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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绝不堕胎-第2部分

小说: 绝不堕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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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咖啡厅时,外面正在飘雪,抬头看,雪被路灯映成橘黄色的小花,没头没脑地向地上钻。    
    忽然想起上学时,一觉醒来看窗外成了白茫茫的世界,高兴得欢呼雀跃的自己。不过三五年,仿佛一个世纪。现在,除了漫天掉钞票能让我雀跃,我想不出别的可以高兴的事情。    
    三五年,听起来多么的漫长,多么的难忍,但是,走过了,才发现,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三五年,不算长,却足够我忘却那个曾让我刻骨铭心,哭得喉咙嘶哑掉的男人。    
    三五年,不算短,却让我明白,曾经沧海难为水只是神话故事,时间和空间足以让脆弱的胸膛里长出一颗橡皮心。    
    帮我忘记的是时间还是空间?我木木地站在原处,努力回忆那张使我毅然放弃安逸的家庭、远赴他乡的男人的脸。可是,想到的只能是形态各异的泰迪熊还有白茫茫似雪的一片苍然。    
    “你还有多少钱?”她问。    
    “现钞只有四百多元!”我回过神儿,掏钱包给她看。    
    “给我拿四百吧!”她有些不好意思。    
    “去山西找大路?”    
    “是的,七百元,坐火车应该够了。我想向单位请病假,去长治和他一起迎新年。”    
    “从长沙到山西,你坐火车去?”想到要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我就像触电的猫一样毛发开,而她居然还能两眼甜蜜得滴糖。    
    “还没有开薪,哪儿有钱坐飞机?”    
    “让他掏机票钱!”    
    纽遥拉住我的手:“乔米,刚刚我几乎要哭了。你知道他在电话里说什么吗?他说他的平安夜的愿望就是能很快看见我。他还像孩子一样兴奋地告诉我,他还有两千元钱呢。”她发现我嘴角还没来得及扩散的不屑的笑容,忙补充:“两千元,只是我们月薪的三分之一,却是他的一年的积蓄。你想想,有个男人要为我将一年的积蓄都花光,这样的邀请,是你会不会去?”    
    我叹气,将四百元放在她手里。这样的邀请是很难能可贵,但是我并不为之感动,我所感怀的是纽遥是真的爱他,所以他的一丁点儿的付出在她看来都比天还要大。    
    大路这种男人,我不但不会发生兴趣,而且连听到好朋友讲他们的爱情都会索然———我与大路通过一次电话,我在电话里调笑说:“大路,你让纽遥为伊消得人憔悴。”话还没有落音,纽遥已在一旁小声提醒我,说大路听不懂,而大路果然茫然地在电话那头问:“你说什么?”    
    纽遥给我讲过一个有关大路的笑话,说她一天在QQ里给他发消息感叹时光飞逝,她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大路却莫名其妙地回了一句:“你结过婚吗?”她奇怪,便追问他为何会这样突发奇想,大路不无委屈地说:“不是你自己刚才说的嘛,那个死的人像你的丈夫,白天看着像,夜晚看着也像。”    
    我几乎喷饭,从此以后只要在书上看到这句话,都会不顾场合的失声大笑。    
    无法想象会和背不出十首唐诗宋词,十部文艺大片,十本经典好书,十种咖啡名称的男人恋爱,恋爱本来就是要谈的,两个人坐在一起,一个眉飞色舞天南海北地讲,一个却只会索然无味地打呵欠或者问你到底在说些什么,这种恋爱像是对牛弹琴,不折磨死也会将人逼疯。    
    可是纽遥爱他,她说,她就是爱上了他的简单,心像没有开发过的西部一样干净清新。    
    我不想和她争辩。一个出色的男人靠一个女人是培养不出来的,就像无法一个人去开发大西北。她这样的后果要么是在开发过程丧失了自己,要么就是为另一个女人完成义务教育。    
    我哼梅艳芳的歌:    
    女人,我亲爱的姐妹们,    
    你经过千山万水之后,    
    得到了怎样的男人?    
    辛苦了女人,疗伤是你的本能,    
    与其在回忆之中心疼,    
    还不如早一些清除伤痕。    
    下辈子别再做女人,    
    我们这一生苦得很,    
    别为了一个吻,    
    你也肯,去爱上某一个负心人。    
    下辈子别再做女人,    
    快乐的时间少得很,    
    在爱情中打滚,    
    谁是你最后的爱人。    
    熟悉的歌曲总能叫醒沉睡的记忆。我被自己的声音弄得怅然起来。    
    这首歌是我上大学时最喜欢的歌曲,这个,和心境有关,和爱的男人有关。    
    苦恋四年,原以为伤筋动骨的情节一生都不会忘记,可是,现在想起来,只记得,那个男人叫卫真,他送给我五只泰迪熊,他与我在一起四年,但是从来不肯对我说“我爱你”。    
    


第一部分2、穿过骨头抚摸你(1)

    七年前,我十六岁,刚刚踏进大学校园。    
    到今天我还能很清晰地回想起那天的阳光,还有那个仿佛被阳光镀上金边的男人。他身体挺拔,却若有所思地低着头,直到几乎撞上我时,才抬起头,迷惑地向我看看,露出一个仓促的微笑。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三个字:“对不起。”    
    当我的名字被人唤起时,我才将眼睛从小说移向讲台。站在讲台上的他,表情像我一样,微微一怔,眉头收了一下,仿佛在记忆中搜索什么。我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而他,居然在我的笑容下有些羞赧地将眼睛低垂下去看着手里的花名册。    
    我问左边的同学:“他是谁?”    
    “我们的辅导员卫真。”同学很乐意表示出她对新环境的了解,她不但告诉了我卫真是优秀的设计师,还小声地补充了一句:“他未婚,而且从来没有和女学生有过绯闻。”    
    我边听,边偷偷地看他,忽然发现,他似乎也在用余光看我。    
    再遇上卫真是在校门口的音像店。我找恩雅的CD,却没有收获。正在失望之时,有本碟片送到我的面前,伴着一个声音:“试试这张CD,很有张力。”    
    他向我介绍的CD是欧美另类经典歌曲《穿过骨头抚摸你》。    
    我看着CD的名称,脸忽然热红了,付了钱,匆匆地离开,忘记说谢谢。    
    然后约会就随其自然地来到,先是交流对CD的感觉,谈到天色暗去,便到校外的火锅店吃火锅,三十八元一份,可以在雾气升腾中拉近两个人的距离,让笑声像火锅里的汤水,被时间越煮越沸。接下来散步,秋风过处,我遍身哆嗦,他的衣服便顺其自然地披上我的肩头。他的衣服上有他的味道,淡淡的香水,混合着若有若无的烟草,闻起来性感亲切,倍觉温暖。我在他的衣服里涨红了脸,脚步慢了起来,他扭头看我,几乎与我相撞,这一次,我不等他垂下头说“对不起”,便踮脚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飞快地跑掉,到宿舍楼下时,才发现,自己还披着他的衣服。    
    ……    
    所有的爱情开始时都以席卷的姿态出现,像涨潮,忽然就淹没了理智。而他便是在海边固执地行走者,并不在乎潮水会打湿鞋子,依然沿着海岸线走着,不躲不逃,随遇而安。    
    像所有恋人一样,我们接吻,拥抱,甚至做爱。    
    他是第一个进入我身体的男人。    
    他动物般的嘶吼是我大学四年里最着迷的音乐。    
    而他在看到我惟一的那抹鲜红时,居然流下泪来,将我抱紧,说:“我希望我能对你好。”    
    那个时候我没有分辨这句话有什么不合适。确切地说,我自欺欺人地将前面三个字省掉,让自己以为这是他对我的保证———我能对你好!    
    我能对你好,一句话,爱情就仿佛坚如磐石。    
    “卫真,我爱你!”我常常在他耳边不厌其烦地说这五个字。    
    而他的回答便是将我抱得紧一些,向我微笑,或者点点头说:“我知道!”    
    有一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二十四种语言表达“我爱你”的方式,忽然想起卫真从来没有对我说他爱我。    
    我抱着他送我的一只水洗泰迪熊,仿佛无意地开口:“卫真,你爱我吗?”    
    卫真笑:“你说呢?”    
    “我要听你说!”    
    “我……喜欢你!”他很艰难地开口,浓浓的眉又皱了起来。    
    “为什么不是爱?喜欢与爱是两回事儿,可以喜欢一只猪,喜欢一杯茶,可以喜欢任何东西。”我有些激动:“我想听你说你爱我,爱是惟一的,是情感里最特殊的,我想让你亲口证实我是你心里特别的女孩,你惟一的女孩。”    
    卫真拍拍我的头:“傻丫头,看多了文艺小说。我对你,你是知道的。”    
    从那天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是围绕着“爱”斗智斗耐心。而他被我逼得情急,甚至我拿分手作威胁也只是一句:“小米,别无理取闹!”    
    女人有着千变万化的大脑,想像力丰富得可供一千匹马奔驰。像所有爱情终结的过程一样,我开始胡乱猜测,多疑且容易发脾气,最要命的是,我不自觉中动不动就说分手。    
    像一个总是叫狼来了的孩子,叫着叫着,他也被周围人的反映弄得紧张起来,不知道未来的狼有多么可怕。长时间的恐慌,或许比狼真的来到更折磨人,所以,他在暗暗期望狼快一点儿来,像在刑场上的义士,从心里挤出一声吼:砍啊,给爷一个干脆的!    
    决心分手时,我的眼睛被泪水浸泡得发红,我拉着他的手,迫切地摇动:“卫真,不爱我,又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    
    他想擦掉我的眼泪,却让眼睛成了不会停息的泉眼,泪水汩汩地流。    
    最终,他只是一句:“对不起。”    
    ……    
    我回忆着七年前,不无恐慌地发现———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卫真,他从哪儿来,他的亲人,他的爱好,他的过去……我都一无所知。所知的,不过是他真切的名字,能让我在耳边低唤时,他时而轻轻地“嗳”上一声;所知的,不过是他送我的泰迪熊,温软诚实的样子,犹如初见时他木然抬头的神情;所知的,不过是我的付出我的挣扎,而他的情绪全像露珠,滋生于夜,不露痕迹地泯灭于晨。    
    初次恋爱,你想要我有多么心细有多少经验审视身边的男人?    
    更何况,我从来都是个粗心的女子,于己于人。    
    将纽遥送到她家门口,她拉我的手,说:“我明天走。”    
    “工作怎么办?”    
    “放心,我会妥善安排。”    
    “好运!有事情随时给我打电话!”    
    现在的友谊和学生时代并不相同,那个时候,要天天见面,天天聊天,从化妆品聊到老师聊到无聊的男生,依然感觉时间不够让我们痛心疾首地狂聊,现在,一个月见上几次,交换一下最近生活的变化,拉拉手,给对方鼓励,便已足够。    
    回到家时,拿出钥匙包开门,发现门是虚掩的,锁摇摇晃晃地挂在门上,一地的木屑。    
    恐惧忽然就抓住了心脏,我几近虚脱地靠在墙上,不知道进去还是逃走。    
    房间里传出电视的声音,难道登堂入室的贼打算在我家看完电视,过一个美满的平安夜再走?    
    我踹开门,闭眼闯了进去,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样的夜流落街头更是不安全,与其横尸街头,不如血溅自己的房间。    
    客厅里没有灯,只有电视在忽闪,屏幕里一个忧郁的男人正在唱:“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些。”    
    从沙发里站起来一个人,他说:“你回来了!”    
    我倒在沙发里,一身冷汗,吸了一支烟才算镇定下来。    
    我看着他的脸:“这是你送我的平安夜礼物?”    
    “对不起,我吓着了你!”他平静地说,“我只是想见你!”    
    我忽然激动起来,神经质地走到门口,让他看几乎烂掉的门,问他:“想见我就将我的门踹开,不请自到?”    
    “我按了一个小时的门铃,没有人应门,我又听到里面好像有人在说话,我以为里面会有别的男人。”他依然平静。    
    “你吃醋?”当一个人做错了事情还理直气壮地以为自己没有做错时,打或骂都无济于事。除了哭笑不得外,我找不出别的情绪。    
    “是的。”    
    我将门拉开,让他滚。    
    我说:“我们已经不再有关系。”    
    他伸手想抱我,他说:“乔米,你别这样,你知道,我爱你。”    
    楼梯传来有人上楼的声音,我将门关上,走进客厅,开灯,郁闷地坐在沙发上,又点上一支烟。他走向我,将头埋在我的膝盖上,他说:“对不起,乔米,我也想忘记你,但是我不能克制思念。”    
    “鲁北,别这样。”我推开他。    
    因为卫真,所以我逃离郑州,将温暖的家与唾手可得的工作一并放弃,独身来到陌生的长沙。不是我选择了长沙,而是长沙选择了我———它是在我大学毕业后,打算离开郑州时,到处投简历求职时惟一握住我茫然伸向四方的手的城市。    
    当我拖着行李箱站在长沙的火车出站口,听着操着难懂的方言的的士司机拉客的声音,像离家出走后因为怕黑而心存悔意的孩子一样失声痛哭时,咬牙切齿地对自己发誓:“我会爱上第一个说我爱你的男人。”    
    鲁北便是这个男人。只是,在听到他说我爱你时,我并不知道他已婚。    
    他是印刷厂的副厂长,与我所在的出版社常年有业务往来。我不记得第一次与他相识是怎么样的情形,我只记得,两年前在平和堂大丰和酒店的某次饭局中,对长沙方言一知半解的我厌倦了仿佛会喝掉一生的酒席,便离座倚在窗口看着对面五一广场的喷泉发怔,有人轻拍我的肩膀,说:“乔米,试试这种烟。”    
    他的手里拿着一盒烟,白色的包装,简洁纯净,上面印着一朵像裂开的心脏般的茶花。    
    “你怎么知道我吸烟?”那个时候的我,还不习惯在众人面前吞云吐雾,鲜有人知我会吸烟。    
    他微笑,让我看烟盒上印着的两行小字———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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