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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二十二对染色体-第14部分

小说: 二十二对染色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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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障碍,使之不能自由发挥,最终达到取胜的目的,是一种技巧与智慧的完美结合。能一杆清台那已经是世界顶级职业高手了,所以英式台球更具有挑战性,这也是大宇喜欢的原因,他有时也能一杆打2、30分,这在寻常人眼里就算不错了。
    立伟的技术比大宇稍逊一筹,打起来自然输多胜少,越输就越有挑战的欲望,今天就是趁大宇兴致正高的时候意欲燃起战火,一定要让大宇买一次单,他们平时就约定谁输谁买单。
    大宇来到台球厅的时候,立伟早早就在那里摩拳擦掌了,做着各种赛前的准备,用巧克粉将杆头仔细的涂抹,为的是击球时不宜滑杆。大宇笑着对立伟挥挥手走了过去,在旁边杆架上随便抽出一根,在眼前放平瞅了瞅,确定一下球杆是否平直,这些都是打台球的基本惯例了,然后才走到立伟身边说:“怎么,今天又准备比划比划?”
    立伟半开玩笑说:“正是!就只许你中标,还不许我中袋吗?”
    大宇一听这话说得恰到好处,就笑了笑:“呵呵,好的,那你先开球吧。”
    说话两人就干上了……
    他们都喜欢网球和台球,正好是一动一静、相得益彰,网球在于运动,可以强身健体,台球在于放松,可以边打边聊。
    一个求胜心切,一个泰然处之,结果可想而知,还是立伟买单,打台球讲的就是心神合一,内心只要稍微这么一紧就会失去准头,其实两人光论水平是在伯仲之间的,大宇正是利用立伟心理上的这么一点缺陷,屡屡获胜,和很多事情一样,差距和胜负就体现在一念之间。立伟这种官宦子弟,较少经历人生肉搏场上的胜负手,很难体会出这点。
    大宇看到立伟一脸的失望,随即提议自己请客,找个酒吧喝点小酒、吃点夜宵,立伟不在乎钱,就是好胜心强点儿,大宇了解他,知道一会儿小酒一喝,就什么都忘了。
    要去的酒吧就在附近,也不用开车,两个人就步行而去,看着过往的人群和路边巷子里的小吃摊,大街沿途热闹非凡。
    走着走着,立伟突然用胳膊撞了一下大宇,好像发现新大陆路一样的说道:“诶!哥们儿,你看那是谁啊!”
    大宇顺着立伟的指引这么一看,也吃了一惊:“我靠!这世界怎么这么小啊,那不就是小桃吗?”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就在前面不远处,小桃和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出现在来往的人群中,从理智上来说,大宇是不想遇见小桃的,小桃的举动总是让他有些难以承受,小桃的行为中到处透着神秘,她像一把火,火光撩人,但是你随时有可能玩火自焚。然而,从内心来讲,大宇又有这么一点想和小桃不期而遇,这种心思很离奇、很微妙,也很矛盾,但凡是男人都应该会理解。小桃终究是个美女,一个眉宇间透着清纯、姿态上洋溢着青春、话语间充满了伶俐、身体周边弥漫着诱惑的绝对美女,男人不想见那是假的。
    一闪念之间,就在大宇大脑里想立即隐藏身体又不想挪动这一犹豫的节骨眼上,小桃的头已经慢慢的抬起来并看见了他们俩儿,“是大宇啊,怎么会在这儿,真巧啊!”然后又冲立伟笑了笑说:“你好啊,又见面啦。”
    因为担心刚才想逃的窘态被小桃看见,大宇还显得有些尴尬,没话找话的说道:“你的病好啦,现在没事了吧。”
    小桃略带挑逗的口吻说道:“早好了!我以为你早不记得了呢。”
    大宇心想怎么会不记得,当时小桃还当众人的面说他们俩是天生的一对呢,倒不知道小桃说话时是清醒还是糊涂的,总之还不能问,大宇虽说不上浪荡风流,至少也是阅人无数,自打有了佳怡后,这才把心思专注于事业上,要不怎么有的男人主张先成家后立业呢,答案得问大宇。这回倒好,平生第一次碰到这个小桃,处处陷于被动,让大宇憋得有些无处发泄的感觉。
    男追女,讲泡妞经,其精髓就是欲擒故纵,如此这般这般就把女孩的心给收了,这里不再详述(详情请致电异型)。女追男,讲扣仔经,要领就是或即或离,搞到男的心里直痒痒就成功了一半,相比之下,这小桃一些不经意的举动,就已经让久经沙场的大宇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能做到这点,想必应该属这一领域的超一流高手。
    如果这时男人被激怒了,挑起了内心“大丈夫可杀不可辱”的万丈豪情,抱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英勇气概,准备来个你死我活的决战,那可以告诉你,你很快就要英勇就义了,再就是恭喜你,你中招啦,缴械投降吧,要不会死得更惨。
    所以,大宇告诫自己要平静,看来是遇到生平最强的对手啦,思量着如何扭转颓势。一旁的立伟则听得睁大了眼睛直视大宇,意思是:“兄弟,太不够意思了,偷着又和这小妮子见面,也不知会一声,关键时候哥们儿还可以帮你出谋划策一番,或是挡刀护驾嘛!”大宇一看就知道立伟想说什么,他没有告诉立伟是有自己的道理的,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儿,自己都泥足深陷,不想另生枝节。
    然大宇也始终是男人,无法摆脱身为男人的客观属性,骨子里压抑着一种莫名的冲动,支配着他的大脑,不能在这场力量悬殊的对抗中败下阵来。本来正确的做法是,装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和小桃打过招呼就可以各奔东西了。上天却让大宇做出了一个看似错误的选择,对小桃说道:“今天这么巧,相请不如偶遇,我和立伟正要去喝一杯,要是没什么事儿,不如咱们一起吧。”说完指了指立伟就算是介绍了。
    可能这样的说法正是小桃想要的,在这短暂的神交之中,大宇已经丢盔卸甲败下阵来。话一出口大宇就意识到错了,但为时已晚。这中间还有一个胜利者,那就是立伟,他就盼着大宇这样说,两个大男人喝酒算个什么事儿,又两个美女坐陪岂不美哉。
    小桃看大宇介绍了立伟,就主动对立伟说了声:“你好,立伟哥。”然后也介绍身边女孩:“她是keity,我大学同学兼室友,放假回珠岛,我们就在一起了。”显然是一个英文名,流行。大宇知道小桃已经辍学了,不知道她现在和同学在一起会是怎样的心情。
    听小桃这么一叫自己,立伟就不答应了,说:“小桃,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管大宇叫大宇,凭什么管我叫立伟哥呢?”然后又像是开玩笑的说道:“难道这亲热程度也要讲个先来后到?”大家都被他这说法给逗笑了,也没有继续去追溯谁对谁错,一起肩并肩朝酒吧走去。
    立伟其实也等于帮大宇问了,大宇一直也纳闷,彼此并不是很熟,怎么叫他就这么亲热呢?好像早就认识一样,管她怎么叫的呢,大宇现在也糊涂了,先喝酒再说吧。
    来到酒吧,里面地方不大,但挺温馨,一个小小的吧台,前面就几桌地方,角落里还空出一小块,安排了一个吉他独奏表演的地儿,他们进来前里面还没有人,所以表演也没有进行,只看见一把吉他静静的竖在角落,还有酒吧环境、灯光里透出的浪漫情调,勾起了大宇对大学生活一丝怀念。
    在学校时大宇可是响当当的红人,人称校园第一把吉他,九月入校,国庆就作为新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吉他大奖赛,并以黑马的姿态,在高手如云的一帮老生中脱颖而出,勇夺第一名,第一把吉他就从那会儿给冠上了,其实,大奖赛仅仅体现了大宇在吉他弹唱方面的造诣,上次和小桃她们在晶帝一开口就体现了他演唱的功力,他更厉害的还是古典吉他,弹唱用上钢弦的吉他,讲求铿锵有力,古典吉他则必须上尼龙弦来搭配古典的优雅曲风,在学校,学生们都充满了热情和浪漫,没有来自社会的各种压力,经常可以见到晚饭后大宇在学校大操场主席台开“个唱”,拿把吉他往那一站,不一会操场上散步、玩耍的学生们就会里三层外三层的集合在台下,不断地吆喝着“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又或者深夜已经熄灯了,在哪个角落或是学生楼的雨棚上,传来大宇那绕梁三日的动听古曲,你会看到各个窗户里人头颤动,如果这时有这么少数几个人叫嚷着说吵到他们睡觉了,就会被整栋楼的人群起而攻之,直骂到狗头喷血,这就是学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出尽风头光彩照人的大宇,走在路上要是被人这么一叫,周边的同学都会小声议论“看!这就是大宇。”
    现在的大宇已经成长为一个历经艰辛创业、饱受社会沧桑的现实中人。
    第一卷 梦 第十七章 酒吧决议
     更新时间:2009…10…24 15:20:48 本章字数:3888
    大宇看见那把吉他,心中涌上一阵酸甜苦辣,情不自禁的就走过去拿在了手里,一看是把上了尼龙弦的古典吉他,上学时一把钢弦和一把尼龙弦两把吉他一直伴随着他。坐在表演席上,抬高左腿,将吉他横放在胸前,拨了拨琴弦,习惯性的先校了校每根弦的音准,吧台里的酒吧老板抬头看了看大宇,知道这是个练家子,其实要看这人是不是弹吉他的,不用听他说,只要摸摸他的左手手指除大母子外,其他指尖是不是都生了厚厚一层茧子就知道啦,因为要用它们按和旋和改变音律,否则任他吹到天上地下也是假的。
    大宇校好弦,就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手指,丝毫没有一点茧子,漏出一丝苦笑,这笑代表自己对吉他荒废已久的不舍,这笑代表自己对沧桑岁月的感慨。定定神摆正吉他,
    弹了一曲《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整曲用轮值手法完成,曲风抑扬顿挫、轻柔婉转,虽然其中不免夹带了一些生涩,依旧幽雅动人,几个人早已陶醉其中,还没来得及鼓掌,酒吧老板就噌的一下站了起来,仿佛是被震动了,赶紧走过去情不自禁的和大宇握手,大宇刚弹完还在那一个劲的直摇左手,因为没有茧子的手指弹一曲已经疼痛钻心了。
    老板赞叹道:“好家伙,原来今天遇见一大师啊,真让小店蓬荜生辉,让人大开眼界啊!”接着又说:“要不你到我这来撑撑台面,绝对亏不了你,一月3000怎么样?每天就10点到凌晨1点3个小时。现在来我这儿都是些勤工俭学的学生,就半鞑子功夫,上不了台面。”说完眼巴巴的看着大宇。
    大宇笑了笑说:“谢谢老板抬举了,我这也就三脚猫的功夫,登不了大雅之堂,可能帮不上忙了。”
    老板还有些不愿放弃:“您这也太谦虚了,你这叫三脚猫功夫,别人都不成菜鸟啦。”
    大宇直接说:“就是想帮也没有时间啊,谢谢你的好意了。”说完就朝立伟他们那桌走去。
    老板一看没办法,只好摇着头走回吧台里面,给大宇他们先拿来两瓶啤酒,说道:“今天难得一见,这两瓶我请了,以后有时间多多捧场啊,还真想听您再露两手。”看来这老板也是一个吉他发烧友。
    “谢了!一定一定。”大宇应到。
    大宇坐定了,立伟这才感慨的说道:“大宇,你小子真是深藏不露啊,时不时搞出个惊人的举动,你到底还还有多少私家珍藏啊!也难怪女孩见了你都魂不守舍了。”
    Keity哪见过这场面啊,平时在学校听到的不过是些不入流表演,和大宇这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情绪激动的说道:“大宇哥,你太棒了!”不知道是说弹得太棒了,还是人也太棒了。
    只有小桃在一旁沾沾自喜,一直“咯咯咯”浅笑,好像整个大宇包括表演都是属于她的一样,大宇一时也没看出来。接着又要了些小吃和啤酒,开始闲聊。
    Keity显然已经被大宇的琴声深深打动,脉脉含情的双眼始终就离不开大宇的身体,还缠着大宇问这问那的。大宇感觉到了,向立伟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兄弟快接下,我被缠得不行了。”立伟和大宇在这方面可是心灵相通的,一看就心领神会,找些话把keity的说话打断,尽管keity极不情愿,大家第一次见面,也不好不接,就被立伟给反缠住了。
    大宇看小桃在一旁话不多,似乎有什么心事,就问道:“想什么呢?”
    小桃想了想问大宇:“你相信有前世吗?”
    大宇先是一愣,怎么问这个怪怪的问题,何况这问题太沉重了,然后一想反正聊天嘛,海阔天空、云山雾绕,什么都可以聊,回答道:“这个不好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吧。”
    小桃说:“我相信!”语气很坚定,目光也很锐利,直看得大宇有些发毛,赶紧把眼光移开,反问道:“那你凭什么相信呢?”
    “因为我听老人说过,并不是每个人死后都会忘记她的前世,只要这个人在过奈何桥之前,想办法不要喝下孟婆汤,即便她再投胎了,也不会忘记前世的经历。”小桃如是说。
    大宇听小桃说得煞有其事似的,虽然内心觉得挺逗,看小桃又如此认真,打趣的说:“不应该是人想办法,应该是鬼魂吧。”
    小桃很认真:“不是鬼魂,人在没有走过奈何桥前还是人,说了你也不知道,你的前身肯定是喝了孟婆汤的啦。”
    大宇觉得小桃越说越邪门了,不知道后面还会不会说见到阎王应该怎么打招呼什么的,觉得眼下这场合不适合讨论这个深奥难懂的问题,于是把话题转了:“上次你生病我去医院看你,你睡着时,你妈告诉我说你退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好好的怎么不读了?”大宇一直觉得这是个令人遗憾的选择。
    “不读就是不读了,有什么奇怪的,比尔·盖茨不也辍学了吗?现在还是世界首富,读大学就这么重要吗?”这一反问,大宇反倒不知如何是好啦。
    “只是替你觉得可惜,听你妈讲也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你完全可以继续读下去的,把大学念完也算完成你妈对的期望啊。”大宇有意识没有提到小桃去世的父亲,怕令她伤心。
    小桃听得出大宇这是真的关心自己,内心有些感动,但还是说:“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相信以后她们会理解的。”说道这眼眶里泛有些许泪光。
    大宇一想,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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