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727-一不留神 >

第3部分

727-一不留神-第3部分

小说: 727-一不留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让孩子用粉笔写了个等于16。我儿子气得骂了半天街,弄的我还下楼去教训他一顿。好不容易擦干净,第二天下楼,发现又写上了。嗨!前后写了四五天。你猜后来怎么着?”    
      老人说得绘声绘色,我听得兴趣盎然。“怎么样?”    
      “我儿子找不到人,就干脆把车开到修理厂,在4×4后面镶了个等于16。”    
      “您儿子够绝的?”我已经乐出声了。    
      “那怎么办?总不能天天在楼下守着吧?是我教他的,截流堵源嘛。不过现在的孩子太聪明!”    
      “还能怎么样?”听老人的意思,故事还在继续。    
      “镶好后,第二天早上再下楼,把我儿子都给气乐了。等于16的后面,又让粉笔打了个对勾儿。”    
      “哐当”一声,铁门被踹开,警察又顺手扔进一个倒霉蛋。那小子身材瘦小,几缕擀毡的头发支楞着。他惊魂未定地四下张望一会儿,然后弓着身子向前探了几步。他脸色蜡黄,小鼻子小眼挤成一堆儿。这小矬子顶多十八九岁,嘴上的茸毛刚长出来,瘦削的脸和突起的眼珠子,说明他肯定是个南蛮子。    
      “瞧你妈什么哪?偷地雷呀!”京片子的骂声引来一阵哄笑。    
      怎么跟自己刚进看守所时一个德行?我摇摇头,不禁暗自庆幸。好在这回老子明戏了,不然也得招人骂。    
      新犯人忙不迭地向京片子微笑致意。此刻他终于发现只有马桶附近还有空地方,只得向马桶挪去。    
      “小兔崽子,到爷这儿来。”    
      墙角深处传来的说话声非常低哑,声音阴森而干涩,一点水分都没有,像被人掐着脖子硬挤出来的。像有人在耳边磨刀,我脊背上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向墙角望去,除了闪烁不定的一双眼睛游离于半空外,根本看不清那家伙长什么样。一对贼眼太人,深夜旷野,碰上这么双眼睛,人只有屎尿齐流的份儿了。    
      “操!这哥们儿没几天活头儿了。”京片子的声音极小。    
      “干什么的?”    
      “杀手。”    
      “真的?”我觉着脊梁沟直冒凉气。    
      “听说他身上背着四五条人命呢。”京片子的嘴撇到另一边了,小眼睛不住地往墙角瞟。    
    此时,新犯人已寻声走到墙角。    
      “看啥哪?”杀手是个东北人。    
      “找个地方坐。”新犯人低声下气,一看就不是干横事进来的。    
      “找地方得交钱,知道不?”    
      “嘿嘿嘿——”    
      “咋进来的?”    
      “我捡了个钱包,他们硬说我是偷的。”南蛮子手指着外面。“其实——”    
      “瞎掰,我好几十岁的人了咋就没捡过钱包?老让人家偷了,你别胡扯。”    
      “我——我,我不是运气好点嘛。您说钱包扔在地上谁能不捡?”    
      “运气好咋进这里头啦?我看你运气是挺好。”屋里居然没人笑。此刻墙角伸出只手,一把薅住新犯人的脖领子。“就坐这儿,背冲着爷坐。”    
      “谢谢您,谢谢您。”新犯人点头哈腰,千恩万谢。    
      “下雨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让你享享福,大爷给你按摩按摩,你小子运气是挺好的。”死囚的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从后面掐住新犯人的脖子。    
      我们都很奇怪地瞧着,不知这家伙要干什么。    
      “大哥,您?您——”新犯人的声儿有点颤。    
      “放心,我还能掐死你咋的?看看你这小兔崽子血脉流不流通。”死囚呵呵笑着,两只手还真的在新犯人脖子上揉来搓去。那两只手关节异常粗大,指甲足足半寸多长,缝儿里的泥也得有二两多。    
      “他干什么呢?”我偷偷问京片子。    
      “不知道。东北虎他妈的有邪的。”京片子大张着嘴,舌头搭在下唇上。    
      “是不是丫自己吹的?”    
      “不是。他到越南打过仗。听说挨过枪子儿哪!回来后当过饭馆老板,人家觉着饭馆不挣钱,改行杀人了。”    
      “专业?”    
      “那可不。”


第一部分羊角疯!

      此时死囚已在新犯人脖子上来回揉了一分多钟。突然他双手向前一推,新犯人便一头栽了出去。他翻滚几下便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手脚乱蹬,浑身痉挛,好像有只耗子在身上乱窜,连后背都一抽一抽的。    
      “羊角疯!”有人喊起来。    
      “快找个东西让他咬住。”“掐人中。”    
      “还是叫警察吧,咱也透透风嘿。”    
      寂静的牢房顿时热闹起来,犯人们嘻嘻哈哈,你推我搡,有几个家伙起着哄地去拍门。    
      “甭理他!”杀手低吼一声。“一会儿就好。”    
      横的怕不要命的,这帮家伙平时吆五喝六,可杀手哼一声,连屁都没人敢放,二十多双眼都呆愣愣的瞅着新犯人哆哆嗦嗦的流口水。    
      在牢房里,重罪犯是没人敢惹的。大部分人两三年就出去了,谁也犯不着惹那个邪。所谓敬鬼神而远之。“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指的是一般的鸟,普通的人。能在牢房里让人心虚的家伙,上辈子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鸟。反正是活着干,死了算。耍个把小偷算什么?    
      此时新犯人已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可这小子还是站不稳,不得不手足并用地爬到门口,狗似的蜷在哪儿。    
      “爽不爽?比跑马还舒服呢吧?”墙角那阴冷干涩的笑声很难令人相信这是人的声音。仔细想想也不奇怪,过几天他到阴曹报到,凭修行怎么也能混个鬼头,现在适应一下环境也没什么不好。    
      几年后我在外面碰上一个学医的朋友,无意中谈到此事,医生朋友告诉我。杀手是职业罪犯,肯定学过人体解剖,他掐住的是新犯人的主动脉,使他大脑供血不足后,又使新犯人剧烈运动,自然会出现痉挛失禁的现象。医生说来轻描淡写,而我却感到强烈的震撼。如果掌握了某种窍门儿,人也是可以玩儿的,而且玩儿人肯定比玩儿别的东西更有意思。    
      其实,我当时就该悟出这个道理。玩儿人当然有意思,欢乐留给别人,罪过留给自己嘛!所以我必须得进去受罪,一天天熬吧,好在只有一千多天,谁让我甘心让人家玩儿呢。    
      每一夜都是不眠的,反正白天可以撒开睡。最近我就怕夜晚,高窗外是不可测的黑暗,风,吹哨似的响个不停。牢房里阴湿寒冷的空气中弥漫着马桶、汗臭、酸脚巴丫子的混合味道。偶尔一两声叫唤都怪到极点。后半夜,月光从窗口射进来,那青灰色的光芒阴惨惨的,月光里摇弋的树影恐怖地扫过屋里每个人的脸。进牢房的人像京片子那么贫嘴的很少。大都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鼻子运气,很少开口。可别张嘴,一张嘴就是损到家了,有些骂法还是我头一次听到的。与这帮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还得一起生活两年多!越想越不是滋味,每念及此,我浑身都较劲。可刚闭上眼,依然是川北灰蒙蒙的天空,不久刘萍美丽的有些迷离的俏脸就在天空渐渐显现了。她时而欢快,时而冷漠,时而又疯狂得令人目眩,时而是欲笑还嗔的夺魂。我也不知自己是憎恨还是希冀,可她半睁着眼,迷人的嘴唇微微上翘的样子依然让我手足无措。突然她眼角中流出的渴望化成法庭上漠然的怒视。我的心在疼,彻骨的疼!肝胆像被人揪出来,在案板上剁。此时,泪水又不住涌下来。    
    依然是清冷的月光,昏暗的牢房,走廊里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忽然我在漆黑的角落里发现两颗明亮闪烁着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杀手正嘿嘿冷笑呢。


第二部分打着滚儿地乐

    我的童年是在北方乡下度过的。那时天空非常蓝,岁月也如天上的白云般无暇、简洁。那时的孩子不像现在被刻意雕琢成几种固定模式,五六岁就知道搞对象,上小学就开始凑手儿玩麻将。我们小时候就知道和一群伙伴在旷野中、田垄边摸爬滚打,弹球摔跤。我们的皮肤是极其健康的黑亮色。冬天,手背上的皴一直能长到小臂,棕色的小爪子摸起来像鱼皮。夏天,我们的手又总因为受伤而弄得血肉模糊。那时的我已经知道傍晚蛐蛐欢快的歌唱叫虫鸣,秋天大雁北上时雄浑的低吟叫鸟语。    
      大人们白天上班,晚上夜战,没工夫管教我们。我们当然也不会因为大人的管教而离家出走。我一直认为小时候在农村的那些年是自己一生中最美妙的光阴。那时我们根本不用操什么心,整天地瞎玩儿疯跑,不饿不回家,不累也不用回家,回家大多是为了赶饭点儿。反正在我的印象里,那些年似乎就从来没觉得累过。    
      在北方广袤无垠的旷野里,四季都有动人的风景。我小时候最喜欢秋天,在秋天不仅可以大吃特吃,而且风光也分外的好看。漫地遍野的麦浪随风而动,天空格外的高、格外的蓝。从天而降的黄沙在金色麦浪上狂舞,欢蹦乱跳的麦穗似一串串吃饱了乱窜的小老鼠,放纵,毫无做作。黄昏时,晚霞橘红色的光彩中,鹅黄色的太阳似一面小圆镜子,示威似的在云间穿行。绚丽而巨大的光柱从云缝中射出来,不断地变换着天空的走向,直到晚霞被气得憋黑了脸,太阳却逃得无影无踪了。此时,一群小土包子们正泥猴似的往家里赶,一行行泥脚印为大地镶上了镜框。不久月亮悄悄溜出来了,它乏味而松弛的惨白面孔似乎随时都会裂开,没多一会儿,它又窝头似的在夜的蒸锅里聚集成灿烂的明黄色,而所有的星光也在此刻汇集于夜空,大地逐渐沉寂了。    
      这就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明媚的天空,温暖的风!每想起这些,我的脸上都不自觉地浮现出微笑,即使在监狱里,即使在马桶边。    
      那时候的我吃的是窝头,干的可都是荤事儿,俨然是领群作乱的孩子头儿。谁动了方小爷头上的毛,保证四邻皆惊。    
      村南头的张大爷种了几棵苹果树,那年头苹果稀罕得很。有一次我趁张大爷不在,蹿到树上,偷摘了七八个苹果,还踩折了两根树杈子。咱不抠门,把苹果分给了平时一块玩儿的小伙伴,可不知哪个嘴又馋又烂的家伙走漏了风声。最终张大爷在老爹面前狠狠参了我一本,方爷的屁股自然没少吃苦头。    
      然而张大爷却真的错了,因为他招惹了孩子王。没过三天,我就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用小刀把张大爷苹果树的树皮都给扒了,树干光溜溜的,手感非常好。几天的工夫,苹果树便打蔫儿发黄完蛋啦。张大爷的脸青了半年多,逢人便骂。全村的人都怀疑这事是我干的,可咱口风极紧,死不认账,谁也不能把我怎么着。久而久之,这事便成了村里的无头案。前几年我翻看《西游记》时,看到孙悟空偷食人参果,大闹五庄观那段,我乐得差点从床上折下来。同时我暗自发誓,将来挣了钱,赔张大爷几棵苹果树。然而十几年了,张大爷还活着吗?    
      还有一回,我和狗臭儿他们一伙儿干架吃了亏,回家后闭门三日苦思破敌之计,还真让我想出了办法。又是一天晚上,我弄来把铁锨,跑到茅房,在坑里连铲了七八锨臭大粪,在狗臭儿家门口堆起了八阵图,最终仍然不满意,索性脱了裤子,蹲在门口生产了摊新鲜货。临走时,我小心翼翼的用黄土把东西都盖上,连自己都看不出来,才安心地回家睡觉。    
      第二天大家都还没起床,就听见当街“哐当”的一声铁盆落地的巨响,接着就是狗臭儿他妈满大街祖宗奶奶地臭骂,听起来都带着哭音儿了。后来又听见几个大人问是怎么回事,跟着就是满街的笑声。父母十分狐疑地盯着被窝里的我。可我硬是咬着后槽牙,没乐出来。吃早饭时也是目不斜视,神态安然。    
    狗臭儿他妈整整骂了一上午,嗓子都岔了声,才被人劝回去。当天下午,我一个人跑到麦地里,打着滚儿地乐。    
      类似这样的事,我小时候还干过好几回呢。干坏事有种难以形容的快乐,逐渐我也摸出了干坏事的规律,千万得嘴严,千万得在晚上。那时我就隐约地感到自己与黑夜似乎有着天然的联系。因为每每太阳落山,咱的精神头就倍儿足。好景总是不会长久的。我上到二年级,父母的工厂便搬回北京了。我终于如愿地看到钢蹦儿上的天安门。初进都市的兴奋让我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觉,白天没事就往街上跑,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自行车。有一回在大栅栏,要不是警察叔叔咱没准就让拍花子的卖了。有时我想,如果不回北京,在那个小地方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许会更好。我在监狱里就常这么想,可世事难料,谁又知道呢?    
      在北京上的那几年小学实在没什么意思,老师跟上了发条似的,六点多就逼着我们上早自习,其实不过是一加一等于几的事儿。我刚从农村回来,口音改不掉,老师和同学们都认为我是个小乡巴佬,虽然没人当面说,可我心里清楚。那时国内刚刚开始改革开放,物价越来越高,学生们的书包也越来越沉。我真不喜欢上学,城里的孩子又有钱又聪明,坏主意比我多多了,而且招儿还倍儿损。每次坐进教室,我都浑身刺痒。从那时起我就相信,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有些人生来似乎就是好学生,上课时他们能做到一动不动,特别是那帮女生,视线总能跟着老师的脸转,真了不起!可下课后,她们叫唤起来嗓门比马的还大。城里女孩儿天生会做戏,男孩子也雌化得厉害。咱实在不行,上课不上课脑子都没带到学校。我断定自己天生就不是上学的货,纯粹是浪费时间。好在咱脑子挺好使,没用过什么功,成绩倒也不好不坏。一晃数年,平平淡淡,马马虎虎地就上了中学。那几年似乎什么事也没发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