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定是红楼梦里人 >

第17部分

定是红楼梦里人-第17部分

小说: 定是红楼梦里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肯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    
    这简直妙极,使我拍案叫绝!    
    这妙这绝何在?第一,说话坦率爽快,不让人气闷。第二,比喻精彩——你可知道什么叫“笆斗”?它有多大?这“名词”对哪些人才“感情”亲切?第三,最妙是不同的字会“自己蹦出来,’!这种话堪称奇语,也才够个赏文的资格。    
    这就是诗人、艺术家的高级审美的能力(敏感性)和表达才华了。    
    这儿真正的重要的大道理至少有二——    
    一是她对《红楼》一书可谓精熟至极——大约是指坊间流行的程、高伪篡本,及至一旦展开脂本,她被雪芹的原著原貌(至少是接近原来)原文原句给惊呆了!那个“不同”和“笆斗大”才会往她眼里跳,她的艺术天才秉赋和修养给了她这种“高敏感”和“深痛切”的惊讶与领悟。    
    她接着说:她怕罗嗦,“能省一个字也是好的”。这话似乎可以包含着她自己行文写作的信条和对雪芹原文与篡文的体察感受两方面——当然这“两”其实也是一回事。    
    在这儿,却有一个特大的文学语言问题由她的短短的几句话透露得十二分明白,这需要代她“点破”,或者说是为她译成“连贯的死板文字”——    
    她为什么那么样看语文?原由她自己早已说出来了:“受了古文的毒”!    
    这古文,就是指我们历代文星们用汉字写的为人熟诵深赏、可以琅琅上口的词意音节皆臻十分优美的“文言文”。    
    你可以恍然晓悟了,原来在张爱玲的艺术感受上,古人作文是绝不会罗嗦,是把一个字当“笆斗大”来考虑抉择,推敲铸炼的,他们决不会忘记“省一个字也是好的”!    
    原来,“古文”的“毒”,毒在这里。    
    这简直使我精神震撼。


第五部分字比笆斗大(2)

    那种体会感受的话,不是出自一个老古板、老顽固或“逊清遗老”,而是出自一位生在上海、久居美国、“英文比中文好”(其家属亲人的话)的女子!能想到和相信吗?    
    所以,光是骂古文,恐怕只知其一,只执一端,识见还不如张女士全面、深刻。    
    汉字语文的极大特点特色不必要了,要的是与洋文“看齐”的“白话文”了,“古文”应当一概打倒。这个后果,就是字再不像“笆斗大”了,每日看的读的,彻宇宙、遍世界都是些张爱玲最怕的“罗嗦”,她体会的“省一个字也是好的”那种智慧的领悟语,使我们脸红——因为恰恰是大多数文章令人感觉的倒是“多一个字也是好的”了——那“白话文学”可真叫“白”得够人受,满篇是废字废句,浮文涨墨,拉扯扭捏,以便凑足了篇幅。    
    有些外国评论说曹雪芹太“罗嗦”,而脂砚斋则强调雪芹是“惜墨如金”。    
    你说咱们该听谁的“意见”?    
    如果曹雪芹罗嗦,最怕罗嗦的张爱玲,能会单单对这部“罗嗦代表作”精熟到可以背诵吗?道理大约是说不通了吧。    
    有人以为程、高本比脂本“好”。连胡适先生也特赏“程乙本”(两次篡改,文字最坏)。其理由是“更白话化了,描写更细腻了”。    
    然而,张爱玲的看法不是如此。    
    张爱玲女士在这篇序文里留下了沉痛的心声,她深刻理解了曹雪芹与他那真《红楼》这部书自身的悲剧性。    
    她体会到雪芹的处境与心情,他的书在各种历史文化原因与条件下的遭遇与命运。    
    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而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    
    他完全孤立。    
    (他当时海内海外,都无可参考)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①,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往往如此。    
    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她分析并综括了那种历史“特征”之后,说出了一句鲸吼钟鸣的话——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    
    张爱玲以一位“脂粉英雄”(雪芹的语言),发出了这个警醒举世懵懵总不知悟的响亮的声音。    
    这是一个女性作家的声音,应该不同于一般读者的理解,她是精通古今中外文化、有深厚文化教养的时代人物,大约也不会是因为“偏激”而形成的忤俗的“过言”。    
    她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不知是以为此亦世事之常而不足怪异,还是有意以呼声来掩去她的痛切的情感。    
    是谁?是什么?才导致这个堪悲的庸俗化的呢?    
    答案由她摆出来的——附骨之疽!    
    我以为这种比喻并不“混杂”。她说得透:雪芹的书,未完倒还不致成为最严重后果的真原由,糟就糟在那个狗尾像疽一般附着在一个宝物上,竟难割除根治。    
    这比喻透露,那个庸俗化并不是件“轻淡”的小事一段。    
    她举了实例。在海外,她所知之美国大学生,男的“关心”的是宝玉的“女性性格”和“同性恋”,女的则困惑不解,充其量不过认为是旧式大家庭表兄妹的“恋爱”,和西方差不多。她所见的中国青年学生研究生的论文一概把程本就当原著——这也反映了教授的态度。我知道她是说这就是最大的庸俗化。    
    以上是就雪芹著书的宗旨精义的被庸俗化。至于文笔,她没直接讲,却举出《金瓶梅》的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起初她忽觉不对味了,后来方知那是另手夹配进去的,不是原著——她一读过这一大截子,一到五十八回眼前一亮,就像出了黑隧道一样!    
    这才是中国文评上说的“具眼”之人,对文艺的真妄高下,其感受之敏锐如水火冰炭之悬殊迥异——但庸常之人则漠然以为“都好”或“浑然一体”,并且对区分原貂与续尾的人反加以讥讽以至骂街。    
    张爱玲的行文也是艺术的和惜墨的,她只说到“如出隧道”即止。我这个人总想不开,总要画蛇添足:她读《金瓶》是毕竟还有出隧道的庆幸喜慰感,而她读《红楼》的流行程本百廿回,大约就是如同后尾入了隧道,一直黑昏到底,再也没了“出来”的豁然开朗之福了。    
    我说这话,自信无差,因为她又说了这么一段话——    
    这两部书②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这段妙语,充分表明了她是如何地渴望能睹雪芹原书的全貌。    
    她所说的满足部分“好奇”,殆指她研究了雪芹遗稿的部分真相的梗概。当然,“好奇心”是个有意布置的“低调”俗语,研索原著的整体,已经建立了一门“探佚学”而且做出了成绩。这是十分重大的文化问题,不是“好奇”所能标名的。    
    张爱玲本是个作家,但她为此却全心贯注地做了“考证派”,受了“十年辛苦不寻常”,写出了一部《红楼梦魔》。    
    只有张爱玲,才堪称雪芹知己。在我看来,这比她写了很多作品还重要得多。    
    我还有一桩遗憾:她没有用英文译介《红楼梦》。我确信:她才是最有资格英译芹书的人。——她没有做这件大事,不知因为何故?这是又一极大的遗憾!    
    〔附记〕    
    张爱玲曾英译了《海上花列传》,她认为《海上花》三分神似芹笔。此意此语与我全合,我在初版《红楼梦新证》中正是这么说的,从未有第三人见及于此。    
    ~~~~~~~~~~~~~~~~~~~~~~~~~~~~~~~~~~~~~~    
    ①指出现了《红楼梦》。    
    ②指《红楼梦》和《金瓶梅》。


第五部分张爱玲眼中的《红楼梦》

    张爱玲在文坛享有盛名,自愧未曾读过她的小说、剧本,偶然见到一两篇随笔性文章,竟然都谈到了《红楼》,而且见解不凡。这才引起我这孤陋者的注意,真是于心戚戚焉,不能轻易放下这个题目。    
    人的文艺天赋差异之大,是一种造物的“游戏”或有意捉弄她所“造”的人。造人的乱极了——有美有丑,有善有恶,有仁有智,有才有德……她“配方”十分奇特。别的素质干能不难见,唯有文艺审美眼光的高明(水平和能力),最是难得多遇。我平生所逢,张爱玲是一位。尤其她是符合雪芹标准的“脂粉英豪”,又与须眉浊物不同,弥觉可贵之至。    
    她在回忆胡适之先生的文中,本来是以《海上花》为主题的(话题开头是从她的《秧歌》叙起)。我看到《海上花》,想起在燕京大学时已注意这部“奇书”。对白是吴语,我凭“参悟”能懂个七八分,剩下的就请教同窗许君正扬。他是浙江海宁硖石许氏,却在上海长大,正好以“吴侬软语”的声调“学”给我听,顺带讲解个别词汇和特殊习俗等,十分有趣而得味。那时我已体会到:自《红楼》出后,一直无人能学到雪芹的笔法语调,唯此书却有“三分神似”,实为仅见(此意曾写入拙著)。如今一见张女士话及这部杰作,立刻想道:下面谅必也要牵连谈到《红楼》吧?果然不出所料,紧跟就是一大段——我已读过她另一处谈《红》的卓识高见,因此总盼还能见到一些类似的文章。这正可谓“夙愿以酬”——尽管还有点儿“抱怨”太短了。    
    她说:第一点,从十二三岁时读《红楼》。第二点,只这年龄而头一回读,读到第八十一回,什么“四美钓游鱼”等等,忽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而感到那是“另一个世界”!    
    我读到此,真是又悲又喜,又喝彩、又感叹——莫知如何以表述我的心情。    
    这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    
    她有一部考论《红楼》的专著《红楼梦魇》,其自序写得比这个更好。她有极精彩的话,如云:版本中一个异文,“字比笆斗大”,它“往我眼里跳”!这可见她对《红楼》是如何地精熟至极。从这一点说,只有她能够称为真正的、头号的“红迷”(笆斗,农村盛粮谷的柳条编成的大斗)。    
    她极感高鹗的伪续后四十回的毒害性,名之为“附骨之疽”——其影响之深且久,已难医治。    
    在回忆胡先生的这篇文中,她又提到:在美国,告诉洋人中国诗、画的“发展”(独特造诣之义也),他们因为不懂,只有承认;但若说中国小说的“发展”,就人人“露出不相信的神气”了。因为,小说代表是《红楼》,在他们读来,只看到一个“故事轮廓”——而且“是高鹗的”!那就是“钗黛争婚”的一场“三角恋爱”熟套闹剧,没有别的。    
    她的话不多,却极深刻沉痛。对这位国际驰名的女作家,我一无所知,只见到这么两篇论《红》之文,便觉十分钦佩与倾倒。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初次接触《红楼》这样的书,即能感到曹笔与高续是那么霄壤天渊之悬殊大异,你怎么解释?是谁“教”给了她要区别?是什么机器统计出“词汇”差异表让她知晓了“科学数据”?都不相干。    
    这就是雪芹讲的“通灵”之性,是“娲皇”赋予的——“天分中生成”的。中华文化讲究这个,中有至理。    
    然而,也有人相反,他们感不到那种巨大的悬殊大异,倒是认为前后“浑然一致”,“都是曹雪芹的原著”……,而且,曹之所以伟大,不在前八十回,全在后四十回,云云。    
    这个“附骨之疽”的毒害性一至于此——可也得思辨一下人的文艺审美能力,不能只骂骨疽。    
    这是个文化难题,也许一万年还会“君向潇湘我向秦”。    
    张爱玲还指出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佚稿的成果”(按应包括后文情节要点,人物结局,章法结构……)。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可谓相视莫逆,会心不远。    
    报上说张爱玲客居美国,性情孤僻,逝于寓所,无人知晓,邻居多日不见其踪影,方有疑虑,发现人已亡逝。幽孤寂寥至此,令人闻之凄恻。    
    她原籍河北丰润。丰润也曾是雪芹祖上的籍地。与曹寅为至好的张见阳,留下了《楝亭夜话图》,就是丰润张氏。他与纳兰公子(性德)也是至交。他们三位可称康熙盛世词坛三友。    
    丰润又出了张爱玲,对《红楼》有极高的识见,这不仅仅是什么“才女”的俗义。这是京东山川灵秀的精气之凝结与流动。    
    我在美时,不及知上述这些情况意义,也就失去了试行探访她的机缘。如今念及,深为悔憾。张爱玲有极高的天赋,也有她的“乖僻”的性情。这完全符合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岂偶然哉。    
    诗曰:    
    邪正相寻两赋来,英豪脂粉见奇才。    
    红楼高见何人及?惆怅殊乡境可哀。    
    2000/10/31写讫


第五部分周汝昌评《红楼梦魇》(1)

    咱们今天选的这个主题是我来看张爱玲和《红楼梦》这么一个主题,这个主题我觉得非常有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吸引人的题目。张爱玲是一个有国际声誉的女作家,我非常佩服敬重她。但她平生的事业是创作,看一看她的生平,她是河北丰润人,但这是说她的祖籍。她们家诸位都知道,清末做大官,她们家藏书据说极多。很多是外人没有见到的,她们那个世代家学渊源,并非我们今天一般人所能想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