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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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起,尖利嗓子的小小鸟,嘶叫罢了,撒气罢了,只是被男孩当成过家家的游戏,无视无赌。
兰娇突然停住动作,哭了。
眼泪像绿绸子上的花纹,细腻稠稠,声息儿没有,看那颜色,只是伤心。
安必新不是个能怜香惜玉的主儿,对着悲伤的姑娘,他举止鲁鲁,也不看看方向,手直直推出去,“走走走,梅兰娇,上窗口哭去,真不成体统!”他的手下一片软软,上头却不闻姑娘先前软软的哭声了。他低头定睛,寒毛直竖,糟糕糟糕。他,推了姑娘的胸口。推平常姑娘的胸口,是踩了地雷阵,推失恋姑娘的胸口,是开了原子弹。安必新倏地收手,脸色苍白,六神去了五条,还剩一魄在半空里荡啊荡,就是没敢找个落脚点往下掉。
兰娇反常,没瞪没闹,遵了必新的嘱咐,竟是往窗边走。
必新没敢拿捏,不把兰娇的听话当成自个儿的荣誉。他只想再补做点什么,竟破天荒地转身又推起了李羽裳。必新真该修修他的眼睛框了,该死的半吊子镜片,让他举手往哪儿都是错误。他,又推错了地方,这次,是羽裳的胸口。对方是他的女神,曾经的,或许,还是现今的,谁知道呢?必新也反常,没有红脸,没有激动,照理应该流流鼻血,他不似寻常男生,他只是一昧白着脸地愣愣。
凌云在地上爬起,低低诅咒一句,走到那俩人旁边,静静地将必新的手从羽裳胸口拿开,推推他,他机械走,也蹭去了兰娇站定的窗口,一对活宝。
凌云看着羽裳,对方的神色正正好好,澈澈清清。
凌云也不晓得要说什么,“你……”
羽裳摇摇头,转身,走了。
凌云去门角水盆子里洗了洗手,搅了一把湿毛巾,走到兰娇那儿,兰娇颓坐在凌云先前坐着的椅子上,只是刚才凌云没瞧见的功夫,兰娇把窗户重新开大了,下午的天空不走云,蓝蓝灿灿,只是一个劲地得意风景,得意生活,更把这样的彩头不声不响地罩去人的脸上,也不管管人们的心情是否乐意,它好着便要人们也好着,它若落雨伤心了,恐怕也会要原本喜气的人们跟着伤心,老天是自在的,也是自私的。怨不得被天照顾下的小人物们,也执著于尘尘世界里,对许多小问题无理取闹着,就是想不开。
凌云默默帮兰娇擦脸,细致地,轻柔地,像老妈子。
兰娇的心事便麻中带乱,乱里抽软了。
兰娇问,“他们,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兰娇也许并不需要凌云回答,凌云却自觉在心底掐算,什么时候呢?那次舞会,云磊离开她,羽裳跟上去后?还是早了?老早老早了,蓝衫记咖啡馆里,羽裳用咖啡泡慕斯证明了她和他有同样的爱好,那时候吗?
这样计算着别人什么时候好上的凌云,明知会被骂成白痴加花痴,凌云却没能自如控制自己的思想,她只是靠在兰娇肩旁,静静体会那姑娘心口里的味道,有半勺未熟的山梨汁的酸,有半勺初上市的黄金枇杷的涩,搅一搅,混一混,就一点儿也不好尝了,兰娇又是火爆脾气烈性子,心碗特别大,这么将这重滋味儿晃荡晃荡着,难免溢出一些,也波洒到了凌云,跟着几分难难,几分莫名其妙。
兰娇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和她,可不会长久。”
凌云皱眉,“兰娇,该收收了。”
兰娇道,“你别不信,前几天,我和爸妈去法国餐厅吃饭,正巧碰着云磊带了那女的,两人一晚上坐着,也没说几句话,不,那女的兴致高高,翘嘴皮子不停表现,云磊……唉,云磊撑着腮,只是盯着桌头的烛光看,根本没把那女的话听进去。后来,上咖啡了,那女的把法式小圆饼泡到咖啡里,给云磊递过去,还一个劲儿地说着玻璃啊,路灯啊,说什么待会儿吃好了要不要再去江湾大桥看玻璃灯,云磊这才正正身子,散了懒劲,回她几句,也是惘惘然的。我看,从头到尾根本就是女的凑上去的。”
凌云厉声,“这种事里,不是男的凑女的,就是女的凑男的,双方都犟着,恋爱是谈不成的。”凌云噤口,她说这样的话时,为何心窗开着,有丝丝较冷的风。她仿然说对了什么,却并没有理解透什么。
兰娇没有接凌云的话头,兀自喃喃,“爱情当真不是简单的请客吃饭……青春的味道为何会这么酸涩……”
凌云听了,也舍不得再骂她。
凌云看兰娇的脸面也擦得很干净了,稍带泪渍,却并不碍事,她将毛巾重新挂上盆架子,要走。必新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她和兰娇的对话,只在她说了所谓的“爱情理论”后,浅浅从唇畔“咿”了一声,白净的脸庞朝向凌云,她走到哪儿看到哪儿,看凌云要离开了,他似有犹豫,到底喊了一声,“凌云,你有没有……”凌云的身子转个弯,在门口消失不见了,他最后一个字,“空……”也像竹林里乘着风的叶子,犹带徐徐虚虚的味道。
凌云下到楼下,看门外径道旁绿竹底下,石礅儿上,李羽裳一人坐着,便有几分惊讶,不晓得是过去的好,还是绕开的妙。只一会儿,李羽裳面前擦过一阵风,撩起了她嵌在发夹子里的刘海,往下曼幅地散,像旁边圃子里早开的菊花,吐卷花芯时有几分浪漫的风情。她真是一个好看赏心的姑娘呀!凌云抬开脚步,李羽裳正缓缓举起手,往自己眼皮上轻轻揉着,凌云半起的脚跟子又落下了,仔细去瞧羽裳的神色。有半拢黑发遮住她的半侧脸,发隙中的脸庞健康红润,有水果灵灵的味道,怎么分辨,也没能瞧出湿的痕渍,那么,她只是单纯地捻平眼睛的不舒服,如生着偷针眼的凌云。李羽裳被奉为T大之花,平日投足之间,虽安静可人,却处处自信。这一刻她酿在风里的半影,却并非那么随意得意。她和云磊同走的路,是否真如兰娇所说,有隐有衷,来去匆匆?凌云,觉着风头子弄得自己眼睛也不舒服了,稍稍一闭的当口,心头所思一下子调成浆糊,没有一勺子是清澈明了的。
李羽裳从头发里拨出脸,手指巧动,将多余的累赘发丝夹到耳后,微红的眼睛朝上,看见同样红肿着针眼的凌云,笑了笑。
“我就知道你会跟过来的。”
“要不要……一起去喝杯咖啡?”
李羽裳一跃而起,手从凌云胳膊弯里抄进去,笑靥如花。
两人一起走进“蓝衫记”时,她看似依旧心情如画。
她们上了二楼,没有侍应生过来殷殷地招呼,一切自如。今天座空,整个二楼只窗口位置坐着一位静静看书的姑娘,无干无扰。二楼的彩色贴花玻璃,今天关着,下午阳光媚媚,只从外面满幅曼地的透进来,洒在地板上,是一只软软的钟,仿佛也雕刻了时间,无声地走着,诱人在这儿喝咖啡,躲进小楼,不管方外岁月。
羽裳拉过中间小方桌的椅子,坐进去,凌云却扬嗓子喊招待,尔后坐下。
羽裳帮凌云点了一杯薰衣茶,说道,“换你帮我点。”
凌云无法拒绝羽裳难得的调皮,想了想,又似犹豫,慢吞吞地还是要红茶罢了。
羽裳却笑道,“我就晓得只有你最配我的心思。”
“那么齐云磊呢……”凌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说这样的话。
羽裳没有生气,笑笑不答。
羽裳啜着红茶,只静静看凌云,凌云有些难堪,别过头去。
羽裳在笑,在叹,在说给自己听,“青春是什么味道的呢?”
凌云“唔”了一声,梅兰娇会说是酸涩的,至于凌云自己,只尝到一腔杂味,说不出所以然。
羽裳却并不在意等凌云的答案,自顾自结论,“青春是火烫的。”
“凌云,你知道我的家乡吗?哦,我并没有对你提过吧。对的,出了那个地方后,我没有对任何人提过。那是个闭塞,贫穷,满目石滩的所在,偶尔会有城里人闲味兴兴地来旅游,品头论足着那儿空气清新,真是适合度假啊!城里人活累了,拼命想往原生态的地方跑。乡下人活腻了,又拼命想往富贵繁华的城里钻。来来往往,一拨拉人过来,一拨拉人过去,谁也说不上幸福,只是各自忖度生活,消费命运罢了。我很小很小就知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让我走出去,让我进大学,让我踏进城里人的生活,将自己装点地让任何人都看不出我的过去。凌云,要晓得我进这所大学,不是偶然的,我赌上性命的!”
凌云默默喝茶,羽裳给她点的茶很香,羽裳告诉她的故事确实是火烫的味道,不过是发烧四十度的灼热,那样烘着炙着走过的岁月,或许今后还要这么过一辈子,会将人烧坏的。羽裳,口头兴兴然,心头却难保是悻悻然的。
凌云从茶中吐出的声音,“那么,你认识齐云磊,也不是偶然的。”
“是的。”羽裳干脆地承认,“凌云也许不会有这样的体会,优秀的大学是选择合适伴侣的场所,这儿,优秀的男孩子也多。女人,不管多么能干,多么独立,多么自命芬芳,到头来还是要寻一个世俗的归宿。与其随便把自己给了别人,还不如趁资本好的时候,自己挑一个最优秀的。”
凌云的嘴巴依旧藏在杯子里,噗噗地吐着泡泡,“你认识我呢……”
“什么?”羽裳没有听清。
“……”
羽裳等了一些时候,眉眼一弯,妩态平生,“是的。”
凌云在心底叹息:她到底是听清而答,还是随意敷衍。她若无意撒谎,自己今后还能坦然面对她。她若在在诚实,自己该端持何种态度?责骂?绝交?还是不声不响,依旧单零?
羽裳说了一句,“我要去打工了。瞧,爱情谈得再欢畅,到底不如面包重要。你,是不是还要坐会儿?”
凌云点头。
凌云一个人了。
窗口那个姑娘开始捧书而读,“这是一个明净而蔚蓝的夏末天气,空中飘着几朵薄薄的白云,花园里不断吹拂着柔和的东南风,跟好多怒放的玫瑰在嬉戏玩耍,又载着芳烈的浓香,一直吹到中午时分,它才显得困乏不堪,渐渐沉入了梦乡……”
这个声音也像用玫瑰花露浸泡透了,放在诚诚的阳光下晒干,每说出一个字,便散出一份香,越来越浓,越听越柔和。凌云被吸引住,不住着去瞧姑娘。那姑娘短袖长裤,衫子是淡绿色的,裤子是深绿色的,像坠在清爽空气里的一片叶子,上下透出鲜生自然的风味。
那姑娘察觉到凌云在看她,转头也来看凌云,一个照面,她五官明晰,神色端然,只那一重笑最特别,没看过笑时会用贝齿压着下嘴唇的姑娘,三分羞涩,七分性感,却也不故意撩人,足够纯纯。在两瓣慈眉黑目里,是一片诚实的意态,让人会忍不住朝那儿蹭过去,不是去亵玩的,也不是去调戏的,就是想近一点,再近一点,闻一闻她身上透出的香,也好。
那姑娘对凌云笑过之后,转头还是看书,再次读道,“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故事,那么你错了;如果你以为这是生活,那么我错了。这是汇聚千百万少年的一幅画,一首诗,一个梦,因为,青春的花,只开一季。”
凌云心动过后,反应过来时,竟不顾主人,已坐在了姑娘的身旁位子,探头一瞧,姑娘手里捏着一本《黑塞作品选》,刚一刻,姑娘翻到引言上。凌云问,“你先前读的叫什么名字?”姑娘笑道,“《青春是美丽的》,黑塞的一篇很不引人注目的小小说。”凌云却仿佛恍然,“哦,原来青春的味道,是美丽的。”那姑娘摇头,不自觉地摸着脖子里的细项链道,“不。青春的味道,放在各个女孩子身上,是不同的。”凌云惊诧,“为什么?”姑娘笑了,“因为每个女孩都有一颗女儿心,这心儿呀,是玲珑的,晶莹的,也是脆弱的,易碎的。”“像玻璃?”凌云接口。“对,像玻璃。”姑娘笑,“所以,能反射出这个世界最五彩光然的东西,也能反射出最隐秘幽深的东西,所以,青春在女孩子身上的反射,没有答案。”凌云嚅嚅,“你的比喻,怎么跟他,那么像……”姑娘没有追问凌云口中的“他”是谁。只是轻轻将书页合上了。凌云这才察觉到自己很不礼貌,要离开回原位,那姑娘却拦着,“坐吧,这儿阳光很好,用来晾晾你的心情吧。”“嗯?”凌云不解。姑娘笑眉笑目,却对凌云深深看,指着凌云的心口,“你那里,不是有些湿吗?”“你怎么……”凌云悚然。“我看你的这颗女儿心啊……”那姑娘慢条斯理,“就像你的偷针眼,一眼大,一眼小,能容很多东西吧,又看不透很多道理,半是玲珑半糊涂。”“你,在和我开玩笑吗!”凌云瞪目,厉声而问。姑娘摇摇头。“那么,你以前认识我?”姑娘不答。
凌云在心里说:这是个奇怪的家伙,却偏偏……偏偏让她说对了很多。
一个下午,有许多女孩不约而同和凌云讨论青春的味道。梅兰娇的心事,像藤编的篮子,虽用来放满辣椒和芥末,看似坚强,可放水里泡泡,放火里烤烤,便成了最软弱的所在。李羽裳的心事,像裹在美人纤纤腿上的一只黑纱网眼长筒袜,自己勾着,都会轻易弄破,更别提去阻挡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凌云自己的呢,就是双半透明半糊涂的偷针眼。
凌云在绿衣姑娘旁坐着,姑娘开口,“帮你要些喝的吧。”
凌云说,“我同你并不认识,不好意思让你破费。”
姑娘笑,“自己的咖啡请想请的人喝,并不算破费。”
凌云二百五,反应慢,“你说你是……”
姑娘说,“我是蓝衫记的老板。”
凌云说,“可你今天并没有穿蓝衫。”
姑娘眨着怪眼,似笑非笑,“你很可爱。”
凌云可羞,自己说的是个什么道理呦!
凌云慢慢吞吞踱出咖啡馆,不经意地看,有意地惊。馆外小径上,齐云磊闲坐在石头上。那侧影仿然熟悉,像凌云刚看过的羽裳的独坐,也是那么——若有所失,求而不得。齐云磊在等人。他的身后是稀落淡黄的几株菊,他的头上却是浓郁芬芳的桂香树,桂子频频往下掉,延在他的肩头,吃去他身上的男儿味,留恋贪婪不已,便腆着脸皮任风吹着也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