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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惩罚-第27部分

小说: 惩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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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不成声,只好到邻居家借了些衣服,打电话叫家人来接她回去。    
    “法尔科奈提警探,想想这些事实吧,你说得真是对极了!我的邻居班特林真的不正常!”    
    他在美国没有一个亲属,他的父母5年前在伦敦死于一场车祸。媒体抢在专案组之前采访了他在伦敦的其他亲戚和朋友,但是几乎没有人记得他,也没有人说得出他的性格如何,是安静还是乖戾。他从小学开始就没有朋友,身边也没有伙伴。没人了解他。    
    星期六晚上,多米尼克和曼尼“轰炸”了所有被杀害的女孩最后出现的俱乐部:克罗吧、液体俱乐部、入迷吧、吧间、勒维尔迪吧和阿米尼思亚夜总会。他们走访了所有的吧台服务员和包间服务员,这一次,他们直奔主题,因为已经有了目标——班特林。有好几个吧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他,他是这些吧的常客,经常打扮得高贵、时髦,每次都和不同的年轻美貌的金发女郎在一起。不过没有一个服务员记得他曾经和某个被杀害的女孩在一起过,当然也没有人记得清某个被杀害的女孩失踪的那晚他是否出现过。    
    “丘比特”案最初的三起杀人案发生后,为方便警方查找,佛罗里达司法厅的面部轮廓专家伊丽莎白·安布罗斯就大致判断过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白人男性,年龄在25到45之间,是个“独行侠”,长相不是一般就是英俊,聪明伶俐,从事压力较大的工作,职位比较高。当然,很多人都有这些特征,包括多米尼克本人。不过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所有的线索都逐渐明朗,因为每个案子都是犯罪事实的总和。所有的犯罪事实加起来,可以钉成厚厚的一本书。班特林的女朋友们说他性生活不正常,性格乖戾、傲慢,却又很自恋,不能接受被别人拒绝。他有虐待癖,喜欢施用暴力行为,对金发女郎着迷。他经常光顾这几家被杀害的女孩失踪的酒吧。班特林有“好度得”的处方,这可能把他和至少6个被害的女孩联系起来,因为这6个女孩身体内都发现了麻醉药品。他有一种嗜好是剥制动物标本,所以经常用刀片和解剖刀在动物身上做实验。他们在班特林的储物棚里的一把解剖刀上发现的人血,多米尼克可以肯定那是安娜·普那多的,所以她的尸体才会被损毁,塞在尾厢里。    
    班特林应该是个英俊、富有、成功的人,为什么他会步上歧途并且越走越远,每个人都在猜测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米尼克用不着找出答案就能把这个案子办下去。他犯罪的原因并不重要,只要不是因为他精神不正常就好。他杀人的手段古怪而残忍,陪审团也许会认为没有一个正常人可以做得出来,除非他精神确实不正常;除此之外,被告还有一段精神病史,起诉他也许真的很困难。所以多米尼克的任务不仅是寻找班特林犯罪的证据,还要搜集事实证明他是个正常人,完全明白自己在做些什么,证明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的后果,能够辨别对错,证明他折磨并杀害妇女不是因为他精神失常,而是因为他有个邪恶的灵魂。    
    现在已经是星期天晚上10点了,他又一次坐在佛罗里达司法厅“丘比特”专案组那间黑暗的办公室里,瞪着被杀害的女孩的相片发呆,努力想找到他需要的所有事实,努力想整理出个头绪。从星期四开始,应该走访的人他们已经走访了70人,完成了三次搜查,从班特林的家和车上提取了174袋证物,投入了上百的警力进行调查。    
    关键是要找对地方。    
    他的目光又移到航测图上,蓝色的图钉指示的是每个女孩尸体被发现的位置。班特林为什么会选择这些地方呢?这些地方和他有什么特殊关系吗?    
    他用手指摩挲着眉毛,看着手机,很想给她打个电话,但是他知道不能这样做。星期三晚上以后他就没有思洁的半点消息。她没给他回电话、传呼,他是个识相的人,所以从昨天开始他就放弃给她留言了。她在做着什么事,而且显然不想让他插手,他对他们俩的关系现在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了。他是个坚强的男人,承受得起她的拒绝,现在他担心的是他们之间这种裂痕会影响到这个案子,这是他们俩都不想看到的。他需要想出一个办法,让他们退回到朋友式的关系,只在工作上打交道。    
    但是,对于思洁·汤森德,他有了更多的感觉——那晚在她的公寓里,他看到了更多的东西,也有了更多的感觉——比她想在他面前展露的还多。他把她拥在怀里,直觉告诉他她的生活里正发生着一件可怕的事情,他很想帮助她。他看到她那么脆弱、害怕——完全不能保护自己,这是她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肯定她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但是这一切都被他尽收眼底,她可能觉得再面对他会觉得很难为情。    
    在法庭上,在她的公寓里,是什么让她那么害怕?是班特林吗?这个案子会不会出于某种原因对她来说有不同的、特别的意义?他也曾见过她处理很困难、复杂、暴力的案件。她总是游刃有余,占据优势,沉着面对。但是这次不同——这次她既恐惧又着急。这个案子对她来说有什么不一样呢?    
    而他又是为什么这么关心呢?


第四部分 星期一上午九点过十分第39节 星期一上午九点过十分

    维克多·查维斯警官站在走廊上,把她办公室的门拍得砰砰响,现在刚好是星期一上午九点过十分,他迟到了十分钟。    
    “副检察长汤森德吗?您是思洁·汤森德?”    
    思洁坐在办公桌后面,她从早上7点坐下来,到现在一刻也没离开过。她抬起头,看见这个年轻的新警察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她事先发给他的面谈传票。他身后的走廊里还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迈阿密海滩警局的警察,其中一个戴着个肩章,思洁认出他是个警官。    
    “我们是来和您面谈的,”戴肩章的警官推开查维斯走上前来,查维斯还站在门边,半只脚跨进了思洁的办公室。“我叫娄·瑞伯罗。”戴肩章的警官走到办公桌前,对她伸出手说。然后他又转身介绍两个同伴:“这位是桑尼·林德曼,这位是维克多·查维斯。我们稍微迟到了点,路上塞车。”    
    “瑞伯罗警官,我好像应该是安排单独约见你们几位的,至少我是这么吩咐秘书的。”思洁和他握手,皱了皱眉头,低头看着今天的日程安排,心里盘算着下次在卫生间遇到玛丽索儿,一定亲手去掐断她的粗脖子。    
    “对,您是这么安排的,但是,嗯,星期二抓获嫌疑人时,我们三个当时都在场。所以我们觉得一起来会更好,就一起来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是一起参加类似的谈话的,这样节约大家的时间。”    
    她决定放过玛丽索儿。“谢谢你,警官先生,但是我更喜欢和目击者单独谈话。所以您的约见时间应该是10点半,而林德曼先生的约见是在11点45。您们两位不如到楼下的咖啡厅坐坐,我和查维斯谈完以后再给您打传呼好吗?我尽可能不浪费大家的时间。”    
    一只脚踏进她办公室的年轻警察终于向前迈了几步,他点点头招呼道:“夫人,您好,我是维克多·查维斯。”    
    思洁忽然觉得自己老了,脑子里突然有一种狂乱的感觉,仿佛自己可以做这个年轻人的母亲了。他看起来那么年轻,大概还没有十九岁,过去的一周内她都睡眠不足,样子应该有他的母亲那么老。    
    “查维斯,请坐。警官先生,麻烦您关一下门。”    
    “那好吧,” 瑞伯罗回答,同时小心地看了看查维斯的后背。“维克多,好好呆着吧,一会儿见。”    
    “好的,头儿。”查维斯坐在思洁的人造皮沙发上,看起来似乎很轻松。他长得不错,像只尚未成熟的小鹦鹉,橄榄绿的皮肤,光洁的羽毛。从他的短袖制服下露出的胳膊,她可以判断他是搞室外巡逻的。他应该有很多时候都呆在室外,因为他的胳膊很黑。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剪得很短,所有的新警察都要求在见习期内留这么短的头发,思洁真想知道他已经工作多久了。他咧嘴笑着,环视着她的办公室。他的样子在思洁眼里似乎有些轻松得过头了。    
    “请举起你的右手,”她说,“你是否愿意在上帝面前宣誓,把你所看到的所有真相都告诉我?”    
    “我愿意。”他说,放下右手。他的腿上放着个笔记本,还有班特林的拘捕令和一份警方报告。他的双腿放松地交叠在一起,露出脚踝处的手枪套,思洁猜想他是有意让她看的。这种装在脚踝处的手枪套不是每个警察都有的。“真不错,像个牛仔。”思洁暗暗好笑。    
    她取出记事本,“查维斯,你以前有没有像这样和律师谈过话?你感觉还好吧?”    
    “谈过,夫人,还好几次呢。”    
    “那好,我们就从最初的程序开始,别再叫我夫人了,让我觉得自己很老。”她微笑着说,“你当警察多久了?”    
    “2月才上任。”    
    “哪年的2月?”    
    “今年。”    
    “2000年?”    
    “对。”    
    “你的见习期满了吗?”    
    “没有,还差4个月。”    
    “你是户外训练警察吗?”    
    “不是。8月份以前是,现在我有巡逻车。”    
    “你什么时候从警察学校毕业的?1月?”    
    “对,夫人。”看来他不仅是个新手,简直像个婴儿。    
    “查维斯,如果你不称呼我夫人的话,我们的谈话会更愉快。”她又冲他微笑着说,但是这次的微笑没有刚才那么好性子。    
    他也笑了,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好的,我记下了。”    
    “那就好,我们就直奔主题,谈谈星期二也就是19号那天发生的事。你是拦住威廉·班特林的车的警察。请你把那晚详细的情况给我描述一下。”    
    “没问题。当时我开着车,看见了那辆黑色的捷豹超速行驶,从我的车旁边超过去,他的时速大概是35到40英里。所以我就把他拦下了。”    
    还得花些工夫。“谢谢你,这些信息对我很有用,不过我还需要更详细的情况。”    
    她注视着他。他一刻不停在动,手里把玩着黑色靴子的鞋带,尽管他费尽心思想在她面前表现得冷静、镇定、若无其事,但她还是觉得他暗地里非常紧张。无庸置疑,这是他当警察短短的7个月来遇到的最大的案子。他有权觉得紧张。不过,她还发现他灿烂的微笑下面透露着一种傲慢,他的笑容也很做作。她遇到的所有新警察在工作的第一年里一般都会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种情况是做事从不主动,总是等着上头的指示,不停地对上司提问,对自己没什么信心,遇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另一种就完全不同,像兰博那样完全独立,做出什么都知道的样子,从来不问问题。后面的这种类型让她觉得很厌烦,他们总是因为经验不足犯错误,她可以接受没有经验的人,但是却不喜欢那种自以为是的人。


第四部分 星期一上午九点过十分第40节 为什么不把真相告诉我

    “那天晚上你是一个人在巡逻吗?”    
    “是。”    
    “地点在哪里?”    
    “华盛顿大道和第六大街。”    
    “在交通监视地段?”    
    “对。”    
    “你就在那时看到那辆捷豹的吗?”    
    “没错。”    
    “在什么地方?”    
    “从华盛顿大道开出来,直接驶向麦克阿瑟堤道。”    
    “方向朝南?”    
    “对。”    
    “你使用雷达测速仪了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超速行驶?”    
    “当时道路上交通十分繁忙,我看到那车在车辆中间穿行,速度不低,所以觉得很不安全。凭我在警察学校里学到的知识和经验,我可以判断他的速度高于规定的时速25英里每小时。”    
    这些话简直就是从《警察在法庭上作证时该如何措辞》上照搬下来的。    
    “他的速度是多少?”    
    “据我估计大约是35,也可能有40。”    
    “好吧,然后你怎么做的?”    
    “我跟着这辆车上了麦克阿瑟堤道,朝西向市区走,最终把他给拦下了。”    
    麦克阿瑟堤道从海滩到市区,有大约2英里长。“查维斯,班特林是在堤道的尽头被拦截的,对吧?就在先驱报大厦外面,对吗?”    
    “对。”    
    “这个地方离华盛顿大道有很远的距离。警察先生,这是不是一次高速追捕?”    
    “不,我觉得不是高速。”    
    当然不是,高速追捕在迈阿密海滩警局是不允许的,除非追捕的是一个逃亡的暴力罪犯,而且都得征得警官的同意。也就是说这是经常发生的事。“好吧,如果不是高速的话,你当时的速度是多少?”    
    “在堤道上是55到60英里每小时。”    
    “你提供给我的基本信息就是说当时你在堤道上追这个人,开着警灯,拉着警报,但是没有超过限速,最终这个人的车停下来了,我说得对吗?”    
    “对,但是我当时并没有拉警报,可能只开着警灯。”    
    “你有没有请求增援?”    
    “没有。”    
    “为什么不请求增援呢?这个人从华盛顿大道开车出来,直接超出了迈阿密海滩的限速,你怎么没有请求同伴帮助?”    
    “没有,没有。”查维斯现在开始表现得很不安了,他交叠在一起的两条腿也分开了,他在椅子上换了个姿势。    
    “你最后是怎么把他拦下来的?”    
    “他就停下来了,在堤道的路边。”    
    他们的对话开始变得有意思了,太有意思了。    
    “警察先生,你认为这是一次追捕吗?”    
    “不是,他可能从后视镜里都没有看到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没有立刻停下来,反正最后他就是自己停下来了。”    
    “好吧,那他停下来以后又发生了什么?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下车,问他要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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