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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杂兵天下-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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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童心中一片喜悦,自己亲自来传旨,实际上也有考察刘峰的意思。现在刘峰主动投靠,接纳刘峰已经基本上已经是板上钉钉子了。只不过还有一个妨碍,那就是刘峰与甄林的仇恨如何化解问题。
    高童压住内心的喜悦,对刘峰道:“刘将军,起来说话。”
    刘峰连忙道谢,站起身来,还微微弯着腰,以示对高童的尊敬。
    高童很满意刘峰的态度,道:“我们都是陛下的属下。好好为陛下办差就对了。”
    刘峰心中对自己如此媚上,也有点恶心,不过如果不巴结高童,在自己还没有实力的情况下,那么很可能明天自己和猛虎营就会被出卖掉。自己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刘峰只能按照高童的话说:“是是是,高公公说的是!”
    高童又道:“咱家听说你与甄公公有点误会?”
    刘峰一听大喜,一点误会?甄林差点送掉性命,以及甄勇的死,恐怕说一点误会,实在是太轻了点。不过既然高童这么说,那就说明,高童有把握让这种不共戴天的仇恨,变成一点误会,就看刘峰会不会做人了。
    刘峰本来就是来送礼的,自然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他连忙又一次跪倒,道:“小子当年在扬州,年幼无知,得罪了甄公公,一直悔恨无地,想要补偿而无门路。如果高公公能帮小人化解此等误会,小人感激不尽。”
    这个误会实际上一直是刘峰最大的危机,如果这一次不是宦官集团看中了刘峰在这个年代独一份的战功,是绝对不会扶植他的。那么他最好的结局是和张水一起去辽东和鲜卑人作战去了。到时候,只要宦官集团做点手脚,通过鲜卑人的手除掉刘峰和张水,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这个所谓误会一直是悬在刘峰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在有望化解掉,那么刘峰自然非常高兴。以后不用都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刘峰还没等高童说话,又道:“属下愿意送上五万钱,请高公公上下打点,以化解甄公公与小人的误会。而甄公公,属下则另备五万钱,权作小人向甄公公赔礼道歉,以赔偿小人的罪责之万一。另外属下再给罗公公、陈公公和邹公公备上一份厚礼,以求各位公公能给属下说几句话。”
    高童连出言要钱的话都没有说,仅仅只问了一句你和甄公公有误会,就这么一句话,这个刘峰居然就这么懂事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完了。不错,很好,有前途,值得培养!高童满意地眯着眼睛。
    不过这么大事情摆平才十万钱?高童转念一想,这刘峰原先才是一个小小的军司马,一下子拿出十多万钱来,怕是也差不多掏干了,咱家也不能干涸泽而渔的事情。以后细水长流嘛!
    高童想到这里道:“罢了,这个事情,咱家就帮你这个忙。”
    刘峰大喜,连忙千恩万谢。这以后没了来自上面的掣肘,自己在青州就好办了。等自己练出一支天下无敌的军队来,到时候我叫你们连本带利吐出来。
    刘峰从高童那里出来,又跑到了孙登那里,把刚才见高童的情况向孙登汇报一番。孙登很高兴,自己这个女婿政治上已经开始成熟了,对待宦官这样的小人,只能采取送钱的办法,然后埋头发展自己。孙登又帮刘峰为五狼中的其他三狼各准备一份厚礼。刘峰再送到高童府上,高童都收了,刘峰的心彻底放到了肚子里。
    高童在黄县住了几天,便说公务繁忙,要回长安交旨,于是众位官员送出十里远。高童携带者搜刮来的十几大车的财物,蜿蜒迤逦向长安出发了。
    而孙登集团所有官员这才松了口气,终于可以甩开膀子做事情了。
    孙登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刘峰与自己女儿的婚姻。众位官员听到这个消息都很吃惊,因为刘峰只不过是个寒门子弟,虽然在军中有传言说他是世家子弟,但是却没有任何证据。所以众位官员都觉得孙登怎么会把自己女儿嫁给一个寒门子弟,这不符合这个世界的官员们的处事方式,所以才很惊讶。但是刘峰的朋友,孙琦、典韦和郭文却为刘峰高兴,纷纷要为刘峰贺喜,刘峰一连摆了好几场酒宴才算是过关。
    接着找了个黄道吉日,定下了婚期。而青州刺史大人嫁女,这可是大事,不光是青州各郡县官员道贺,就是其他州郡也纷纷派人前来贺喜。
    而刘峰这小子被折腾惨了,因为他对古代的婚姻礼仪一窍不通,只能听从孙二管家的安排,把所有的六礼都走一遍。所谓六礼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迎亲,繁杂无比。刘峰虽然觉得很麻烦,但是为了把美女娶到手,为了让自己的地位更加巩固,不得不一一做好。得让各方面都挑不出毛病来。   
第一百章 春宵一刻
    全套程序走下来,把刘峰累得头昏眼花。终于到了迎亲的日子,刘峰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身穿玄色吉服。本来刘峰以为结婚是应该穿大红色衣服的,没想到居然给穿的是黑色的衣服。这可能是大汉朝崇尚黑色,至于以后什么朝代变成大红色吉服,刘峰就不知道了。
    身后是一群抬着各种礼物的迎亲队伍,一路吹吹打打来到刺史府门前。把新娘子接上,然后回到刘府,在刘府正式举行婚礼。
    “牵巾”、“接代”、“三拜九叩”、“入席沃盥”、“同牢合卺”、“解缨结发”、“执手”等等礼仪一一按照司仪做过,这才算是完成了仪式。这些礼仪,让刘峰差点没累死,不过却丝毫不能含糊,都得认认真真做好。
    接下来刘峰不得不给每一位客人敬酒,这一关新郎必须要过的。只不过刘峰有“明心经”护体,倒也不怕。
    终于刘峰被一帮朋友灌了一肚子酒,把几个人都喝趴下了,才算是放过刘峰。刘峰终于来到了新房。
    这个年代新娘还没有大红盖头盖着脑袋的这一套,孙瑛也没有羞羞答答坐在床沿上,等着夫君前来掀盖头。而是看到刘峰满身酒气地走进来,立刻吩咐:“小莲,还不赶紧把热好的醒酒汤端上来,给老爷醒酒。”
    正站在孙瑛身边的孙莲,立刻乖巧地很快端来了醒酒汤,递给孙瑛。孙瑛双手端着汤,对着刘峰道:“夫君,今日辛苦了,请饮一碗醒酒汤,也舒服一点。”
    刘峰看着孙瑛,薄施粉黛,小脸红彤彤的,确实好看。正端着汤举得高高地要递给刘峰。刘峰心想这可能就是这个年代的礼节吧。还是旧社会好啊,这要是现代社会,新娘子不抱怨自己在外面喝酒喝这么多,给自己难看就不错了,还给自己一直热着醒酒汤,以便于自己一回来就能喝到热的?做梦去吧!
    刘峰赶紧双手接过汤,道一句:“有劳娘子了。”
    然后才一口气喝下去,这醒酒汤用陈皮、檀香、豆蔻、葛花、绿豆花等一起熬制,加上糖,味道很好。刘峰喝完砸吧嘴巴道:“娘子,这醒酒汤味道甚好,多谢娘子。”
    孙瑛一直看着刘峰的表情,看到他一口气喝完,又露出非常满意的表情,这才松了口气,道:“好喝就好,还有,要不要再喝一碗?”
    “呵呵,够了够了。”刘峰喝了一肚子酒,加上一碗醒酒汤,肚子早就涨了。
    刘峰心里这个美啊,孙瑛算是大家闺秀吧,早早熬了醒酒汤,等着自己喝,还生怕自己嫌不好喝。直到自己说好喝才松一口气。这是多么好的一媳妇啊。这要是搁着现代,媳妇不让你伺候他,你就要谢天谢地了。
    喝完醒酒汤,这个小莲居然还在一边站着,刘峰这个郁闷啊,今天是我洞房花烛之夜啊,你个小丫鬟还不滚蛋,在这里做电灯泡?
    他对孙莲道:“小莲,你忙了一天也辛苦了,去歇息吧。”
    没想到孙莲却一脸哀怨地看向孙瑛。
    孙瑛看了看莫名其妙的刘峰,有点为难地看了看孙莲,劝道:“小莲,今日夫君不舒服,明日再来服侍吧。”
    刘峰一听,脑子一炸,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自己和孙瑛上床还要孙莲服侍吗?这……这……这,难道孙莲这个小丫头也是我的人?也要侍寝?这不要她服侍,她还不高兴,摆出一副怨妇的摸样。虽然这小莲摸样不如孙瑛,不过也还过得去。这旧社会太腐朽,太**了,太****了……不过我喜欢。刘峰的嘴巴几乎要咧到耳朵根子去了。
    正当刘峰意淫,准备出言装模作样勉为其难地把孙莲留下来时,孙莲已经撅着嘴巴,一脸寒霜地出门去了。
    其实这个年代嫁女都是要陪嫁丫鬟的,而夫人的贴身丫鬟按照规矩都是要侍寝的。如果夫人善妒,那么这个丫鬟怎么也不可能升为小妾,但是一般情况下小姐的贴身丫鬟都是和小姐一起长大的,情同姐妹,自然会给这个丫鬟一个名分。而刘峰直接表示让孙莲去休息,就是看不上她的意思。不能侍寝的丫鬟,以后迟早会被许配给下人,或者卖掉,哪有做老爷的小妾地位高啊。所以孙莲一副不高兴的摸样。
    等孙莲出去,孙瑛一脸悲哀道:“夫君,小莲她与奴家情同姐妹,请夫君莫要把她赶出家门。”
    刘峰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什么时候要把小莲赶出家门了?而且这小莲不是你孙瑛的人吗?难道我有权利赶她出门吗?刘峰其实还是不能适应这个年代的老爷的角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权力有多大。这些下人卖身契都是属于他的,甚至包括孙莲。而他刘峰则是他们的主人,打杀都由他。如果刘峰不喜欢小莲,完全有权利把她卖掉。
    刘峰很是惊讶地说:“我何时要赶小莲出家门了?我……我只不过觉得今日是你们夫妻大喜的日子,不愿意第三个人来破坏属于我们两人这样的**一刻。要知道**一刻值千金啊!等到以后再让小莲服侍就是。”
    孙瑛一听很是感动,脸上一片红晕,她向刘峰福了一福,道:“奴家感激夫君盛情,奴家能服侍夫君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刘峰听了差点没羞愧死。孙瑛这种女人一直待在深阁,几乎是没有见过什么男人,更没有什么男人和她说过什么假话谎话。刘峰经历过二十一世纪那种谎话假话满天飞的年代,这样的话来那是随口就来,现代的女人们也不会相信,但是孙瑛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为刘峰一句话非常感动。
    刘峰大骂自己,这不是欺负人吗?连忙扶起孙瑛,心疼地把孙瑛搂在怀里,道:“我的好瑛儿,我们不要叫什么娘子、夫君了,这样太别扭了,我称呼你瑛儿,你叫我峰哥哥,好不好?”
    孙瑛被刘峰突然一抱,吃了一惊,稍稍挣扎了一下,听了刘峰温柔地话,立刻不动了,把头靠在刘峰坚实的胸膛上,轻轻地说:“好,夫君……峰哥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刘峰内心再次感慨了这个年代作为一个男人简直太幸福了。他一下子把孙瑛横抱过来,向床上走去……   
第一百零一章 念诗
    刘峰在这个年代已经有了两个女人孙伶孙俐,知道孙瑛年纪小,而且是初承雨露,自然细心温柔。孙瑛很显然受过婚前的一些教育,坚持把一方雪白的方巾垫在床上,这才让刘峰如愿。怕是听说过女子的第一夜很疼,所以一开始显得很是害怕。但是刘峰已经是这方面的老手了,动作温柔细腻,很快孙瑛就尝到了房事的甜头,从紧张到放松,把刘峰紧紧缠住……
    事后孙瑛不顾自己疲劳,连忙爬起来把白色方巾拿起来,像是炫耀般的把上面的斑斑红点,让刘峰查看。
    刘峰很是无语。这旧社会太过分了,怎么娶个媳妇就像是晚上验货一样。难道没有红点,还能退货?刘峰不知道,如果白巾上没有红点,夫家确实可以退货。那就是休妻。虽然这在这个年代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对刘峰这个从妇女解放年代出来的人,还有有点不适应。他很庆幸自己是男人,这要是在这个年代身为女人,哪怕是贵族家的女人也要受到这些所谓社会道德的压迫吧。
    刘峰把孙瑛紧紧搂在怀里,柔声道:“瑛儿,你我夫妻一体,莫要被那些世俗礼仪所束缚了。我给你念一首诗好不好?”
    “好啊,好啊,峰哥哥,你文才高绝,一首《秋暝》让奴家沉吟至今。是否又有新作,让奴家拜读一番?”孙瑛立刻来了兴致,这刘峰文武全才,自己对他简直是一种崇拜的感觉。
    刘峰笑了笑,这穿越好处就是可以冒充诗人,随便剽窃一两首诗作都是流传千古诗句,是泡妞混官场的利器啊。他清清嗓子,开始吟诵:“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该与君绝!”
    这首《上邪》是《汉乐府》里面的一首诗,是描写一位痴情女子对爱人的热烈表白,在艺术上很见匠心。诗的主人公在呼天为誓,直率地表示了“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的愿望之后,转而从“与君绝”的角度落墨,这比平铺更有情味。主人公设想了三组奇特的自然变异,作为“与君绝”的条件:“山无陵,江水为竭”——山河消失了;“冬雷震震,夏雨雪”——四季颠倒了;“天地合”——再度回到混沌世界。这些设想一件比一件荒谬,一件比一件离奇,根本不可能发生。这就把主人公至死不渝的爱情强调得无以复加,以至于把“与君绝”的可能从根本上排除了。这种独特的抒情方式准确地表达了热恋中人特有的绝对化心理。深情奇想,确实是“短章之神品”。
    刘峰不知道这个年代有没有《汉乐府》,因为乐府是汉武帝时期正式设立的。这个年代没有汉武帝,还有没有《汉乐府》呢?不过刘峰说的是念一首诗,没说作一首诗,所以即使已经有了这首诗,那么刘峰也没什么问题。
    而这首诗一念,就看到孙瑛目瞪口呆,脸上完全是震惊的表情。因为爱好诗歌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首表现情人之间誓言的诗。这首诗语言质朴、参差不齐、全无修饰,却有令人惊心动魄的力量。这才是真正的海枯石烂的誓言啊!
    孙瑛是贵族的子弟,又爱好诗歌,凡是这个世界上能有的诗句,她都让父亲收集来,供自己赏析。但是这样一首诗却从没听过,想来又是自己诗才高绝的夫君即兴之作。天啊,我居然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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