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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砚霓小集-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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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忖。

“乡土”到底是什么?稍稍长言,或者可以说成乡风土俗。乡风土俗,
岂不“土”气乎?仰慕“洋”风的,自然避席而走。但因沾了“帝京”的光,
或许就还能垂顾一眼,也是说不定的。其实,“帝京”的实体,也仍然是一
个人民聚落的“大型”物罢了。一个小小聚落的“乡土”,却也是很值得为
之作“记”的呢!

我打一个比方。譬如这“庙”之一物,今天一提起它,想的大约只是一
个“迷信象征”。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的认识论所能理解说明的。如果他
一乍听庙和社会密切相关,会惊骇诧异或嘲骂其“荒谬”“错误”。因为他
不知道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我们的老祖宗们,凡是聚落之点。必先有一“社”
(也许设在一株古树之下),群众有事——祭祀的、岁时的、娱乐的、商议
的、宣传的。。都以此“社”为“会”众之所。从这里发生出一系列的文化
活动形式。后来的庙,就是“社”的变相遗型(众庙之一的“原始体”叫土
地祠,就是“社”了)。庙的作用,远不只是烧香磕头一类。应当想到:建
筑、雕塑、壁画种种艺术,都从此地生长发展。唱一台戏,名曰“敬神”,
其实“娱人”(“心到神知,上供人吃”的俗谚,深通此理了!)。而戏台,
总是在庙前头的,其实是农贸市场和节日文娱演出的结合体!所以鲁迅先生
早就指出,这是中国农村人民一年一度的唯一的一种自创娱乐形式,把它当
作迷信反掉了,则农民们连这么一点快乐也就没有了!——讲“乡土”,其
中必有与“庙”相关的事情,这是我敢“保证”的。这些事,难道不值得我
们思索一下吗?

我们常说“人民的生活”这句话。其内涵自然有科学表述,今不多及;
然而假使人民的生活当中不包括我刚才叙说的那一重要方面,那么这个民族


(伟大的民族啊!)还有什么“意味”可言呢?这个民族有他自己的文化历
史,有他自己的乡风土俗,这如不是一个民族的一种标志,那什么还是呢?

历史的时间长河是望不到尽头的,时代要前进,科技要发展,文明要进
化,社会要变迁。。但不管怎么进展变化,中华民族的根本质体与精神是不
会变“土”为“洋”的。以此之故,后人一定要了解先人的“乡土”,知道
他们是怎样生活、为什么如此生活的深刻道理,才能够增长智慧,更为爱惜
自己民族的极其宝贵的文化财富,对于古今中外的关系,才能够认识得更正
确,取舍得更精当,而不致迷乱失路,不知所归。

如此看来,为燕京之乡土作记,所系实非细小。以“茶余酒后,谈助可
资”的眼光来对待它,岂不浅之乎视之了?

开头我提《帝京景物略》,此书确实不凡。但它以“景物”为主眼,除
“春场”等个别条目,记“乡土”的实在不够丰富。如今云乡兄的这部新书,
大大弥补了前人的阙略、长期的空白,使得我们不再兴惘然之慨叹,其于后
来,实为厚惠,不独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受贶良多而已也。

云乡兄的文笔亦佳,使刘、于二公见之,或亦当把臂入林。这也是不可
不表的。
我草此序,极为匆促,不及兼作题咏,今引前年题他的《鲁迅与北京风

土》的一首七律于此,也算“义类”相关吧:
至日云鸿喜不遐,春明风土系吾家。
轮痕履印访南北,酒影书魂笔整斜。
霏屑却愁琼易尽,揖芬良■墨难加。
揩摩病眼寒灯永,惆怅东京总梦华。

1984 年6 月13 日


《红楼梦辞典》序

《红楼梦》(《石头记》)传抄问世之后,到乾隆末年便有“红学”专

著出现,其中已经包括着对于个别词语、典故的寻绎与解释。清末文士杨掌

生,自言多年留意疏记《红》书中所见典章、制度等条目,引据书册,以为

笺注,积至二千余条。旧日(亚东图书馆“新式标点”排印以前)坊间流行

本《红楼梦》(又称《金玉缘》),卷端列有多项“附录”,有一项叫做“音

释”,就是把《红》书中的新鲜冷僻的字眼,摘出而注音加释。这些“事例”,

表明了读《红》之人需要注解以为之助,而且早已有了“辞典”的滥觞和先

河。本辞典正是从此一源流发展而来。

以上举了三种往例。我觉得这个“三”也并非偶然之数。在我看来,《红

楼梦》这部书的内涵和性质决定了以上三种注解的必然产生。试为分疏,以

明斯义:

曹雪芹一生穷愁著书,略与太史公所写的虞卿相似,可是他单单选取了
野史小说作为表现形式,而当时小说的主要读者对象是“市井之人”(即鲁
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的“细民”),雪芹在书的开头就明白无误
地点出了这番意思。这就决定了《红》书的通俗性质。大量口语的运用,超
越了以往的同类作品。而这些口语,向来是缺少“定字”的,因此脂砚斋常
常赞赏雪芹为这些俗语审音选字的才能(如“冷风朔气”的“朔”字①),或
者径行指明某字出于《谐声字笺》(如“■”字①)。这些,可说是全为“市
井”“细民”而设,并不是给学士鸿儒们看的。这一类词语,不妨说是构成
《红楼梦》语言的主要“成分”,自然是辞典选设词目的重点。

这一类,虽属日常习用惯闻之语,也因时代、地区、场合等条件的改变

而需要注释。如“理论”一语,是“理会”“留意(筹思、处置)”的意思,

“不理论”就是“无心、无暇去管顾(人或事)”。这要注。“罢了”一词,

如只注成“完”、“已”、“休”等字面义,则完全不能体现它在《红》书

中的实际用法,其口吻神情,随文而异,含义丰富。如宝玉对某人某事之“也

只得罢了”是说他无可如何,只好放过去。若贾母见了某一事物(如食品、

菜肴)而说“这个倒罢了”,那却是对它的很高的评价(实意是“也行了”

“也过得去了”)。这些当然更需要注。再如“白”这个副词,一般只知道

有“白说”、“白费”,即徒然枉作之义,可是如果你拿这个意思去读曹雪

芹的书,便不能到处通行,——等到你看到本辞典对这个“白”字的解释,

你当会暗自惊讶:原来它有这么多种不同的含义和用法!而这些,你在一般

辞书中大约是找不齐全的。

由于历史时代的推迁,以及社会条件(地区、民族、阶层、家庭、职业

等)各异,古代作家使用语言往往有他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例如曹雪芹指称

某些人时多用“一起”,而不常用“一伙”、“一群”。他写下的口语,如

① 口语俗谚中的某些字音,并非有音无字,可以随便乱写。本字冷僻,俗常往往以他字充代,例多不可胜
举。此处所涉,是一位文学家如何“处置”这种困难的问题,而不是指语文专家考定“本字”的那种治学
之事。
① “■”,今通作“逛”。《谐声字笺》,其具名、作者、年代,请参看拙著《红楼梦新证》第七章《史事
稽年》。曹雪芹时代的一些字体,如“一淌”的“淌”,今用“趟”;“狠是”的“狠”,今用“很”,
等等,为数不少。今日铅字排本皆已改用通行体,其迹遂不复可见。

从语言学角度去看,已属近现代范围了,可是你在《红》书中找不见“现在”,
而总是用“这会子”;找不见“行不行”、“可以”、“与否”等字样,而
总是用“可使得”、“使不得”。你也绝不会找见目今文艺作品中大量使用
的“不过”,而总是用“但只是”。。。这些未必都能在辞典中获得显示,
但是研究《红》书语言的人,却不能置而不论①。

嘲骂坏女人,如贾府中人问智能儿说“你师父那秃歪剌”如何如何,这

里的“歪剌”乃“歪剌骨”之省略语。表示忽然、蓦然意思时,说作“忽喇

巴儿”。这类词语,记得像《长安客话》这种书都有记载,是北京地方土语,

来源甚早(疑心或与金元等时代少数民族语言有关)。这自然更需要注解。

还有一类词语,似乎辞典之中无收录的“合适地位”,但又容易为读者

(特别是译者)忽略和误解。如“我说呢”,意思近乎“啊,原来如此”或

“这就无怪乎了”。又如“可是说的”、“可不就这样罢了”、“可不是”、

“可是呢”,这些“可”或“可不”,都不是今天用法中的转折词义。假如

将“可不是”译成了“但非”之意,岂不是一个笑话。关于这一类,辞典如

何处置为宜,我还拿不准,或许注一注也还不算多余吧。

我想,在典章、器物、服饰等“名物”词条必须收录之外,上述这些词
语应当受到特别的重视。

如上所云,既然《红楼梦》读者对象是市井小民(大约相当于今日所谓

“一般群众”之意),可知此书虽是以叙写两府一园为主,其所涉之社会面

却是十分之广阔。在这一意义上,才出现了“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种比

拟措词。这意思倒是不差的,只不过前面须加“清代”二字方可。书中写到

了各种社会生活,各个层次,各个角落,作者曹雪芹真好像一个“无所不在”

的全能者,他从诸多的方面和角度,记载了那些人与人的关系和礼数、风俗、

习尚、言谈、举止。这些,绝大部分随着时间消逝而不复存在了,连杨掌生

那时候都已感到需要疏记了,何况在这“世变日亟”的百年之下的今天。这

层道理最明显,最无待烦辞。应当为之补说几句的是,为什么单单《红楼梦》

具有了这个“百科”的性质?别的小说自然也有一些,但总比不过它,这道

理安在?其原因之一,就是这部“野史”的性质使它具有更多的“史”的意

味和色彩,其间的形形色色,可谓之“历史万花筒”,极其丰富绚丽。它的

万象森罗,遂使《红楼梦辞典》必须具备另一特色:应当注解这些已经消亡

和正在日益消亡的以及实存而形异或名存而实亡的历史事物。

《红》书开卷不久就写英莲去看“社火花灯”。社火是什么?“火”与

“灯”连,既同属元宵之景,很容易混为一事。一个英译本就是如此理解的,

而不知社火就是“过会的”(迎神赛会的“会”),亦称“社会”,火即“伙”

字,它是民间的舞队,高跷、龙灯、旱船。。种种不一。它们巡回表演,也

“撂场子”,有舞蹈,有音乐,也有歌唱(另一英译本将“社火”译成“哑

剧”,也不尽恰当)。这个,单看时若是不懂,倒也无关宏旨,“不伤大局”,

可是毕竟是“不求甚解”之风,而且妨害了译本的准确,总是一种损失。“祖

母绿”是宝石名称,原是记音(有几种不同的记音法),与“奶奶”无关,


例如在一般文例中,“命”和“令”都属上对下的用语,但《红》书中写门子“不令”贾雨村(知府)
发签,凤姐“不命”贾琏进入贾母居室,就与常例有异。说曹雪芹此处用字法“不通”,恐怕也是书生拘
墟之见。脂批中出现“因命芹溪删去”等字样,遂有据此以断批者乃雪芹之“长辈”云云,其为泥古而昧
今(雪芹、脂砚等人之“今”),亦可引以为戒。这些,在辞典中似难一一具列,因附说于此。


而一种日译的某书竟把此词的“祖母”当作奶奶属于“上句”了,“绿”字
分割使入下句。贾宝玉题咏潇湘馆,说是“秀玉初成实”,这“实”是指“竹
实”(也叫竹米,好像是竹子结的籽粒,传说凤凰以此为食),却被人当作
了“果实”。元春卤簿仪仗中的“冠袍带履”,是四样礼服,但也有的竟把
履认作“拖鞋”。诸如此类,也难悉数。辞典对此,都应该予以确解,庶无
传讹沿误之弊。

这类历史名物,也构成了本辞典的一个重要部分。一个时期以来,有一

种评论意见常常指出,《红楼梦》是文学作品,不是历史记录,两者不可混

淆。这其实是多虑了,而且似乎不大明白我们中华文化史上还有自己的民族

传统的特点更应首先留意,这就是我们的一部几千年文学史上“文”与“史”

的那种丰富而微妙的联系关系。小说,今人(特别是只讲西方文艺理论的)

目之为“文学作品”的,古人则目之为“野史”。我国古代小说原是史的一

支,所以正统史家曾讥嘲《晋书》、南北史等都是“小说”,这在《史通》

与《通释》都可看得十分清楚。与雪芹同时的学者章学诚则主张“六经皆史”,

并评论《三国演义》的“七实三虚”。。我们的古代小说作者,是在这个传

统观念下执笔写作的。至于《红楼梦》,更是如此,它有意地隐去了“朝代

年纪”,可是杨掌生却单单为它疏记二千余条历史典实之类的注解。有心之

士,对于这种种文学现象,当会引起深思而寻绎其中道理。辞典中的这一批

历史名物词条,虽然已是散碎的罗列,但毕竟还能让人看到在其“背后”,

隐隐约约,另有一条中华文史传统的线索。

美国的比较文学家兼“红学家”蒲安迪(Andrew Plaks)教授,在撰文
论述中国的长篇章回小说时提出,传世的这些部名作,形式上好像是继承了
自宋代以来的“说话(说书)”的传统,而其实却都是出自文人的手笔,两
者是很不相同的。我认为这一见解很有眼光,而这个事实也是很重要的文学
现象。不懂这一层道理,就会把一些问题搅乱①。但我想在此补充一点,就是
曹雪芹这个“文人”,既有中国历代文人的共同特点,又有清代满洲八旗文
人的更大的特色。忽略了这后者,也会将《红楼梦》拉向“一般化”,抹煞
它的许多特殊性质和风格。这种文人的文化素养加上特性特习,就使得《红
楼梦》带上了极其浓厚的中国文化传统的奇妙的色调和气质,风格和手法。
假如不能理会中国汉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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