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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异时空之大中国-第3部分

小说: 异时空之大中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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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天天被雷打。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自己以前在大学的时候,也选修过一些机械,可是,几年的机关生活,老早就还给老师了,在这里又没有一点儿资料,总不成自己亲自动手造一些AK47出来吧,他也想,一没材料,二没机器,三没工人,四没资料,顶多造一两把鸟枪而已。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混,唯一的一个优势,就是自己比别人多了一百多年的知识,对历史了解得显然比这个时代的人强一些,哈,做一个大预言家倒是不错的,只是,自己如果预言大清朝二十一年后自动灭亡的话,估计用不了三天,脑袋瓜就得挂在菜市场门口了,大清朝的那些当官的,对砍所谓刁民的脑袋,可是一向积极得很呢。
    正文 第一部 第五章 解释来历
     更新时间:2008…10…29 19:50:02 本章字数:2169
  接下来的几天,林杰在柳氐的陪同下,天天在府里面闲逛,基本上把总督府的情况摸清楚了,同时,还摸清楚了朝廷的一些情况,妈的,那个老婊子还真是只手遮天,光绪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只不过是一个木偶而已,连个说话的权力都没有,不过,皇帝那小子有点儿懦弱,虽然也算是一个好人,可是治理象大清朝那样的大国,单单好人是不行的,特别是现在列强环伺,都虎视眈眈地看着大清朝这块肥肉。西方国家已经在中国有了一定的势力范围,美国正想办法钻进来,日本正天天打朝鲜半岛的主意,可以说,大清朝现在已经摇摇欲坠了,可是老婊子,天天呆在宫里面逍遥自在,那里管天下的死活。
  奇怪得很,自打附身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便宜老爹的人了,就连三个老哥也没有见到过,按理说,儿子和弟弟死里逃生,他们应该高兴才是,乍这个样子,一点儿亲情也没有。听下人说了,三哥哥也从外面赶了回来,一回来就被林如风给叫到书房里去了,自己连个面也没有见着过。听柳氐说过,四个哥哥一向对自己不错,挺疼自己的,可是这样一个反常局面,让林杰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妈的,要是刚刚附身到这个世界上,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家人的手中,他可就冤大发了,到了下面以后,一定得找两个二百五神仙好好理论一番,听说,两个雷神与阎王不和,妈的,咱非得折腾死你这两个二百五不成。
  已经附身有十天左右了,吃完饭的时候,一个丫头突然间走进了他的卧室,对他说到:“五少爷,老爷有请,请五少爷到书房去一下吧。”
  林杰点了点头,该来的总是会来的,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后,在下人的带领下,朝着书房走去。当他跨进书房的时候,立刻就感受到了一股子可怕的气氛,便宜老爸坐在书房的正中间,两眼有神地直视着自己,他的四个哥哥,则是围坐在两边,其中林龙和林虎两个人旁边的桌子上,竟然还各放着一把打外国弄来的样式很古董的手枪,妈的,真把老子当妖魔鬼怪了,林杰心里不由得暗骂到,今天的这个局面,一个不小心,自己的脑袋就有可能开花了,林杰轻轻地吸了一口气,镇定了一下,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走进来后,按照这几天学来的规矩,林杰朝着五个人各施了一个礼之后,吊儿朗当地站了起来,把下人赶出去,关上门之后,随随便便拉来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轻轻松松地说到:“老爹,四位老哥,用不着这么紧张吧,说吧,你们有什么话要问的,尽管问好了。”
  林如风点了点头,轻吸了一口气,问到:“我的杰儿到底在那里?”
  林杰点了点头,毕竟父子情深,就算是一个傻子,他也是关心得很。他想了想,对林如风说到:“老爹,我想问一下,你判断我是不是你儿子的依据是什么呢?我的身上,流的是你的血,那么,我到底算不算是你的儿子呢?”
  林如风想了想,说到:“也是,判断你是不是我的儿子,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只是,你到底是谁,我的杰儿是不是死了?”
  林杰反问到:“老爹,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吗?”
  “废话,我当然相信了,要不然,我天天早上去烧香干吗?”
  “这就是了,说老实话,我以前就是一个神仙,只不过现在不是了,我被派下凡来,帮助我们中华民族度过既然到来的几场大灾难。临下凡的时候,我被剥脱了一切神力,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跟凡人一样的人了。当时下凡的时候,上界的神仙们,费了好大的劲儿,一直在找一个刚刚死去,却又没有灵魂的人。一般人都是有灵魂的,就算是死人也是有的,除非是那些一生出来,灵魂就被收走的人才没有的,而你的儿子虽然已经十六岁了,却正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所以,神仙们就把我的灵魂强塞进你儿子的身体上了。总的来说,我还是你的儿子,我身上流的是你的血,而且,你儿子本来就没有灵魂,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我占了他的身体,也没有一点点的错吧。再说了,这又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事情,全是那些神仙搞出来的。”最后几句话,林杰倒是没有说错,本来么,整件事情,林杰可是一点儿错也没有,你儿子好象也不是我杀死的吧。
  “那么,我想问一下,你附身的时候,钻你身上的那条金龙是怎么回事?”
  这事情柳氐早就跟林杰说了,林杰倒是想好了应对的办法:“哈,我在天上,地位可是比龙王高得多,平时也常跟几个龙王喝喝酒来着,他过来显个灵,当做送行一下,也是正常的,他要是不来的话,等我死后回到天上,非得把他的龙须揪下来不可。”既然有雷神,就应该有龙王吧,不过,雷神就是一个二百五,那龙王也不应该精明到那里去,咱这里借他来用一用,他老人家应该不会来找咱的麻烦吧。
  林如风点了点头,与四个儿子对望了一下,有点儿释然的样子,看得出来,他对林杰的解释有点儿满意,毕竟死而复生,而且竟然出现了一只传说中的金龙,对他们这些人来说,也是一件十分费解的事情。
  林杰轻松地问到:“那么,老爹,几位老哥,现在承认我是你们的儿子和弟弟了吧?毕竟我的身体,从上到下,一切的一切,可都是原来的林杰。”
  沉默了好一会儿,五个人点了点头,承认了这个事情,他们也只能这样解释,他们的杰儿还活着,只不过是换一种形势而已。
    正文 第一部 第六章 天书(1)
     更新时间:2008…10…29 19:50:02 本章字数:2169
  林如风犹豫了一会儿,悄悄改变了对林杰的称呼,显然,在内心里,他已经把林杰当成自己的儿子了,毕竟,人家身上流的可是自己的血啊,再说了,要一个曾经当过神仙的儿子,总比要一个傻儿子强吧:“杰儿,你刚才说,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多场灾难,是怎么回事呢?要知道,我们大清国国势正强,既有百万陆军,也有世界上排名第六的海军,再加上老佛爷英明神武,凭着这些,我们大清朝还怕谁来?”
  林杰歪着头,看了林如风老半天,直看得林如风都不好意思了起来,他这才悠悠然问到:“老爹,这不是你的真心话吧,真是的,在自己儿子面前也不讲个真心话,也太那个了吧。我问你,老爹,大清国一年的国库收入是多少?”
  “八千万两银子。”
  “那么,老佛爷一天的花费是多少?”
  五个人沉默了半晌,不说话。林杰得意地笑了起来,轻松地说到:“我毕竟是从上面来的,来的时候,多少算是了解了一下大清朝的形势。我告诉你们吧,老佛爷一天的花费是四万两银子,也就是说,大清朝一年的国库收入,不够老佛爷两千天花的,再加上其它皇室成员的花费,以及官员们的贪污受贿,整个国家的收入,基本上都被他们折腾光了,那他们那里拿钱?没办法了,只能想办法从老百姓手里抠么,几年来,老百姓越来越穷,虽然有一些革新派努力着想改变这一切,可是,上层不动,你想改变也没有办法。哈,世界上排名第六的海军?告诉你吧,老爹,老佛爷四个月所花的钱,就够建立这样的一支海军了,你看看我们隔壁的日本,他们的天皇,现在正在缩衣节食,努力替他们的海军筹集军费,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我们大清朝亚洲第一的海军,就要成了人家的手下败将了。我在这里给你们透个底儿,五年之后,也就是甲午年,我们的排名第六的海军,就要彻底沉入海底了,到那个时候,我们大清朝就真的成了一块随人家宰割的大肥肉了。你们再看看老佛爷,她对洋人多好,割地赔款的,好象江山都不是她们家似的,可是对我们汉人,狠得可怕,我跟你们说吧,要是再这样下去,几十年的战乱就不可避免了,我们华人,将成为猪羊一样任人宰割。”
  看着五个人默不作声的样子,林杰越说越得意:“老爹,四位老哥,你们也算是官场上混的人了,你们也知道,现在大清朝的官场,已经黑到了什么程度了?一个小小的县官,一年捞个几万两银子,根本就不是个问题,要是象老爹你这样的大官,一年下来,没有个几十万两银子,老爹你会让家人们过这样的山珍海味的好日子吗?本来国库的收入就全被皇室花了个一干二净的,官员们赚的钱,当然只能从老百姓手里弄回来了,我敢说,再过几年,当大清朝再受到几次打击之后,只要有人振臂一呼,跟着造反的人会挤得满天下都是,老爹,你们还想着站在这条破船上,跟着他们一块儿沉下去吗?”
  林如风呆了好一阵子,突然间站了起来,从书房的一个角落里面拿出来了一本书,对林杰说到:“我这几天仔细观察了一下你,你对我们这里用的字很少认识,可是,你对我们平常用的语言,倒是熟悉得很,我想,你们在上面所用的文字,可能与大清朝的有点儿不大一样吧,我这里有一本书,听、看过这本书的人说过,这是一本天书,跟我们的字有点儿相象,可是,没有几个人能够理解其中的意思,你看一看,是不是上面的文字。”
  林杰点了点头,接过书一翻,大吃了一惊,妈的,这是那里来的书啊,***全是用简体字写的,与大清朝所用的繁体字,有着很大的差别,怪不得这里的人看不明白,把这当成天书了,只是,离简体字的发明,还有着一段不短的时间呢,那来的?他连忙打开了书,从头到尾看了起来。
  “******操操,**死两个二百五的雷神,妈的,蒙人蒙到家的神仙,全***不是好东西呢。估计能够看懂我字的,也跟那两个二百五神仙有点儿关系吧。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07年去爬山的时候,在山上碰到了一条长得可怕的蛇,快要吓晕的时候,突然间看到了条闪电从天而降,只是,那条闪电没有打在快要成精了的长蛇身上,却打在了我的身上,我当场就被打成了粉末。
  当我恢复了智觉的时候,才知道,我成了鬼魂了,带着我的,是一老一少两个雷神,原来,他们奉命打死蛇精,却打偏了,要死不死的,我成了替死鬼。在我多次威胁着要到阎王爷那里告状的时候,两个笨蛋终于答应让我重生,并且由我的意志附身到任何一个朝代人的身上。
  我想了老半天,终于决定附身到明末的人身上,我想凭我的能力,利用明朝的强大的军事力量,把后金消灭掉,让大清朝不在历史上出现,而且,我还可以利用明朝已经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建立一个强大的共和国,从面成为世界上的第一大国,把欧洲人打得满地找牙。我的一切要求,两个雷神都同意了,联想到明朝那个时候没有电,不可能弄台电脑过去,我让两个雷神花了一天的时间,弄到了大约一千本的书,包括军事,机械,冶炼,农业等等,几乎包括了一个大帝国崛起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我想,凭着这些知识,再加上我对历史的一些了解,或者可能再加上网络小说中所写的什么王八之气,这件事情虽然并不是很容易办到,可是也不是很难,只是,没有想到,我错了,我被两个二百五神仙骗了。”
    正文 第一部 第七章 天书(2)
     更新时间:2008…10…29 19:50:02 本章字数:2165
  千不该,万不该,两个二百五神仙问我想附身到那一种人的时候,我不该说想附身到最最底层,最最下贱,最最不可能成功的人身上,当时我头脑一热,只觉得好不容易附身一回,要是附身到这样的人身上,才显出我出众的能力。哎,好胜心害死人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哥们,你知道我附身在谁的身上?妈的,我竟然附身在明末一个小乞丐的身上,才不过十四五岁,是刚刚冻死的,瘸脚、独臂、独眼、耳聋、哑巴,还***全身是病,可怜我有口不能说,有耳不能听,有脚不能走,有手也写不了繁体字,整天只能躺在灵隐寺外面的空地上,忍受着寒风烈日,风吹雨打的,就为了几个发着馊味的馒头。哥们,你说,老子***是惹着谁了,好好地爬山,挨了雷;好不容易重生附体了一回,却成了这个样子,可怜我满肚子的才华,只能烂在肚子里面。有一次我捡到了一根毛笔,弄到了大堆人家用来包油饼的纸,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总算用我那基本上废了的左手,写下了这些字,就是要告诉后面读得懂这些字的人,***如果有机会碰上那两个雷神的话,替我好好骂上几百万字,不骂死他们我不甘心。我现在满身是病,估计也活不长了,等死了以后,一定要找阎王爷申申冤,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两个二百五神仙耍了,妈的,他们是神仙,神仙有什么了不起的,神仙就可以随随便便地糊弄人,我要是不把他们告得天天睡不着觉,我***白重生一回了。
  哥们,能看懂这些字,也算咱们有缘,都是从伟大的祖国那里来的,都是被两个二百五神仙迫害的主,都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才来的,我想,我让两个二百五弄到的书,对哥们可能有一些用处。当时重生以前,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两个二百五把书藏在灵隐寺后山的一个深深的山洞里面,而且还用法术弄了一大堆的土掩盖上,可怜我手无擒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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