟然大模大样的坐在桌子边上吃着早饭,而且……他似乎对刘凌没有什么太大的尊重。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等刘凌落座就自己先吃了起来。白米粥,几个精致的小菜,很清淡,但很美味。
    “还说你穷?远征的船上还带着大周最有名的厨子,一顿早饭都做的这么精致,我真怀疑你的话有几成是真的。”
    聂摄喝着米粥,似乎很回味于米粥的淡淡香味。
    刘凌笑着说道:“带着一个厨子并不能证明什么,首先要告诉你的是,苏厨子的工钱很低,而且,他总是能将很普通的菜做出不一样的美味来。”
    “这也充分说明,你是一个恶人。”
    聂摄瞥了刘凌一眼道:“苏厨子的名气太大,就连当年裴家的老太爷做寿,请他去烧菜也是用马车接去的。而你,却将他掳了来。由此可见,裴家那些人虽然凶恶,比起你来还是差很多的。”
    刘凌摊了摊手道:“所以裴家完蛋了,我还好好的。”
    刘凌坐下来吃饭,指了指面前的椅子示意赵大也坐下来。但是刚刚才从惊魂中恢复了些许,患得患失了一夜的赵大却不敢真的坐下来。他知道王爷虽然看上去很和气,嘴角上还挂着淡淡的笑,但王爷还是在生气的,又是笑着的王爷,比绷着脸的王爷更可怕。
    刘凌见赵大推辞也懒得在说什么,一边和聂摄聊天一边吃饭。饭还没有吃饭,忽然听到瞭望的士兵喊道:“前面有人堵住了河道,百多艘小船,有三千人上下,手里都拿着兵器,但没有统一的军服,应该是水贼。”
    刘凌摆摆手示意赵大去处理,他问聂摄道:“上次我跟你说过那种很大很美的烟花,你还记得吗?”
    聂摄点了点头道:“现在我依然还在怀疑,你说的能盛开两三丈大小的烟花,五颜六色,还能绽放出各种各样的形态,是不是又在骗我?”
    刘凌笑着说道:“绝对没有,那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今天你就可以看到,虽然不是五颜六色的,但炸开两三丈的烟花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聂摄放下碗筷,皱了下眉头说道:“我怎么预感有一群水贼要倒霉了?”
    刘凌笑道:“女人的预感往往是十分准确的。”
    聂摄不理会刘凌的玩笑,走到船边站好,沉默了一会儿见刘凌没有说话,他转身说道:“我在等着烟花。”
    刘凌笑了笑,低头继续吃饭:“那就等着吧。”
    赵大走到船头,用千里眼看了看前面的情况,发现那些拦住水路的人确实不像是官军,那些人不但没有统一的军服,就连兵器都是五花八门的。他甚至看见,有一个水贼用的兵器居然是炒勺。当然,是很大很威武的那种炒勺。大部分人手里拿着的都是削尖了的木棒,拿刀的人不足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见这群人敢来劫船也是逼不得已,他们既然霸占着水路,自然靠着这个来发财。尤其是,大船上汉军士兵那些精良的装备,对于一伙草寇来说绝对是奢侈品。
    说到装备,刘凌一直有一件事想不明白。如今的冶炼技术已经很发达,百炼精钢的刀子虽然不能说削铁如泥,但一个合格的士兵用足了力气,砍断一颗碗口粗细的树木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到了后世,比如清末义和团那些勇士们使用的刀,大部分都是铁片子。不要说什么坚硬锋利,只需用手稍微的用力都能撅弯。刘凌还知道一件事更让人想不通,春秋时期的霸主越王勾践,他的那柄青铜宝剑,在现代想要完美的复制出来都十分的艰难。铸造出来的青铜剑,剑柄和剑身的偏差竟然只有百分之几毫米。以现在的铸造技术,完全复制不出来。
    能聚集起数千人的队伍,由此可见那个水贼的头领也是一个十分有能力的人。不过很可惜,他今天选错了对手。
    赵大阴沉着脸看着那些水贼,心里面的惶恐渐渐的被怒火所取代。一群毛头小贼,竟然敢拦住大汉的官船,这些人还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求死而已。
    他猛地一挥手,一架抛石车将一个火药包投射了出去。
    那些水贼还在等着大船靠近,却发现那挂着火红色旗帜的大船竟然停了下来,并且有一艘大船正在缓缓的掉头,看样子是想跑?
    然后,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从领头的大船上猛然间有一个黑点飞了过来。那黑点越来越大,等火药包恰好飞到那些水贼小船的上空时,火药包的引线正好燃烧完。
    轰!
    巨大的轰鸣声中,数不清的铁钉被炸的激荡着四处乱飞。因为那些小船靠的太近,这一个火药包在小船上面爆炸,就将四五搜小船掀翻,至少有两三百人被铁钉打伤。子弹一样乱飞的铁钉,势不可挡。
    如同核弹爆炸的蘑菇云一样,一声巨响后,那些小船就被爆炸掀翻了几艘,然后逐渐扩大,十几米内竟然找不到一个活人,竟然炸沉了那么多小船。一时间,水贼那边顿时慌乱了起来。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这爆炸的威力,就好像天神一怒似的,绝对无法抵抗。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第二个火药包缓缓的飞了过去,然后精准异常的再次在小船的伤口两米出爆炸,巨大的火球升腾中,无数的水贼被炸死,打伤。仅仅两个火药包投射过去,就将堵塞河道的小船清理出来一部分,只需再有一发,就会硬生生的在那一百多艘小船中炸出一条通道。
    “怎么样?有两三丈大小吧?感觉如何?”
    聂摄点了点头道:“勉强够了两三丈大小,看起来很美,很毒。”
    刘凌很地主的笑了起来:“还有更毒的,要不要见识见识?”
    聂摄嗯了一声道:“见识见识总是好的,我听说有一种连发火弩车,威力惊人,势不可挡。船上带着吗?”
    刘凌笑着说道:“当然带着,不过只有一架。
    聂摄笑了笑:“我想不到船上究竟有多少杀器,到底有什么是你没带着的。”
    刘凌很严肃,很严肃,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娇妻美妾,没带。”
第四百一十四章 该过的日子
    PS:感谢低手寂寞大神的章推,很给力。wWW、感谢青唯大帅哥的打赏。
    刘凌并不会真的用连发火弩车去轰击那些水贼,第一,这些水贼很弱,连一套像样的盔甲都凑不出来,在火弩车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第二,用连发火弩车有些浪费了,一千二百支弩箭射出去,那才是真的打了水漂。
    远远的,三个火药包抛过去,那些水贼就已经溃乱了。哭爹喊娘,落水的,被炸死的,炸飞的,浑身被扎满了铁钉的,不计其数。不用汉军去攻,那些水贼已经开始疯了一般的开始跑了。但越是急着跑就越是乱,本来河道就被数百只小船堵上,三个火药包炸过去之后,水贼开始四散奔逃,结果把河道堵得更厉害了。
    刘凌看着堵塞的河道,眉头稍微拧了拧。
    聂摄叹了口气,转身往船舱里走去。
    “不看了,你一皱眉头就要杀人,这带血的烟花,我还是不看了。”
    刘凌眉头只是那么稍微皱了一下,杀气自然而然的就冒了出来。这种气势,这种杀气,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杀伐,手染万人之血,身处高位,人一动则天下动的霸者才有。毫无疑问,刘凌现在就是一个霸者。在中原这片大地上,他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是的,是高高在上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他一念间,可以血流千里,一念间,可以活人无数。
    这就是强者的力量,能摧城灭地的力量。
    聂摄也是强者,一剑杀人,千里不留行。但是他这样的强者是狭义上的,他的修为惊天,谁也不知道,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是他的敌手。在他面前,如刘凌这样的王者都会感觉到危险。而刘凌这样的强者,则是万人莫敌的。他掌控着的是至强的凶器,兵。仁者不可轻动刀兵,动则伏尸百里,血流成河。刘凌是仁者吗?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但是毫无疑问的,刘凌对于这些乱匪水贼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这些水贼,比吃人肉喝人血的野兽还要可恨。野兽吃人是天性,只是为了果腹。而这些乱匪,他们杀人从来都无所谓理由。为了钱财可以杀人,为了粮食可以杀人,为了美色可以杀人,甚至,因为他们想杀人而杀人。
    刘凌急着去沧州,走水路无疑是最快的。那些不开眼的水贼,竟然堵住了水路想要打劫官船。如果仅仅用有勇气来形容他们显然是不够的,最起码在勇气前面还要加上三个字,白痴的。既然是来杀人的,就一定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有句俗话是怎么说的?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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