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文集 作者:丰子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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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的〃大作〃在塾中的堂前发表以后,同学们就给我一个绰号〃画家〃。每天来访先生的那个大块头看了画,点点头对先生说:〃可以。〃这时候学校初兴,先生忽然要把我们的私塾大加改良了。他买一架风琴来,自己先练习几天,然后教我们唱〃男儿第一志气高,年纪不妨小〃的歌。又请一个朋友来教我们学体操。我们都很高兴。有一天,先生呼我走过去,拿出一本书和一大块黄布来,和蔼地对我说:〃你给我在黄布上画一条龙;〃又翻开书来,继续说:〃照这条龙一样。〃原来这是体操时用的国旗。我接受了这命令,只得又去向大姐商量;再用老法子把龙放大,然后描线,涂色。但这回的颜料不是从染坊店里拿来,是由先生买来的铅粉、牛皮胶和红、黄、蓝各种颜色。我把牛皮胶煮溶了,加入铅粉,调制各种不透明的颜料,涂到黄布上,同西洋中世纪的fresco(2)画法相似。龙旗画成了,就被高高地张在竹竿上,引导学生通过市镇,到野外去体操。此后我的〃画家〃名誉更高;而老妈子的画像也我再向大姐商量。她说二姐丈会画肖像,叫我到他家去〃偷关子〃。我到二姐丈家,果然看见他们有种种特别的画具:玻璃九宫格、擦笔、 Conte①、米突尺、三角板。我向二姐丈请教了些画法,借了些画具,又借了一包照片来,作为练习的范本。因为那时我们家乡地方没有照相馆,我家里没有可用玻璃格子放大的四寸半身照片。回家以后,我每天一放学就埋头在擦笔照相画中。这是为了老妈子的要求而〃抱佛脚〃的;可是她没有照相,只有一个人。我的玻璃格子不能罩到她的脸上去,没有办法给她画像。天下事有会巧妙地解决的。大姐在我借来的一包样本中选出某老妇人的一张照片来,说:〃把这个人的下巴改尖些,就活像我们的老妈子了。〃我依计而行,果然画了一幅八九分像的肖像画,外加在擦笔上面涂以漂亮的淡彩:粉红色的肌肉,翠蓝色的上衣,花带镶边;耳朵上外加挂上一双金黄色的珠耳环。老妈子看见珠耳环,心花盛开,即使完全不像,也说〃像〃了。自此以后,亲戚家死了人我就有差使─…画容像。活着的亲戚也拿一张小照来叫我放大,挂在厢房里;预备将来可现成地移挂在灵前。我十七岁出外求学,年假、暑假回家时还常常接受这种义务生意。直到我十九岁时,从先生学了木炭写生画,读了美术的论著,方才把此业抛弃。到现在,在故乡的几位老伯伯和老太太之间,我的擦笔肖像画家的名誉依旧健在;不过他们大都以为我近来〃不肯〃画了,不再来请教我。前年还有一位老太太把她的新死了的丈夫的四寸照片寄到我上海的寓所来,哀求地托我写照。此道我久已生疏,早已没有画具,况且又没有时间和兴味。但无法对她说明,就把照片送到照相馆里,托他们放大为二十四寸的,寄了去。后遂无问津者。
假如我早得学木炭写生画,早得受美术论著的指导,我的学画不会走这条崎岖的小径。唉,可笑的回忆,可耻的回忆,写在这里,给学画的人作借镜吧。
1934年2月作。(1)作者家乡方言中有〃掉枪花〃的说法,意即〃耍手段〃。 ——编者注。(2)意即壁画。——编者注。(3)一种蜡笔直。——编者注。
白鹅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寄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冬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夏于重庆。
野 外 理 发 处
我的船所泊的岸上,小杂货店旁边的草地上,停着一副剃头担。我躺在船榻上休息的时候,恰好从船窗中望见这副剃头担的全部。起初剃头司务独自坐在凳上吸烟,后来把凳让给另一个人坐了,就剃这个人的头。我手倦抛书,而昼梦不来,凝神纵目,眼前的船窗便化为画框,框中显出一幅现实的画图来。这图中的人物位置时时在变动,有时会变出极好的构图来,疏密匀称姿势集中,宛如一幅写实派的西洋画。有时微嫌左右两旁空地太多太少,我便自己变更枕头的放处,以适应他们的变动,而求船窗中的妥贴的构图。但妥贴的构图不可常得,剃头司务忽左忽右忽前忽后,行动变化不测,我的枕头刚刚放定,他们的位置已经移变了。唯有那个被剃头的人,身披白布,当模特儿一般地静坐着,大类画中的人物。
平日看到剃头,总以为被剃者为主人,剃者为附从。故被剃者出钱雇用剃头司务,而剃头司务受命做工;被剃者端坐中央,而剃头司务盘旋奔走。但绘画地看来,适得其反:剃头司务为画中主人,而被剃者为附从。因为在姿势上,剃头司务提起精神做工,好像雕刻家正在制作,又好像屠户正在杀猪。而被剃者不管是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