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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草清-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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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高照,缩在金山渡的汛守署房里,李肆夹起一片清烧山猪肉,肚子里馋虫顿时叫嚷开来,对面萧胜的筷子却总落在李肆带来的山珍上,眼睛还时不时地扫着署房外络绎不绝的行人,倒不是在检视着什么,更像是当作另一盘菜似的品味。
    “白总戎,讳道隆,就是我的老上司。”
    萧胜也正谈到这位总兵。
    昨天听蔡郎中说到了杨家兄弟,李肆对钟上位的警惕心也更盛了一分,算来算去,除了在田地和矿场的租子上动手脚之外,钟老爷在明里应该就没什么整治凤田村的手段了,怕的是他暗地里搞鬼。
    李肆觉着还不能光指望村人,赖一品没了,矿场上那些金山汛的护卫,也有了机会笼络。如果还有更大的麻烦,从凤田村行舟到金山渡就个把时辰,守在这里的萧胜手下还有三十来个汛兵,可是个不错的强援,而萧胜本人,也值得继续坑害……
    之前本就有笼络之心,瞧萧胜对自己也像是有点另眼相看的意思,李肆就提着村人送的山珍来到了金山渡,就像是拜访老朋友似的,大咧咧找到了萧胜。
    即便换了朝代,李肆看人的本事依旧管用,这萧胜虽然很有些历练,城府不浅,可性子却不虚伪矫饰。见李肆带了山珍,一副凑席的姿态,也不多话,拦下去城里卖山猪肉的猎户,买了几斤肉,让汛守的伙夫烧了,再添些小菜,打上一壶黄酒,两人就在他的汛守小衙门,把文案当作饭桌开整。
    李肆十七岁,萧胜三十三岁,两人差了半个辈分,可李肆前身干的就是勾人说话的行当,再加上早前窥破过萧胜的底细,之后枪毙赖一品又给萧胜留下了太深印象,几句场面话一过,萧胜也就把李肆的年纪丢在了脑后,两人论起了平辈交情。
    不等萧胜发问,李肆就先“坦白”自己的“枪法”是读书读出来的,至于什么书,李肆假意说是少年时读的,现在已然忘了。萧胜体贴地哦了一声,不再追问,当是有什么不便说的忌讳。这时候《南山集》案刚过,民间提起书就噤若寒蝉,李肆先把一个或虚或实的“把柄”送出来,顿时将两人的距离拉近了一截。
    几杯酒暖了肚,萧胜的话匣子也开了,说起自己的经历。他是福建汀州人,补父缺当的营兵。自小身体瘦弱,弓开不了,刀舞不圆,父亲为让他能补缺,就督着他专练鸟枪。靠着熟捻火器,他在军中渐渐传开了名声,被白道隆看上,调到了亲兵队里当鸟枪手。
    “三十八年,白大人从福建陆路提标中营参将调任台湾北路营参将,我也跟着去了台湾,四十年刘却作乱,我因为平乱有功,就补了把总。”
    “四十三年,白大人调任广西,我家中有事,没能跟着去。处理完家事回到营里,才发现我的把总缺已经被人顶了,降成了外委。接着在年校里,因为没白大人护着,连外委也丢了。”
    “我干脆就吃着马兵饷,跟着一帮兄弟作起了生意,可生意作着作着,兄弟情分作没了,闹了一场后,就回了老家,浑浑噩噩混了好几年。”
    “白大人到广东之后,因为手底下缺人,又想到了我,就把我捞到了英德,顶着个额外外委,帮他来守这金山汛。”
    说话之间,萧胜灌酒连连,以李肆前身的记者经验看,这家伙就是典型的失意者,所谓的卢瑟……而白道隆之所以看中他,恐怕是觉得他这么个穷途末路的老下属,应该更容易掌握。
    “没错,白大人在英德这有不少生意,让我来守金山汛,也是替着他照看着这一带,必要的时候……嘿嘿。”
    萧胜也很有自知之明,打了个酒嗝,低低笑了,话没说完,李肆却听出了意思,必要的时候干什么?当替罪羊呗。
    “真是奇怪,我平常喝到这地步,应该没这么多昏话……”
    萧胜警醒过来,李肆也是嘿嘿一笑,前世他可是李天王,话术这种基本功,当然是再扎实不过。记者的话术还跟销售什么的不同,面对的人戒备心更重。可也正因为这戒备心,反而留出了更多漏洞,借着这些漏洞,他可以清晰地掌握对方内心私密的范围。
    就是在刚才一番闲谈里,李肆已经隐约摸到了萧胜的真实经历,早前他跟白道隆的关系应该很紧密。清代绿营军制是“兵系土著,将皆升转”,兵丁都是本地人,军官不能久任一地,兵丁也不能跟着军官外调,除非是家人亲随。
    这萧胜在台湾补上了把总,就没办法再跟着白道隆。之后丢了把总,除了他只精于鸟枪的原因,多半也跟他曾经桀骜不驯的性格有关。后来所谓的“生意”,也应该是走私什么的。
    大略明白对方的忌讳,李肆的话头温润如春风,带着萧胜的话一路走了过来,只是走到眼下汛守这份差事上,因为太过敏感,萧胜只露了一点口风就警觉了,这份自制力,在李肆前世接触过的人里,已经算是拔尖的了。
    “说说你吧,你小子从小就圈在村子里,杀了人一点也不变色,哪来那么大的胆子,就跟上过战场的老兵一样?老实说,你之前是不是杀过人?”
    萧胜将话题摁了回来,这个问题李肆还真不好回答,书迷们还喜欢看:。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真没杀过人,赖一品是第一个,可为什么他能做到杀人不眨眼,心跳都没加快一拍,当场没吐,之后更没作什么噩梦呢?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虽然没杀过人,但他见过的死人,估计不比萧胜少。萧胜见的死人还多半都死于刀兵,可他什么样的死人都见过。爆炸、车祸、坠亡、溺水等等,千奇百怪,死相更是光怪陆离,即便换作萧胜,恐怕也要被其中一些景象给惊得吃不下饭。
    再夹起一片山猪肉,看着脂肪和肌肉相间的红白脉络,李肆心想,这就跟他报道过的一桩医学院情杀案里,那“桶”被解剖刀片了的尸体一样,噢,真想念肥牛火锅……
    “如果是用刀子捅死的,我肯定会害怕。”
    大口嚼下肉片,李肆用第二个原因来搪塞萧胜,就跟君子远庖厨一个道理,远远用火枪射杀人,跟当面用刀子捅杀人,那观感刺激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
    “没错!这就是鸟枪的好处!即便是妇孺,一枪在手,也能杀人不眨眼!”
    萧胜拍得桌子咣当作响,李肆飞筷,夹住一片跳起的山猪肉,暗道船入港了。
    “这鸟枪的确是利器,可拿着鸟枪的人不顶用,到战场上也只能被敌手鱼肉,还不如刀枪来得可靠,更不如骑射凌厉,譬如……前明的辽东之败。”
    李肆开始把话题朝某个方向蹭过去,他是来结交萧胜的,就靠言谈该怎么拉近距离呢?那就得把话说深才行,最好是扯上忌讳之事。而要作到这一点,套话就得有技巧,李肆这是在“借道伐虢”。明末辽东之战,敏感不敏感,全看谈什么,只谈军事还不是太忌讳,毕竟鞑子胜绩累累,自信满满。
    “别看你鸟枪打得好,这话却还是庸人之见!明军的火器质劣不堪,运用失措,并非火器本身真不敌刀枪骑射。”
    李肆故意贬低鸟枪,用意是要引萧胜说得更多,就跟后世在网上辩论的钓鱼一样,是个泡坛子的人都会,萧胜语调也高了一截,显然是被挠到了痒处。
    “火器不是刀枪那种死物,就说这兵丁用的,早前拿的是三眼铳,后来有了鸟枪,到现在,洋夷又用上了自来火枪,算起来不到百年光景!再过百年,刀枪弓弩还是这个样子,可火器会成什么样子,你能想象得出来吗?”
    萧胜说到这,李肆眉毛跳了一下,这家伙还确实有点见识呢,他也知道自来火枪,也就是燧发枪?虽说身为鸟枪把总,说话自然要抬高本行,但能以“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已经超出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的水准。
    只是萧胜这问题问错人了,李肆不用想,他早看过了……而答案会让萧胜失望,整个十八世纪都还是火枪发展的蓄力期,一百年后的状况跟现在差不了太多,所谓的“自来火枪”仍然是主流。
    萧胜也没想着让李肆回答,自顾自地接着说:“刀枪弓弩,离不了人的勇力。假设都有敢战之心,就用刀枪弓弩,十成里最多不过三成能战,而要将这三成能战之人训成精卒,没个一两载决计不成。可鸟枪不然,多少鸟枪就有多少兵,稍加训练,最多半年,就是一支大军,战力高低,还多由这鸟枪决定,若是鸟枪精锐,就算是……咳咳……”
    说到这,萧胜很辛苦地举杯,用酒压住了舌头,后面的话多半是“就算是八旗劲旅,也绝不是对手。”
    李肆暗地里竖大拇指,萧胜这话,确实看到了火枪在战略层面上的意义,那就是成本低廉,决定战力高低的关键因素更多在器而不在人。只是他的观点忽略了太多细节,比如说队形、射速,没有刺刀的情况下,近战肉搏怎么解决等等,所以在李肆看来,观念有些超前,思维有些偏激,这家伙果然也是个不合时宜的人物。
第三十章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第三十章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即便是自来火枪,终究也敌不住骑射,明军可有不少不亚于自来火枪的利器,像是万胜弗朗机、迅雷铳什么的,还是没敌过八旗,萧大哥这话有些偏颇了,书迷们还喜欢看:。”
    李肆继续甩杆,现在两人酒酣“情热”,他也顺竿往上爬,改了称呼。
    “哈!愚人之见!”
    在萧胜眼里,李肆已经由庸到愚。
    “本朝很多人都拿辽东之事来盛赞骑射,贬低鸟枪,可都没仔细想过,假设明军和我大清劲旅一样,都有陷阵冲杀之心,而不是只靠将官带着家丁裹胁,骑射再强,也未必能冲得散。明军若是有一半敢战,萨尔浒和松山,恐怕是另一番场面,而今日这天下也……嗯咳!”
    “现在的鸟枪,三十息才能一发,还因为兵丁要背火绳,鸟枪阵必得稀疏。我见识过洋夷的自来火枪,就只改了火机,去掉了火绳,以燧石发火。最快十息就能一发,还能猬集结阵。如果是敢战之人以自来火枪结阵,除了火炮,世间再无其他敌手!”
    萧胜的舌头已经有了管不住的迹象。
    “总而言之,明军战败,非器之罪!八旗绿营,甚至朝廷都把鸟枪看作弱者之械,可笑!羸弱之人,持刀枪有如鸡兔。可拿鸟枪,即便是妇孺,至少也能放上一枪,有一搏之力,好比是狗!而勇武之人持刀枪,那就是狼!拿了鸟枪,在我看来,更胜狼一筹,是一只虎!”
    他忽略过程,直奔结论。说到这时,目光悠悠,隐约还能窥到一丝激荡之火,李肆看得明白,这是在回忆。
    “萧大哥这话听得我也心热,想之前我毙杀那赖一品,三十步外命中也是运气。如果他不逃,而是手持腰刀转身扑回来,只要我能忍到二十步内开枪,他就算能以一胜十,也是必死!”
    李肆放开了嗓门,像是说起了酒话,毫不在意被旁人听了去,萧胜倒还勉强压着蒸腾的意识,帮着扫了一圈,怕这私密之事泄露。不经意间,对李肆的心防又退了一大步。
    “萧大哥,这些可是你的经验之谈?难不成当年在台湾时,也是一枪放倒了乱首才立的功?”
    早前萧胜就提到过他能成为把总,是在台湾平刘却之乱里立的功,可李肆当时没把这个话头牵出来。这可是一扇门,在火候没到的时候就推开,很是浪费,而现在是时候了。
    “一枪!?一枪顶什么用!?”
    萧胜脸上红晕一片,一半是酒气,一半是豪气,话语滔滔不绝。
    “你小子打枪准,不是运气就是天生的本事,可别以为这鸟枪的本事,就只在准不准上!鸟枪也重阵而战之,要用这鸟枪阵,除了要深通鸟枪之外,还需要懂的东西,太多太多。我也是混了很久,才有了那么一点心得。”
    “台湾之事,我能立功,靠的就是这点心得!那是四十年十二月十二,刘却聚众急水溪,白大人率营兵和镇道两标援兵共千人急攻。中午行到临近急水溪的一处斜谷,遭乱匪伏击,全军被截成三队,乱得一塌糊涂。白大人所在的中军,乱匪已经冲到了二三十步外。”
    “当时军心散乱,各自为战,我见事态紧急,直接越过管队千把,把周围七八十名鸟枪兵招呼起来,以五龙横海阵轮番轰击,将冲击中军的乱匪击散。接着又倒卷珠帘,转到伏击后队的乱匪侧翼,两轮排射就把他们击溃。白大人这才有了调配的余裕,杀散了正与前队混战的乱匪。”
    李肆小心避开萧胜那飞舞的唾沫,心想这什么五龙横海阵,该就是列成五排,轮流开火,其实该叫“五叠阵”才对。接着慨叹道,感情坐在自己对面这家伙,就是当年平定刘却的首功之人。以立场论,是个双手沾满革命群众鲜血的刽子手……
    那么继续钓他坑他,就没什么负罪感了。
    “可惜呀……萧大哥,你要是早生二十年,三藩之乱,征讨台湾,你怎么也能有出人投地的机会,现在就算不是军门,也成总戎了。而今河海宴清,你也没了用武之地……”
    李肆眯缝着眼,像是有口无心地说着。
    “河海宴清!?屁!东北的罗刹鬼,西北的准噶尔,西南的夷人土司,这都是祸患!南洋的洋夷虽然在郑贼手上伤了元气,可还阴魂不散。特别是这洋夷,船坚炮利,早晚会成我大清的祸害!”
    萧胜吐着酒气,热血愤青的面目展露无遗,可接着他又怆然摇头,叹息连天。
    “当今皇上……”
    即便已是半醉,他依旧朝着北方遥遥拱手。
    “洞烛万里,这些他定然是都看在了眼里,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何朝廷还恋于骑射,不着力在火器上!光靠那笨重的红衣大炮可打不赢恶仗,最终还得靠兵丁手里的家伙。就说这鸟枪,如今洋夷全数用的是自来火枪,其他书友正常看:。雅克萨、准葛尔,皇上也见过不少了,为什么就没让八旗绿营换用自来火枪?只是将火绳改为火机而已,小小改动,可有大利!满朝智士,就没人说上一句!?”
    萧胜的情绪也到了高点,这疑问不是简单的不解,说的是自来火枪,其实也在自己这鸟枪本事总被打压,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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