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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2007[1].4-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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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娃子,快上别处讨,大黑狗咬你。” 
  宋珠英心烧火燎一路呕吐地回家,她太想快两年未谋面的弟弟和瘫床上的爹了。公安将她送到山脚下,望着难于上青天的山道公安说,小宋,已到七大梁了。宋珠英跪泥土里磕头,宋珠英说:谢谢政府!你们让俺活着回了家。 
   
2007…5…21 15:30:48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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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政府腰腹渐显的她踏上熟悉的山道。这个山道就是她多少回梦里寻觅的路啊;就这个山道,她曾无数次背了弟上下穿行;就这个山道,曾记录着一个小姑娘对未来和山外世界的无限憧憬。宋珠英泪流满面,她想起每回下山去集市,弟弟也要去,但她要背很多东西,就说,弟乖,在鬼梁上等姐。鬼梁是七大梁最高的梁。每回回家,弟弟总在那里等她,像株不惧风雨的小树。弟老远望见她就张了双臂欢呼:姐,姐…… 
  起风了,山里格外萧瑟。前面就是鬼梁了,宋珠英的心不由揪紧。她远远瞭见梁下聚着一群人。她气喘吁吁一颠一瘸跑过去。人们说:死了?死了!从那老高的梁上摔下来能不死翘翘?宋珠英脑壳“嗡”一声响,她问,谁?啥子人死了?人们说:有谁,就那个讨饭的瓜娃子呗。 
  宋珠英拨开人群进去一看,就昏厥过去。 
  秋风似一个人的呜咽。果然是弟死了。弟从鬼梁上摔下来死了。在她即将回家的这一天,在她踏进山川的那一刻,她的弟弟从鬼梁上摔下来死了。“那么高的梁,没得饭要,瓜娃子上去做么子?” 
  弟弟是她急慌慌回家想见的第一个人,宋珠英回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死去的弟弟。命运以最锋利的一面迎接俺嫂。嫂像是一块沉默的磨刀石,在沉默中消耗自己同时使刀子锋芒毕露。 
  嫂的爹瘫炕上喘着气哭:“死妮子,回来做啥?回来做么子?” 
  嫂哭天抹泪说:“这是俺家,俺回家呀爹。俺回家看你和小小啊。” 
  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那天牯牛风刮得紧,小小还讨回几个窝头。自你走了,亏了小小老子才没饿死。没得你,老子也活得好好,你回来做么子?还俺小小。”嫂的爹拉住嫂摇晃,“还俺小小。” 
  俺嫂说:“俺悔死了,俺不该去城里。” 
  她爹哭得死去活来,说:“小小每天要到鬼梁上瞭会儿,他瞭么子嘛。神措措瞭么子嘛。” 
  嫂的爹在嫂的弟死去的第二天晌午咽气了。宋珠英还没进家死了弟,进家第二天又死了爹。她想再弄死自己,但她怀孕了。 
   
  “哪儿冒出的瓜娃子,快走,这里没得饭讨。”“俺不讨饭,俺只想找人,这里就是她家。”俺盯着这个可恶的山里人,和山里人手里同样可恶的狂吠的狗。 
  “这里现在是俺家。”他说:“瓜娃子死惨了,他老子死惨了,他姐没脸皮了,谁晓得跑哪里去了。” 
  俺抱最后一丝希望说:“她会回来的,她已在路上。” 
  那山里人说:“还不快走?是想吃福喜么?麻利给老子滚。” 
  俺想在嫂家多待一会儿,但那个怂恿他狗的人又开口了:“龟儿子,老子的狗咬人不偿命,要试哈?掐到底,你娃瓜惨老。” 
  俺只得逃离了那个鬼地方,俺历经数载才寻到的鬼地方。俺远远地回头,看见那条黑狗忠实地监视着俺。俺骂了句:日你先人板板。 
  你瞧,俺嫂的亲弟跟俺一样,也是乞丐。更妙的是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瓜娃子,按俺村的话就是:二不愣。哈,事情奇妙起来。俺嫂原来从小就跟二不愣一搭过活。那个二不愣是否跟俺一样精呢?这个问题让俺在蜀乐思。 
  俺像只嗅觉灵敏的警犬,嗅着俺嫂的气味,沿着逝去的脚印,将俺嫂的路又走了一遍。山歌不唱不开怀,磨子不推不转来……七岁的宋珠英背着大箩筐,箩筐里是瘦猴一样的二不愣。自打去年爹瘫了娘死了,宋珠英就是家里的壮劳力。宋珠英背了弟去地里做活。弟喜欢她唱山歌,她唱得他在箩筐里瞌睡。她说,小小,想不想吃糖?二不愣说,想,想。 
  宋珠英背了弟下山吃糖,用山里草药换。几十里山道姐弟甜滋滋地走着。宋珠英问:“小小,甜么?” 
  二不愣愣头愣脑说:“好吃,俺要天天吃。” 
  宋珠英说:“你高兴,姐天天背你换糖吃。” 
  山道上脚印重重叠叠,新的脚印覆盖旧的脚印,大的脚印压碎小的脚印,像是一串串沉甸甸的果实叩谢深厚的土地。土地作为忠实的印证者将每一只脚印深深烙在心底。 
  二不愣十七岁时,宋珠英像村里人说的“漂亮惨老”,做媒的络绎不绝。但爹似乎有更深刻的打算。他将媒人一概打发走。他说,女娃娃做你媳妇,你女娃自然要做俺瓜娃子媳妇。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种机会终于等到。爹要将宋珠英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傻瓜。同时宋珠英的弟弟要娶那个傻瓜的妹妹。多么公平,天造地设一般。 
  宋珠英不愿意,二不愣也不愿意。二不愣说:“姐,你跑吧,跑远远的。” 
  宋珠英说:“小小你咋办?你媳妇不泡汤了?” 
  二不愣说:“俺要姐,不要媳妇。” 
  于是宋珠英在二不愣的协助下登上了去陌生城市的汽车。上车瞬间,宋珠英哭着冲二不愣喊:“姐挣钱一定给你娶个媳妇……” 
  你瞧,俺嫂为了一个二不愣险些嫁给另一个二不愣。而为了躲避那个二不愣结果不可避免地遇见又一个二不愣。唉,可怜的嫂。 
  俺嫂下了车踏入这个陌生城市的第一步时,正午的阳光暖融融地照耀着她。她甜蜜地想象着美好的明天。照耀窑头村和照耀那个陌生城市的是同一个太阳,日红晌午智者般审视检验二不愣的光芒以同样方式眷顾俺嫂。 
   
  10 
   
  诗人死了。他存在过的地方存在着新的人事。俺久久凝视土地,想象诗人会成为一粒种子,深深地扎根,以得知大地深处的事情。 
  “成交!” 
  “成交!” 
  大学生,诗人把自己种下。你却讨价还价。现在那个红唇女郎坐在你身边,旁若无人地喝着你的酒吸着你眼球。以物易物是自然的法则,但在你交易的片刻俺清晰地看到你鸡鸡里的魔鬼迅速膨勃,这无疑增加了你的成本。上帝的秤砣并不是铁的。迅速膨勃的魔鬼狞笑着占用了你太多空间,使得你被暂时的虚伪蒙蔽。你不能再思索类似“生存的理由”这样的问题,在勃起的欲望驱使下,你和红唇女郎成交了。你们要去某个没有光芒的地方完成交易。魔鬼在舞蹈。俺看到两只硕大的生殖器从俺身边走过。 
  俺号啕大哭。 
  阳婆在头顶诲人不倦地指引光明,可无法直射人们身体内部的阴暗褶皱。俺感到悲伤。那则耗子和信息素的故事结局是:耗子死了。聪明的农夫把鼠夹投入熊熊大火,铁在火里接受历练,吱吱叫的灵魂无地藏身,它们被迫升腾,火星四溅,骤然落下化成飞灰。眼下是一个全新的没有吟唱、舞蹈的无声世界。铁的纯粹本质出现。大火浴炼过的鼠夹是个混沌而无先驱的舞台。于是一次次化险为夷死里逃生的耗子终于陷于绝境。它迷失于美色的陷阱。当然,它的灵魂有可能成为将来的先驱,后继者眼中的舞者歌者。 
  就这里吧,俺抬头瞅一眼血红日头。俺听到红日头说,是时候了。俺在日红晌午的尖锐下审视自己。俺甩着赤膊上路。俺听见爹说,二小,今儿个日红晌午爹送你去学堂,爹不指望你成龙变虎,爹只想你能数见有几个窝头;俺嫂在血红日头下笑吟吟瞅俺,她水红色衣服在光晕中红得耀眼;她衣服上的小兔子此刻静静偎在俺怀里,抿着嘴瞪起困惑不解的眼睃俺;一丝潺潺的流水般的婴孩哭声传来,俺听见哥在轻声吟唱:俺娃睡,圪捣锤,捣烂糠,喂鸡鸡,喂下鸡鸡下蛋蛋,下下蛋蛋卖钱钱,卖下钱钱买镰镰,买下镰镰割草草,割下草草喂羊羊,喂下羊羊抓毛毛,抓下毛毛擀毡毡,擀下毡毡卧娃娃…… 
  日红晌午的天地间,茫茫然血红一片。俺与残剪的最后对话:“你为何只有一半?另一半残落何处?” 
  “因为俺不能锋利,贪与欲的两片身体合二为一,将最为锋利。锋利是生命大敌。” 
  “就如日红晌午的光,滋润生命,也发酵罪孽?” 
  “是啊,折断吧,残缺更接近美丽。” 
   
  本报讯:昨日正午12点,一乞丐在车站钟楼下自杀身亡。这名怀疑有智力缺陷的乞丐用一把残剪割掉了自己的生殖器。 
  呼吁有关部门做好市容与环卫工作。 
   
  【作者简介】燕霄飞,男,1973年出生,山西定襄人,2000年开始发表小说。现为自由职业者。 
2007…5…21 15:31:04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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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就走人
薛 舒 


  一 
   
  余静书好不容易得了一个到大连出差的机会,大连离上海很远,在余静书的印象中,大连是一个与上海相差无几的大城市,在北方,这个城市的地位十分显赫,它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发达程度,大连的特殊就在于,它在中国北方引领着城市现代化潮流。事实的确如此,余静书到大连去,就是为参加国家教育委员会为期一周的培训。 
  出差总是有许多好处和坏处,好处是可以顺带着观光休养,坏处是出差前,要把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妥帖,儿子的衣食住行,老公的烟酒穿戴。余静书的老公陈彬是一家外企的白领,算是事业有成,家务事少管,每次赚了额外收入,便往余静书面前一扔:“老婆,今天又有红包了,收起来,去买漂亮衣服穿。” 
  陈彬把一沓人民币扔给余静书的时候,与大多数在外面赚了钱回家交给老婆的男人一样,带着一脸献媚的表情,好似给老婆一沓钱,便希望能换来余静书十二万分的感恩,于是便会对他更加支持更加拥戴。事实上,余静书通常并不领情,她多半会说:“你拿着自己用吧,我有钱。” 
  这句话说出来,表示着这一对夫妻的日子过得是十分相敬如宾的,但内里的意思却有些生分。尤其是最后三个字:我有钱。 
  这就表明,这对夫妻之间的财务没有合并,你用你的,我用我的,互不干涉,即便是一个给另一个钱,也是要客气一番的。金钱的给予并不显得理所当然,那是当作礼物一样用来交涉、用来搞好和平团结的媒介。陈彬对余静书的客套已成习惯,他的老婆向来如此,不依赖男人,他也做不了她的港湾或者靠一靠的肩膀之类的东西。仅仅是这样一种状况:陈彬是余静书的家人,余静书是陈彬的家人,仅此而已。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十岁的儿子,另一个,是女儿,四岁。 
  大凡人们认为这种情形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这夫妇俩是海归,在外国生了两个孩子又回国了。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俩人以前分别结过婚,有了孩子,现在,他们俩是重组家庭,在上海常年生活的男女,只有再婚,才会拥有这样一大一小两个孩子。 
  事实的确如此,三年前,余静书与她的前任丈夫杨益离婚,原因很简单,杨益有外遇了。婚离得十分迅速快捷,也没有张扬宣布,更没有哭闹吵架,犹如余静书向来的个性,干练,直接。直到离婚半年后,有几位亲戚朋友见到余静书还会问:“杨益最近好吗?好久没见他了,代我向他问好哦。” 
  余静书多半会笑笑答应,懒得解释,等到亲戚朋友从别处了解到他们已经离婚后,亲戚们才尴尬得不知怎么好了。再遇到余静书,便会躲着她,就怕照面时想起上次冒昧的问候,怕余静书责怪他们的无礼,也怕自己十分多余地进入一起无事生非的纠缠。遇到这样的情况,余静书便会主动上前招呼,笑脸对着人家,热情地与人家聊几句十分乏味的家长里短,以表示自己的不介意,同时,她也想以自己爽朗活泼的举动告诉人家:我过得很好,不必同情我,尽管是杨益出了问题,但离婚是我提出的。 
  余静书有些掩耳盗铃,人们并不关心究竟是谁提出了离婚,人们只关心离婚本身以及离婚的原因,他们根本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兴趣去真的关心余静书的生活。那一年,余静书就用一辆自行车载着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去上学,然后自己去上班。下班时间一到,便奔跑到自行车库,飞驰到小学门口接儿子,然后,买菜做饭吃饭督促儿子的功课,夜深人静时,儿子睡下了,三室一厅的家里便寂静到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劳累一天,疲乏侵袭而来,但却没有睡意,只脚瘫手软地窝在沙发里,看着这个与过去没有任何变化的家,只是家里少了一个男主人。余静书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为了抹掉前夫的影子、忘记痛苦的回忆而丢弃男人用过的所有家什,包括男人的照片。余静书很理智、很冷静,一切对她有用的东西,她一概不丢,哪怕是杨益穿过的一件汗衫,他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余静书想,这汗衫还很新,可以当睡衣穿。穿着杨益的汗衫在家里活动,衣衫上似乎还留有他的体味,人却走了,不再回来。这感觉多少是有点辛酸的,但余静书偏偏要逼着自己接受这种感觉,好似越能承受男人在家里无处不在的影子,越能表示她对男人的忽视与不在意。好在这个男人还算没有完全丢掉良心,他把房子留给了余静书,毕竟她要带着儿子生活。至于他,只身离家,寻求他的爱情去了。 
  余静书心里就是这么默默地想的,只是在人前,她总是平静地分析:杨益很幼稚,至少他诚实,当他有外遇的时候,他做不到像别的男人那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无法承受两个女人占有他的生活,这说明他还纯洁,所以,我决定,成全他。 
  余静书的分析显得十分理性,也似乎是在表示,她是理解杨益的。当陈彬听说余静书已经离婚并询问关心她的现状时,余静书就是这么向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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