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我告赢了工商银行 >

第13部分

我告赢了工商银行-第13部分

小说: 我告赢了工商银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馑妓底约骸芭饬朔蛉擞终郾薄C辉胄∠目悸堑酶钜徊恪K担绻腥酥拦ば懈饲2蛔蓟褂腥艘シㄔ焊妫茄ば芯兔话旆ㄕ屑芰恕N蚁胨悸堑靡彩牵谑峭肆艘徊剑鹩σ彩褂谩半视铩保辉诒ǖ乐兴怠案枇艘欢ǖ牟钩ァ保∠娜匀槐硎静荒芡狻   �
    谈判就此僵持。此后一连3天,我都没得到任何回音。第4天下午,我打电话问小夏,他说,你的方案领导不同意,领导又表示不想调解了,干脆让法院直接判吧。    
    我被弄得有点哭笑不得。我一看春节快到了,于是赶紧给白云打电话,请她快点下判决。白云说,工行的态度她已经知道了,法院很快就会判决,就在春节前……    
    折腾了一个月,工行方面两度同意和解,又两度“撕毁停战协议”,使一度出现的和解之“光”耀眼一时却又转瞬即逝,烟消云散。        
    但我现在非常庆幸当初没与工行和解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倘若当时我不能“把持”自己,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画押,收钱走人,后来发生的一切基本上都不将存在。尽管我在和解谈判中坚持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尽管和解的前提是北京工行承诺修改补卡收费标准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尽管那样做也会给问题的解决带来希望,尽管……


第三部分:一审判决书几多冤和屈刘永泰出马质疑牡丹卡(1)

    最近几年,有一个词汇的使用频率相当高,就是“建言献策”。这个词汇在最初使用时一般是用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身上,但实际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每一个老百姓都应该站出来为国家、为公众利益鼓与呼。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应该如此。    
    北京市就有一位政协委员,名叫刘永泰,在国家科技部工作。在2005年1月召开的北京市人大、政协“两会”上,刘永泰勇敢地站出来,质疑牡丹交通卡。    
    刘永泰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就在一个月前,北京市交管局新公布了19项交通违章处罚项目,其中驾车不携带牡丹交通卡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牡丹交通卡每个司机必须办,缴纳罚款也只能到工商银行,司机没有选择权。我认为银行垄断的意味很浓。”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后,车主违章后受到的处罚额度有不小的增长,原来仅二三十元的处罚陡然变成了一二百元甚至更多。面对高额罚款,许多车主针对罚款数额和用途提出了疑问,同样的问题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刘永泰委员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共同定期公布交通违章罚款情况的建议》提案。这个提案被收入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目录》。    
    刘永泰在提案中说:“北京市的司机都知道,牡丹交通卡是一个行政部门与工商银行联手的”垄断卡“(经济学有一个观点:垄断就会有垄断的利润)。办一张牡丹交通卡工本费是5元钱(这一点可以理解),可存折里必须至少存10元钱(以北京300万司机计算,那就说明交管局和工行联合在一起的这一账户里永远有一笔至少3000万元的资金,这笔资金又由谁来监督呢?公众无从知晓)。且补办一张牡丹交通卡要工本费100元钱,尽管银行曾解释说该卡中有信息等等原因成本会比其他银行卡有所增加,可据相关技术专家称即使卡内有磁条或信息,成本也只是几元钱,说明补办一张卡交管部门和银行共同获取了90元以上的利润。谁来监督呢?这不正说明垄断造成了补办一张牡丹交通卡具有垄断利润这一不争的事实吗?尽管北京的司机们对这种‘只此一家,绝无分店’的垄断行为怨声载道,也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在这里,刘委员提到了牡丹交通卡的成本。刘委员在科技部调研处工作,从他所处的工作环境来看,他从“相关技术人员”处了解到的牡丹交通卡的成本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权威的说法。    
    除了提及牡丹交通卡之外,刘委员还就交警的罚款指标等问题提出质疑。他在提案中说:北京市几乎每个机动车驾驶员都知道一个传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或各区交通支队直到各中队对其一线值勤的交警下达过纠正交通违章罚款额度的任务。据说新“交法”实施之前(处罚金额小)是每人每月4800元,新“交法”实施后每个交警每月纠正交通违章罚款的定额升至6万元,即每天至少要罚2000元,也就是10个200元的纠违罚款,任务很容易完成,并称这是交警奖金的重要来源。另外,记得有一年网上曾出现过一篇《一个交警的自白》的文章。尽管交管部门对传闻或文章多次辟谣,且不去追究传闻或那篇文章的真实性,可不论其真伪都给我人民警察的形象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严重地损害了我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    
        刘委员继续说:虽然本人对上述传闻不置可否,但当看到有的交警晚上很晚或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首先肯定其工作的正确性)不是在指挥交通,而是躲在易违章路口或地带(易违章的地点正是应该交管部门研究解决的“交通结点”,现如今成为处罚的重点)的隐蔽处等待处罚司机时,同时看到交警们那不畏严寒酷暑去罚款那充分显示其权力的感觉时,又使我不得不对上述传闻产生些许疑虑。本人暗揣,难道交管部门不能研究解决那些易违章路口或地带的交通环境或在无遮挡处安上一个摄像设备,录像后在网上公布违章行为再进行非现场处罚,岂不更省时省力?何况机器的成本永远小于人工成本,交管部门不会连这账都算不过来吧?由此看来,上述传闻或文章所述令人将信将疑。    
    最后,刘委员作了总结:为能在公众中树立我人民交警的光辉形象,为使那些传闻不攻自破,也是建立透明政府之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的现实需要。本人建议:1、交管部门定期公布违章罚款的数额及资金用途。2、建议北京市的交管部门在“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上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每月(每季)或定期联合公布北京市执勤交警纠正交通违章罚款情况报告:即公布每月(或一段时间)上岗交警人数、纠正交通违章多少起及罚款数额。用当月全市罚款数额除以当月上岗交警人数,不就得出每个交警每月罚多少钱了吗?一段时间后,如果说公布的数字是真实可靠的,又无线性规律可循(即不是围绕某一数值波动),岂不是传闻不攻自破吗?如果交管部门连这一点都没有勇气来面对的话,那么就充分地证明了老百姓的传闻不是“空穴来风”。 愿我们的政务越来越公开,愿我们的人民警察不再被百姓误解,形象越来越光辉。    
    从这一份提案来看,刘委员是一个胆大的人,一个敢说敢当的人。当绝大多数司机都“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时,同样也有驾驶证的刘永泰却在“两会”上,向交管局提出质疑,这需要勇气。不过,政协委员的天职就是参政议政,就是建言献策,就应该敢说敢当,否则,政协委员如何做到为民请命呢?一个政协委员的价值又如何体现呢?    
    2005年3月中旬,刘委员收到了交管局对自己提案的“办理报告”,但他对这份报告不甚满意。


第三部分:一审判决书几多冤和屈刘永泰出马质疑牡丹卡(2)

    在这份办理报告中,交管局首先否认了交警罚款指标的传言。交管局说,2004年,市政府划拨交管局的行政办公经费多达几亿元,市政府对交通管理和交管局办公财政支出大大高于全市交通违法罚款数额,“我局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靠罚款来添装备、搞建设”。交管局从未向一线交警下达过罚款指标,交警的工资也与罚款多少无关。此外交管局还透露,2004年全市的交通违法处罚金额近5亿元(这是由于2004年新“交法”实施后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额度提高而形成的,此前年均罚款总额在15亿至18亿元之间)。    
    对刘委员提出的“减少执法成本,加强非现场执法”等建议,交管局是这样回复的:由于交通违法的形式多种多样并具有即时性,非现场执法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交警坚持路面执法是必要的。同时,局里明确要求,不允许交警采取“挖坑”、“设陷阱”等方式来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执法偏差要及时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针对牡丹交通卡垄断发行的指责,交管局作了简单的答复:“我局也一直考虑委托多家银行代收交通罚款,但由于IC卡密钥、交款核对等技术因素的制约,目前还没有实现。”    
    交管局把提案交复后,需要提案人对此签字认可,但刘永泰却难以下笔。交管局的同志主动提出,愿意登门征求刘委员的意见,时间定在3月25日,星期五。    
    3月24日,刘委员给我打电话,告诉了这一消息,并希望届时我能到场与警察同志面对面。    
    3月25日对我来说,是一个繁忙的日子。首先,3月26日出版的《中国工商报》第一版轮到我编辑,这一工作一般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完成,而3月25日是签字付印日,本该忙一整天。再者,几天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际部的姚根林主任给我打电话,说3月25日突尼斯旅游部门要在记协开一个关于突尼斯成为我国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新闻发布会,希望我过去“捧场”。姚主任是一个很和善的人,我们是两年前参加中国新闻代表团访问日本时认识的,当时他是代表团的领队,我们都爱叫他“秘书长”,回国后也常常联系。所以,我原本打算借此机会见见老朋友的。但是,刘委员突然向我发出邀请,我觉得还是应该“以大局为重”,去跟交管局的同志请教关于牡丹交通卡的事情。    
    3月25日中午1点,我将报纸编辑出一遍大样后,将余下的工作交代给同事,奔公主坟方向而去。    
    这十来年,公主坟地区变得是越来越繁华了。城乡贸易中心是最早在这里开业的大型商场,旁边的翠微商场也常常人头攒动。向东不远可以看到中央电视台的办公大楼……    
    刘永泰所在的单位是国家科技部,办公地点就在中央电视台大楼的后面,东与世纪坛相邻。科技部原来的办公楼正在装修,当时正借用其后边的一栋淡紫色小楼办公。刘永泰所在的农村与社会发展司调研与协调处位于5层,办公室显得较拥挤。    
    这是我第一次与刘永泰见面,此前都是在报纸、网络上见到关于他的报道。他的年纪约在四十七岁上下,身体略瘦,戴一副厚厚的近视镜,音调低沉,但有力。    
    他递过来一张名片,上面显示他的职务是调研员,相当于人们开玩笑常说的“处座”。他除了具有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身份外,还有九三学社北京市常委、九三学社中央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北京市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几个职务。    
    我们聊了约半个小时,4位身着民警制服的人走进了办公室,领头的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部张副主任,还有秩序处、信通处的几位同志。    
    这天下午,科技部的好多部门都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所有的会议室都被占用,我们只得到二楼一开放处,临时“搭建”一个会议室,大家相邻而坐。    
    同样戴着眼镜的信通处王处长看了我好几眼,后来刘委员介绍,得知我就是与工行打官司那位记者,他才恍然大悟地说:我说这么眼熟嘛,我在电视里见过你!    
    对交管局的提案办复情况,刘永泰说,他总的感觉是不太满意,提案办复给人一种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的感觉,对他提出的好多问题都没有正面回答。刘永泰举例说,他建议北京市交管部门在“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上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每月(每季)或定期联合公布北京市执勤交警纠正交通违章罚款情况,但交管局在答复中只是说“交通罚款收缴后全部上缴市财政,列入全市财政总收入”,没有正面回答问题。现在都提倡政务公开,把这一罚款数公布一下有什么不可?    
    坐在刘永泰左边的秩序处张副处长马上作了一番解释,主要的内容是:2004年罚款数接近5亿元,这还是新的道路交通法去年5月1日实施、将机动车违法处罚额度大大提高后的结果,预计今年的罚款数额可能要达到10亿元。把这个数字公布出来不太好。为什么?每年有200多万人次驾驶员违法被罚,处罚金额又如此之高,把这些都公布出来,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差?说明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力度大、罚得狠?可能还要因此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管从哪个方面说,这种情况都不宜公布,公布了则弊大于利。    
    这话说得也不是没道理,从交管部门考虑问题的角度出发,的确是这样。但我从这番话中听出了“弦外之音”——交警一年罚那么多钱,老百姓要知道了,还不议论纷纷:罚款虽然要上缴财政,财政肯定还要返还一部分,交管局是不是要用这笔钱买摄像头,进一步加强罚款?交管局会不会拿这些钱给交警发奖金?这些钱个人会不会揣腰包?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一而足。既然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还不如不公布的好。    
    但刘委员对这样的答复同样不满意。他说,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公布罚款数额也是大多数老百姓的要求。政务不公开,老百姓不知道政府在干什么,谈何舆论监督呢?执法需要监督也该体现在政务公开上。    
    是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也在一次会议上要求,要通过政务公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妥善协调和处理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