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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天风-第61部分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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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佑字营的新老兵丁托这帮少爷们的福,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个个身上都开始长膘,因此他们和少爷兵们现在是彼此看不起,却又彼此地离不开对方了。
    行军打仗,埋锅造饭,少爷们出钱,士兵们出力,可以说是彼此合作,相配无间。
    佑字营有了钱,士兵们也有了钱,连带着帝国的财政都跟着出现了大面积的好转,连皇帝苍野望都恨不得浅水清的运输队能朝反方向走一圈,刮过帝国另外一边的士绅贵族之后再回北门关去。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路上,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到底借着这支少爷兵部队刮走了多少财富。只是据后来的龙牙军帅方虎的回忆,当时的浅水清,钱多得没处用,都恨不得用银票擦屁股了。而交给皇帝的那些钱,实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
    佑字营队伍不断地扩大着。
    大批的供给车队在运输队后另外排成一条车龙,那是专门用来为少爷们输送服务的。
    于是在这茫茫草原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洗到热水澡;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坐着摇椅看日落;只要你愿意,你还可以斗斗蛐蛐,溜溜鸟;最后你还可以在身前摆放一个小香案,上面有着从附近的城镇中搜罗到的各种美食。。。。。
    这样的生活,对很多士兵来说,也许是他们一生中都不敢奢求的事。但是现在,他们和所有少爷们都一样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生活上的变化。
    就连浅水清自己也不会想到,这支少爷兵部队在日后跟随他鞍前马后的生涯中,会发挥出怎样巨大的作用。
    他们来自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强大的世家基础,天生就有敏锐的政治头脑。他们有钱,他们有权,他们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这张关系网手眼通天,几乎涉及到了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他们的影响举足轻重,无与伦比;在未来,就是无数象他们这样的人,支撑起一个强大的帝国。。。。。
    今天,这些人还在被人看成是士兵中的垃圾,人渣中的典范。被认为是腐蚀军人意志的蛀虫。
    明天,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沐浴之后,他们会如一棵小树苗般茁壮成长,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所有曾经的仇恨,变成最终的爱戴。
    他们会成为浅水清未来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筹码,成为浅水清手下最特殊的一支部队,成为整个帝国的重要支柱。
    这支队伍,在后来被称为…………“富贵兵团”!
    第三部 佑字旗飘扬 第五章 夜莺(上)
     更新时间:2009…1…4 11:45:09 本章字数:3394
    今天,浅水清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看地图,研究前方的军事情报。
    有消息传来,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事已经打响,双方交战多日,死伤均重。抱飞雪果然已经从大梁城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万多援兵,将京远城的守卫兵力增加到了近五万人,几乎与攻城人数相等。
    抱飞雪本人更是亲上前线,指挥作战,军队士气不减,天风军至今尚未有看到任何胜面。
    尤其京远城不比北门关,本身就是一个大城市,拥有居民十五万人。
    这些民众也被发动到了这场保卫战中,和天风军殊死对抗。
    浅水清不知道这些百姓是不是自愿参加守城的,但他知道,拥有民众基础的京远城,的确要比北门关更难打。
    止水国已经到了灭国的边缘,他们虽空有万里疆土,却无善战的勇士。连年的征战,早让止水人国势凋零,而现在的这场仗,只是加速他们崩溃的催化剂而已。
    不过,要想就此一举拿下京远城,依然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这一次,京远城再不会给任何人奇袭的机会了。
    他正在思索,怎样才能拿下京远城的时候,狗子冲进来了。
    “将军,第三预备队那里出了点麻烦。”
    所谓第三预备队;就是浅水清为那支少爷队起的名字,也就是预备队中的第三序列的意思。简单的说,除非佑字营有灭营之祸,否则是没机会上战场了。
    浅水清随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这上好的龙泉香茗也是托了那帮少爷的福,自己才有机会能喝到:“那帮少爷又惹什么事了?”
    狗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他们惹事。。。您最好亲自去看一下,这次的麻烦。。。有些特别。”
    浅水清的眉头一皱:“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麻烦。”
    狗子壮着胆子大喊:“第三预备队里发现了一个女人。。。我们。。。我们抓错人了!!!”
    “扑!”浅水清一口茶全喷在了狗子的脸上。
    雷火是真得火了。
    他今天一大大早带着人出去,只带回来十多个少爷兵。佑字营现在是“臭名远扬”,所有的有钱大爷听到他们的消息都是撒腿就溜,他辛苦了一天,也就抓了这十多个腿脚慢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样,竟然里面还夹杂了一个女人。
    现在这姑娘就站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愤怒,口中还大喊:“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雷火那个汗啊!
    浅水清过来的时候,小姑娘还在喊个不休。
    浅水清乐了,问雷火:“到底怎么回事?”
    雷火郁闷无比地回答:“这小姑娘是临城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的女儿,叫夜莺。她还有个哥哥叫夜空,是双生兄妹。我们的人冲去夜家堡的时候,这小丫头一幅男人打扮。问她谁是夜空,她说她就是。然后。。。”
    “然后兄弟们就把她给带回来了?”浅水清眼神中压不住地笑。
    雷火无奈地点头:“给她换军装的时候她硬是不让,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人,功夫到是不错,有个兄弟瞧了她两眼,直接被她飞腿踢伤了。”
    夜苍澜是本地有名的武林大豪,一手风雨刀也算是块响当当的招牌,他女儿到也有两下子。
    浅水清问:“为什么不肯回去?”
    雷火唉声叹气:“她不说,我们怎么知道?现在可好,打,打不得,送,送不走。真正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语气里无限的幽怨。
    下意识里,浅水清觉得雷火未必就希望送小姑娘回去。
    此刻他仔细端详这叫夜莺的小姑娘,清冷的月光下,这个女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英挺的俏脸上闪现出一丝决绝的刚毅。
    年纪不大,却还是个美人。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不肯回去?”
    夜莺紧咬贝齿:“我要从军。”
    一旁的将士同声大笑,肆意而张扬,带出无尽的轻蔑。
    有士兵更是放声叫道:“小妞,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还是在家生火做饭带孩子吧!!!”
    笑声越发嚣张起来。
    浅水清左手一扬,笑声嘎然而止,佑字营军规如山,没人敢违浅水清的意。
    此刻浅水清沉声说:“这不可能,军中从无女子从军的先例。你还是回去吧。”
    夜莺的眼中喷薄出一股愤怒的火焰:“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参军?女人也是人,也有当兵的权利!浅水清,我敬你是个英雄,创下过两关大捷,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劫天下贵族子民为兵,我还以为你会和别人有所不同,所以才来投你,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看不起女人。”
    浅水清微微一呆:“这么说,你是早知道我们要来,故意在那里等我的人了?”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浅水清看夜莺的表情越发的充满了迷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的来参军?为了女权的伸张?别开玩笑了。浅水清可绝不相信这个理由。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有些势力了。我不该因为你是个女人而拒绝你参军的愿望,尤其是。。。这还是我的那帮不开眼的混蛋兄弟把你抢了过来。”
    下面是一阵吃吃地笑。
    谁知道他们当初掳人时,到底有没有看出来那是个女人呢?也许,就是看出来了,也装没看出来吧。
    浅水清一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渴望从军,我就答应你一次也没什么。”
    “浅少!”雷火大叫。
    浅水清单手一挥,止住了他:“就让她在预备队里呆着吧。或许过两天,她父亲就会来领她回去了。是走是留,都随她的便。”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摇头说:“我不要和那样一帮废物呆在一起。我要当真正的兵!我要和第三卫的战士一样,做那上战场,冲锋杀敌的兵!”
    她纤手一指,正指住雷火的脸,大喊:“就象这个傻大个一样!!!”
    仿佛玉葱一般玲珑的手指指在雷火的鼻尖上,颤颤悠悠,雷火有种要一口咬掉的冲动。
    这个女人竟然叫他傻大个?!!!
    雷火手下的几名士兵,一起压抑着想笑的冲动,表情丰富,极不自然,显得很是辛苦。
    浅水清也吃吃笑了起来。
    他转身向营内走去。
    “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雷火,咱们去喝一杯。狗子,你试试她的功夫。你要是赢了,就给我把她送回去。你要是输了,今天晚上就给我站在营外喝一夜的北风,让她进来陪我们喝酒!”
    他头也不回地大喊:“夜莺!就凭你刚才说话的豪气,我不会再因为你是个女人而就看不起你,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女人就拒绝你的要求。只要你打赢了狗子,你就是我的兵了。。。一个真正的士兵!”
    夜莺的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
    一刻钟后,夜莺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迎着众人惊讶的目光,她举起一坛酒狂灌下肚。
    酒坛一甩,在营帐的一角砸了个粉碎,她豪气冲天的说:“士兵夜莺,向浅将军报到!”
    “坐吧。”浅水清懒洋洋地回答:“记住,你大可不必做出一副男人婆的样子来向我证明你的英勇气概。我要的兵,只要能打,肯听话就行。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并不重要。今天你算过了一关,但不代表你就没事了。你得学会和大伙同吃同住,必要时一起洗澡,说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包括谈论女人和**。”
    夜莺的脸在一刹那间涨得通红。
    “最后提醒你,进入军伍,仅仅只是考验的开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浅水清看着她,别有深意地说,一大杯酒就此灌下肚去。
    第三部 佑字旗飘扬 第六章 夜莺(下)
     更新时间:2009…1…4 11:45:09 本章字数:6865
    月上柳梢的时候,方虎和沐血两批人也回来了。
    远远地,方虎看见浅水清就站营门前的空地上:“报将军,又征募到新兵二十六人,请将军验收。”
    话音嘎然而止,方虎呆呆地看着浅水清的身后。
    夜莺身着军装,正威风凛凛地站在浅水清后面。她天生一张妩媚娇好的面容,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女人。
    这一刻方虎一看,魂先飞了一半。
    “这。。。这小妞是谁?”方虎问。不少士兵都纷纷围了上来。
    “我新收的士兵,正要介绍你们认识。”浅水清微笑道。
    方虎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浅少,你这是什么意思?女人怎么能当兵?”
    夜莺跨前一步:“女人怎么就不能当兵了?”
    方虎哼了一声:“笑话,女人若能当兵,天下男人又干什么?你一个小小姑娘,不知道在家勤修女红,将来相夫教子,跑出来和一群男人混在一起打打杀杀,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人为水,若以绕指柔缠百炼钢,则百战不殆。可是只要你拿起了刀枪,你的敌人可是不会管你是男是女的。你要想杀敌立功,最好还是脱了衣服上了床,用你那下身去夹死男人,否则,只怕战场还没上,就先被那滔天杀气给冲死了!”
    旁边有士兵立刻嘿嘿笑道:“要不改做随军娼妓也不错。大军作战,总是少女人调剂。有这么一个漂亮水灵的小姑娘在身旁,到也解乏了。”
    士兵们放声狂笑。
    羞辱,如钻心的利箭,狠狠地向夜莺的心房猛扎。
    浅水清却不闻不问,背负双手,看着那漫天的星光,全不在意。
    “浅水清!你就任由他们这样侮辱我吗?”夜莺大喊。
    深邃的目光终于从那无尽苍天中收了回来,浅水清低低笑了起来,声音低沉而清晰:
    “夜莺,我的确答应过你,只要你能打赢狗子,我就收你为我的士兵。但是你懂得什么叫士兵吗?”
    夜莺愕然。
    浅水清缓缓转过身子,看着夜莺,声音若冰峰劲雪,吹出无边寒气:
    “兵者,国之利器,君主手中之剑,保国安疆之盾。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士兵。真正的士兵,除了要拥有百战敢死,赴难无怨,前仆后继,惟求一胜等诸多品质外,还有一样东西非常重要,那就是团队意识。”
    “一个优秀的士兵,永远不会以个人武力呈英豪。将自己孤立于其他的士兵之外,就意味着死。你身为女人,不容于男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浅水清可以看得起你,让你当兵,但不代表我的手下也该看得起你,信任你。他们既然不信任你,就不可能和你共同作战。。。因为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
    浅水清死死地盯着夜莺:“夜莺,侮辱只是对你不信任的一种体现而已。你若是因为那些话语而伤了心,失了斗志,甚至只知道找长官哭诉,那么你根本就没有资格来这里当兵。记住,士兵们永远只佩服强者。所以,如果我是你,在受了对方的口头侮辱之后,最好的做法就是用拳头打回去。让他们知道,女人,也可以是很可怕的。只要你打服了他们,他们自然就会信任你,接受你!”
    “啊!!!”
    随着浅水清的话音落下,一声婉转若凤鸣的长啸鸣响天际。汹涌的气浪猛然扑向方虎,势猛如山。
    凶狠的冲拳正击中方虎的小腹,随后又是一脚,直接将他蹬飞在了空中。
    方虎惨叫着从半空中跌落,夜莺已经收回了自己的拳头,冷冷地说:“还有谁不服的,咱们再来!”
    一众士兵同时呆滞地看向夜莺。
    这个看上去秀气文弱的小姑娘,出手竟如此快捷而狠辣。而且反应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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