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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部分

短篇小说(第二十六辑)-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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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康健,睡得好吗?”

    我一边问,一边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粥。

    “挺好的。”

    康健赧赧然地笑了笑,脸上微微泛红。

    “本子你们都看过了,这个节目以纪实风格为主,结合抒情的散文式笔调,在
镜头的运用上你们多费心,考虑周全些。”

    柏裴铭点了点头,专心致志地一根一根夹着他跟前的那碟小菜。

    踏进工厂大门的那一刻,我才明白自己的浅薄,要在这个到处都飘荡着发酵、
霉烂气味的酿酒厂里,轻松地找到抒情的落脚点就像穿着高跟鞋走在田埂路上,实
在是大错特错了。虽然对酒无甚好感,理解不了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慨,也体会不
到斗酒诗百篇的豪情,可是看到一个个玲珑剔透、千形百状的杯子里装载的液体,
以及由此想到的豪门盛宴,华服盛装,实在无法和这满地的烂谷子、昏暗的旧车间,
以及不得不掩鼻张口的味道联系在一起。

    老祖宗早就说过,难得糊涂。许多事情实在不必费心思去细细推敲其本来面目,
华美的外表、精致的包装,已足以表明人类的智慧与善良,非要赤裸相见,彼此原
形毕露,让累累伤痕惊人心魄,恐怕连这面子上的美好都难以维持了,那又何必。

    喋喋不休的周先生缠人的功夫真是一等,自视伶牙俐齿的我,在周先生的不冷
不热、不紧不慢面前,也只有甘败下风的余地,走到哪里,周先生粘乎乎的声音就
会跟到哪里,弄得我只有招架之功,绝无还手之力。

    百般无奈之下,我示意柏裴铭和康健分头行动。柏裴铭会意地笑了笑,在我的
掩护下,与康健扛着大大小小的设备,淹没在从陈年烂谷子堆里散发出来、弥漫了
整个车间,甚至整个工厂的不透明的气体中。

    我一手捂着嘴,一手捏着鼻子,逃也似地飞奔出车间,周先生尾随其后。

    尽管自视行动敏捷,还是差点窒息过去。

    在车间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牵住周先生的耳目。

    搜肠刮肚,终于发现黔驴技穷的时候,柏裴铭和康健还是迟迟不见踪影,只好
硬着头皮,再次冲入比枪林弹雨更让我浑身发紧的酒糟池边。

    透过能见度极抵的雾气,柏裴铭半跪在地上,手抱摄像机,他的面前是一位着
蓝布衣褂的工人,衣衫半敞着,露出大半皮肤黝黑的胸脯,正用力地搅拌着一堆说
不出颜色的流状固体。

    柏裴铭把头深深地埋进了取景框里,没有发觉我的到来,他的体态像极了一尊
雕像,汗珠从他的颈间滑落。我呆呆地站在一旁,不知是被劳动的力量所震颤,还
是柏裴铭的专注触动了灵魂深处的某一根神经。

    我没有催促他,连周先生都不再多言多语。

    晚宴照例是大摆酒席,估计福来厂一年的收入有一大部分消失在剩菜剩汤里面。
宾主欣欣然地面红心跳,称兄道弟,你拍我肩,我握你手,似乎从此天涯海角,生
死与共,明朝酒醒,隔夜的豪情、挚意也便随着宿醉烟消云散。这样的场合恐怕再
没有比酒肉朋友,更形象,更贴切的形容了。

    古人的聪慧也并非都是幸事,让后生之辈每每有黔驴技穷的尴尬,急中生智的
救场之计,也只有吟古喻今,一个典故套一个典故,多亏了中学时古文老师严厉的
戒尺板。

    据说是厂里多年的规矩,福来厂的“福到酒”,凡进厂门,必饮三杯,方许开
席谈正事。

    满满的一个小瓷杯,将溢未溢,又高出杯面,显示了主人高超的倒酒技艺,也
流露出主人硕果累累的酒席经验,周先生恭恭敬敬地放在了我的面前。

    “对不起,周先生,我不会喝酒,就以茶代酒吧。”

    “远道而来,怎敢怠慢,这酒秦小姐总得尝尝。”

    “有好酒必有好水,饮了好水,也等于尝了好酒,周先生的心意,我领了,实
在是力不从心。”

    “这酒桌上,女士的力量可不能低估啊,秦小姐,总经理有令,一定要诚心感
谢你们的辛劳。来,我先干为敬。”

    周先生不由分说地一仰头,酒水顺着圆乎乎的嘴角漏了出来,一时间,胖乎乎
的脖子上湿了一片。

    “秦小姐,您请吧!”

    周先生持着空杯,等着我的反应。

    出来做事的人,多少都有些脾气,况且物以类聚,周遭的友人均是一般秉性,
随意为上,与人自由,即是与己自由,平素最受不了强人所难,立时面色有些沉落。

    “秦小姐不喝,周先生别勉为其难了,这杯酒,我代了。”

    不等周先生发话,柏裴铭一口气倒了两杯酒下肚,以周先生的眼观六路,也就
顺水推舟,做了个人情。

    酒过三巡,坐定开席。

    我侧脸看了看身边的柏裴铭,白晰的脸色毫不动容。

    “没事吧?”

    “应该没事。”

    “好喝吗?”

    “没感觉。”

    相视一笑。

    玩是玩,工作是工作,这点道理不领悟,怕是早被说一不二的谢老板炒了鱿鱼。

    每晚检查当天的工作情况,是信瑞员工的习惯,他们的房间暂时成了创作室。

    从屏幕上看,车间里全然没有即时即景时的脏、乱,昏黄的色调,倒有几分怀
旧的情怀。

    这效果大大出乎了我的估量,欣喜之余,不免感慨地看了看柏裴铭,他蹲在地
上整理缠成一团的电线。

    电视的光学作用下,周先生原本笨重的身躯更是不堪重负,只怕有一天,用力
稍猛,过甚的油脂如洪水般倾泄而出。

    “哈哈……”

    “笑什么?”

    摆弄完电池,柏裴铭一起看回放的素材。

    “笑那个周先生。”

    “不能对他太苛刻,他的水平仅限于此。”

    “你觉得我不宽容?”

    “凡事不能求完美。”

    “世界大同,岂不是人人之梦想。”

    “原始社会,群居群猎,也是大同。”

    “人往高处走,等他们尝到了各中滋味,未必会舍得放下。”

    大概是那两杯酒联络了感情,和柏裴铭、康健渐渐地熟络起来。

    “周先生的

    那只手,真胖。”

    康健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说话一词一顿,像刚刚学会中国话的老外。

    “你不觉得他夹菜时,那胖手可与那道红烧猪蹄鱼目混珠了吗?”

    “雨烟,你太夸张了吧。”

    “你说呢?柏裴铭。”

    柏裴铭歪了歪脑袋:

    “有点,两杯酒下肚,我差点下错了筷子。”

    三人笑作一团。

    周先生的那只胖手,彻底摧垮了陌生的距离。

    终于可以离开山城,可以离开那个如米粉肉一般,吃上几口即油腻腻糊住了五
脏六腑的周先生,把行李一一装在后备箱里,关上车门,隔着车窗频频挥手时,大
家如释重负地大大吐了一口气。

    车子很快驶出市区,道路两边油油的菜地,一片连着一片。久居高楼大厦,看
多了拥挤的街道,繁忙的交通,我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到邻近的郊县,毫无目的地
停留在随意一片田埂边,静静心心地看农夫们耕种,听小鸟们欢唱。陶渊明实在是
会享受人生,这种“采菊东篱下”的日子甚至比神仙天堂更令人留恋。悠悠南山,
青青蓝天,朵朵白云,还理嘈杂的官场商场作甚。

    油菜花盛开,黄黄的一大片,与远方的山影相映,美不胜收。

    “真美”

    柏裴铭感慨地叹了口气。

    “如此美景,还要叹气?”

    我侧脸看了看身边的柏裴铭。

    “面对太过美丽的东西,常常令人不知所措,只留下落泪的冲动,为了避免太
夸张,也就只好叹口气,以表心情。”

    “你喜欢黄色?”

    “我喜欢所有灿烂的颜色,大块大块的,牵动人的情怀。”

    “大色块容易入画,易于表意。”

    康健说话不多,难得开口,总带有提纲挈领的总结性。

    “喜欢张艺谋的片子?”

    “喜欢他对色彩的运用。”

    “那一串串红得撩人的辣椒,艳得夺目的染布。”

    “颜色的冲击力,有时候甚至可以让人忘乎所以。”

    “所以,我喜欢呆在机房里,可以有权力一遍又一遍地独享人间美景。”

    “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偏爱紫色。”

    “有典故?”

    “不知道是什么情结,一度迷恋得近乎痴狂,恨不能把周围的一切全变成紫色,
以悦己目。”

    “紫色有些怪。”

    “有人说,紫色象征浪漫;有人说,象征高贵,也有人认为它代表神秘。”

    “你觉得呢?”

    “我觉得紫色写尽了女人的一生。”

    第一次穿上紫色衣衫,是十二岁那年,全家去上海串亲访友,那一年上海奇热,
大都市司空见惯的狭小空间,把数口人逼迫在几平米的小屋里,呼吸着热辣辣的空
气,近乎苟延残喘。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了高温炉里的青蛙,成天仰着头,张着
嘴,发不出一声叫唤。

    第二天就是生日,那恶毒的日头早就将盼望一年的心情打消到九宵云外。可是
睁眼时,还是看到了妈妈亲手叠好的生日礼物——一件紫色小洋装,领口、袖口镶
着白色的蕾丝花边。

    一连几天,我都不肯脱下身,直到裙背上汗渍点点,在妈妈的怒斥下,方忍痛
脱下。

    从此,紫色成了我的生命色,似乎一生,我都走在紫色的轨迹上,当年爱上李
维平,究其原因也许就是他那件紫色体恤。尽管现在,在我身上已找不到紫色的痕
迹,可看到紫色,总能让我或多或少体味到花祭岁月的滋味,体味到少女烂漫的情
怀。

    人类的许多情感,并非像几何公式那样,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一个小数点都
相差不得。

    聊天可以让人忘记时间,忘记旅途的疲劳,而人类思想的火花也往往在这样只
言片语的碰撞中闪烁着。

    三人一路行,一路聊,不觉已近黄昏。

    日头无奈地斜挂在天空上,恋恋风尘,不舍离去,对人间这份痴情厚意化作杜
鹃啼血,泼墨般洒落天际。天空蒙上了一层浓淡不匀的洋红色,深深浅浅,层层递
进。

    我和柏裴铭不由自主地交换了眼神,沉浸在各自的惊叹和遐想里。

    跌跌撞撞的乡村小路,晃走了诗情,摇走了画意,困得我睁不开眼,脑袋控制
不住地碰在车窗玻璃上。

    “靠在我肩上吧。”

    柏裴铭扶了扶我的脑袋,我身不由己地头一歪,靠在了他的肩上。

    一会儿,我又抬起头来,睡眼阇胧地四处张望,康健早就侧头睡得不知所以。

    “怎么了?”

    “你的肩膀搁痛了我。”

    柏裴铭“扑哧”乐了:

    “贴二斤猪肉”

    “垫一件毛衣即可。”

    我有些调笑,柏裴铭果然从旅行包中找出一件绛红色毛衣,叠得四四方方地放
在肩头。

    我稳稳当当地靠在他肩上,安心地睡着了。

    醒来时,巴仙娜时装公司已来人等候。交接仪式很快完毕,无非是从一辆车换
到了另一辆车,这次是一辆日产“小霸王”,宽敞多了,长胳膊长腿的柏裴铭得以
大大方方地舒展身体。

    来接站的是两位小姐,加一位司机,面目和善,心里顿时放松了许多。

    安顿停当后,我先给公司去了一个电话,谢荣增细细询问了工作进展情况,并
布置了一些新的任务。

    接受谢荣增的命令,从某种意义上讲简直是一种享受,简明、扼要、条目清楚,
俨然是小学语文课归纳段落大意,没有一句废话。况且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
种道理谢荣增早已熟知。

    挂下老板的电话,即与云妮和曲颖联络。

    曲颖还是一副自由散漫的样子,和杜云鹏边吵边好,边好边吵,标准的欢喜冤
家。

    杜云鹏与曲颖是同道中人,曲颖

    写言情小说,杜云鹏写先锋小说,一柔一刚,夫唱妇随。

    杜云鹏刚刚出来闯荡,已小有名头,曲颖被其刚露尖尖角的才气迷惑,走到了
一起。虽不是我想像那样的长发披肩的艺术青年,但第一次见面时,杜云鹏一句话
就让我认可了他。

    当时,杜云鹏得意地对我说:

    “第三次约会,我就把她搞定了。”

    这般不做作,实属同类作风。

    三个月前,杜云鹏租了一套小小的公寓,曲颖搬了过去。

    云妮一开口就说要告诉我两大惊人的消息,并提醒我做好心理准备。

    云妮的消息确实有些让我吃惊。

    “林汉强走了。”

    “出差还是旅游,抑或是探亲?”

    “他出国了。”

    “访问学者还是访问学生?”

    “他出国定居了。”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像《红楼梦》里唱得那样?”

    “雨烟,你能不能对林汉强认真点。”

    云妮的声音里有太多的不满。

    “他授意你谴责我”

    我仍是一脸的满不在乎,认真须由衷而发,既然无法说服自己,又何必欺人,
欺己。

    “临走前,他让我转告你,愿你幸福、美满。”

    “他真的走了……”

    说无动于衷,还是骗不了自己,寂寞的周末,没有人和我在电话里谈天,“归
云居”的老板娘也失去了一个倾心长谈的好伙伴。

    “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

    “为什么不和我联络?”

    “他说三年都没能改变你,他对自己失望之极,选择出国,也是犹豫再三,他
只希望到了新的环境,能尽早忘记你,忘记这三年留给他的痕迹。”

    我无语。能忘记当然是幸运,我也期盼。

    云妮居然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你责怪我?”

    “也没有,可是想到他离去时那副落寞的神情,我心里说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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