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看美国2--总统是靠不住的-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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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来时,有一次,看到我们的一个美国朋友,一边看着电视上的总统,一边一脸悲天悯人的表情,他摇着头说,“可怜的家伙”。这一幕的确令我们莫名其妙。可是后来,我们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有时候我们自己都看着会电视里的克林顿,不由自主地冒出一句“可怜的家伙”来。因为不要说美国总统只有一个“行政主管”的权限,即使是在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内,他依然处处受到监督和限制,常常四处碰壁。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那是三年以前,克林顿总统刚刚上台,正值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番的时候。好歹选上了,他至少可以在他的行政机构里,表现出自己的领导才干和工作效率。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搭一个可靠而行之有效的班子。而任命行政机构各个部门的领导人,又恰恰是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在我想来,这虽然不能给手下的“兄弟” 都封个“师长旅长的干干”,但是,这实在是一个用权很痛快的时候。谁想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当克林顿提出每一个行政分支的候选领导人的时候,他都必须依法送交国会批准,国会在批准之前,都会由专门机构,对每一个总统所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总统以权谋私。
我知道,你看到这儿,准是在那里暗自好笑,我几乎都可以听到你遥远的笑声。如果我们现在是坐在你那间又小又挤的屋子里,你肯定是一脸狡黠地对我说,你把美国人的这点把戏都当真?总统的提名他们还能叫真去审?也就是走走过场吧。
说实话,我写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太一本正经,严肃得不象是真的。因为,我和你也有过差不多的经验。好象大凡是太冠冕堂皇的话就有点显得不实在,就总是有点象一副为了混淆视听而制作的完美假面具。可是,如果你也和我一样,看到过向全美国作电视实况转播的国会听证会,你就会把笑容收起来了。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是出乎意外。谁能想到,美国人偏偏是在那里玩真的呢?
一般对于总统提出的某一职务提名人的审查,国会都有专门的机构去进行,如果出现什么比较大的有争执的问题,国会就会要求举行听证会。在这个时候,听证会的格局完全和法庭没有什么两样。对提名人产生不同意见的双方,都会提供证人到听证会作证。同时,被审查的提名人也必须出席作证,回答各种询问,不论这些问题是多么令他难堪。说实在的,我第一次看这样的听证会,心里也不由自主地在那里嘀咕,怎么在美国审查提名人就跟审贼似的。
国会听证会和国会的大多数活动一样,都是向全国作电视转播的。整个听证会的审理过程都在美国老百姓的注视之下,而且就象法庭一样井井有序,一丝不苟。所不同的是,最后不是由陪审团来作出判定,而是由国会审查委员会的成员投票决定。但是,不论判定的问题有多么严重,这个判定只影响到提名被否定,与司法方面的判决无关。一旦国会的审查委员会确定或否定这名行政机构领导人的提名,这一个程序也就算结束了。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引发法律诉讼,转到与司法有关的部门,进入性质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程序。
我第一次看的那个听证会,听证过程非常长。美国人天天都象是看电视连续剧一样,守在那里看进展。最后委员会宣布结果,否定了提名人所受到的指控。当时,那个提名人的反应,跟法庭上的嫌疑犯被宣判无罪时的反应,一点没什么两样。他的亲友也在电视机前拥抱雀跃。我想这时候,“当不当官”他们大概都顾不上了。能洗清自己已经成了头等要事。我当时来美国大概才个把月,也不太明白怎么会这样。但是,留下的印象却非常深刻。
还是回过头来,让我继续给你讲克林顿任命行政官员的故事吧。
我前面说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是美国政府整个权力构架的三大分支。但是,在属于行政分支的机构之下,也有一个司法部。这和美国政府的“司法分支”是毫不相干的。政府权力结构的“司法分支”,指的是法院系统。而总统所执掌的“行政分支” 下的司法部,是一个行政机构,处理与司法有关的日常事务。顺便要说的是,这也是语言翻译的问题。美国人自己所说的司法部,司法部长和政府的司法分支,三个“司法” 用了三个截然不同的词,谁是谁一清二楚,汉语在这方面没这么讲究,我就只能罗嗦一点了。
美国司法部长手下的基本队伍是一大群检察官。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代表政府的执行部门,向各种刑事犯罪行为提出调查的要求,在得到法院核准之后着手调查。以及,在他们掌握证据的时候,向法院,也就是向美国政府真正握有“司法大权”的一个分支,提出起诉。
在美国,这个部门对于总统是极为重要的。司法部长管治安,治安有无改善是总统一大政绩。更何况,我前面提到的,“总统”不是“皇上”。他只是美国政府的“行政主管”。也就是说,总统本人,和所有的其他部门领导人,以及这块土地上所有的平民一样,也有可能成为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调查的对象。同时,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一场官司的起诉对象。总统毕竟是政府权力的一大分支的领导,一向是众矢之的。他时时都在用权,但是,他的权力处处都要受到约束,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诸多种类的监督之下,以防他违法越权。所以,美国总统可以说是在一个布满地雷的草地上跳舞,他惹上一场官司的可能性,会比一个一般的美国平民要大得多。
当然,就算司法部长是总统安排的亲信,他在国会以及各方监督之下,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对总统网开一面。但是,总有一些可上可下,可进可出的边缘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是推还是拉,对于总统还是至关重要的。老是觉得自己象是踩在钢丝绳上一样悬悬乎乎的克林顿总统,与夫人都是律师出身,当然深知其中要害,也就更不敢对司法部长的人选掉以轻心了。
话再说回来,在美国,总统如果想在如此重要的职位上安排一个亲信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一个大国的司法部长,至少要在法律方面具有完备的资格。这种技术性的资格,将会受到国会的严格质疑。这样,也就大大减少了任人唯亲的可能性。说实在的,象这样又要是亲信又能符合司法部长技术要求的人,能找到一个当属不易,哪里还可能找上几个放在那里备用候选的呢?
克林顿几番考虑之后,选了一位女士作他的司法部长的提名人。送交国会之后,料想其技术资格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国会对于此类候选人的调查和审查之严,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谁也没想到,这位女士完全可以说是在“小河沟里翻了船”。
她在法律方面的技术资格完全没有问题。至于个人的道德品质方面,相信克林顿在把她推出来之前,白宫方面也已经对她作了严格的审查。因为,如果推出去的提名人有问题的话,不仅是浪费时间,对总统本人和他管的那一摊的声誉,也会有所损害。结果,谁也没有想到,国会审查提出来的问题是,第一,这位女士曾经违法雇佣没有合法工作许可的非法移民为她工作。第二,在雇佣期间,她作为雇佣这位非法移民的雇主,没有依法缴纳雇主所应该缴纳的那一份税。
顺便向你解释一下。在美国,当雇主雇佣工作人员的时候,会在发工资的时候,预先替他的雇员扣下雇员应交的所得税,代为上交。同时,雇主自己还必须缴纳一份由于雇工而必须交的税金。
这么一来,这位由总统提出的司法部长提名人居然“双重违法”?顿时舆论哗然,成为一大新闻。各种追踪报导纷纷出笼。在美国,这样的部长任命过程,是不能做成 “黑箱作业”的。通过无孔不入的记者,一切都是公开的。
克林顿尽管感到颜面扫尽,他也没有任何可能去阻止国会公开调查结果,私下再换一个提名人。他只能怪自己的一套班子事先的审查工作还不够细,出了一个大破绽。因为,还有什么比司法部长违法更可笑的呢?
也许你也挺好奇的。那位女士到底雇了什么样的工作人员啊?告诉你吧,她就是曾经雇了个没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是不是“小河沟里翻了船”?你一定会说,这算什么呀。可是在美国,给查出来的话,这绝对就算是原则性的大事了。这在去年我给你写的那些信里,也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只有两个概念“合法”,“违法”
这位司法部长提名人,可以说是够“洁身自好”了。因为如果她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早就让人给查出来了。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保姆”的问题,她不仅官没当上不说,税务局马上就找上门来,除了补交税金之外,还交了一笔罚款。
克林顿好不容易挑选的第一个司法部长提名人,就这么给否定了。
心里叫冤也没用,克林顿只能重整旗鼓,推出第二个司法部长提名人。这次又是一名女士。可是,真可谓时运不济。谁知道,国会还审查着呢,这位差一点当上未来司法部长的女士,自己举手投降了。原来,她家里,也有过,一个,墨西哥,小保姆!
我想,在克林顿把第二个提名送交国会之前,白宫的审查机构,一定会吸取上一个提名的教训,就那倒霉的“保姆问题”,查询过这名女士。到底是她的“官瘾”太大而隐瞒了真相?还是白宫的审查机构,认为那保姆反正早就不知去向,因此而心存侥幸?这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不管是他们哪一方做的“闯关”决定,总之,事实证明,国会审查这一关并不好闯。
在这里,我想顺便提一下。在今天的美国社会,最普遍的是临时照看一下孩子的临时保姆。其原因是那一条“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孤处”的法律规定引起的。只要家有十二岁以下的孩子,父母需要临时外出,都会找一个人临时给看一下,而且通常得遵守联邦最低工资法付工资,那时是每小时四块二毛五,付高点当然可以,付低了又是违法的。所以,在家里雇佣一个全日制的保姆,并不是非常常见的。至于仆人成群的家族,大概是屈指可数的了。
在今天,美国一般的工薪家庭,如果想要雇一个具有合法身份的全天候保姆,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是合法居民在美国毕竟有许多机会。在众多的机会里,当保姆肯定在收入和个人前途上,都不算是上策。即使是同样的低工资,合法居民会去选择一个能够学些技术的工作。即使有人当了保姆,一般也是权宜之计,遇到好的工作机会,马上会跳槽而去。如果要付出对合法保姆也具有吸引力的工资,对一般的工薪家庭是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负担。
即使是象克林顿提名的两名部长候选人,以及这样一些薪水收入高的家庭,相对来讲。他们的住房汽车等的分期付款费,也就是每个月的固定开支会大增,其他消费也会水高船涨,仍然未必能够轻松地雇一个长期保姆。所以在美国有一种家务公司就应运而生,他们定期来两三个人,如,一周一次。他们带来各种用途的洗洁剂和工具,突击吸尘清洗打扫。而平时的一些零星家务,就都是自己干了。由于美国人的“家”连房带花园的特别大,所以家务活也是够多的。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如潮水般涌进美国的非法移民,以及有合法身份却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就自然成为一个保姆源。他们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不轻易跳槽,为保住这份对他们来说的好工作,也就相对会更尽力去做。这对想有个稳定的好保姆的家庭来说,不仅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几乎别无选择。
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了,而且在美国,这可以说是一个大障碍。在去年的信中我就谈到过,在这里,几乎只有中国餐馆会接受中国留学生非法打工,美国人开的餐馆一般是不会接受的。其中的障碍当然就是法律。保姆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一方面是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稳定来源。另一方面,总觉得自己的家不算一个工作单位,找保姆和非法招工总是性质不同。
再加上非常重要的一条,餐馆之类的工作场所,是有可能遭到移民局的突击检查的,而移民局想要进入别人的私宅可就麻烦大了,他们决不会为了一个非法保姆惹这个麻烦。所以谁也没有听说过移民局上哪个家庭去查非法移民的。于是,这种雇非法工作的保姆的情况,就开始多起来。而且基本上是发生在一些收入较高的工薪家庭,也就是克林顿那两个“提名人”这一类的家庭。所以,这也是克林顿有可能会连续撞上两个“保姆问题”的原因。
不管这么说,堂堂美国总统任命司法部长的精心策划,就这么栽在两个墨西哥小保姆手里。所以,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克林顿行政分支下的美国司法部长雷诺,实际上已经是他被迫推出的第三名人选了。
这一类的事情,确实天天都在美国这个大舞台上上演。在其他国家的老百姓,也许在他们一生的时间里,都不可能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国家一级的领导人遇到什么尴尬的事情。当他们在报纸上频频读到美国总统的种种“丑闻”时,一定会奇怪美国人怎么会容忍这样一个总统。他们甚至更会因此而得出“美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这样理所当然的结论。你想,连他们的总统都频频出问题,湟论其他?
但是,在报纸上读到总统的种种反面消息,在美国却是司空见惯的。要找出一篇赞扬文章来,反倒十分困难。你也知道,克林顿自从上台以来,就官司一直不断。一开始,我们对周围美国人的态度也感到很奇怪。他们并不象我们一样,读到总统的反面消息就特别敏感。后来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消息,知道总统整天被国会,司法部门,反对党,新闻记者等等一大帮“专业人员”在那里盯着,“事儿多”是理所当然的。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