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岁月--陈香梅自传 作者:陈香梅-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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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知道当时自己在许多方面都太天真,例如男人要我到他们的办公室去谈一份工作,或是关于我要出版的书,最初我都信之不疑,谁知他们大都想借机会吃豆腐,我那时太天真而年轻,但我也知道着想保有好名声,必须谨记一点,那就是:自重。这并非说我是个讲道学的人,自命清高,但是我有我的原则,我只是不愿随随便便地和人有任何瓜葛。在我看来,两性之间的关系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但总也得保持一份尊严。这也许太守旧,但是我始终觉得,人如果能谨守自己的原则和标准,一定会赢得他人的尊敬。
1959年,我开始在乔治城大学主持一项机器翻译的研究,主要目的是把各种语言的教科书用科学方式译成英文。
这在当时还是一项很新的研究。同时申请这份工作的连我在内一共有6人,只我一人是女人,很幸运我被录取翻译时,经常会遭遇许多困难,有些句子很难从一种语言翻成另一种语言,例如英文中的成语或口头禅如It’s raining cats anddogs ,或barkingup the wrong tree。
我白天从事翻译研究,晚上教中文和读书,也没有太多时间参加社交活动。但我深知年轻而聪慧的独身少妇,在华府的确很吃香。
我自己觉得当时最重要的事是增进自己的英文能力,说来惭愧我没有在任何一所美国大学念过书,而我的妹妹们却都是在加州受中学大学教育,只有我战时留在中国,我所受的中国教育还可以拿来骗骗人——在美国学府里,我也算是一个中国学者了。因为在中国,我写过几本书,无聊时也写些诗和小说。做过中央社记者也算一招。因此还被聘为美国之音做节目及广播。后来又为《新生报》、中央社、《民族晚报》写些专栏。还好对于读书我还有兴趣,有些聪明才智过人,但是却忙得无法定下心来读书是很可惜的。我的看法是,无论多忙,一个人总该找出时间念书,自修充实自己。而我,因为想教书的缘故,开始研究公共演讲这门课,还有如何发音等,不过我至今仍然不会唱歌,但喜欢唱,唱走了调儿,唱错了腔,满不在乎。
一个东方女子想在这既复杂而又充满人种歧视的美国求发展并非易事。不过有时命运对每一个人的安排有说不出的奥妙。我在华府当初只想有一份工作,能够维持生活,并继续记得肯尼迪总统遇刺的前天晚上我在家里请客,在华盛顿的餐会上,只要有议员在座,大家三句不离本行就会谈到1964年的大选,当时我曾对总统南部之行表示关心。我曾说:“南方这时期因为黑白平等运动境况不太安定。肯尼迪去南方似乎时间不太合宜。”有人笑我杞人忧天,想不到不到12小时,总统竟被杀身死。
为了参加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大典,我牺牲了一双价值美金75元的高跟鞋……那天,华盛顿下大雪,空前未有的大雪。共和党败北,而且票数相差甚微,使我心中非常懊丧,但友人一再邀请,我勉为其难地参加了就职大典。肯尼迪夫人有她的风度,但许多审美专家认为她的一双大脚,是美中不足。
整个白天和晚上都下着大雪,刮着大风,但来自各地观礼的人仍是兴高采烈。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总统就职典礼。以后的每4年,我都是座上嘉宾。但是惬意的是,1969年1月和1973年1月尼克松就职大典,因为我算是功臣,而且也负责主持他的就职事项,非常有趣。其后尼克松又派我代表他到菲律宾,到韩国、到泰国参加各项大典。都是有历史价值的。以后再谈。
我记得初次与肯尼迪总统正式单独会面会谈是在1962年的5月,那时我因事蒙总统在白宫召见,他留给我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
其后在好几次要会中也见过他,但最后一次是在1963年夏天。那时他的背痛病发作,行动起来有点不太自然。但在他百忙的公务中,他还是很详细地问及我们的近况与工作。临别还送给我一支有他亲笔签名的原子笔作为纪念。
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的一段时间,报纸上不但常有肯尼迪总统的照片,肯尼迪夫人也回到华盛顿来——她自从1963年夏天小产后即很少见客,后来又到欧洲去散心,回美后才在正式场合重新露面。她对于竞选运动一向不太热心,据内幕人说,她这次欣然陪着夫婿出去拉选票是很难得的,想不到竟会发生流血惨剧。
白宫报道说,当时肯尼迪总统的两个孩子卡露琳和小约翰都在睡午觉,对于父亲的亡故毫不知情。事情发生的两天前,小约翰的照片还在报纸上出现,他正蹲在总统的大书桌下玩耍,总统却在办公桌上埋头处理要务。想不到两天之后,这个天真的小孩和姐姐便做了无父的孤儿。
权势是一桩孤独的冒险,而在死神之前,无论王者之王也罢,一个平民也罢,都只有低头。
春秋岁月悼肯尼迪总统
悼肯尼迪总统
在我的客室里有一帧我和肯尼迪总统合照的彩色照片。
现在我要把它好好地收藏,因为我们和他永别了。
报纸、电视和广播日复一日地分析这场可怕的梦魇。两年后,我得识当时在场的德州州长康纳利夫妇,单只听康纳利夫人讲述那可怕的一日,就足以打消人们当总统的欲望。话又说回来,政治与权力的诱惑委实太大了,成为美国国家元首,在华盛顿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住上个4年或8年,是政界许多人梦寐以求的。
康纳利当年任德州州长,他们夫妇是招待肯尼迪总统夫妇的地主。为此康纳利州长夫妇和肯尼迪夫妇同乘一部敞篷的大轿车,副总统约翰逊夫妇的座车随后,当然前后左右还有数不清的侍从人员和警卫。
凶手奥斯华到底向肯尼迪开了几枪,至今仍为悬案。有些人说凶手之外。还有别的同党,这也是有关当局意见分歧,至今未得真相大白的一件事。由此可见虽然贵为美国总统,其生死也只是一发之间而已。后来奥斯华在狱中被另一人开枪打死,而杀奥斯华的凶手劳比也不久病死狱中,于是有关该案的人证都很奇妙地先后惨毙,造成美国近代历史上的一个谜。
最近美国国会又旧案重提,要再彻查肯尼迪被刺案,但到哪儿去找人证物证,真非易事。
康纳利州长当时因为与肯尼迪同坐一车,也受重伤,子弹穿过他的胸,再入背脊,虽然送到医院开刀,无法取出。不过他大难不死,为的是康纳利夫人听到枪声后,立即把康纳利的头按下来,所以第二枪只从上面射过,而没有再打到康纳利。
这些都是康纳利夫人亲口告诉我的。
数年后康纳利脱离民主党,1972年加入共和党,而且入阁为尼克松服务,做过尼克松的顾问,也做过商务部长。1976年,很有希望做福特总统的竞选伙伴,可惜有些党内人反对,所以功败垂成。
回头再看肯尼迪这短暂的一生,50不到,正是生命的光华时代,贵为美国总统,富贵荣华,可说一生享受不尽,但一颗无名子弹就结束了那灿烂的一生。人生如梦,富贵尘土,只看肯尼迪家族的许多不幸就是明证。
肯尼迪一气绝,约翰逊马上就接任做总统,这是美国的宪法。所以约翰逊宣誓就任时是在自德州回华府的总统专机上。肯尼迪夫人还穿着当天早上参加德州群众欢迎会时的那套衣服,衣服己染上了血迹,那是肯尼迪被枪杀时流的血。
肯尼迪是波士顿的天主教徒,当时许多人认为天主教徒不可能被选上,因为美国人信新教者为多,但肯尼迪打破了这个观念与成见。约翰逊的个性与肯尼迪完会两样,但两人各有建树,各有千秋。
1963年11月22日晚上,新任总统约翰逊刚回到华盛顿,被刺的总统还未入土,白宫里有一些人已在讨论要把肯尼迪办公厅里的东西搬出去,好让新任总统用白宫的办公室。
果然第二天星期六大清旱,代表肯尼迪的摇椅已被搬了出来,到了中午,那间肯尼迪曾经用过将近3年的办公室已空无一物,只剩下搬不动的红地毯和总统用的电话。
我当时曾对一位参议员说:“你们西方人太现实了。最低限度,等总统葬礼完成再搬也不迟。难道多等一天都不可以!”
“一国元首的责任与工作太重大了,为了不失去一天时间,他们这样做是情有可原的。”
谁是?谁非?总言之,肯尼迪的时代只是一个很短促的时代,但这个短促的时代给美国人带来了朝气,带来了多彩多姿的历史。因为,肯尼迪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统。他走马上任以后把许多年轻的教授、律师招罗门下。他这虽然短促但却异常轰动的朝代可与罗斯福的硕长(14年多)朝代相媲美。
我们目睹这位46岁的总统在阿灵顿军人坟场的葬礼,民众30多万人沿途相送,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毫无保留地哀哭。他那戏剧性的一生就此结束。
肯尼迪夫人在百般伤感中却表现得无比的勇敢,她已于葬礼完毕后迁出白宫。她在维琴尼亚(离华盛顿不远)有一所新居,是总统遇刺的上一个月才完全布置好的,当时在麻省也有房子,而她自己的母亲与继父则住在美京的高尚住宅区乔治亚城。大家都认为前任的第一夫人应当得到哀伤中的安静。她的男孩子那天刚好3岁。
或许她有更深的感触,因为许多与肯尼迪夫人接近的人曾说,她对于白宫的生涯并不大感兴趣。肯尼迪竞选总统时,她并没有作公开的演说等等。她甚至并不太希望自己的丈夫做总统——假如肯尼迪竞选失败,或许他今日还会健在人间。
肯尼迪夫人与她的丈夫在医院中吻别时,她自无名指上脱下了一枚戒指,放在已安息了的爱人手中。
美国人说林肯被杀后,美国差不多费了近100年的时间才把元气恢复,因为林肯的继承人不知好歹,对南北大战后怨声载道的南方人加重压迫,以致美国虽说南北统一,但还是四分五裂。还好,肯尼迪的继承人是一位老练的政治家,他30年前到华盛顿来时只不过是一位众议员的助手,但在这30年中他做了众议员、参议员,又做了参议院民主党领袖,后来虽然竞选总统候选人时被肯尼迪击败,但他接受肯尼迪的邀请,竞选副总统。在副总统任内,他并没有完全被肯尼迪重用,因为肯尼迪有自己的兄弟,自己的亲属,和自己的亲信。可是他代表肯尼迪访问了许多国家,做了许多睦邻的工作。他甚至把一位巴基斯坦的马夫请到美国来做他的嘉宾,虽然有点近乎噱头,但十足表示他做政治做得非常到家。
约翰逊总统的外交政策是强硬的,不妥协的。许多与他接近的人都知道他一向是主张强军卫国,同时他的政策是反共的。他对于越有的政局的宣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美国人觉得安心,因为翰逊的性格人品虽并不像肯尼迪那么富有传奇色彩,但这位当年55岁的南方人是一位老练的政治家,他对内对外都有见地。他声明他将继续肯尼迪的政策去做。当然肯尼迪也有他的短处,在他的新朝代中拥有不少“书呆子”,古巴的失败是一个例证。
约翰逊在民主党中是被认为保守的,许多左派的民主党人(如最左的美国民主公会)曾极力反对他。在1960年时,他们甚至反对他与肯尼迪做伙伴。由此可以证明约翰逊的思想是比较不左偏的。
约翰逊夫人不但是一位老练的女政治家,而且是精明的女老板,她有电台,有农场。她待人接物恰到好处。大家对她也都有好感。
肯家的风流是公开的秘密,但在60年代,新闻媒体对一国之尊的私生活往往多所保留。肯尼迪夫人杰奎琳对于丈夫的拈花惹草当然心里有数,但肯家当时似乎有一不成文规定,那就是做了肯家的媳妇,有名有利,但必须付出代价,那就是得容忍男人的风流。
杰奎琳入白宫做女主人是1961年的事。她嫁给肯尼迪时他是麻州的参议员,当时两人已闹意见,老肯尼迪尚在,他知道假如儿子离婚则白宫宝座免谈。30年前选民较今日保守,前任副总统洛克菲勒做过加州州长,而且是美国有名、有财、有势的大家族,但洛克离过婚,共和党不敢冒这个险,后来他于1973年做了福特的副总统。
60年代肯尼迪做了总统之后,他的夫人与他兴趣不同,但为了保诗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大场合仍尽量一同出现,同时每次出现在荧光幕时,都带着年幼的一子一女亮相,使人对美国第一家庭有种亲切之感。
肯尼迪做了总统之后,就推选他最亲挚的抱弟罗伯特为最高法院法官,有些人批评肯尼迪任用私人,肯尼迪直认不讳。肯尼迪被刺杀后,罗伯特竞选参议员,后来于1976年在加州竞选总统时被枪杀,与乃兄一样死于非命。肯氏家族虽然有财有势,但似乎注定匮运笼罩,比方说,大儿子在第二次大战中于英国空难死亡;大女婿也死于空难;两个女儿都有婚变;大家称做Teddy的最小儿子爱德华,现任麻州参议员,他在10年前酒醉后与女书记同车出游,人车同坠河中,爱德华大难不死,但他却没找人去救那个女书记,数小时之后才由友人陪同到警局报案,酒醉驾车失事已不成体统,又带了女友夜游,坠了河不但见死不救,而且带着律师投案,并非亲自报案。当抢救人员把那女子捞上岸时已气绝多时。这件事假如发生在别人身上,极可能以谋杀论罪,但爱德华再竞选连任时竟依然当选,你说奇不奇怪。办这个案子的证人和警察,退休者有之,病死者有之,不知去向者有之,而死者的父母也默不作声,其他和爱德华共度那疯狂周末的人也都一声不响,只有爱德华的夫人不久之后提出分居,其后离婚。她受了这个刺激之后常常借酒消愁,几次入院戒酒都不太成功,有三四次被警察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