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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夜明珠-第179部分

小说: 夜明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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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 一个凉爽而平静的日子。
    “林熙敏。”一位女警敲响了某间带金属隔栏的房间,那冷漠的脸上居然难得地出现了一丝微笑,“准备好了吗?”
    “是的……”林熙敏放下了镜子,慢慢地站了起来,当她回过身正面对毒害那位女警的时候,年过三十的女警察的眼睛慢慢睁大了。
    眼前脱下牢衣换上精致牛仔裙装的少女仿佛上天无意中失落到这个阴暗世界角落的瑰宝,那么纯净,那么美丽,又那么陌生。三年的相处,女警几乎看着影子就能分辨出这个沉默寡言并每日只喜欢读书的少女,对如此惊异的形象变化感到不可思议!
    是的,她本来就是一位女大学生,也是位富家千金,甚至只是因为与坏人斗争的方法不对而成为了法律审判的对象。
    女警笑了,这次是真的笑出了声,用她身为女人的审美欣赏和惺惺相惜之情替代了几年久居监狱与女犯共处中养成的古板严肃。
    “出去后,好好过日子,两年缓刑很快就过了,其实还算自由。”女警第一次主动牵过了林熙敏的手,字字珍重。
    ……
    走在C市公墓园的小道上,林熙敏贪婪地呼吸着这片绿色天地间的每缕清新,虽然视线里每块墓碑都象征着一段生命逝去的萧瑟,但此时的林熙敏,已经完全过滤掉了这份悲凉,脚步轻盈而塌实,在她的身后几十米,韩凌和林家两个老悄悄跟着,都带着欣慰的眼泪。
    祭奠了自己的父亲,那照片上满脸酒色胡子拉茬的男子还是那么萎靡不振,但林熙敏却没 露出任何抱怨的目光,很恭敬地磕了头,将黄纸化做了黑灰,混合着一枝枝香烛的眼泪完成了对亲人的思念。
    “敏敏,现在回家吗?”
    已经是新的彩灵联合集团(由前盛华集团经国家股份整改后分割出的独立企业)总经理的韩凌这两年明显老了些,岁月的痕迹终于突破了她本身容貌所具有的年轻特质,但现在的她还是容光焕发,温柔慈祥。
    “妈,你们到停车场等我一下,我待会儿出来。”林熙敏握着手里剩下的一束非洲菊,回头对母亲挤了个微笑。
    韩凌和林家爷爷奶奶彼此对视了几秒,都露出了神秘的笑容。然后悄悄离开了。
    继续朝着公墓最豪华的一处园区走去,小石道变成了更为高档的大理石阶梯,眼前的万年青松修剪得格外整齐,那一排排绿色植物分开的空地中央,是块最为精致的大理石墓板。
    林熙敏鞠了个躬,将鲜花轻劝放在了墓板镶嵌的水晶相片旁,然后蹲下了身,轻轻拂过那水晶面的灰尘,笑看着那相片里冰凉冷漠的美丽女子。
    这个动作几乎保持了几分钟,突然林熙敏晁了下头,似乎在驱赶脑子里某些不太恰当的想法,慢慢站了起来。
    站起身准备离开,但就在调整姿势并抬起头的瞬间,林熙敏楞了,侧前方的小道上,一位身穿黑色西服的高大青年正带着淡淡的微笑看着自己。林熙敏低了下头,也露出了微笑,接毒害用手捂住了嘴,掩饰着那无法控制的笑声,身体轻轻颤动中,眼泪都笑出来了。
    慢慢跑了起来,最终扑进了那名青年的怀里,贪婪地抓扯起对方的领带。
    与此同时,C市某医院的高级监护病房时在,年轻的护士忽然被墙角仪器屏显上的波动给惊住了,然后不顾一切地冲开了病房大门,对着外面走廊的每位医护人员高喊起来。
    一位年轻的女警正提着水瓶走来,一听见护士在喊,顿时水瓶落地,激动的眼泪夺眶面出,继而泣不成声。
    …………………………
    2010年的夏天,沿海某市的教堂里,那洋溢着庄重与天地恩泽的音乐中,一对年轻的新婚夫妇身着新衣走了进来。
    聂阳还是那么高大英俊,在国外继续读完书后的他年二十八岁,显得更加成熟稳重,而他身边的新娘,刚满二十四岁的林熙敏,一身富丽不失清雅的婚纱将本就苗条婀娜的身段衬托得更加娇丽动人。
    牧师面带微笑念着祝福辞,下面的人们都面带激动,等候着新郎将最为珍贵的戒指戴到新娘的手上。
    鲜花和掌声响起,林熙敏转过了身,手里的鲜花在微微颤抖,而她的目光,已经在对面的人群里搜寻着。
    周凯带着欧阳葶举起了手,前者笑得还是那狡黠而潇洒,后者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居然比前面的新郎和新娘还害羞地侧过了头。
    花团在空中抛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年轻的人们都伸出了手,不过他们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象征着最为幸福的新人祝福从头顶飞了过去。
    周凯用脚在凳子上一垫,身体跃到了空中,两手一伸,稳稳地就把花团抓在了手里,刚一落地,就得意地对着林熙敏和聂阳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
    2012年的春天,还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蝰。
    九个多月的磨难和痛苦终于在这个清晨得到了回报,(16K小说网…。cn)某医院的妇产科高级病房里,已经挤满了人。
    “行了,妈,把孩子给我……”林熙敏露出了恬静而幸福的羞红之色,伸手从韩凌手上接过了婴儿。
    女孩……他刚才说很像我……林熙敏抬头看了眼站在身边微笑不语的聂阳,低头轻轻用手指拨了下婴儿的小脸,而她自己,则露出了一种完全的、初为人母的慈爱眼神。
    婴儿哭了,似乎是从母新身体里出来后第一次感觉到了饥饰物,病床旁边的几个护士都捂着嘴发出了吃吃的笑声,聂阳楞了下,带着尴尬的笑容退出了房间,而林熙敏,则掀开了衣领上的扣子,把孩子搂到了怀里,她身后的林奶奶和韩凌都露出了激动的泪光。
    ……
    ……
    十天后的又一个清晨,林熙抱着孩子在聂阳的陪伴下走出了医院,褪去病服的身体依然还是那么纤细苗条,但因为久未活动的缘故,她并没有选择坐车,而是要求聂阳陪着她在街头散 步。
    “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年轻 夫妇刚走出医院大门,就看见一个头发到胸的男乞丐跪在门口,一条腿不知道什么原因瘸成了很怪异的角度,手里还拿 着一个油腻腻的破纸盒,里面散落着点点钱币。
    林熙敏楞了下,不光是眼前的乞丐让她觉得很可怜,而且对方那有一口在沿海城市明显不对的口音让她有点惊奇,因为这种口音,是家乡C市的。
    “老公,给他点吧,很可怜的。”
    林熙敏将孩子暂时递到了聂阳的怀里,然后伸手从聂阳的兜里取出钱包,看都没看,就捏出了几张钞票轻轻丢在了那乞丐的盒子 里,聂阳笑笑,并没有一丝反对。
    “谢谢!谢谢!恭喜发财!恭喜发财!”仿佛看见了什么惊人的东西,乞丐在狂喜中几乎把头磕到了地上。
    年轻夫妇走远了,乞丐慢慢抬起了头,望着林熙敏那慢步远去的背影,突然想起了什么,这一刻,乞丐热泪盈眶,泣不成声了。
    ……
    ……
    “老公,取个什么名字,说好出院取的。……”
    “亲爱的,你说……”
    “你知道我文化不高的。”
    “呵呵,文化不高能把我这个高文化的给抓住?”
    “你……是不是想我用刀扔你 !?”
    “……”
    “不说话了?那好,回家带孩子!做饭!你全包了!”
    “……”
    和煦的春风再次吹过了城市,斑谰的光圈 透过清晨的薄雾打在了林熙敏红润的脸上,她怀里的孩子,也同她母亲一样沐浴在这温融的自然恩赐中享受着无比的快乐。
    ……
    (全文完……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好心人,好人有好报。)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一)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0 本章字数:2876
  春末夏初,也不记得是什么具体日子。
  今天是见老大的日子,听说老大很年轻,还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几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尽量让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来,抽根烟!”
  “叫我石头吧,会里兄弟就不见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见过的老实人还憨厚点——起码外观上我认为他更适合做小饭馆里的师傅。
  我,无名小卒,或者说,只是某些人眼里吃饱了没事干的所谓新新人类。
  为了让自己那突发奇想的小说能有个更直观的生活体验,我“毅然”选择加入隔壁街区的那伙人,也去潇洒一次,看看这“打、砸、偷、抢”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首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镜给扔了,换了隐型的,不过这段时间某知名品牌“隐型眼镜清洗液”闹出的风波让自己戴着有点不塌实。
  然后,锻炼了几天的眼神和表情。听说大凡出来混的人,脑子可以笨点,但表面气势可必须够,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要学会“用眼睛杀人”,很明显,自己以前眼镜带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计注定只有当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说实在话,我还真担心今天的事儿。因为我的直属上司李小兵要带我去见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么林熙明。
  某些题材的电视电影也看了不少,估计这个林老大也该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伙人一说起他们的老大就个个肃然起敬。
  “楞什么,走这边!”石头拍了下我的腰。
  我觉得腿肚子有点哆嗦,总觉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实挺后悔当初这个打算的,我写什么不好,偏偏打算写混混!?其实我该写种马文的,这样的话,估计为写作寻找素材的生活体验就会更丰富些……
  ……
  ……
  会面的地方是另一个平民会成员的家,很旧,一走进去就一股子陈年老袜子的发酵味,家具脏得都可以刮下一层泥,角落里的拖鞋有一支没一双的。
  看样子阳气很盛啊,是个不错的地方!这个环境已经让我酝酿出了点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伦希尔来了,这小子还行,挺讲义气的!”
  石头在为我贴金了。所谓的讲义气,不过是这几天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费都是我掏的钱。
  为了打入敌人内部,这点牺牲我是懂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抽烟吗?”
  对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继续去看电视。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万八千里。
  年纪,最多十七八岁。宽松的牛仔服,小号运动鞋,瓜子脸,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头略微零散的头发比我的长多了,几乎快要到肩。好象现在都流行男的留长发了,听说叫什么“中性气质”。
  声音,很轻,很柔,也很细,就好象青春期发育前的大男孩。该死,又不知不觉地去想以前学的专业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脑子里莫名其妙出现这样一句评语。罪过,幸亏没说出来,不然会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间里还坐着其他几个平民会的成员。
  我发现林熙明手里玩着一把小匕首。我就弄不明白这锋利的小刀怎么就如此灵活地在他几根细指间拨来弄去的。要换做我,我愿意那是支笔。
  “老大,您叫我伯伦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赶紧回过了神,掏出了这几日让这群小混混都争抢的高档香烟。很贵的,六十多块一包,平时我都只抽十块的。
  “伯伦希尔……伯伦……”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握着小刀,好象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难道你也听说过这个名字的由来。我很想声明一下,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而已,真的……
  “听起来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终于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评价,不过就这一句,我都快化了。
  真娘的感动啊,原来我也是文化人!以前我都把自己当流氓的,所以立志写篇混混文章来自我陶冶挖掘下这方面的潜质。
  不过想想也不对,好象社会上也有个说法——最卑鄙无耻读书人。希望林熙明不是冲这一句来“表扬”我的假名。
  “满十六了吗?”林熙明例行公事一样问着,我递上的香烟他似乎很满意。
  “回老大,我弟弟今年二十六了……”我笑得特别真诚,因为我相信老大绝对也是个聪明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如此放松,我直觉判断林熙明并不会对我的戏谑回答生气,因为他给我的感觉很阴柔,深不见底,但并非让我害怕。
  而且,我的年纪应该比他大十岁,他不会如此小气计较我这个“老人家”吧?
  “为什么出来混?”果然,林熙明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悠然吐着烟圈。
  我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看一个人吸烟,有种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觉。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父母最反感我吸烟,更别说评价我吸烟的摸样了。
  “自由。”
  半秒的时间里,我琢磨了好多单词,最后还是激昂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潇洒的词汇字。听说混江湖的都把这个描绘得特别浪漫豪气。
  反正我再怎么大胆,也不会给他说我想挣点稿费或是体验生活……
  林熙明看着我了,那如黑色清泉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我觉得自己脸上的肉在跳,但绝不是在笑。
  “以后你就跟石头了……”林熙明笑了。
  他笑得真好看。我也笑了。
  其实我想跟你混的。这句话我忍了,因为石头在拉我的袖子。
  ……
  ……
  “老大年纪不大,但已经在道上闯了很多年了。”
  我和石头蹲在楼梯间里抽烟。我想我现在应该是接受他的入会洗脑阶段了。
  “是啊是啊,老大英明神武,英姿飒爽,所谓英雄出少年……我伯伦从今以后一定跟石头哥和老大学习!”
  不经意间,我习惯性的调侃就出来了。我知道我用错了词,不过身边的矮胖子也未必能全懂,他只是在笑。
  “我警告你,老大不喜欢其他人接近他的私人生活,除了他专门请大家吃饭。”石头的表情很严肃,“还有,你刚才用什么眼神看老大的?”
  “崇拜!”想都没想,我就丢了这句。
  “你真会说话,刚才老大出门前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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