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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叔本华悲观论集卷-第4部分

小说: 叔本华悲观论集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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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埋下了种子。因此,大凡属于个人的意志,其欲望就都是无止境的。为什么会这样的
呢?探讨其真正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就其本质而言,意志是整个世界的主宰,其他的一
切均是附属物,除了无穷无尽的整体外,没有任何一种事物能使意志得到满足。所以,
当作为世界主宰的意志以个人的形式出现时,就会引起我们的同情,常觉得它所获得的
是多么的少,以致只能维持其自身的肉体,这也就是人类会如此悲惨的缘故。
    生活仅仅是表现为一个任务——我指的只是生存的任务,亦即挣钱谋生。这种任务
一旦完成,生活就成了累赘,于是就有了第二个任务,用此现有的生存条件来解脱无聊
的感觉。这也就好像是在我们头上盘旋的鹰隼一样,一旦发现了地面上那无忧无虑的小
生命后,便即刻俯冲下来。第一个任务是获得某种东西,而第二个任务则是摒除满足的
情感,否则,生活就真是一个累赘了。
    人类生活定然是一种过失,其理由是极易明晰的,但是应该记住,人是欲望的复合
物,是很难满足的,即便得到了满足,也不过呈现出毫无痛苦的样子,除了陷入到厌烦
之外,其他均一无所留。这一点可以直接证明,人生本身毫无真正的价值可言,而厌烦
不正是生活空虚的情感吗?如果生活——我们对生存的渴望,就是我们生存的本质——
真拥有任何积极的内在价值的话,那就不会有厌烦这类东西存在了;如果就是这种生存
也使我们觉得满足了,那么还有什么事情能使我们产生欲望呢?但实际上,我们除了为
一件事而去竞争外或为某种纯粹的智力趣味而全神贯注外,我们在生存中就不能获取快
乐。前者,距离的缩短和困难的克服,能使目标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就好像它能使我们
得到满足——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幻影罢了,真等到我们接近时就消失了;后者,我们
则好像是看剧的观众一样,必须从人生的舞台走出来,从外部去观察它才行。就是肉体
欢乐的本身也无其他意义,只是意味着斗争和渴望而已,目的达到了,这种欢乐也随之
结束了。无论什么时候,当我们不为这些事物所支配时,并且一切顺其自然发展时,我
们就会清晰地看到生存的空虚和无价值的实质,也就是无聊的含义所在。追逐非常奇异
之事并且还非常迫切的去追逐——乃是人类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难以改变的本性—
—足以说明,当我们中断任何乏味至极的事物的自然过程时,是多么的兴高采烈啊!
    这种求生意志的完全表现,是人类的有机组织,具有巧妙复杂的机构,其最后必定
会化为灰烬,而且随同它本身及所有的奋斗一起归于灭绝——这就是自然的极其粗俗的
方式,它宣布这种意志的全部抗争就其本质而言,是无聊的且毫无裨益的。如果生命本
身寓合了某种价值,寓合了某种绝对的东西,它绝对不会在纯粹的乌有之中就此结束的。
    要是我们不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尤其是不把一代又一代的人看作是瞬息相
随的生存,随后就立即消亡的话;如果我们不这样来看,却是观察生活的枝梢末节,也
就像在喜剧中表现的那样,那所有的一切看起来是多么地荒谬可笑啊!它像是显微镜下
的充满毛毛虫的一滴水珠;或者像是一块布了满了肉眼所看不见的蛆虫的乳酪,见它们
在那样狭小的地盘上如此忙碌不止地互相格斗,我们会怎样的捧腹大笑啊!无论是在显
微镜下,还是在短暂的人生中,这种可怕的活动总要引出喜剧的效果来的。
    不过,我们的生命只有在显微镜下才会看起来是如此的硕大。生命只是一个细小的
微点,但是这个微点却在时间和空间巨大效率的镜片中才会变得巨大。



论自杀



   据我所知,除了迷信一神论者,即犹太教徒外,没有人认为自杀是犯罪。尤其使人
惊异的是:无论是在《旧约》里,还是在《新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自杀的禁条来,
或者是不赞成自杀的言论。于是,宗教教师不得已而判自杀为有罪的理由,建立在杜撰
的哲学基础之上。然而,这些基础又是如此的荒诞不经,为用以掩盖其议论的弱点,就
使用强硬措词,表示深恶痛绝的感慨。换句话说,对于自杀这样的事情,无须鸣鼓而攻
之。所谓自杀,乃最怯懦的行为,唯有疯子才会犯这样的错误,或者对此加以同样无谓
的言论,或使用无聊之词直指自杀为罪过。其实,人生在世,具有把握自己生命与肉体
的权力,这是无可非议的事情。
    如上所述,自杀已被认为是犯罪。尤其是在粗俗偏执的英格兰尤其如此。对于自杀
而亡的人,使用了极不光彩的下葬仪式,而后还没收他的私人财产。正是有这种原由,
所以当遇到自杀案件发生时,陪审官们几乎常常附以神经病犯罪的判决书。现在,请读
者以自己道德上的情感来决定,自杀是否是犯罪的行为。试想,若有消息传来,说一个
我们平素曾相识的人,犯杀人或盗窃罪,或有迫害或欺诈行为的罪过,那么我们定会对
此人产生一种印象;与此相比较,当听说他自杀了,那你又会作何感想呢?对于前一个
案件,你必有憎恶之情油然产生,且有极端的愤恨兴起,或高声大呼,认为必须对此作
出处罚,应使之受到报应;在后一案件中,想你必会产生悲悯与同情之心,且会有较复
杂的想法,对他的胆略表示赞同,但又不会在道德上对于他的罪恶行为表示出恶感。谁
无相识?谁无朋友?谁无亲属?当他们以自由意志弃此尘寰之时,我们会对这样的行为
心怀怨恨,如对待罪犯那样吗?不!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认为,应该让各位牧师受质
问并且必须加以说明,他们有什么权利上讲坛布道,或握笔以书,将我们所爱慕、所敬
仰的人,对于他的行为坚持认为有罪。有什么权力拒绝自愿抛弃尘寰的人以礼葬呢,他
们既无《圣经》上的证据可出示,而认为对自杀的判罪是正当的;亦无任何哲学上确凿
的理论可持,因此,要知道,我们所要求的是争论,而绝不是允许他们用空言或妄语来
进行搪塞。若刑法禁止自杀,那么这个理由,用在教堂就无效。并且此种禁条又是何等
的滑稽。人自己既不畏死,又怕什么惩罚呢?若法律可罚试行自杀的人,则正好可以罚
他缺乏技术而导致这种试行归于失败。
    古人对于此事的见解则大不相同,普林尼①说过:“生命并非是令人快意的,我们
不必费任何代价去延长它。无论什么人,必有一死,虽然他的生活充满着憎恨与罪恶。
心境烦恼的人,有一个主要的救济,即大自然所授予人的最崇高的幸事适宜而死,此法
的最佳之处,就是每个人都能利用它。”他又指出:“对于上帝来说,也并非能使一切
事物都成为可能,因为他即使情愿去死,他也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在充满辛酸的人世
间,死亡便是上帝给予人的最令人心满意足的恩赐。”在玛西里亚和科斯岛,那些为弃
世而提出了正当理由的人,当地行政官便赐给他一杯毒汁,并且是当众进行的。在远古
时代,有多少英雄豪杰和聪慧俊士都死于自愿。确实,亚里士多德曾宣称自杀是对国家
的冒犯,尽管这不是对个人的冒犯,而亚里士多德派的斯托贝斯在他自己的诠释中是这
样说的:“最不幸的善人和最幸运的恶人都应该了此一生。”“所以,他要择偶婚配、
生儿育女、参与国家事务。而且一般说来,他还要行善并且维持其生命。可是,一旦必
要,即当贫困向他袭来时,也就只能到墓穴里寻找自己的庇护所。”我们发现,斯多噶
派学者事实上把自杀称赞为崇高和英雄般的行为壮举,这在他们的著作中俯拾皆是。首
先是在塞尼加的著作中,对自杀极尽赞扬之辞。大家都知道,印度教徒们把自杀看作是
一种宗教行为,尤其是孀妇自焚以殉夫;也有的是委身于主宰毗瑟拿的御车轮下;或者
是在恒河里为鳄鱼所吞食;或者在神殿的圣水池中结束其一生,等等。同样的事也发生
在戏剧舞台上——这是生活的镜子。例如有一出著名的中国戏剧,名叫《赵氏孤儿》,
该剧中的几乎所有的杰出人物都以自杀了结了一生,既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暗示,也没
有任何可留给观众的、他们犯罪的印象。无独有偶的是,在我们的戏院里,还有一些如:
《穆罕默德》中的主人公帕尔米拉、《玛利·斯图亚特》中的摩提墨尔,还有奥赛罗和
迪尔茨克伯爵等等,都是自杀而亡的。难道说,哈姆雷特的独白是一个罪人的冥思苦想
吗?他仅仅宣称了,如果我们必然受到戕害,那么,死去比留在这个人世间更可取,这
就是真理!    
  ①普林尼(Pliny,公元前23年——公元79年),古罗马作家、博物学家。

 
不仅一神教,即犹太教的牧师们,就是那些竭力想与这种宗教相适应的哲学家们也提出
了攻击自杀的理由,只是他们这种微不足道的诡辩不值一驳而已。休谟在他的那本《自
杀论》中,对这些所谓的理由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驳,使之体无完肤。遗憾的是,这本
书只是在他死后才产生出影响,它的出版随即受到查禁。之所以会这样,要归罪于英格
兰那可恶的偏执和蛮横无理的基督教会的残酷。所以,只有少量的几本书被秘密地卖出,
且售价昂贵。今天,我们从巴塞尔得到了这位伟人的著作和另外一篇论文,对它们能被
再版,我们真是感激不尽。这是英国民族的莫大耻辱:一篇发端于英国先驱思想家和作
家、旨在无情地驳斥那些攻击自杀的世俗论调的纯哲学的论文,居然在本土都难见天日,
好像它是一个下流的产物,需要到欧洲大陆去寻找庇护所才行。仅从这一点,就可以说
明教会在这方面具有多少良心善德!
    在我的主要著作中,我已经阐明了在道德上反对自杀的唯一正当的理由,即自杀阻
止了最高道德目的的实现,这是因为,在实际上,自杀是为了真正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
解脱出来,并以此代替那种表面上的解脱。但是要知道,谬误与罪恶是大相径庭,基督
教的牧师们只是希望我们把自杀看作是一种犯罪而已。
    基督教的核心就是痛苦——十字架——为生命真正的终结与目的,正因为自杀阻止
了这种终结,所以基督教便大兴问罪之师。古人的看法很肤浅,他们赞同自杀,甚至可
以说是崇尚自杀。然而如果这就是反对自杀的正当理由的话,那就等于承认禁欲主义了,
也就是说,它的正当只是由于比欧洲的道学家们所采取的伦理观点高出那么些许来。如
果放弃了这种观点,谴责自杀也就不存在道德上的坚实理由了。一神教的牧师们以异乎
寻常的热情和精力去围攻自杀,既不是出于某些《圣经》中的章节,也没有权威性的援
助,看来其中定有某种秘不可宣的理由在作祟。对于那种声称万事万物皆为尽善尽美的
人来说,自愿弃世简直是一种天方夜谭——难道不是吗?如果确实如此,那岂不是为这
些宗教所持愚钝的乐观主义论点提供了例证——即谓其攻击自杀,以求免受自杀的攻击。
    当生活的恐惧超过了死亡的恐惧,那这个人就会立即了其终生,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可是,死亡的恐惧又是如此的顽固,它就像是守卫在离开这个门户时的哨兵一样,要是
这种终结纯粹是消极的,是生存的突然终止的话,倒会使没有了其终生的人廖廖无几了。
幸好还有积极的那一面,那就是肉体的毁灭。人之所以会畏惧死亡,就是因为人体是生
命意志的表现形式。
    然而与死亡哨兵的搏斗,一般说来,并不像远远的看去那样艰难、辛苦,这是由于
肉体疾病与精神疾病相抗衡的缘故。如果我们身临沉疴,又奇痛难忍且经久不愈,我们
就会漠视其他的痛苦烦恼,因为我们所想的只是要让身体康复痊愈。同样的,巨大的痛
苦使我们对肉体的痛苦感到麻木了。我们蔑视肉体上的痛苦,当然,要是肉体上的痛苦
大于精神上的痛苦,就会分散我们的思绪。所以,我们总是以肉体上的痛苦来分散精神
上的痛苦,也正是这种情感使人容易自杀,因为那些相携而至的肉体痛苦对那些备遭精
神痛苦的人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极度忧郁的人往往容易自杀。在这些案例中,他们对肉
体痛苦的蔑视尤其明显。任何企图驾驭他们情感的努力都是不必要的,就他们自己而言,
也没有作这种努力的要求。一旦旁边没有人守护,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阴森可怖的梦魇中,极度的恐惧就会惊醒我们,因此也就祛除了全部因黑暗而生
的阴影。生活就是一个恶梦,当那极度恐惧瞬间迫使我们惊醒时,世界上的暗影便不复
存在了。
    也有人把自杀看作是一种实验的——这是人类向大自然女神发问并迫使她应答的问
题。这个问题就是:究竟死亡会给人的生存以及事物本质的洞察力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这真是一个愚蠢的实验,因为提出问题并期待答复的意识,因死亡而毁灭。



灵魂不死:对话录


    斯诺思麦可士(简称斯):
    斐拉里西斯(简称斐):
    斯:现在请用一个字来告诉我,我死后会成什么?请你说得简洁一些。
    斐:全部和无。
    斯:想来就是这样。我给你提出一个问题,而你却用自相矛盾的方法来解决了它,
这样的把戏并不新鲜。
    斐:是的,你提出了一个先验的问题,却要让我仅用能表达内在知识的语言来回答,
矛盾显然会接踵而来,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斯:先验的问题和内在的知识怎么讲呢?当然,我以前也听到过这些说法,对于我
来说,这也是老生常谈的事了,康德偏爱于这种说法,但也只是用来表述上帝的,并不
以此来谈论其他的东西,这是十分正确和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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