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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肖申克的救赎-第9部分

小说: 肖申克的救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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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他自我禁锢的牢笼。那个牢笼里关的不是人,而是一只老虎,那只老虎的名字叫“希望”。汤米给的这把钥匙正好可以打开牢笼,放出希望的老虎,在他脑中咆哮着。
四年前,汤米在罗德岛被捕,那时他正开着一辆偷来的车,里面放满赃物。汤米招出同党,换取减刑,因此只需服二到四年徒刑。在他入狱将近一年时,他的室友出狱了,换成另一个囚犯和他同住,名叫艾乌·布拉契。布拉契是因为持械闯入民宅偷窃,而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神经过敏的人,”汤米告诉我,“这样的人根本不该干小偷的,至少不应该带枪行窃。只要周遭有一点点声音,他很可能就会跳到半空中,拔枪就射。有一天晚上,只不过因为有人在另一个牢房中,拿着铁杯子刮他们牢房的铁栅,他就差点勒死我。
“在重获自由之前,我跟他同住了七个月。我不能说我们谈过话,因为你知道,你不可能真的和布拉契交谈,每次我们谈话,总是他滔滔说个不完,我只有听的份儿。他从不停嘴,如果你想打个岔,他会两眼一翻,对你挥舞着拳头。每次他这样便让我背脊发凉。他身材高大,几乎秃顶,一对绿眼珠嵌在深陷的眼眶中。老天,我希望这一生不要再看到他。
“他每晚都说个不停:他在哪里长大的、他如何从孤儿院逃走、他干过什么事,还有他搞过的女人、他赢过的扑克牌;我只有不动声色地听他说。我的脸虽然不怎么样,不过我并不想整形。
“照他所说,他至少抢过两百个地方,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连有人放个响屁,都会使他像鞭炮般惊跳起来,但他发誓是真的。……听着,雷德,我知道有的人听说了一些事以后会编造故事,但是在我听说这个叫昆丁的高尔夫球教练之前,我记得我就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布拉契潜入我家偷东西的话,我若事后才发现,就算是万幸了。我真不敢想象,当他潜入一个女人的房间翻珠宝盒时,她若在睡梦中咳嗽一声或翻个身,会有什么后果?单单想到这件事,都令人不寒而栗。
“他说他杀过人,杀过那些惹毛他的人,至少这是他说的,而我相信他的话,他看起来确实像会杀人。他实在太他妈的神经过敏、太紧张了,就像一把锯掉了撞针的枪,随时会发射出去。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有一把锯掉撞针的警用手枪。这样做没什么好处,纯粹是无聊而已,因为手枪的扳机变得十分灵敏,只要他把音响开到最大声,把枪放在喇叭箱上,很可能就会自动发射。布拉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无法说得更清楚了,总之我相信他轰过些什么人。
“所以一天晚上,我心血来潮,问他杀过谁?我只当听笑话罢了,你知道。他大笑说道:‘有个家伙正因为我杀了两个人而在缅因州服刑。我杀的是这个笨蛋的太太和另一个家伙,我偷偷潜入他的房子,那家伙跟我过不去。’我不记得他是否曾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汤米接着说,“也许他说过,但在新英格兰,杜佛尼这个姓就像其他地方的史密斯和琼斯一样普通。但是,他确实把他杀掉的那个家伙的名字告诉我了,他说那家伙叫格林·昆丁,是个讨厌鬼,有钱的讨厌鬼,职业高尔夫球选手。他说他觉得那家伙应该在屋子里放了不少现金,可能有五千美金,在当时,那可是一大笔钱。所以我问:‘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在战后,战争刚结束没多久。’
“所以,他闯进他们屋里,两个人被他吵醒,昆丁还给了他一些麻烦,他是这么说的。我则认为,说不定那家伙只不过开始打鼾。他还告诉我,昆丁和一个名律师的老婆鬼混,结果法院把那个律师送进了肖申克监狱。他说完后大笑不已。老天,当我终于可以出狱、离开那个牢房时,真是觉得谢天谢地。”
第17章
      我想你不难看出当安迪听完汤米的故事后,为何有一点魂不守舍了,以及他为何要立刻求见典狱长。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汤米认识他已是四年前的事。当安迪在一九六三年听见这事时,布拉契也许已经快出狱了……甚至已经出狱。安迪担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还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随风而逝,不见踪影。
汤米说的故事并不完全前后一致,但现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布拉契告诉汤米,被关起来的是个名律师,而安迪却是个银行家,只不过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这两种职业混为一谈。何况别忘了,布拉契告诉汤米这件事时,距离报上刊出审判消息已经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诉汤米,他从昆丁的抽屉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审判中却说,屋内没有被窃的痕迹。在我看来,首先,如果拥有这笔钱的人已经死了,你怎么可能知道屋内到底被偷了多少东西呢?第二,说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说谎?也许他不想承认自己无缘无故就杀了两个人。第三,也许屋内确实有被窃的痕迹,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时候是很笨的,也可能当时为了不要坏了检察官的大事,他们故意把这事掩盖过去。别忘了,当时检察官正在竞选公职,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为竞选的宣传,而一件迟迟未破的盗窃杀人案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但在这三个可能中,我觉得第二个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认识不少像布拉契这类的人,他们都有一双疯狂的眼睛,随时会扣扳机。即使他们只不过偷了个两块美金的廉价手表和九块钱零钱就被逮了,他们也会把它说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类的巨钻后逃之夭夭。
尽管稍有疑虑,但有一件事说服安迪相信汤米的故事。布拉契绝不是临时起意杀昆丁的,他称昆丁为“有钱的讨厌鬼”,他知道昆丁是个高尔夫职业选手。在那一两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个星期总会到乡村俱乐部喝酒吃饭两次,而且安迪发现太太出轨后,也经常独自在那儿喝闷酒。乡村俱乐部有个停靠小艇的码头,一九四七年有一阵子,那儿有个兼差的员工还蛮符合汤米对布拉契的描述。那个人长得很高大,头几乎全秃了,有一对深陷的绿眼睛。他瞪着你的时候,仿佛在打量你一般,会令你浑身不舒服。他没有在那里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负责管理码头的人开除了他。但是你不会轻易忘记像他那种人,他太显眼了。
于是安迪在一个凄风苦雨的日子去见诺顿,那天云层很低,灰蒙蒙的墙上是灰蒙蒙的天。那天也是开始融雪的日子,监狱外田野间露出了无生气的草地。
典狱长在行政大楼有间相当宽敞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连着副典狱长的办公室,那天副典狱长出去了,不过我有个亲信刚好在那儿,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负责浇花和给地板打蜡,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钥匙孔打了蜡,因为他只顾竖起他的脏耳朵从钥匙孔偷听事情经过。
他听到典狱长的门打开后又关上,然后听到典狱长说:“早安,杜佛尼,有什么事吗?”
“典狱长,”安迪说,老柴士特后来告诉我们,他几乎听不出是安迪的声音,因为变得太多了。“典狱长……有件事发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那你何不从头说起呢?”典狱长说,大概用他“我们打开《圣经》第二十三诗篇一起读吧”的声音:“这样会容易多了。”
于是安迪开始从头说起。他先说明自己入狱的前因后果,然后再把汤米的话重复一遍。他也说出了汤米的名字,不过从后来事情的发展看来,这是不智之举,但当时他又别无他法,如果没有人证,别人怎么可能相信你说的呢?
当他说完后,诺顿不发一语。我可以想象他的表情: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头快撞到墙上挂着的州长李德的照片,两手合十,指尖抵着下巴,嘴唇噘着,从眉毛以上直到额顶全是皱纹,那个三十年纪念襟章闪闪发亮。
“嗯,”他最后说,“这是我听过的最该死的故事。但告诉你最令我吃惊的是什么吧,杜佛尼。”
“先生,是什么?”
“那就是你居然会相信这个故事。”
“先生,我不懂你是什么意思?”柴士特告诉我们,十三年前那个在屋顶上毫无惧色地对抗哈力的安迪·杜佛尼,此时竟然语无伦次起来。
诺顿说:“依我看来,很明显那个年轻的汤米对你印象太好了,他听过你的故事,很自然的就很想……为了鼓舞你的心情,比方说,这是很自然的。他太年轻了,也不算聪明,他根本不知道这么说了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我现在建议你——”
“你以为我没有这样怀疑过吗?”安迪问,“但是我从来没有告诉汤米那个码头工人的事情。我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这件事,甚至从来不曾想过这件事!但是汤米对牢友的描述和那个工人……他们根本就是一模一样!”
“我看你也是受到选择性认知的影响。”诺顿说完后干笑两声。“选择性认知”,这是专搞狱政感化的人最爱用的名词。
“先生,完全不是这样。”
“那是你的偏见,”诺顿说,“但是我的看法就不同。别忘了,我只听到你的片面之词,说有这么一个人在乡村俱乐部工作。”
第18章
      “不,先生,”安迪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
“总之,”诺顿故意提高声调压过他,“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好吗?假定——只是假定——假定真有这么一个叫布劳契的家伙。”
“布拉契。”安迪连忙道。
“好吧,布拉契,就说他是汤米在罗德岛监狱的牢友。非常可能他已经出狱了,很好。我们甚至不知道他和汤米关在一起时,已经关在牢里多久了?只知道他应该坐六至十二年的牢。”
“不,我们不知道他关了多久,但汤米说他一向表现很差,我想他很有可能还在狱中。即使他被放出来,监狱一定会留下他的地址、他亲人的名字——”
“从这两个资料几乎都不可能查得出任何结果。”
安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脱口而出:“但这总是个机会吧?不是吗?”
“是的,当然。所以,让我们假设真有这么一个布拉契存在,而且仍然关在罗德岛监狱里。如果我们拿这件事去问他,他会有什么反应?他难道会马上跪下来,两眼往上一翻说:‘是我干的!我干的!判我无期徒刑吧!’”
“你怎么这么迟钝?”安迪说。他的声音很低,老柴士特几乎听不清,不过他清清楚楚听到典狱长的话。
“什么?你说我什么?”
“迟钝!”安迪嚷着,“是故意的吗?”
“杜佛尼,你已经浪费我五分钟的时间了,不,七分钟,我今天忙得很,我看我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
“高尔夫球俱乐部也会有旧出勤纪录,你没想到吗?”安迪喊道,“他们一定还保留了报税单、失业救济金申请表等各种档案,上面都会有他的名字。这件事才发生了不过十五年,他们一定还记得他!他们会记得布拉契的。汤米可以作证布拉契说过这些话,而乡村俱乐部的经理也可以出面作证布拉契确实在那儿工作过。我可以要求重新开庭!我可以——”
“警卫!警卫!把这个人拉出去!”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安迪说。老柴士特告诉我,安迪那时几乎在尖叫了。“这是我的人生、我出去的机会,你看不出来吗?你不会打个长途电话过去查问,至少查证一下汤米的说法吗?我会付电话费的,我会——”
这时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守卫进来把他拖出去。
“单独关禁闭,”诺顿说,大概一边说一边摸着他的三十年纪念襟章,“只给水和面包。”
于是他们把完全失控的安迪拖出去,他一路喊着:“这是我的人生、我的人生,你不懂吗?我的人生——”
安迪在禁闭室关了二十天,这是他第二次关禁闭,也是他加入这个快乐家庭以来,第一次被诺顿在纪录簿上狠狠记上一笔。
当我们谈到这件事时,我得告诉你一些有关禁闭室的事。我们缅因州的禁闭室是十八世纪拓荒时代的产物。在那时候,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在“狱政学”或“改过自新”和“选择性认知”这些名词上,那是个非黑即白的年代,你不是无辜,就是有罪。如果有罪,不是绞刑,便是下狱。如果被判下狱,可没有什么监狱给你住,缅因州政府会给你一把锄头,让你从日出挖到日落,给自己掘个坑,然后给你几张兽皮和一个水桶,要你躺进自己掘的洞里。下去后,狱卒便把洞口用铁栅给盖上,再扔进一些谷物,或者一个星期给你一两块肉,周日晚上说不定还会有一点大麦粥吃吃。你小便在桶里,狱卒每天早上六点的时候会来倒水,你也拿同一个桶子去接水。天下雨时,你还可以拿这个桶把雨水舀出洞外……除非你想像老鼠一样溺死在洞里。
没有人会在这种洞中住太久,三十个月已经算很厉害了。据我所知,在这种坑中待得最久、还能活着出来的是一个十四岁的精神病患者,他用一块生锈的金属片把同学的命根子给剁了。他在洞内待了七年,不过当然是因为他还年轻力壮。
你得记住,当年只要比偷东西、亵渎或在安息日出门时忘了带手帕擤鼻涕等过错还严重些的罪名,都可能被判绞刑。至于上述这些过错和其他轻罪的处罚,就是在那种地洞中关上三至六个月或者九个月。等你出来时,你会全身像鱼肚一样白,眼睛半瞎,牙齿动摇,脚上长满真菌。
肖申克的禁闭室倒没有那么糟……我猜。人类的感受大致可分为三种程度:好、坏和可怕。当你朝着可怕的方向步入越来越黑暗的地方时,再进一步分类会越来越难。
关禁闭的时候,你得走下二十三级楼梯才会到禁闭室。那儿惟一的声音是滴答的水声,惟一的灯光是来自一些摇摇欲坠的六十瓦灯泡发出的微光。地窖成桶状,就好像有钱人有时候藏在画像后面的保险柜一样,圆形的出入口也像保险柜一样,是可以开关的实心门,而不是栅栏。禁闭室的通风口在上面,但没有任何光亮会从上面透进来,只靠一个小灯泡照明。每天晚上八点钟,监狱的主控室就会准时关掉禁闭室的灯,比其他牢房早一个小时。如果你喜欢所有时间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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