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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刑徒-第41部分

小说: 刑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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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天刚刚亮。
    沛县南门大开,刘邦周勃陈贺卢绾四个人,在晨光的沐浴之中,走进了沛县的城门。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五十八章 回眸 
     更新时间:2009…3…6 22:51:02 本章字数:4007
    刘阚也说不上到底是怎么了!
    逼着灌婴赶车往西,在快到正午时分,抵达中阳里。一路上,心扑通通的跳,身上好像长了跳蚤似地,坐立不安。灌婴很奇怪,不停的打量他,但是却始终没有询问刘阚。
    至于程邈,更是不会询问。
    隶奴的身份也限定了程邈的许多行为,可能他会感到奇怪,不过不管怎样,刘阚是主人,他是奴仆。主人家在想什么事情,他不能问,不能管,再说了,他也没这个兴趣。
    坐在车厢里,捧着一卷木简,写写画画,不知在想什么。
    中阳里是一个小村庄,加起来不过十几户人家,人口不会超过一百。
    地广人稀,加之秦朝推广田律,允许买卖田地,所以大多数人家都是人手一块田地。
    刘家在中阳里很有名!
    也难怪,出了刘邦这么一个极品,又怎可能没有名气呢?
    刘阚没有出面,而是让程邈出面打听了一下,很快就知道了刘家田地的位置。依山傍水,坐落在一个山丘上。刘湍不待见刘邦的事情,是人所皆知,所以刘邦只分到了一块并不算太大,约两三顷土地的瘠田。就位于山丘脚下那片梅子林的旁边,很好辨认。
    正午时,人们都在劳作。
    秋季是丰收的季节,今年风调雨顺,是个好年景。
    不过由于百越战事拉开了序幕,各郡的赋税也随之调整,算一算,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
    程邈看着马车,刘阚和灌婴登上了山丘。
    隔着梅子林眺望去,只见一个单薄瘦削的身影,正在田间劳作。
    虽然看不太清楚,可是刘阚却一眼认出,那就是吕雉。即便是在劳作的时候,依旧倔强的挺直腰板。那印刻在骨子里的好强,不管环境是怎么改变,始终都不会有所磨灭。
    不知为何,刘阚的鼻子发酸。
    “阿阚兄弟,你在看什么?”
    灌婴在一旁低声的询问,可是刘阚却没有回答。
    远处,一个中年妇人跑了过来,身边还跟着一个约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儿,跑到吕雉跟前,似是呵斥般的说了些什么。吕雉点点头,倒也没有回嘴,转过身继续弯腰干活。
    中年妇人拉着那小男孩儿心满意足的走了。
    刘阚在山丘上,却禁不住握紧了拳头……
    “阿阚兄弟,那女的你认识吗?”
    刘阚点了点头,呼的转过身去……已经过去了的事情,还留恋个什么?自己不是刘阚,她也不再是当年的吕雉。逝者如斯,有些事情过去了之后,就再也无法挽回了,不是吗?
    几乎是在同时,田地里正忙碌的吕雉,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蓦地转过身,朝山丘上看去。只看见一个雄壮魁梧的汉子,立于山丘之上。不过很陌生,从没有见过这个人。心中那一刹那间闪过的悸动,在突然间也消失不见了。仿佛自嘲般的一笑,吕雉摇了摇头,又转过身去。而山丘上,灌婴犹自莫名其妙的挠着头。
    “灌婴,走了!”
    刘阚有气无力的在山腰上叫了一声,灌婴摇摇头,跟着刘阚走下了山丘。
    拉车的马儿,似乎是被刘阚的情绪所感染,有气无力的拉着车,一步一摇晃的行进着。
    刘阚也懒得和灌婴扯淡了,钻进了车厢里。
    程邈乐呵呵的捧着一卷木简出来,坐在了灌婴的身旁。
    “老程,阿阚兄弟这是怎么了?”
    程邈扭头看了一眼,“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这是《诗经-周南》的第一篇。
    刘阚在车厢里听得清楚,两手捂住耳朵,心里把那程邈骂的狗血淋头。
    只可惜,灌婴却没有明白,仍在追问:“老程,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意思?说明白些嘛。”
    程邈笑呵呵的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够了!”
    刘阚终于忍不住,冒出头来,“老程,我要休息……拜托你能不能闭嘴,唱的难听死了。”
    “小人不唱了,小人不唱了!”
    程邈闻听,立刻闭上了嘴巴。捧着他那木简,虚空比划着什么,好像画符咒一样。
    灌婴叹了口气,突然间高声歌唱道:“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刘阚在车厢中,郁闷的有种想要吐血的冲动。
    ******
    马车在官道上转向,一路北行。
    随着颠簸,刘阚渐渐的涌起了一阵困意,靠在车厢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前世的记忆,今世的经历,混在了一起,溶于一片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古怪世界当中。
    熊熊的烈焰中,巍峨的宫殿轰然倒塌。
    喷溅的鲜血,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苍茫大地上,鲜血汇聚成了河流,滚滚流淌。
    一个雄壮的身影,拔剑自刎……
    狼豺的呼叫声,回响在苍穹。
    刘阚蓦地挣开了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心跳也快的出奇。咽了口唾沫,他迟疑着站起身来,挑开车帘。
    天已经黑了,马车就停在路旁。
    两匹拉车的马儿,悠闲的在一旁啃噬青草,不远处灌婴和程邈已经点上了篝火,烤炙鲜嫩的肉条。刘阚跳下了车辕,拍了拍尚有些混沦的脑袋,疑惑的向四周环顾一遍。
    这地方很熟悉嘛!
    昭阳大泽,往东边就是昭阳大泽。
    当年他们就是从这里进入昭阳大泽,然后和王陵为首的一干盗贼,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算起来,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可如今想起来,却似乎发生在昨日,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
    “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刘阚的询问,灌婴抬起头,没好气的说:“还怎么走?要不是你那么折腾了一下,现在早就在方与的客栈里睡觉了……现在就算是赶到方与,城门也已经关闭了,有甚用处?”
    刘阚尴尬的挠了挠头,没有和灌婴纠缠。
    在篝火边坐下,灌婴递过来一条炙好的肉条。只抹了些盐巴,不过对于有些饥饿的刘阚而言,却是很满足了。三口两口吞下了炙肉,刘阚诧异的问道:“咦,这又是什么肉?”
    灌婴朝旁边打着的一个木架子指了指。
    刘阚这才注意到,在那木架上,挂着一张獐子皮。头部,有一个箭孔,是被利箭射杀。
    “你做的?”
    灌婴颇为骄傲的点点头,故作矜持道:“小把戏,那畜生跑过来了,我又怎能再客气?”
    “灌兄弟的射术,高明!”
    出发的时候,刘阚只注意到灌婴带了一个长条包裹,但是却没有注意里面装的是什么。
    看样子,应该是弓箭吧。
    “我从小不喜欢我爹的生意,习武练剑,做一个游侠儿,原本是我的梦想。只是看着我爹的年纪一日日的大了,家里又只我一个男儿……嘿嘿,拳脚我比不过你,可是这射术,我还是自认能胜你一筹。”
    何止一筹啊!
    刘阚根本就不懂得射箭。
    脸微微一红,刘阚也不去理睬灌婴那得意的样子,转而向程邈看去,见他仍捧着那木简,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思考什么。
    “程先生,您整天的捧着木简比比划划,究竟在干什么?”
    程邈抬起头,笑呵呵的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这个人,好写字,从小就是这样。当年为了学赵文,就跑到邯郸,在一书法大家门下当门童。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有些心得……被关进牢狱里,也无事可做。于是就琢磨着写字,呵呵,还请主人莫要见笑。”
    原来是个书法家啊!
    刘阚来了点兴趣,凑过去问道:“程先生,能不能写两个字,让我见识见识?”
    程邈也不客气,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书写了两个字……
    “咦,这好像不是秦文嘛。”
    “是秦文,只是字体不同罢了……秦小篆的结构特点,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但是比石鼓文要简化和方正。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均挺。但是其结构,相对而言仍略显复杂。
    普通人辨认的话,还是很吃力。
    所以在牢中的时候,我就在想,如何才能让这秦文更加简化,更容易辨认,更容易书写?
    这不,就琢磨着……”
    “隶书?”刘阚这才注意到,程邈所写的,竟然是隶书体。
    一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可是经程邈一说,他才算反应过来,这字体和小篆的不同之处。
    程邈一怔,片刻后笑了起来,“主人果然是才思聪慧……隶书……恩,这名字的确妥帖。”
    程邈是隶奴,称他发明的字体为隶书,倒也真的妥帖。
    但刘阚却不这么想,而是怔怔的看着程邈。这白发中年男子,居然就是隶书的发明者?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五十九章 巨野大盗 
     更新时间:2009…3…7 22:17:16 本章字数:3478
    灌婴的弓非常漂亮。
    以柔韧性极其出众的柘木做胎,配上犀牛角打造,上凃河鱼之胶。弓胎上还缠绕着,一枚枚相互紧挨着的青色铜环。这也使得弓胎的力度和韧性凭空增添了许多,很结实。
    弓弦是用拇指粗细的荆州特产的麋鹿筋鞣制而成,性能极佳。
    长近八尺,几乎有一人高,十余石的力道,折算成后世,足有千余斤,可谓力道惊人。
    典型的故韩弓,而且是名匠打造而成。
    刘阚拉扯了一下,虽稍有些费力,但若满弓的话,并不困难。但是因这一张弓,刘阚对灌婴的看法,显然有增加了几分。这家伙的力气,着实不小……不过这张弓的确不错。
    所谓的燕甲韩弓郢都剑。
    分别代表着三个国家最为精亮的武器。
    不过,郢都剑虽好,终究是难求。十年未必能遇上一把好剑,至于干将莫邪之流,更是百年难得一遇。而相比之下,秦国的剑在个体上绝对比不上楚国,可是能大批量生产。
    这也就是两国最大的差距所在。
    秦国人求的是实用,而楚国人更讲究的,是门面功夫。
    “你别看我,这张大黄弓是我爹当年在大梁古战场上偶然间得到,配以白羽箭,可达四百步的距离。我如今也只能连续挽弓三次,超过了三次之后,再挽弓就力不从心了。
    之所以带这张弓出来,是因为我甚喜欢此弓而已。
    平常只是用六石的黑桑弓,而且这种大黄弓想要在马上挽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是一张步战弓?
    刘阚还是第一次见到做工如此精美,威力如此巨大的弓箭,不由得心中暗喜。
    灌婴笑道:“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无妨。这种神弓留在我身边,也着实是浪费了……不过,你要想使用它的话,最好还是先练练射术。若无百步穿杨的功夫,那就是糟蹋了它。”
    刘阚的脸,不由得又是一红。
    “灌婴,能不能教我射箭?”
    “这又有何难?你若想学习,我现在就可以教你。不过,你要把你那套什么拳法教给我。”
    “成交!”
    刘阚伸出手来,和灌婴击掌盟誓。
    两人相视,蓦地笑了起来。昔日那点恩怨,也随着这一笑,一下子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一旁正捧着木简,研究隶书的程邈抬起头,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单调的旅程,似乎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灌婴或是教刘阚骑马,或是教他赶车。
    在晚上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切磋武艺,修习箭术。
    无聊的时候,刘阚还会和程邈讨论隶书的事情。对于程邈而言,外界一点点的提示,都能让他豁然开朗。刘阚有时候就在想,这创造一种字体,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只看程邈那一头的白发,就可以知道,他耗费了多少的心神。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绕过了张县,往巨野泽的方向行去。
    巨野泽,是位于大河下游的一个巨大湖泊。远古时期,这里是鲁西南的兖州,也是鲁民活动的中心。在泰山西南和济水中游(今华北平原南部)之间,由于泥沙淤积,而自然形成的一片广袤土地。鲁人西出群山,见此连绵平野,于是就兴奋的称之为大野。
    而巨野,也就是大野的入口处。
    大野河流汇入大野东北部的一片洼地,形成了湖泽。
    南北约有三百余里,东西长大约一百多里。覆盖了极为广袤的土地,一直向北,包括梁山。
    后世的大野泽,远没有此时的大野泽恢宏壮观。
    刘阚在抵达这块土地之后,心里不禁高兴起来了……前世,他曾来过这块土地,那时称之为山东。
    “阿阚兄弟,咱们在前面的村庄落脚吧。”
    天快要黑了。
    夕阳斜照,把个明镜般的湖面,照映的金鳞起伏,格外壮美。远眺去,会觉得整个湖面上,覆盖着一片真火。那种奇瑰壮观的景色,于沛县那种柔美的风情,截然不一样。
    刘阚站在车辕上,只觉心中生出万种豪情。
    如此波澜壮阔的江山,未来由谁主沉浮?第一次生出一种奇怪的念头……
    那大泽乡起义的陈胜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连刘邦都能够得了这瑰美江山,我为后人,为何不可以主宰沉浮呢?这奇怪的念头一升起,就再也无法抑制住。千奇百怪的思绪,在脑海中此起彼伏,让刘阚整个人都痴了!
    灌婴在一旁推搡了一下刘阚,奇怪的看着这个比他还要幼小几分的家伙。
    刘阚回过神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灌婴大哥,他日若得凌云志,莫忘今朝美景。”
    “啊?”
    灌婴的脸色一变,惊讶的看着刘阚。
    似乎感觉到自己失言了,刘阚哈哈一笑,“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要在何处落脚?”
    “程先生说,沿巨野泽而行,有不少小村庄……这里本是齐鲁之地,民风非常的剽悍。从田齐代姜齐之后,这一片土地就一直不太,时常会有匪贼出没,不可不小心谨慎。”
    “匪贼?”
    刘阚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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