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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捆绑上天堂-第5部分

小说: 捆绑上天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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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一来,我打了辆出租车,将杜离和小男送到电影院门口,就径直回我的小院子里去了。
  出租车停在巷子口的时候,雨又稍微大了起来,我撑着伞走进去,路过那废弃的公园的时候,看见一个穿雨衣的女孩子站在那棵经常吊死人的鬼柳下面躲雨,不禁多看了两眼。等我走到院子门口,要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铁门边的院墙上不知道被谁用黄色粉笔画了一个大大的箭头,顺着这个箭头往前看过去,还有更多的箭头指向我刚才来时的方向,只不过刚才我全然没有注意。
  这箭头显然是我不在的时候有人专门为我画的,因为此前不曾有过,我顿生疑惑,便再顺着这箭头折回去,似乎是画了好几遍,一遍被雨水浇淋过了便再画上一遍。走着走着,我就又走到了已经路过了的那所师专的门口,在围墙下的一丛夹竹桃之上,最后一个黄色箭头指向夹竹桃的深处,我拨开树丛,一眼便看见一个快递信封,信封打开后,里面赫然装着书商送给我的样书和他写在一张纸上的简略要求。
  给我送快递的邮差竟然如此有心思,我倒真是有点后悔没能和他见上一面。
  “喂!”就在我低头看着书商写在纸上的要求时,好像有人在叫我,是个女孩子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果然有人在叫我,叫我的竟然是那个在鬼柳下躲雨的女孩子。
  “叫我?”我迟疑着问她。
  “不叫你叫谁呀,”这个女孩子没好气地说,“一下午的时间就浪费在你身上了。”
  闻听此言,我更加摸不清头脑了,不禁再仔细看她两眼:这显然是那种刁蛮就挂在脸上的女孩子,穿着件紧身圆领T恤,露着肚脐,下面是条同样绷得紧紧的牛仔裤,第一眼看上去,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她那像北方人般一双修长的腿;漂亮,但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被惊住的漂亮,反倒是某种精灵古怪的东西会使人忽略她的漂亮;虽说穿着带帽子的雨衣,头发和脸上还是湿漉漉了,再看时,T恤和牛仔裤差不多都湿透了。
  还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她。
  恍惚了一会,我如梦初醒了,指了指手上的快递信封,笑着问她:“……你送来的?”
  “不是我是鬼啊,”她瞪了我一眼,然后急着往前跨出一步,就像熟识已久的朋友般一把抓住我的手往她那边拉过去,我立即明白过来,她是要把伞朝她那边倾过去一点,就赶紧把伞举过去,这时才看清楚她的雨衣上划了一条足有一臂长的口子,难怪她全身都湿透了;瞪完我之后,她从牛仔裤的左边裤兜里掏出一张揉成了一团的纸条,又从左边裤兜里掏出一支圆珠笔,“签字!”
  我依言接过来签字,签完了递给她,忍不住问:“你不是在墙上画了箭头吗,何苦还在这儿等着呢?”
  “说得倒是轻巧——”她收好纸条放进裤兜,“掉了怎么办?你负责还是我负责?”
  “那么现在怎么办呢?”我说,“总不能就在这儿站着吧,要不上我那儿去坐坐,等雨停了再走?”
  这么说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一带只要雨下得大一点,东湖里的水就会漫上路面,不光行走起来十分困难,甚至颇有几分危险,因为经常有人失足掉进东湖里的事情发生,而且只要是大雨天,公共汽车就不容易开进来,就更不要说出租车了。那条路惟一能让人赞许的就是排水系统还算不错,一般来说,雨停后不长的时间,积水就会悉数排进下水道或退回到东湖里去。
  我向身边的女孩子说明了原因,此时,一道闪电当空而下,几欲点燃我们身边的夹竹桃,闪电过后,几声堪称暴烈的响雷裹挟着大风掠过巷子口,那边的一棵粗大的鬼柳竟然拦腰折断,也不知道是被雷电击断还是被大风折断,可能是发生得太突然了,身边的女孩子竟不由得全身颤了一下,下意识地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好吧。”
  就算近在咫尺,这时候其实我也不能清晰地听见她在说什么,雨声和雷声都实在是太大了,但我看她的神色也大致能明白她的意思,就和她一起打着伞往我的小院子里走过去,开了院门之后,两个人几乎是狂奔着跌跌撞撞地跑上楼梯,跑进了房间。
  就在踏进房间的第一步,我和她几乎同时对对方说:“我好像见过你!”
  “忘了问了——”进了房间,我立即找出一条干毛巾,让她擦擦,她痛快地接在手里,弯下腰来擦头发,擦着擦着一抬头,“你不是什么变态狂吧?”
  “当然,”话到嘴边我又换了说法,故意做出要去找一件什么凶器拿在手上的样子,“当然是变态狂啊,先把女孩子骗进房间再下手。”
  我发现她脸上的神色骤然紧张了,毕竟是个女孩子,但是很快,我故意装出的一副恐怖表情已经绷不住了,她这才算松了一口气,松了气不算,还要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切,真要动起手来还不知道谁能打过谁呢。”停了停,继续说,“你好好想想咱们到底见没见过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幕场景在我眼前出现了:某一个晚上,幽暗的路灯下,我和一个女孩子在街上走着,女孩子的脚好像出了什么问题,走起路来颇不顺利,一跛一跛的。记忆就像焰火般点燃,并且一点点放大,那个晚上被我清晰地回忆起来了:那是个穿着白色拖地长裙的女孩子,鞋磨破了脚,所以,她便干脆将鞋脱下来,提在手里和我一起慢慢朝前走。
  是啊,我想起来了,眼前这个正擦着头发的女孩子,就是那天晚上逃跑的伴娘。
  “你还抽过我的烟呢,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我笑着问她。
  听我这么说,她便不再擦头发了,直起身来盯着我看,突然就“停绷艘簧骸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半夜里发神经在湖边上坐着的家伙吧?对了,你还编什么人生格言吧?”
  “一点都没错,”我苦笑着说,“就是我。”
  “停阍缢笛剑憧纯次医裉於急荒阏勰コ墒裁囱恿耍 �
  “对不起对不起,要不,你在这儿洗个热水澡?”毕竟连绵阴雨已经持续了好长一段时日,加上她的全身几乎已经完全湿透,声音听上去竟有几分颤抖,应该是觉得冷了,“洗完了换一件我的衣服穿上,如何?”
  她听从了我的建议,我便去阳台上的卫生间里帮她开热水器,随后帮她找了一套衣服,大是大了些,倒也将就。她拿着衣服进卫生间的时候,笑着又对我说了一句:“变态狂,你不会偷看我洗澡吧?”
  “一定会的,看看是你的身材好还是璩美凤的身材好。”
  “璩美凤?”她倒是又不急着进卫生间里去了,“就是台湾的那个女议员吧,光听说没见过,对了,你这儿有那光盘吗?”
  “行了,您还是先去沐浴一番吧!”我笑着对她挥了挥手。
  有时候,无论我们的想像力如何出色,这个世界也经常比我们的想像要有趣和奇妙得多,比如此刻,我何曾想到过,去年那个提着鞋光脚和我在街上散步的伴娘,有一天会坐在我的房间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世界并非全都由冷冰冰的物质构成,在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必然隐藏着一些神迹,尽管谁也说不清楚其中的变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就像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的一句话:“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1,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二十分钟后,她出来了,尽管她的个子不算矮,但是身体裹在我的衣服里,多少还是显出了几分娇小,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宫崎骏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里的小姑娘节子,也就是说,我的衣服因为过于宽大,使她看上去可能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更年轻许多。
  她将她换下来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晾好,刚回到房间,马上在我的书堆里抄起一本书,叫了起来:“这不是在说我吗?”
  我被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见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名字叫《邮差总按两次铃》,心想也是,她至少来过两次了,外面院墙上的黄色箭头至少就画过两遍嘛。不同的是我的院门外没有装上门铃而已。突然想起我的那一大堆DVD里还有一张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就问她要不要看,她的回答是当然要看,我便找出那张影碟放了,又到冰箱里找了一瓶橘子汁给她,便和她一起盘腿坐下看起影碟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希望外面的雨还要下得更大一点才好,最好永远就此继续下去。
二、
  实际上影碟并没有好好看,我们差不多光顾着聊天了。慢慢我也知道了,今天她的确来过两次了,第一次来无果而返,第二次来再无果而返就不甘心了,就把信封放在了夹竹桃的枝丛里,再跑进师专,从一间没有人的教室里偷了粉笔,开始在院墙上做记号;做完记号,又接着去送其他的快递,一直等到全部送完,都上了公共汽车了,用手机给上司打电话,说是只有一份没有人签收,不过已经妥善安置好,并且在墙上做了记号,结果却令上司非常不满意,命令她必须再返回去,必须亲自将快递送到我的手上,这才至于有了和我坐在一起看
影碟的此刻。
  她极不情愿地下了公共汽车,正好和一个上车的人撞在一起,更加不幸的是,她的雨衣被对方手里雨伞的伞尖划了一条大口子,等进了巷子,又发现此前在院墙上的黄色箭头早就被雨水冲刷得几近于无了,她怒气冲冲地跑到我的院子门外,发现仍然还是铁将军把门,却也只好回去将那些箭头再画上一遍,除此别无他法,即使后来站在其下躲雨的那棵鬼柳,也差不多形同虚设,无论如何,信封放在原处总比拿在手里好。
  “我恨不得找个地方哭一场,”她喝了一口橘子汁说,“为了你的这点破事情,看看我这一天都过成什么样子啦!”
  我就连声说着对不起,找不到话说之后,就随便问道:“对了,上次的新娘是你什么人啊?”
  “客户呗。”
  “客户?”
  “对呀,客户。那段时间我在婚庆公司干活,本来不用我当伴娘的,那人也是奇怪,找了个北京的同学做伴娘,婚礼都要开始了人还没来,没办法,只好我上了。嗳,你说他们是不是觉得我漂亮才让我上的?”
  我便故意装作非常认真地凑近她,仔细地看了一遍,“漂亮,真漂亮。”
  她便开心地笑了,又禁不住使我想起《再见萤火虫》,电影里四岁的小女孩节子,和哥哥搬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之后,找一个好心的邻居讨要了一根萝卜,好几天没吃饭的节子简直高兴坏了,便将萝卜扛在肩膀上,迈着仪仗队员式的步子高兴地和哥哥一起回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一路上都在笑着。
  事实上,身边的她已经使我好几次恍惚着想起了节子。
  可能是机器出了问题的关系,电视屏幕上一片马赛克,我们便关了电视,听达明一派的歌,开始放了张拉蕾唱的各国民谣选集,她不喜欢,说是“像我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可听不来这种歌”,我便换了达明一派,当第一支曲子《石头记》响起来的时候,虽说天色从早晨到现在都是一片昏暝,我也大致可以猜测出是黄昏了。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斜靠在窗户上喝着,檐前的雨滴哗哗不断,两只斑鸠在窗台上雀跃不止,它们在桑树上的窝大概也已经毁于一旦了吧,此情此景,倒是和古人常常赞叹的“雨中连榻,花下飞觞”之境别无二致,“真好。”我对自己说。
  “你说,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不是特别没趣呀?”我一回头,正好看见她将脑袋凑在那盆风船唐棉边上,又伸手去好奇地捏着还是青色的果子,“成天和人生格言打交道,想想都可怕。”
  我并没有去接她的话,因为突然想起了一个还算重要的问题,“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说!”
  我便说了自己的名字,“该你了。”
  她就也说了她的名字,可是我没听清楚,问她:“叫沈兰兰?”
  “什么呀!”她也不起身,就在凉席上三步两步挪到我跟前,抓起我的手,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的手掌上比画着,“沈—囡—囡。”
  “沈囡囡,”我念了一遍,“这名字蛮可爱的嘛。”
  “那是,我是谁呀!”
  “那好——”我心里涌上一个主意,“沈囡囡同志,留下来吃晚饭吧,我亲自动手。”
  “嗯……”她想了想,看了看窗外的雨一点也没减小,喝了口橘子汁,“那好吧,既然你态度这么好,我就给你这个面子啦。”
  晚餐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是将冰箱里的剩菜热了热,好在还有两条买了怕是快半个月的鲫鱼。我翻窗户到隔壁的房间里找了本菜谱出来,还算精心地熬了汤,味道应该是不错的,沈囡囡同志只尝了一口,马上就惊奇地问我:“现在居然还有你这样的男人啊?”
  晚上八点钟的样子,雨才刚刚稍微小了一点,沈囡囡要走了,说是必须要在九点半之前赶到汉口,我问她是怎么回事情,她告诉我说现在做着两份工作,每天晚上都要在汉口沿江大道上的一家酒吧里打工,具体说来就是端盘子,一直要端到十二点过了才能回家,其实还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借住在姑妈的家里,她自己的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里,她说了那城市的名字,我没听清楚,但是也没有问。
  此前她已经去卫生间里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尽管没有干透,但真的要是穿着我的衣服出门的话,多少还是有些不成体统。我原本是想送她到可以坐上公共汽车的车站的,她只说不必,我也只好罢休,之后,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这样,她就走出了门,一手扶住门框一只手穿鞋,刚穿了一只,还是找我要了一把伞,我连忙去找了把伞出来给她,她接过去,鞋也穿好了,原地走了几步,“好了,”她说,“我会来找你玩的,到时候再还你伞。”
  “现在不怕我是变态狂了吧?”我笑着问她。
  “切,谁怕你呀,反正我是没怕过的,”她像个美国大兵般对我麻利地敬了一个军礼,蹦蹦跳跳着跑下楼梯,跑到楼梯中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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