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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部分

汉风1276-第234部分

小说: 汉风1276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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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者身上的伤口中泊泊的流出,大股大股的沿着江水扩散开去人再漂不了几丈就一轱辘翻倒,被血浪上下一卷刻间变成了浮尸,还有人双目无神行尸走肉般茫然的向江心走去,直到被江水淹没头顶……
折戟沉沙!怯军千户、赏佩金虎符、正四品宣威将军包力格看着战场上的情形脑袋里只有这四个字。
汪良臣的手,不停的战抖着,他在天前,还想着攻破钓鱼城,这座中华大地上最后飘扬着大宋旗帜的不落之城,然后在她光荣的城墙上勒石纪功,可现在,汉军的每一次冲锋,每一次炮击,每一轮排枪攒射,仿佛都在嘲笑他的狂妄自大,嘲笑他替异族卖命,却落得兵败如山倒的可耻下场!
难道,巩昌军就此覆灭,昌汪家从此一蹶不振了吗?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汪良臣的眼睛血红,各种各样的念头纷至沓来,脑袋乱成了一锅粥。
几手榴弹飞来。将躲在江边礁石后面试图挽弓地怯薛武士炸成肉酱。大汉地金底苍龙旗随着晨风舒卷。插到了江边。巩昌军被分割包围。覆灭只在旦夕之间。
东方。太托地一下跳出江面。万丈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保家卫国地自由战士和为了抢劫而作战地汉奸都愣了一下。手上地动作停了停。几声呐喊。趁着兵刃撞击声地间隙。清清楚楚从汉军战阵传了过来。
“包力格、汪良臣。放下武器投降。可饶尔等麾下士卒不死!”
江风把喊话声原原本本地传到每一个人地耳朵里。汉语、蒙古语、党项语。三种语言一再重复。告诉绝望地巩昌军士兵还有活命地一线生机。
巩昌军是一支以抢劫为目标。组建地强盗汉奸军队。他们从来没有什么民族、国家、忠君报国地思想。作战时一心只为了抢劫财富。把屠刀砍向同文同种地汉家儿女。可以说。这是一支不折不扣地兽军。一支没有灵魂地军队。
当得知汉军沿嘉陵江而来。重庆失陷地消息之后。他们就失去了作战地意志。之所以坚持到现在。只为了和钓鱼城守军。自祖父三代以来结下了血海深仇。不得不拼死抵抗。现在。有活命地机会。所有人挥动地武器。就忽然变得慢了许多。
“投降不杀,汉军优待俘虏!”
“杀上官者,将功抵罪!士兵杀牌子头、牌头杀百户、百户杀千户者,无罪释放!”
“杀汪良臣、包力格,受上赏,赠白银千两,礼送回家!”
汪良臣、包力格身边的负隅顽抗者互相看了看
一声,如蜂群炸窝般散掉了了大半,大汗弯刀,顽甲和大元朝的号衣,乱七八糟扔了一地,这些大元朝最精良的武器装备,像垃圾一样被人们无情的抛弃、践踏,踩到了江边的淤泥之中。
有人跪在了巩昌军便宜都元帅的身前:“大帅,俺对不起您,俺还有瘫在床上的老爹,和刚满三岁的孩儿!”
汪良臣苦笑,牙齿把嘴唇咬得生疼,身前跪着的,是打小儿跟着自己,两次把自己从尸体堆里背出来的汪连升。
连你,都要背叛我了吗?汪良臣狠狠咬着嘴唇,流出的血,腥得发苦。
汪连升砰砰砰磕了三个头,站起来转过身子,义无反顾的奔向了汉军,嗖!一支狼牙箭从身后射来,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胸口凸出的一截儿箭尖,努力扭转身子,把怀的目光投向汪良臣。
不是这位大帅,良臣身旁力格手持顽羊角弓弓弦兀自微微颤动,汪连升朝大帅欣慰的笑了笑,一头扎到江边的泥水中。
汪良臣嗤笑着摇了摇头,才那支射杀汪连升的狼牙箭是他亲自递到包力格手中的。
能射杀一个兵,不代表能拦住所有的逃兵,所剩无几的怯薛武士们本无法阻止大群大群的溃兵。事实上,目睹这一幕的巩昌军逃兵们,只是把两条腿抡圆了,只恨爹妈少生了一条腿向着汉军阵营狂奔而去,对他们来说,身后自己的牌子头、百户、千户们意味着死亡,而前方敌对的汉军,反而代表着生的希望。
“馒头,给我个馒头牛做马都依!”有人跪倒在江边的泥水里里,疯狂的大喊大叫日断粮,他们的胃囊空空如也火烧灼着心脏。很快,汉军拿出了白面馒头甚至有包着肉馅的大肉包子,当然,在拿到这些食物之前,俘虏们首先被捆上双手,他们比绵羊还乖顺的接受了捆绑,然后像枉死城的饿鬼一样,扑向了食物,用被捆到一块的双手捧起馒头包子,嚼也不嚼就往肚里吞,实在噎得难受,就像牛羊一样伏到嘉陵江边,狂饮江水。
方才汉军喊的清清楚,投降只是不杀,将来还是要去矿井里做苦工赎罪的,还有大胆的士兵不想在矿井里渡过余生,他们更喜欢能看到太阳东升西落的地面,于是提着刀,偷偷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牌子头、百户、千户。
“啊~~!”名巩昌军百户长声惨叫着,被身后的牌子头砍死,那名牌子头双目血红,嘴唇干裂,神情却亢奋到了极点,举刀一下一下的砍在死者的颈上,斩下自己上官的头颅系在腰间,然后向汉军阵营狂奔。
“我杀了百户,我要立功赎罪!”牌子头狂喊着,脚下一刻不停,忽然,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因为一柄弯刀从侧面削断了他的喉管。
“牌子头,我杀了个牌子头!”一名士兵提着人头,疯狂的大喊大叫,但同时,另外几名平时亲如手足的伙伴,眼睛里却露出了贪婪的凶光。
他熟悉这种凶光,在成都、泸州等地大开杀戒,屠杀汉家儿女抢劫金银财宝的时候,他自己的眼睛里,常常也是如此这般,所以他完全懂得这种目光的含义。
士兵颤抖着,左手紧紧抱着人头,右手还在滴血的弯刀指向伙伴们,嘶声道:“你们、你们不要抢,这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伙伴们没有回答,他们捏紧了手上的武器,慢慢的逼了上去……
海滩上瞬间变得更加混乱,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不同种族不同种族的元军,挥舞着大汗弯刀、狼牙棒、长枪和短刃,混战在一处。一旦某个带着血的人头从人群中飞将出来,五、六个衣衫褴褛,满脸是血的士兵就跟着冲了过去,为了昔日长官的人头,开始了另一轮自相残杀。
远处,楚风默默的看着战场,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
“坏蛋,你越来越像李鹤轩那个混蛋了。”陈淑巧笑嫣然。
“听说草原上的恶狼,每逢食物短缺的时候就会自相残杀吞噬同类,”楚风耸了耸肩膀,扬鞭指向自相残杀的元兵:“这不属于统帅部管理的范畴,应该是琉球动物园研究的内容吧?我只是做了个动物学实验而已。”
坏,你坏透顶了!陈淑嗔怒的飞了个白眼,竟是风情万种,一时间,连朝阳的光彩,都被夺去了三分。
“大家住手!别上当!他们不会放大伙生路,大伙儿齐心协力,和他们拼了!”身为怯薛军千户,蒙古那颜,包力格天生对汉人有着十二分的不信任,所以他率先识破了汉军挑拨离间的诡计,于是声嘶力竭的喊着,对身边的汪良臣道:“贵部还剩下的忠勇之士,和末将手下百来个怯薛武士,尚有一战之力。大帅,咱们并肩突围吧!”
话音刚落,包力格手起
砍翻一个手持钢刀靠过来,不怀好意看着自己的软
大汗弯刀斩断了巩昌军士兵的脖子,血,从断裂的颈部忽的一下喷出来,溅了包力格满脸刚刚伸手想擦意中晃了一眼,却看到汪良臣冲着自己高高举起了刀,一个斜跳,包力格窜将开去紧接着一个力劈华山,手中钢刀堪堪斩向汪良臣的脖子,在对方不敢置信的眼神中力格看到了惊慌,心头警兆突起,原地打了个旋,拧腰避开了要害把刀斜斜的擦过自己胸前的翎根甲,发出令人牙酸的滋滋声。
“你!”包力格手指汪良臣,还没骂出来,忽然发现自己胸前,透出了半截带血的刀尖。
身后,怯薛武士宽阔而显得憨厚的脸变得那么的扭曲狰狞,“长生天在上力格大人,小的在漠北冰冷的草原上有老母亲等着奉养。”
没有死在汉军手中,没有死在反水的汪良臣手中却被自己帐下最纯粹的蒙古怯薛武士杀害,包力格因为痛苦而挣扎着,满脸虬须剧烈的抖动,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怯薛武士斩下自己千户的头颅,包力格的虬须沾满了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落,在泥水中溅起一小团一小团的血色涟漪。
“好、好!”汪良臣微笑着走了去,甚至扔掉右手的刀,拍了拍怯薛武士的肩膀:“将军弃暗投明,我巩昌汪家有朝一日……”
那武士警惕看着附近几名汪大帅的侍卫,不防突然腰间一阵无可抑制的剧痛,汪良臣空着的左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小巧精致的匕首,而匕首的刀身,已经全部没入武士体内,刺破了他的肾脏。
怯薛武士还待抵抗,汪良臣冷笑拧动匕首,如海潮般涌来的巨大痛苦,一瞬间就击倒了这个粗壮的怯薛武士,他像一条被扔进烤炉的鱼儿,身子奇怪的痉挛着,一跳、再跳,抽搐着倒下。
“哈哈哈哈”,汪良臣狂笑起战刀,同时把包力格的人头挂到自己腰间,他想的很清楚,随自己入川的巩昌军自然覆灭,但巩昌还在汪家手中,留守的部队还在,汪家当年能投靠大元,今日也能投靠大汉。
历开国之君,无不对前朝臣子、特别是地方实力派招降纳叛,听说当年把楚风狠狠整了一把,差点送掉他性命的陆秀夫、张世杰等人,都被留在大汉,还给了高官厚禄,自己此时摇身一变,要是楚某人他年身登大宝一统华夷,岂不是从大元朝的开国功臣,变成了大汉的元勋?
要是大打胜了嘛,嘿嘿,连福州王积翁这种货色,忽必烈汗都能海纳百川有容纳大,自己迫于形势屈身事敌,自然是学当年关圣关云长,“身在伪汉心在元”嘛!
汪良臣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紧紧的抱着包力格的头颅,大声下令停止抵抗,全军弃暗投明投降大汉。
然而亲兵们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喊着把命令传到全军,他们的眼睛闪着红红的光,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两个目标:汪良臣腰间挂着的包力格头颅,和他脖子上面长着的自己的头颅。
看,汉军那边,刚刚用百户、千户人头换了赏银的同伴,正举起亮闪闪的银子狂喊:“大伙儿,大汉皇帝金口玉言,汉军一诺千金,杀了长官就有银子!”
巩昌军早已停止了抵抗,汉军也早已停止了进攻——因为此时一切进攻都失去了意义,敌人自相残杀的效率,甚至超过了汉军的步枪和大炮。嘉陵江边只有野兽和野兽在疯狂的噬咬,兽军朊脏的污血,被江水冲刷而去,在江中慢慢消散。
投降,会被送到暗无天日的矿井底下做苦工偿还血债,只有杀了长官才能立功赎罪,拿了赏银回家,侍卫们像三天三夜没有吃食的饿狼,忽然闻到了血腥气,一起向昔日的长官,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汪良臣围了过来。
呀~呀~呀!汪良臣狂嚎起来,五十年尸山血海的生涯,他可不是善茬。手中战刀斜劈,把面前一名侍卫的脑袋削落。
“大帅小心!”拧胯转身急回头,汪良臣只见一左一右两名亲兵同时冲上,左边那个弯刀斩向自己脖子,而另外一位似乎是忠于自己的,他手中战刀向着那叛徒招架。
汪良臣大鹏展翅手起一刀,将左边亲兵的脖子斩断,刀身在空中划了个圈,在右边侍卫惊骇欲绝的目光中,把他的脑袋拍得粉碎。
一瞬间,两个侍卫都被他亲手杀掉。两个人中,到底谁想保护他,谁想出卖他,汪良臣不敢去管了,也不敢去想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麾下那支无限忠于巩昌汪家,追随着数代大汗的脚步,替蒙古帝国打下四川天府的雄师劲旅已经变成了一堆得了失心疯的疯子。(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372章 汉奸末日
昌军是一支以杀人和抢劫为目标,以金钱女色凝聚在盗部队、野兽军团,仗着蒙古帝国的威势,曾经在四川烧杀抢掠得意非凡,欠下了四川人民累累血债。
在妇女的惨叫、婴儿的哭号、老人的痛骂和少女的啼哭声中,他们的兽欲极度膨胀,曾经自认为是最勇敢的武士,最强大的军队,所向无敌、视死如归。
对,死亡有什么可怕呢?反正只有我们肆意把死亡投向没有反抗之力的和平居民,没有人能威胁到我们的生命!
在屠戮妇婴的丰功伟绩中,巩昌军俨然成为大元朝除了蒙古本部军兵之外,夸称战斗力最强悍、战斗最勇敢一支部队。
而今天,汪良臣悲哀的发现,喜欢杀人的人未必胆大,他们只是在妇女和婴儿身上发泄了兽欲,得到了虚妄的勇敢之名,当他们在死亡降临前的绝望之中,突发现然自己有一线逃过正义审判的机会——哪怕这机会渺茫到百分之一、万分之一,他们的表现,比得了失心疯的疯子还可怕,比最懦弱的懦夫更可鄙。
大汉皇帝楚风,良臣看着远处那面肆意飞扬的金底苍龙旗,以及旗下那一青一红两道绚丽的身影,想必右边红衫飘飘婀娜多姿的,就是那位阵斩唆都父子、名震天下的闽广总督陈淑,左边公子般儒雅的人物,就是那崛起海上、广布声威的大汉皇帝吧?
好,好个皇帝,轻飘飘一句话,让巩昌军士兵自相残杀,比汉军的枪炮得还要快,还要利索!胜过了当年垓下,吹散八千子弟兵的四面楚歌!
汪良臣忍住吐血的冲动几名汪家子弟的保护下,背靠背的站在一起向着汉军移动,他没有再下达投降的命令,因为这支军队从精神到实质都早已投降,他们的战刀不是斩向敌人,而是斩向伙伴们的目标不是战胜敌人,而是为了投降之后有个更好的待遇。
“啧啧,巩昌军自相残杀的战斗力果凡呐!”楚风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啧啧赞叹,汉军的攻势早已停下,甚至有些部队比如炮兵,停止射击原地休息,炊事兵开始准备中午饭了。
巩昌军早已不能称作支军队,现在根本不需要一支军队来对付他们,实际上目前的状况,一座疯人院就能把他们收拾得伏伏帖帖。
“皇上指挥若定。谈笑间~:橹灰飞烟等四川守军佩服万分。皇上得知钓鱼城有警挥兵千里来援。我四川军民铭感五内虽粉身碎骨不能报大恩于万一。”合州安抚使王立想了一小会儿。才说出这段话。
方才见了巩昌军地惨状。自然解气得很。这些汉奸。帮着蒙古鞑虏屠杀同族。让膏腴之天府之国变成荒丘废墟。让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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