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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作者:檀作文(已完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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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气大。名气越大,润笔费就越高。李白靠名气吃饭,自然也就热衷于炒名声。
  李白花销特别大,是一掷千金的古惑仔。他要供自己开销,就要不断写文章。所以无论他去哪里,只要地方官有需要,他就会去写。李白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身价炒得越来越高。随着他的名气越来越大,经济来源上也就有了保障,这真是一本万利,名利双收。
  这里顺便再讲一下李白的花钱习惯。李白自己说“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可不是说大话,他有恃无恐:我是大名人,到处都有人请我写文章,我怕什么?李白自夸年轻时候,看到有很多落魄公子,就周济他们,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余万”,这是个什么概念?
  陈寅恪曾写过一篇很有名的文章——《元白诗中俸料钱》,讨论唐代官员的薪水问题。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陈寅恪指出,唐代官员的薪水不同时期的变化较大,很难研究。陈寅恪提供的材料,基本是元稹、白居易时期的,拿过来套在李白头上,未必合适。好在《唐会要》里提供了开元二十四年唐代官员月俸的详细数据。这个材料,《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也引用过。开元二十四年唐代官员的月俸,一品是三十千,八品是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是一千九百一十七。李白“散金三十余万”,是在他刚从四川出来游历扬州一带的时候,约在开元十四年。开元盛世,社会稳定,不至于货币贬值。青年李白一年花掉三十余万,相当于当时一品大官十个月的俸禄,相当于八品官十年的俸禄。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足以说明李白家境不错。商人的儿子毕竟有钱。
  我们可以反过来想一下:李白当时什么都没有,也没做过高官,他周济落难公子三十余万不容易啊,花掉了商人老爹给他的第一桶金,还养成一掷千金的习惯。接下来的日子,他该怎么办呢?李白为了支付巨大的消费,就得不断地去写歌功颂德的文字。主要歌颂两种人,一是朝廷官员,二是佛教徒。他们都有钱有势,好办事。李白看得太准了。
  这就是商人的儿子李白。怎样达成自己的目标?靠炒作!怎样炒作?最好的办法就是一鸣惊人!这是四川人的传统路线。商人的家世背景,四川人的传统,结合到一起,就形成了李白独特的生存之道。
  赤裸裸的自我炒作(1)2007年07月18日
  连载: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作者:檀作文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李白看到的是名声背后的效益。他看到自己“奇货可居”,于是进行自我包装。
  四川人从来都有自我炒作的传统。由于四川不容易出人,所以一个人要想出来的话,除非确实是不世出的天才,而且还要采取非常规的运作手段。四川人司马相如、陈子昂,都是采用非常规手段,自我炒作成功的好例子。这些前辈老乡是通过什么手段成功的,李白太清楚了,他自然是要效仿他们的。
  李白怎样自我炒作呢?他在任何场合都说我是北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有高贵的血统。
  给自己编造一个身世——这是传统中国自我炒作惯用的伎俩,中国文化里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一个普通人,如果成名了,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份加以神化。秦汉之际,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陈胜让吴广带人去学狐狸叫,一直叫“陈胜王”。还买通厨师,先找一条鲤鱼,用帛书写好“陈胜王”三个字,塞到鱼肚子里面去,等大家把鱼剖开一看有“陈胜王”三个字,吴广就说老天都要陈胜做大王呢。陈胜、吴广失败了,司马迁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史记》里另外还有一个自我炒作成功的人就是刘邦。刘邦纯粹是一个流氓无产者,他的身世完全是自己编出来的。《史记》说刘邦本来叫刘季,“伯仲叔季”的“季”,是排行,说明刘邦本没有名字。《史记》还提到刘邦有一个哥哥叫刘仲,那不还是“伯仲叔季”的排行吗?哥哥叫刘二,自己叫刘四,没文化、没身份的人家的儿子才会这么叫。《史记》里还提到刘邦的老爹叫“刘太公”,刘邦的老妈叫“刘媪”,不就是刘老爷子、刘老太太吗?一听名字,就知道是贫下中农出身。
  虽然陈胜说过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古人强调王侯将相是要有种的。陈胜、吴广为什么失败?就在于他们不立“六国之后”,只有立六国国君的后人为王,才能号召人心,当时就是这个文化背景。刘邦,一个什么也不是的流氓无产者,他凭什么做皇帝呢?刘邦没有办法,只好给自己老爹戴绿帽子,他说:我不是我爹的儿子。为什么呢?刘邦说:我们家很穷,在乡下种地。有一次我爹给我娘送饭,看到有一条龙趴在我老娘身上,回来就生了我。所以,我不是刘太公的儿子,我是龙的儿子。多么无耻呀!但是他不得已,龙子龙孙才能做皇帝。
  还有一个故事:刘邦本是个亭长,有一天夜里带一群人去某个地方,前面的人忽然不肯走了,刘邦问为什么,回答说是前面有条白花花的大蛇。刘邦就去了,因为他喝了酒,并不觉得害怕,拿起宝剑砍过去,那条大白蛇就断成了两截。第二天早上他派人去看,发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在那儿哭,大家问她为什么哭,老太婆说:“赤帝子杀我白帝子。”白蛇是白帝的儿子,现在赤帝的儿子把它杀了。正好大家知道头天刘邦杀了一条大白蛇,结果刘邦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被人看做天上赤帝的儿子。当然《史记》叙述得非常神秘,让我们觉得刘邦好像多么伟大似的,但揭穿了,一钱不值。无非是刘邦花钱雇了一个老太太,另外给了手下几个人一点儿钱,他们都是刘邦雇的“托”。为了获得文化认同,刘邦非得给自己编造一个神奇的身世不可。
  李白的动机、方法和刘邦一样:我是皇族的后裔,我当然比你们高贵许多。李白老强调自己是“谪仙人”,也是这个道理。李白说:我妈生我的时候梦见太白金星下凡,文化昆仑贺知章又钦点我是“谪仙人”,我不是神仙下凡,是什么?李白拜当时最着名的道士为师,还登记注册去做道士,都是用来证明自己是“谪仙人”。他恨不得跟人家说:你们都是凡人,只有我是神仙。现在的大唐——有史以来最强盛的时代,终于迎来了我这样的天才,这是上天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恩赐,你们都应该对我顶礼膜拜。该给我钱就给我钱,该管我吃饭就管我吃饭。有“谪仙人”的名头,能写一手好文章,自然到处都有人请他写稿,给他润笔费。他自然也就敢说“千金散尽还复来”那样的大话。
  赤裸裸的自我炒作(2)2007年07月18日
  连载: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作者:檀作文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关注:关于李白传奇身世的所有材料,都来自同一个渠道——李白口授。李白是自己的经纪人和新闻发言人,所有的消息,都是他自己发布的。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怎么说对他有利,他就怎么说。他说自己是北凉武昭王李暠的后人,说自己是太白金星下凡,说贺知章称他“谪仙人”,无非都是自抬身价而已。
  从《侠客行》讲起2007年07月18日
  连载: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作者:檀作文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李白有一篇着名的作品——《侠客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双骑图唐韦偃
  这首诗写于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之后。李白离开长安,就直奔大梁城而去。大梁城,即现在的开封,是古代出侠士的地方。“燕赵悲歌”、“燕赵之士”的“赵”,就是指这个地方。
  李白到了大梁城,发怀古之幽思,一个“赵客”形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首诗可以分为两段:
  从开头到“深藏身与名”是第一段。写一个穿戴粗犷的大侠,腰间的宝刀闪着寒光,银鞍白马,千里驰驱,如流星一般。他武艺高强,孤身杀入敌阵,砍瓜切菜一般,十步之内,挡者必死,横行千里,所向无敌。报仇之后,他掸掸衣服上的尘土,扬长而去,从此隐姓埋名。李白就崇拜这种闹市杀人之后又躲起来的逃窜犯。
  第四讲古惑仔李白从“闲过信陵饮”到结尾是第二段。写赵国大侠跑到魏国去,和魏国的两位大侠朱亥、侯嬴喝酒。朱亥是个杀猪的,力气大,切一个猪蹄给他啃,一定错不了。侯嬴是看门的,老成一点,要劝他喝喝酒。接下来讲了朱亥、侯嬴的故事。朱亥是侯嬴举荐给信陵君的。秦赵长平之战,赵国40万大军被秦军坑杀。秦军进逼赵国都城邯郸,平原君向信陵君求救。侯嬴献计帮助信陵君盗取了魏王的兵符,但魏将晋鄙产生怀疑,说:虽然虎符在这儿,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命令,我是不是应该派人去请示一下大王?眼看事情就要败露,这时候屠夫朱亥起了关键作用,他抡起大铁锤,一锤过去,就把晋鄙的脑袋砸得稀巴烂。信陵君拿到兵权,解了邯郸之围。好一个屠夫朱亥,一锤就把一代名将的脑袋给砸扁了。李白就是崇拜这样的人,崇拜十步杀一人的武林高手,崇拜一锤砸了人家脑袋的人。
  侯嬴和朱亥虽然身份低微,但都是历史上着名的侠客,他们是李白的偶像。《侠客行》透露了李白的人生价值观,他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挎剑好酒、胆色过人的侠客。
  中国的侠客文化很发达。从《战国策》开始,就写了很多刺客。司马迁的《史记》里也有很多,《刺客列传》、《游侠列传》都是写这种人的。但侠客在中国历史上是有争议的,班固就批评司马迁,怎么能给这些刺客、这些坏蛋立传呢?
  韩非子有一篇着名的文章叫《五蠹》,里面就讲了这样一种坏人——侠客。侠客,往正面说是义士,往反面说就是古惑仔,就是流氓。
  《五蠹》里说“侠以武犯禁”,就是说这些侠客仗着自己有点力气,四处横行。古惑仔始终是国家安全的隐患,不利于社会治安,是官府不喜欢的人。侠客在民间的影响特别大,人们总是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侠客的专用修辞语。侠客对文人的诱惑力也很大,以至于有段时间中国的武侠文学空前繁荣,出现了金庸、古龙,而且还有不少武侠经典小说面世。
  北大陈平原教授写过一本书叫《千古文人侠客梦》,文人都有种侠客情节,李白也一样,但他不是一般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他是天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是一个梦想,他已将之付诸实际,并身体力行地去做古惑仔,这又是他不同寻常的一个方面。
  大古惑仔(1)2007年07月18日
  连载: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作者:檀作文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做一个古惑仔,做一名侠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武艺高强。侠客没有武功,那还能叫侠客吗?还要不怕死、讲义气。那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一个好侠客呢?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当然是杨过,“西狂”杨过。所以说做古惑仔,做侠客还要够狂。这些条件,李白都具备。中国文人中,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因此唐之李太白,宋之辛弃疾,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是侠客文人。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写他“眸子迥然,哆如恶虎”(《李翰林集序》),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李白对自己又有什么样的描绘呢?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我在四川憋了很多年,四川是个好地方,但大丈夫志在四方,所以我“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就拿了一把宝剑。这不是剑客是什么?李白还吹嘘自己是“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是着名的剑客。可见,李白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了不解之缘。
  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也就是刚成年,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所交往的人都是着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可能有人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其实李白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在一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这首诗的题目叫《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他在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我要学习剑术,要提高我的武艺,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所以我才来山东。
  另外,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李白是个剑客呢?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有本小说叫《大唐双龙传》,其实要讲“大唐双龙”的话,李白和他师父才当之无愧。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裴将军的功夫,估计比《大唐游侠传》里的空空儿、精精儿,还要高许多。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太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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