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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一个人的森林-第20部分

小说: 一个人的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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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后来,后来……蛮荒的田野变成了舒适的沃土,有了花开和叶落,有了鸟鸣和河水,也有了微风和细雨,这粒种子在漫长的一场睡眠醒来的时候,蓦然感知到了这一切,它几乎在片刻之间就做出了一个令它自己振奋而又激动不已的决定:它要拥有这一切,它要拥有本该属于它的东西,一粒种子也该有自己的喜悦和快乐……    
    阳光本就存在的,那些微风呢?还有那些细雨呢?这粒种子忽然觉得命运一下子给予它的太丰厚了,虽然来得太晚,但毕竟还是来了对吗?它的内心充满着喜悦和感激,一种渴望和梦想在它的心里蓬勃生长着,它觉得自己渺小的生命充满了无限的动力……它努力的向上移动着,阻力已经无法挽回它停止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的愿望……那些微风和细雨就是最好的呼唤……经过那块岩石的时候,它犹豫了,这是块沉重的岩石,许多年以来,它一直压在它的身上,它已经习惯了这种重压,它的犹豫是因为把握不住自己突然少了这种压力,自己会变的怎样……它想到过把那块岩石搬开,但岩石实在是太重、太重了,它只好转弯而行,在一个缝隙里开始了自己第一次的呼吸……    
    它很快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它很快倒掉了,因为,扎在缝隙里的根,实在是太经不住狂风的考验……    
    它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却付出了整个生命的代价。但是,我想,它是不会后悔的,因为,它爱过。    
    我所说的这粒种子,其实用另外两个字也可以代替。    
    这两个字是:爱情。    
    水珠的舞蹈    
                                                                                    很多年前,我有一位朋友,非常热爱写作,几年过去了,许多当时有共同爱好的朋友纷    
    纷打了退堂鼓,从此不再与文字沾边,只有少数几个,默默坚持着,而只有他写弯了脊背、写近视了眼睛、写得穷到只能吃上馒头和咸菜之后,仍未发表过一个字。现在他仍然在写着,不过已经淡泊了名利,他把写作当成了享乐。    
        在曾经同租一院的房客中,有一个从河南来的收售旧彩电的三口之家。户主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刚来的时候,他们什么也不会做,什么也做不成。后来看到收售旧彩电挺赚钱,就干上了这一行。令我难以置信的是,他只是个初中生,对彩电一窍不通,硬是搬着书本照葫芦画瓢,将一台几近作废的电视修好。无事的时候,我常站在他的背后看他认真的工作,看他笨拙地鼓捣半天才将一台电视机修好,心里深深钦佩他的耐性。我是万万不敢拆那机子后面印着“高压危险”的电视的。    
        我还认识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子,每天清晨路过我家门口的时候,总是轻声哼唱着。说真的她不是很适合唱歌,如果她立志成为一名歌手的话,我觉得挺艰难。好在她似乎并没有想到这点,她那快乐的声音分明让人感觉到:平凡的生活并没有淹没她的梦想,一个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追求和向往。    
        有一天早晨,我站在水槽边洗完脸之后,忽然发现水槽里的那一粒粒水珠,排着队,旋转着、跳跃着,经过短短几秒的飞舞,便跌落到下水道中。它们一粒接一粒,像训练有序的舞蹈班学员,虽然只是一瞬间的美丽,竟有眩目的辉煌,让我心怀震憾地看了好久。    
        我想了起来,其实一个人不就是一粒水珠吗?比起无际的宇宙和浩瀚的大海,人的一生不就是那短短几秒钟吗?在我看来沉迷于写作的朋友,修彩电的房客,爱唱歌的女孩,还有我,还有此刻这世界上所有的热爱生命的人们,我们活的都很精彩,因为我们懂得如何让自己生命的每一刻都充了生机,就像那水珠的舞蹈,辉煌而美丽。    
    关于成熟    
    究竟什么是成熟?这真是一个折磨人的问题。我谨言慎行、察言观色、见风使舵,我以为这样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并且天真地认为,自己会因此得到别人的认同(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那么喜欢成熟的人?)。但是却事与愿违,他们叫我心有城府、老谋深算、老奸巨滑,我是多么的冤枉!我违心地按照你们的意思去做了,难道所谓的成熟还有什么标准可言?    
    我放弃了盔甲,决心做一个本真的自己,我行我素,情绪外露,喜怒形于色,他们又惊讶,这个人以前好像还有点老成持重,现在怎么变得有点颠三倒四了!于是,我的手放到哪里都不是,只好插在裤兜里,我抬头不是低头也不是,只好左顾右盼。我有时为自己的温文尔雅自鸣得意,有时又为自己的卤莽骄躁而后悔不已——这样的人,怎么配做一个成熟的人呢?    
        成熟是伪装不出来的。成熟的人需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需要广闻博览、宅心仁厚、胸怀广阔、镇定自若……不可再列举下去,因为其中的任何一条我都不能做到,只能徒剩惭愧之心了。说到这里我产生了一个疑点,为什么生活里常见一群人夸奖某人成熟,而被夸之人则欣欣然而受之且面无愧意?这真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当成熟成为一种荣耀的标志,假冒伪劣自然会随之而来。    
    上帝造人时很公平,大家都是从幼稚开始的(两岁的孩子面对一堆苹果,都会奋不顾身上前挣抢,不像大人们那样你谦我让如果可能的话还会把苹果按大小排列起来,按照官职与年龄大小来分配,然后再是一番作揖拱手才心安理得各取所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改变,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成熟起来了,有的是真正的成熟,成为了一个谦谦君子,而有的则披着成熟的外衣,行些招摇撞骗的小人之事,竟也能骗得个“成熟”的名声来。坦率的说,我经常分辨不清君子与小人的真实面目,他们,实在都是太成熟了。    
    “成熟”的父亲和“幼稚”的儿子一起乘坐公共汽车,车厢内有高龄乘客,儿子晃动着父亲的胳膊问,爸爸,你怎么不给老奶奶让个座啊?在父亲一脸不自在的时候(也有暗掐一把儿子嫌其多管闲事的),儿子先一步把座让了。在我看来,儿子的行为无疑在父亲的脸上狠狠地煽了一个耳光,同时,我也认为,这类父亲白浪费了这么多年粮食,他的儿子比他成熟多了。    
    


第三辑 雨中之城爱与相信

    我常被迫说“我爱你”之类的话。说,怎么可以不说呢?而且说的时候面带微笑,努力装作真切的样子,说完了,然后在心里小声地补上一句:但我不相信你。    
    我不悲哀,一点儿也不。只觉得自己有点滑稽。我的爱是真的,我不屑于口头表达而已。我不相信你,这也是真的,但我怎么可以让你知道我不相信呢?不杀了我才怪!我只能在心里说说。    
    为什么爱和相信就一定要有紧密的关联?为什么我就不可单选其一?说教者们一直在滔滔不决地给我灌输一种思想:爱一个人就是相信他(她),而且还是无条件的,否则就不是爱了……以前我信服这种说教,但是现在,我不信了。    
    我爱你,但别想让我相信你。    
    因为爱你是件没有办法的事情。像一篇文章里说的那样,你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成为了我的呼吸和血液,成为了我的致命伤。你是我的选择,我得为我的选择负责。我发过誓我要永远爱你,我得为我的誓言负责……好了,你可以据此说我是个虚伪的人了。    
    但是,亲爱的,不管你的眼神是多么地无辜,不管你怎样热切地对我表白,我都不会相信你,至少,不会轻易的相信……我宁可微笑地看着你,我宁可欣赏地看着你,看着看着,看着你沮丧地低下头去。呵,我的心里是多么的难过啊,我就象一只鸵鸟,拼命地扒开一堆沙子,然后把头深深地埋在里面——很多人那么地渴望了解真相,而我对此却是多么恐慌地避之不及啊……    
    我不希望被欺骗,但我知道在时间这部大书里,“欺骗”这个词语必定会有很多次的出现,越是翻到最后的几页,就越是有真相大白的可能。我并没有否认我们开始相爱时曾经有过的真诚,但是这世界诱惑太多,谁能保证爱情不被其他的一些东西代替呢?    
    我也不奢求被你相信。我愿意被你怀疑被你质问,但是你别盲目地把信任与不信任的问题强加在爱情身上。在我眼里,爱和相信是无关的。有一天若我不再爱你了,我会相信你说的一切,因为那时,我将不再为你的背叛感到痛苦。    
    遗忘    
    和自远方而来的一位朋友聊天,诉了几句苦,他说:“活得这么不愉快,去自杀好了。”    
    然后他给我建议自杀的最佳场所,公园、楼顶、车站……都是些热闹的地方。    
    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样才能让人们知道你活得不快乐,所以才去选择死亡啊。”    
    我说我不这样。如果我选择离去的话,我会安排好自己所有的事情,把自己的遗物分配好,给自己认识的人写一封信,然后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悄无声息地死去,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朋友问我,“为什么要给你认识的人写信?”    
    我无言。认真地想,我不过是想告诉那些认识我的人,我要去死了。    
    我还是担心被别人遗忘。    
    事实上,很多人是这样的,不害怕死亡,却害怕被别人遗忘。    
    习惯    
    办公室里有位很敬业的女孩子,每天午餐时,她总要忙完手头的工作,才肯去餐厅吃饭。    
    所以,每当大家陆陆续续从餐厅回来,才看见她整理好桌面的东西,匆忙地去照顾自己的胃。    
    我很欣赏她的工作态度,但却不赞成她的工作方法。    
    工作总是没有完结的,午餐时间却是只有半个小时。既然回来后还要继续工作,为何不和大家一起来去呢?要知道,你上午多做了半个小时,下午必要少做半个小时,总的工作量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我常常在早晨给自己布置下任务,今天必须要完成几千字几千字的文章,常常一个上午过去了,却一个字也没写出来。面对着电脑发呆的时间,完全可以做很多其他的工作,但我却固执地守在键盘边,一任时间溜走。    
    看来一个人的习惯是难以改变的。那个女孩依然在别人午餐的时候手忙脚乱地工作,然后去餐厅吃剩饭。我宁可白白浪费掉一个上午的时间,然后被自责而折磨,也不愿意做点其他的。    
    习惯成自然,这是很痛苦的事情。    
    放弃    
    “体彩出现了第一位弃奖者”。某报刊发了一条这样的消息——在最后时刻,中奖者还是没有影踪。    
    看到这个标题我立刻下意识地去想,我有没有买那期彩票,500万啊!    
    我去乱七八糟的抽屉里开始翻检,翻到一半的时候我泄气了,别说中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我找到了又能怎样?兑奖期已过,那张彩票也不过是一张废纸了。    
    我开始怀疑“弃奖者”这三个字的应用是否得当,怎么能会是“弃”呢?只能说,那个中奖的人或是把彩票弄丢了,或是根本就没指望自己能中奖,可悲的是,他还没有看到报纸上关于寻找中奖人的报道,否则,说不定他会像我一样在抽屉的哪个角落里把那张彩票找出来。    
    现在他或许是在旅行,或许是在医院修养身心,或是奔忙在出差的路上……他不知道有那么多人正在替他惋惜,他像往常一样地有条不紊地生活着。    
    我暗暗祈祷,希望那张被遗失的彩票永远不要再出现在他视线中,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承受住与500万擦肩而过这种打击的。    
    我明白了,我为什么没有继续找下去——我担心看见那张印着几个惊心动魄的数字,即使这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事情已成定局、结果不能改变的时候选择放弃是明智的行为。    
    有些时候你费尽了力气找到了答案、明白了一切才发现不如不找、不如不明白、不如不知道答案。事实的真相往往比事实本身更为残酷。    
    不如放弃,给自己留一些想象的空间、遗憾的快乐、隐秘的期待。    
    规则    
    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很别扭,因为总是要逆行一小段路。    
    尽管我小心翼翼地骑着自行车,但还是难免有行人对我横眼相看。    
    我有些不服气,给自己找理由:不就是逆行了一下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说,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是,但是在我上班时正常行走的时候,对面往往有逆行的人飞驰而来。忍了忍,还是有点看不惯,这人怎么这样啊!遇见险情也忍不住施以冷眼。    
    然后,就是一身冷汗:你自己整天都这么干,有什么资格去批评别人?    
    规则是早就制定好了的。别人违反的时候,你会拿规则来指责别人。落到自己身上,指向自己的指头却软了下来。    
    前两年有一场激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是“行人违章行走发生车祸,是否撞了白撞。”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的脑袋一会偏向左边,一会偏向右边,心里都“啧啧”赞叹双方的雄辩,这场讨论最终也没有结果。     
    如果凭私心来说,很简单,如果被撞的人是我自己或亲人朋友,自然不能撞了白撞,一个大活人走在路上都看不着,你司机是干什么吃的?如果不相干,而违章的那个人确实是“偏向虎山行”的话,也不能怪司机,人家也不容易啊,没有哪个司机会说出门愿意撞人啊。所以说,规则是一个矛盾的东西。    
    比规则更重要的,是人们遵守规则的自觉心和常替其他人着想的友爱心。    
    骚扰电话    
    那个打骚扰电话的人不分时间、场合地给我拨电话过来。有段时间我听见手机铃响便会心惊肉跳。    
    记住了经常打来的那几个号码,凡是6开头9结尾的一律不接,但那个人很聪明,不停地换了电话甚至使用IC电话打来。手机是我对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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