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番魂梦与君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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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于闺帷内奏之。一语之艳,令人魂绝;一字之工,令人色飞;乃为贵尔。至于慷慨磊落,纵横豪爽,抑亦其次,不作可耳;作则宁为大雅罪人,勿儒冠而胡服也。”他以“儒冠而胡服”批评豪放词,颇为形象贴切。词本来就不应承担“不朽之盛事,经国之伟业”的使命。
家国大事,一边去吧。
词是所有文体中最个人化,也最自由的一种文体,它是中国文人最后的一块“自留地”。词是“鬼语”,也是“痴语”。词人们甚至将此种称呼直接作为集子的名字,如高观国便有《竹屋痴语》。后来,《红楼梦》也说:“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为个人而写作,是一种让人敬重的立场。这种写作方式,也就意味作家本人只能成为时代的“放逐者”和正史的“缺席者”。鲁迅说过,堂堂皇皇的《二十四史》,其实都是帝王将相的家谱罢了。在这本厚黑人物的家谱里,自然找不到小山这类“畸人”的传记。
晏几道虽然出身于显赫的乌衣门第,其生平事迹却仅存三言两语、扑朔迷离,个中缘故,颇值后人深思。
依照我个人的猜想,也许因为小山的一生毫无儒家伦理所推崇的“丰功伟绩”,且行事为人堪称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个人主义者”,所以为正统史家所不容。食君俸禄的史官们根本不愿花费笔墨记载小山的那些没有“微言大义”的“风流韵事”。
北宋中叶之后,“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教条逐渐侵蚀并控制士大夫阶层的思想,小山式的多情与有趣的人物,此后更寥若晨星。
显然,晏几道根本不是像范仲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大夫。他看重的是“梦魂惯得无拘检”的生活方式,是文字与音韵之美。这是一颗浪漫不羁的灵魂,便是君王的威严也禁锢不住。
而那位深情到了痴情地步的女子,在漫天的杨花中,早已守候在谢桥的桥头。
你不能迟到。
这一梦中的场景,让我想起《聊斋志异》中的那个笑声琅琅的女孩子婴宁。
《聊斋》之中,花妖狐魅,多近人情。人间薄情,鬼域有情。蒲松龄写《聊斋》的时候,“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在这凄凉与饥寒之中,偏偏跃动着一位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的少女。婴宁是整本《聊斋》中最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她视礼法为无物,视陈规为无物,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
那一天,婴宁像野孩子一样爬到树上,从树上俯视这名弱不禁风的书生。
书生没有发现伏在树上的美人,直到婴宁止不住的笑声,才诱得他仰头张望。这一张望可不得了。
于是,王子服在树下心惊胆战地喊道:“姑娘,不要这样,你会摔下来的!”
她却调皮地翻身着地,落花与笑声在半空中一起飞舞。
难得这样一个旁边没有父母和奴婢的机会。王子服从袖子中拿出一枝早已枯干的花来递给这个朝思暮想的女孩。
婴宁接在手中,不解地问道:“这花已经干了,要它何用?”
王子服说:“这是上元节的时候,妹子遗留下来的,我一直精心保存着。”这是情场老手的路子,很少有骄傲的少女不入其毂中。
婴宁却继续追问道:“你保存这枝花有什么好处呢?”
王子服回答说:“以示相爱不忘。自从上元相遇,凝思成病,只分化为异物;不图得见颜色,幸垂怜悯。”
婴宁说:“这算得了什么?你何必牵挂这没有价值的东西?等你离开的时候,我叫老奴来,折一大捆漂亮的花,让你带走。”似乎是所问非所答,却并非故意搪塞。
天真烂漫的少女,只道是人皆爱花,并不觉得自己的惊世之美已远胜于花。
王子服黔驴技穷了,只好无奈地说:“妹子痴耶?”
婴宁反问说:“何便是痴?”
书生不得不直说了:“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
女孩子却还是不明白:“葭莩之情,爱何待言。”
书生说:“我所为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
于是,女孩子又问:“有何异乎?”
书生回答说:“夜共枕席耳。”
女孩子俯首沉思良久,这才回答说:“我不惯于生人睡。”
这番对话,亦是一首好词。后来,两人终于结为眷属,他们的孩子与母亲一样笑对人生。
婴宁是个哭笑皆由己心的痴女子,小山则是个沉醉在爱情中的痴公子。他们懂得什么是爱,便也知道了自由的可贵。爱自由,是人类最高贵的品质之一。一个爱自由的人,必然与不断剥夺人的自由的等级秩序形成某种紧张关系。
那么,用什么方式来捍卫自由呢?用酒还是用歌?
酒只是消极的、暂时的逃避,诗歌却是积极的、永恒的抗争。
诗歌的力量怎么高估都不为过。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在其研究中国古典诗歌的杰作《迷楼》中,有过这样的一段论述:“在日常情况下,外在于诗歌的那个现实世界将羞耻感和屈从心之类的清规戒律强加在人心中的野兽身上,诗歌顶着这些清规戒律逆流而上,并从中汲取力量。社会用言词束缚我们,而诗歌也用言词迎头反击:用无懈可击的言词,模棱两可的言词,轻重权衡的言词,与通常被社会驱使得单调乏味的言词相对抗的言词。诗歌用这些言词对我们诉说,并且不动声色地试图侵蚀所有不小心听它诉说的人。”是的,诗歌比酒更有力量。诗歌唤起了人类爱自由、以及反诸内心世界的天性。
无疑,小山词便是此种具有内在的颠覆性的诗歌。
小山不曾谴责过什么,他自足于诗歌的世界,正可谓“万事全将飞雪看,一闲且问苍天借”。这种姿态已经足以让“遵纪守法”的大众莫名惊诧了。
哪一眼小桥上,伫立过佳人?
哪一树杨花下,漫步过才子?
小山还有一首《清平乐》,亦是对那欢乐年华的回忆:
心期休问,只有尊前分。勾引行人添别恨,因是语低香近。
劝人满酌金钟,清歌唱彻还重。莫道后期无定,梦魂犹有相逢。
“语低香近”句,有小儿女软玉温香的情态。告别之后,这种体验便只能在梦中重温了。
但是,梦醒之后总是怀疑,这一切是否真的发生过。加斯东·巴拉什在《梦想的诗学》中也发出过同样的追问:我们是否存在过?我们是否梦想过我们存在,而现在,在梦想我们的童年时,我们是否还是我们本人?
于小山而言,歧路和末路,都是同一条路。虽然没有父亲那显赫的官职和爵位,他却能比父亲更自由地哭与笑,难怪冯煦在《蒿庵论词》中称之为“古之伤心人也”——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连“伤心”都不敢随心所欲地表现出来。
小山在诗歌中自由了,我也在诗歌中自由了,“诗歌可以用反抗的自由来诱惑我们,从而使所有彼此矛盾的、未曾实现的可能性集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强烈的对抗运动”。在此意义上,小山乃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位罕有的“自由人”。
人情恨不如(1)
阮郎归
旧香残粉似当初。人情恨不如。一春犹有数行书,秋来书更疏。
衾凤羽,枕鸳孤,愁肠待酒舒。梦魂纵有也成虚,那堪和梦无。
不要注视着我哭泣的样子,
迷惘的眼睛里,已无回家的方向。
昨日流连之所,别人的身影依然停留。
萦绕心头的梦想,
已成为众人眼中的风景。
奥兰皮奥《悲伤》
《阮郎归》这一词牌的渊源,据毛先舒之《填词名解》记载:“用《续齐谐记》阮肇事。一名《醉桃源》,一名《碧桃春》。”这个故事出自临川王刘义庆编撰的《幽明录》。该书早已失传,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有二百六十多则。
此书与《搜神记》不同,很少采录旧籍记载,而多为晋宋时代新出的故事,并且多为普通人的奇闻逸事,虽为志怪,却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时代印迹。
《刘阮入天台》的故事,说的是东汉时刘晨、阮肇二人入天台山迷路了,巧遇神仙,被留下来居住了十天。当他们回到家中,已经是东晋中期,遇到的是他们的七世孙。这个故事有点今天科幻小说的色彩,在不同的空间中,时间的速度迥然不同,所谓“天上一日,人间十年”也。
这个故事虽然是写人仙遇合,却充满了温馨的人情味。故事中的两个仙女,并不给人以缥缈无凭、高高在上的感觉,反倒有邻家小妹的温柔可爱。如初次见面一节:
出一大溪,溪边有二女子,姿质妙绝。见二人持杯出,便笑曰:“刘、阮二郎,捉向所失流杯来。”晨、肇既不识之,缘二女便唤其姓,如似有旧,乃相见忻喜。问:“来何晚邪?”因邀还家。
后来,这个典故成为词牌《阮郎归》,不知为何后人选阮而舍刘也。
那是一个关于梦的故事,此首《阮郎归》也与梦境有关。释梦大师弗洛伊德在《诗人同白昼梦的关系》中指出:“幸福的人从不幻想,只有感到不满意的人才幻想。未能满足的愿望,是幻想产生的动力;每个幻想包含着一个愿望的实现,并且使令人不满意的现实好转。”小山词中的梦,不管是白日之梦还是夜晚之梦,不管是欢乐之梦还是悲伤之梦,皆寄寓其幻想在其中。
失去的已然失去,只有在梦中才可能重新得到;破碎的已然破碎,只有在梦中才可能重新整合。“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只能在梦中才能超越时空,留住那在现实世界里如飞絮飘扬的情与爱。
弗洛伊德又说:“梦完全是有意义的精神现象,实际上是一种愿望的达成,它可以算是一种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达成。”由此观小山之梦,乃是有意为之的梦。即便无梦,他也要造梦,以此来消减那爱而不得的苦楚。因此,每一次梦醒之后,他都将忍受更大的痛苦与失落。
房间里还留着旧时的体香,案头上还放着昔日的脂粉。物仍故物,香犹故香,爱情的消逝却比这一切的消失都要快得多。
“人情恨不如”,这一个“恨”字,其实是爱到了极端才逆转而成。即便如此,她对负心人所表达的语气,仍然是外强中干、无可奈何的。是的,对于那个曾贴心爱过的人,真正要恨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时间如同一个磨盘,将爱情硬生生地磨成了粉末。
记得春天里,还曾收到几行来自远方的书信;如今已是秋天,书信的频率更低了。书信次数的减少,也就意味着感情的淡漠。
那时,书信是人与人之间惟一的联系纽带。万水千山的阻隔,惟有书信可以传达那化不去的相思之情。“鱼笺锦字,多时音信断。恨如去水空长,事与行云渐远。”远行,或出征,或赶考,或经商,往往与爱人一别就是好多年,且杳无消息。
驿站的马匹,能否跑得快些?
空中的大雁,能否带来音讯?
我便想,如果是一个不会写情书的人,生活在小山的时代里,那可太可怜了。那个时代,人可以长得不漂亮,却必须有写得一手催人泪下的情书的本事。
从情书中便可以看到,你爱的那个男子,该不该爱,或值不值得爱。
如果爱上的真是一个不该爱或不值得爱的男人,那可是对女人最大的折磨与惩罚。
胡茵梦之于李敖便是如此。年少时候,也曾经心仪过李敖,心仪他那以一支笔敌一个政权的狂傲。而对于李敖与胡茵梦的婚变,听的也是李敖的一面之词,故而将胡茵梦看成是一个自私怯懦的小女人,配不上李敖这样的大丈夫。
很多年以后,李敖的真面目逐渐显露出来,读到其令人作呕的《上山·下山·爱》的时候,才发现这名所谓的“大师”原来是一个“爱无能”病症的患者,他滔滔不绝地宣扬自己在“性”这方面是“超人”,恰恰表明他在“爱”这方面是无能。他确实是一个“只爱一点点”的自恋狂,他永远也品尝不到爱情的琼浆有多么甜蜜。
再后来,读到胡茵梦的自传《生命的不可思议》,印证了我对李敖在“爱情”上早已病入膏肓的判断。胡茵梦说,你感觉不到他内心深处的爱,似乎展示忘我的爱对他而言是件羞耻的事,如同许多在情感上未开发的男人一样,性带给他的快感仅限于征服欲的满足。那是一种单向的需求,他需要女人完全臣服于他,只要他的掌控欲和征服欲能得到满足,他对于那个关系的评价通常很高。
胡茵梦甚至谈到了李敖在床第之间的情貌:“每当我和李敖达到合一境地时,却总是发现他在仰望天花板上的那面象征花花公子的镜子,很认真地欣赏着自己的‘骑术’,当时我心中的失望是可想而知的。”这是一个过于自恋的男人,尽管他在回忆录中将自己描述成情圣,其实所有的夸大背后都潜存着一种相反的东西。
像唐璜这样的情圣其实是最封闭的,对自己最没有信心的。他们表面上玩世不恭、游戏人间而又魅力十足,他们以阿谀或宠爱来表现他们对女人的慷慨,以赢取女人的献身和崇拜,然而在内心深处他们是不敢付出真情的。
胡茵梦分析说,李敖丧失了爱的能力,与他早期的感情经验有关。李敖在台大的时候曾经为罗姓女友的离去服过三次安眠药,但是都被同学发现而送进医院洗肠获救。她认为李敖在初恋时受到的创伤严重地影响了他日后对待女人的态度。
这种猜测,也从其他渠道得到了证实。我在普林斯顿大学拜访余英时教授的时候,在闲谈中,与李敖曾经是同学的余师母陈淑平女士,谈到了李敖的一些旧事。李敖确实爱“罗”爱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他所谓的绝色女人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瘦、高、白、秀、透”,其实是对“罗”的描摹。李敖的种种虚骄造作,爱名爱到了不择手段,为的就是向“罗”示威:你当年没有选择我,是你的错误!
这是一种小孩子玩过家家的游戏,明明失败了却又不愿认输的无赖。那位罗姓女子,后来移居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