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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给爱一个机会-第18部分

小说: 给爱一个机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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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我,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个口哨的故事,舅父退休后成了老年活动中心的负责人,每天早上,他会在老年活动中心的操场上吆喝着他的队友们锻炼身体,打太极拳,舞剑,但不再踏步。他们家的那只不锈钢口哨,早已不知所踪。    
      我一直没有放弃儿时的梦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着,要给自己买一个口哨,不锈钢的,吊着红色的绸带。    
      但是,好像从我可以给自己买东西的时候开始,那种口哨已差不多消失了,街上的孩子们开始吹各种各样的花哨子,有机材质的笛哨,颜色鲜艳,声音悠扬。我从来没有看见一个小姑娘,躲在院子的一角,憋着嗓子模拟口哨的声音喊“121”,边喊边踏步。    
      物质的极大丰裕,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格外开朗。    
      后来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上买到了儿时梦寐以求的东西:不锈钢的口哨。没有红绸带吊着,我买了很多红丝线,卖东西的小伙子笨拙地将那些丝线攒成一根丝带,穿过口哨末端的小铁环,帮我拴好。    
      我把这来之不易的宝贝带回家中,引起了侄儿的好奇。侄儿三岁,精力旺盛而富于想象力,他把口哨挂在脖子上,断断续续地吹着,仿佛是121的节奏,又仿佛不是,但无论如何,他跟着自己的口哨声卖力地踏步,121,121,露出快乐的神情。有时候甚至激动得尖叫一声,举着那口哨在屋里疯跑。    
      他的母亲被不知疲倦的口哨声惹火,叫他停下来。他不肯,越发地吹得有劲,踏步更加有力了,疯跑的次数也跟着增加。他的母亲追上前,劈手夺过口哨交到我手里,将他带进房里训斥,我拿着口哨站在厅里,像多年前刚刚将它偷在手中。    
      我本来是有神经衰弱的,却不觉得他吵。他母亲不在的时候,我们重新开演,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从客厅操练到厨房,又拐进卫生间和卧室,噼啪地关门开门,吹着口哨,踏步,121。    
      那便是幸福。我在心里默祷它永远,不停地重演。    
    


第六部分前香在(1)

    他现在辞职在家休息,我也不用上班,每到他妻子出了门,他就打电话给我,引领着我花样百出地恋爱。    
      到今天为止,我和李木相识已经56天,从第50天开始,阳光美女作家一一成了彻头彻尾的怨妇。    
         
      是的,我就是一一,今年22岁,在报纸期刊上开着每周每月周期不等的几个专栏,讲述都市爱情故事。随便在GOOGLE或者BAIDU上面键入“一一”三个字,会搜索到上千条相关信息,我爱吃什么水果,用什么洗发水,早上吃不吃早餐,网上一应俱全。    
      在我的爱情故事里,女主角就叫一一,无论故事发生在台北、台中、高雄还是香港或者别的城市,无论故事最后的结局如何。许多人都以为那些故事是我的经历,我笑,22岁,就算不睡觉,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完成如此丰富的阅历。    
      我和李木的相识,也跟爱情故事有关。    
      小区门口的网吧叫WINDFLOWER,经年累月地放着朱哲琴的阿姐鼓。据说主人是个背包客,对西藏的着迷程度堪比达赖喇嘛。    
      我喜欢去那里写东西,在线写。因为知道要付钱,才不会说那些没有用的废话。    
      一家时尚杂志的小编给我发了N个MAIL追问一一的爱情故事发生了没有。    
      “3000字以内,注意情节要离奇。”    
      每次他们都不忘记加上这条要求,每次看见这条要求我都想笑。其实3000已经够多。这是个读图时代,生老病死的过程如果能在800字内交代完毕,兴许大家能有兴趣看完。    
      中午时间,外间阳光普照。WINDFLOWER空荡荡的,朱哲琴在唱《六世达赖喇嘛情歌》,魔咒一样的呓语在屋内流淌。    
      我照例到柜台前面去要求放自己带来的CD。我喜欢听一些尖利的声音,仿佛利器滑过布匹,带来逃跑的欲望,在这样的欲望里编造一一的爱情适合3000字以内的表达。朱哲琴的声音太缓慢,应该作为长篇的背景。    
      “请放这张。”    
      我说完定在原地。    
      有人跟我同声要求,且手里拿的也是SAVAGEGARDEN的《认定》。    
      “你们俩的碟一样,放谁的?”老板一脸坏笑。    
      “放她的吧。女士优先。”拿着《认定》CD的男人穿着墨绿色的马球T恤,牙齿很白,笑起来很迷人。    
      “放他的吧,减少磨损。”我一遇到帅哥就才思敏捷嘴尖牙利。    
      三个人一齐哈哈笑。    
      我拿回自己的CD,走到惯常霸占的座位上坐好。    
      咖啡厅、麦当劳餐厅、地铁站、机场、D厅,一一都去过,都有过爱情,剩下来该怎么办呢?东京、曼谷、新加坡……我漫无目的地在GOOGLE里输入这些异邦城市名,打算让自己出境旅游,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同人种的爱情。    
      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听话,不看屏幕不看窗外,没事就往不远处扫描。那个白牙齿的男人,在不停地抽烟。    
      “你不要抽烟,影响我了。”我理直气壮地站到他面前去。    
    


第六部分前香在(2)

        
      男人抬眼看看我,有些轻蔑似的,仿佛又只是没有来由的漫不经心。他把烟掐灭,突然问:“你为什么喜欢SAVAGEGARDEN?”    
      “有活力啊。唱CRASHANDBURN也可以兴致勃勃。还有就是又帅啊,一点儿也不像野人。”    
      “伍佰才应该是野人吧,唱情歌就像挖地一样,喀嚓喀嚓的。”    
      我哈哈笑,问他:“你呢?你为什么喜欢他们?”    
      “他们讲我长得和主唱DARRENHAYES有点儿像。”    
      我差点笑得抽筋,脚底板随着笑声蠢蠢欲动。他始终没有咧嘴,只是认真地看着我,认真地说着每一句话,好像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值得我笑成这样。    
      3000字的爱情故事被忘记得一干二净,离开网吧时唯一的收获是,我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李木,当然,他也知道我叫一一。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李木。也没有太感慨,每天擦肩而过的人千千万万,有什么理由苛求每一次的偶遇都成为美好故事的开端?我才22岁,有的是时间等待,等待一场爱情的袭击。    
      如果生活跟我写的爱情故事没有任何差别,谁还有耐心去读我的小说?    
      可是,李木仿佛就是为了要成为美好故事的开端的,竟然再次出现了。    
      我被朋友叫去参加一个沙龙活动。香烟缭绕的沙龙现场,许多人畅谈人生与理想,发起人鼓动李木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缓缓站起来,似乎很难于开口。    
      有人体谅地说:“坐下说坐下说,平时我们都难得有这样的机会畅所欲言,可是我们的心是热的……”    
      李木打断那人的话:“我听说活动结束后有个饭局,就来了。”    
      我坐在李木的对面,也一直没有说话,听了他的发言差点喷了一地。紧接着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而已。    
      我盯着李木,暗示他我想逃走。    
      李木点点头,我们趁着饭局开始的时候偷偷溜了出来。    
      我和李木漫无目的地在黄昏的长安街上走了很久,没有说什么话。    
      经过一家麦当劳餐厅的时候,我打包了两份香芋派,李木要了一只巨无霸。餐厅里空荡荡的,我们俩谁也不想坐下来。迎着风,吃着热乎乎的香芋派,非常刺激。    
    


第六部分前香在(3)

    我嘴里含着东西大喊:喂!我们两个像不像农民?    
      李木站住,仿佛很生气的样子,盯着我,半天不说话。    
      我正想再说点什么,他突然开口:怎么能像呢?根本就是。    
         
      李木说完狠狠地啃了一口巨无霸,满脸愤青表情。    
      我再一次笑得差点儿晕过去。    
      我和李木道别,他突然问:“你真的和男人在教室里做那件事?”    
      “没有。我还是个处女……”说完我有些后悔。    
      理论上说,碰巧有一片草地没有羊经过,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但是,几乎每一片草地上都有羊,我时常为自己24岁了依然保持童贞而深感自卑。    
      “如果早几年遇见你该多好。”李木叹息。    
      李木比我大3岁,已经结婚。他和她恋爱3年,结婚,供她读研究生。她工作了,有了情人,却又不肯离婚。只是拒绝他。    
      他喝醉了吐得一地都是,她视而不见,由着他睡醒后自己处理,他要她,她总是像只木偶一样,几乎害得他阳痿……    
      这个漂亮的男人说起家事像个可怜的孩子,在外面遭了欺负,回家又是憋屈又是悲愤地告状。    
      让人心碎。    
      我开始像小偷一样出入李木的家。他现在辞职在家休息,我也不用上班,每到他妻子出了门,他就打电话给我,引领着我花样百出地恋爱。    
      卫生间、厨房、卧室、客厅、阳台,所有可以立足的地方都沾染了我们的爱情,以及爱情引发的欲望。    
      小编们的约稿被我一拖再拖,最后索性拒绝。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谋生,不过是为了好好活着,等待接受男人的爱。    
      李木似乎很心急,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开始规划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要怎样,每天有多少时间用来运动,有多少时间用来看碟,谁负责做饭谁负责洗碗……    
      我们偶尔会谈起他的离婚。他总是乐观地说:“没关系,大家都有了新的感情,一拍两散,谁也不会伤害了谁。真是再好没有的了。”    
      我并不催他。婚姻有什么用呢?我就是最好的例子。李木和他妻子的关系受法律保护,我这个没名没分的女人却在享受着他的爱情。    
      我爱他,我正和他在一起,这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是李木的妻子某天突然回家,我压根不打算怀疑我和他的感情。    
      那天我和李木正在客厅的沙发上奋战,门口突然响起了钥匙开锁的声音。李木的妻子先是尖叫,紧接着号啕,我的反应很奇怪,既不羞耻也不恐惧,反而有些怜悯。    
      李木狼狈不堪,本来刚强如炬的小弟弟一下软成了烂泥,萎缩而疲惫地吊在两腿之间。    
      我忘记我是怎么离开的,只记得有些不甘,如果李木穿好衣服跟我一起出门,这辈子哪怕是卖身,我也愿意养着他。    
     


第六部分前香在(4)

     他没有。我独自回家了,假装若无其事。    
      两天后李木给我打电话,诉说了他的种种不幸:双方家长的围攻,妻子的控诉,朋友的谴责等等。他的情绪乱得一团糟。    
      我有些生气,作为一个将近30岁的男人,这些东西事先难道没有想到过?    
      我问:“你们是不是打算不计前嫌重归于好?”    
      李木比我还生气,认为我不该怀疑他对我的感情。到最后我们俩在电话里哭得一塌糊涂,李木让我给他三个月的时间,彼此不见面不打电话不发信息不上ICQ,三个月后大家整理好自己的情绪,重新面对这份感情。    
      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连续5天没有李木的消息了。突然很怀疑,他对我,到底是爱,还是移情解压?    
      我该怎么办?要不要和他联系?    
      当她的小手已成往事    
      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机会再牵住她。    
      我松开那只像棉花一样柔软的小手,    
      自始至终没有再回头去看她。    
      我从山村随母亲迁到城市,是在81年,那时我正上小学4年级。搬来不过一个星期,就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在住宅楼的墙上。字大如斗,过往的行人都可以看个清楚:“成美是个土老六!”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成美是谁,但我走在路上,已经感觉到身后指指点点,我不习惯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晚上试图去将墙上的字迹涂掉,但是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写的,而我手头也缺乏恰当的工具。    
      第二天上学时再看,字迹只是多了些毛边,像漫画上的太阳一样燃烧起来,比原先更引人注目了。    
      那行字是我的同学写的,具体是谁我没有去了解,我只是知道大概是哪几个,在学校里,他们总是斜眼歪嘴地看着我,脸上露出一种突然听到谁放了一个屁的神情。    
      在我来之前,父亲已经替我办好了入学手续。没有朋友、多出来的英语课、还有其他同学高级的文具盒,都没有让我太烦恼。    
      最让我头疼的是上课老师的提问,那行提请对我加以注意的标语,就是在老师对我的一次提问后出现的。    
      当那天数学王老师让我上黑板做题时,我心里暗暗高兴,因为她写完题目的同时,我已经算出了答案。我按捺着心里的喜悦,很快将题做完,拍拍手中的粉笔末,正准备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王老师叫住了我。    
      “请你为大家讲解一下这道题!”    
    


第六部分前香在(5)

    我愣住了,张了好几次嘴都没有发出声音。来这个班已经快一个星期了,我还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在心里模仿着他们的国语,但自忖只有“老师好!”这三个字还算标准。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脸上,我胸中一热,抬起头来快速地讲了一句话,但天知道我说的是哪国语言,连我自己都没有听懂。    
         
      教室先是一阵恐怖的寂静,接着是震惊的笑声。第一排有个男同学竟然笑得从凳子上滚到地上。我用余光看到王老师笑出了眼泪,正用衣服的下摆擦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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