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荒山之恋 >

第7部分

荒山之恋-第7部分

小说: 荒山之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孩儿在一起,顿时自如起来,到了家似的,顿时有了灵感,会生出意想不到的小手腕,变幻莫测的表情,意味无穷的巧嘴儿。自己都没有预料的,简直成了一种艺术的创造。假如,骚情也算艺术,那么她便是一个一流的艺术家。    
      可是,尽是被人爱也是腻味,她很想好好地爱别人,爱得要死要活的。于是,也便要死要活地去爱,爱到末了,又觉着怪累人的,还有些好笑,做戏似的,就撒手不爱了。觉得还是轻轻巧巧地去爱更好一些。她想,大概还是不算真爱吧,真爱,就是真死真活也不顾惜了。可她又觉着自己也是真爱的,她没有掺一丝儿假,都是用真性情去爱的,弄到后来,她自己也糊涂了,不晓得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反正,她少不了男孩儿,少不了被人爱,也少不了爱人,就这么真真假假地过吧!谁叫她长得俊俏呢?谁叫她招人爱呢?谁叫他们都爱她呢?反正,她是没有一点儿责任的,她可以痛痛快快地爱。    
      女孩儿妈却知道,一个人一辈子只会真正爱一个人,也只会叫一个人真正爱着。爱一个人,被一个人爱,才是踏实的。可是她也知道,这个惟一的人也许一辈子也碰不到,也许一辈子里仅只照个面,谁都不认识谁的,就过去了。也许是找到了,认识了,两下里却到不了一起,连个面都不能碰,就算了。她对女孩儿抱着无限的希望和耐心,她得为女孩儿留心着,她相信这个人只要从眼前闪过,她准能逮住,不叫他过去。    
      江边码头的汽笛,一声长一声短地鸣。    
      再没有比蜜月里更甜蜜的了。他将过去忘了,也将未来忘了,被眼下实在的欢乐充满和渗透了。从没指望过的温柔体贴。他这才发现他的肌肤已经饥饿了三十三年,渴望了三十三年。女人的爱抚是那样令人激动,令人陶醉。“我要对你好。”他喃喃地对她说,“我要对你好。”他一迭声地喃喃道。只有一辈子的,全心全意地对她好,才能回报她的温柔的爱抚。他觉得,她的爱抚将他整个生命挽救了。他们几乎是彻夜地温柔着,只觉得时光过得太快。天蓝的窗帘还没黑透,便薄了,淡了,显出窗棂格儿的影子。房间仅只七平方米,硬从道具间挤出的一角,砌了墙,另开了门。可是,这于他们,是最美丽的房间了。每一件东西因为她的安置,都像到了家似的安适,又因为他从母亲那里承来的洁癖,擦拭得干干净净,崭新的一般,无法掩盖的破旧损伤就像是古朴的装饰,反显出别致。四尺宽的双人床贴着南墙,差一点顶住头脚,头上刚好挤下一摞箱子。箱子上铺了塑料布,放了一排乐谱,一张两人的小照。北墙立了一尊大橱,由于橱门上镜子的反射,房间好像加深了一些。橱与床之间,是一扇窗,窗下一张方桌,铺了洁白的桌布,桌下塞了四只方凳。桌子对面是门,门边是煤炉、碗柜,一些吃饭家什。再没有比这更温暖更周到的小窝了。他几乎以为他受了三十三年的苦和罪,就为了这一天的酬报。    
      他有了家了,他这才感到安全,感到了安心。他时时处处感觉到家的温暖可靠的围护。这围护跟随着他,包裹着他,使他勇敢了,开朗了。他竟不再惧怕与人接触,不再怕与人交往。他慢慢地放下了武装,松懈了戒心。家,将他在熙熙攘攘的世界里狭窄地圈起,他的生活反倒开阔了。因为有了退避的后方,所以他甚至敢于作一点点进取的努力了。    
      他开始有了朋友,一些也是从南方来的,不甚得意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他可以少一些自卑,因而也更自如随和。他开始在自己的小窝里请客,将方桌从墙根拉出来,靠着床,床上便也可以坐人了。她会烧菜,全是南方口味的菜,蛋饺线粉汤,茄汁排骨,青菜炒得碧绿,豆腐炖得雪白,一一端上桌子,文静安详地接受大家的赞扬,然后,似是无意地瞅他一下,温柔地劝阻他喝得节制,他则甘心情愿地收敛了。她的管束叫他觉得无比亲爱,他愿意像个乖孩子似的蜷在她怀里,由着她温存地责打。他多么多么地感激她啊!    
      她的腹部神秘地在凸起,她做了一件细条子的孕妇衫,套在毛衣上,显得又天真又庄重。随着腹部日益渐进的凸起,她变得更温存体贴。似乎在培育婴儿生命的同时,也培育了母爱。他在她跟前,竟学会了淘气。晚上,她脱了鞋,靠在被窝上织着可爱得要命的小毛衣、小毛裤。他便也脱了鞋,将头枕在她凸起的腹部。“别为了儿子,忘了丈夫。”他这么说。她便用那织了一半的可爱的小毛裤、小毛衣,轻轻地打他的额、鼻、腮,手上依然勤快地织着。他便拾起线团,一缕一缕地给她扯线,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闲话,无聊得可笑。她不搭理他,由着他胡说,见他说得荒唐了,便微笑着欠起身子,俯下头,用下巴在他额上摩擦一下。他望着天蓝窗帘后面朦胧的月亮,想着小时候常听的,早已忘了这会儿却又想起来的故事,入睡了。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暖暖的被窝里,一双柔软结实的手臂围住他的肩膀,他是无比的安心而又幸福。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他似还没有享够婚姻的欢乐,来不及去体验父爱。又似乎是,他还没尝够母爱,所以并不急于做父亲。可是凭着他温柔善良的天性,他还是爱这个脸儿皱巴巴的小东西,欢迎她参加自己的生活。而她,也决不让他有一点被分割了爱心的感觉,不让他觉得,那小东西正在与他分享她的温情。而是叫他以为,从此有两个女人在一起爱他,他更富有了。她心里的爱是有增无减,几乎源源不绝。她抱着女儿,让他一古脑儿全部抱住,或是让他抱着女儿,一古脑儿全部被她抱住。由于她深存的爱心,本是稳重自持的她,却也生出无数温情的小花样。    
      夜深人静,一大一小都睡着了,她凝视着他们,心里的幸福与满足是无法言说的。她将他们都视作了自己的孩子,都与她有着血肉的联系,那联系的形式略有不同罢了。大的同小的一样,软弱无依,她是他们的保护,她对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责任来自血肉的联系,这责任使她快乐。她亲亲小的,又亲亲大的,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富有的人了。“我要好好地待你们。”她贴在大的耳边喃喃地说,“我要好好地待你们。”她又贴在小的耳边喃喃地说。要好好地待他们,来回报他们对她的依赖与亲情。    
      杂树林里的月亮,从未有过地皎洁。    
    


睡觉这码事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

      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她想找一个人让自己使劲儿地爱爱,看自己究竟能爱到什么程度。    
      这天,她正坐在门前小凳上搓衣服,穿了一条花布睡裤。是偶尔听见店里的同事们在说,新建的歌舞团有几个上海人,晚上穿了花绵绸的裤子,在院里乘凉,真正把人吓一跳,妖精似的,她立即去百货大楼扯了绵绸,挑那些花样素雅的,挑了一块墨绿条儿的,又挑了一块粉底紫碎花的,各自多扯了四尺,做个圆领无袖的褂头,配在一起替换着穿。回家便裁了,裤子照西式制服裤那么裁,只不过不上腰,穿松紧带,这样就可体了,那裆不会面袋似的垂着了。褂头呢,掐了点腰。领口开得低低的,袖口却长出几分,罩住圆圆的肩膀头,不会将腋窝都露出来,显得那么粗野。这两套穿上,真是又惹眼又不会吓人一跳。墨绿条儿的,文静苗条;粉紫花纹的,鲜艳娇嫩。一天一个样地替换,叫人琢磨不透,不知该将她往哪个类型里搁,哪个类型的好处都叫她得了,哪个类型的味道都叫她尝了。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这天,她穿的是那套墨绿条儿的。忽然,巷口走进一个人,一个男的,高高大大,穿了一身黄军装,却没有领章帽徽。他迈着很坚实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那个头,那步子,有着一股轩昂的派头,她不禁抬头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却认出,那正是她宣传队的高三同学,擂鼓的那个,光听说去插队,后来又说去当兵了,不料黄巴巴干瘦的猴儿,出息得这样威风。她不由有点怔怔的,待到他走到她的木盆前站住了,喊了她一声,她才转动了眼珠,似笑非笑,腮上酒窝动了动:“衣锦还乡啊!”    
      他并不回答,却向她打听隔壁院子里的女孩儿。她有些意外,进这个巷口的男人,几乎都是为了找她而来。尤其是这样威风的,又曾在一个宣传队里处过的男生,便很自然地脱口问道:“找她做啥?”问过以后又有点后悔,觉着自己犯了贱,心里有些愤愤的。    
      天暗,他没觉察到她的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她哥和我在一个部队上,托我捎回了东西。”    
      “那你去。”她说,说过了又懊恼,以为自己话多了,去不去和她有什么相干,何苦要说这一声。    
      他进了那院子,过了一会儿,天更黑了。她的衣服早搓净了,该去水管子涮了,却懒得动弹,还坐着。心里是想等他出来,再和他对几个来回,挽回面子,也叫他败在自己脚下。却又不肯承认这个念头,暗暗抱怨累了,水管子那里人又多,为自己澄清着。    
      过了一会儿,天又黑了一点儿,他才出来,却没有看见她,径直迈开步子走了。她心里酸溜溜的,不是个滋味。晚上,枕着绿豆壳的小枕头,翻来覆去竟失眠了。老实说,还没有一个男人敢这样对待她呢!他凭的什么呢?穿了一张黄皮就了不得了,要有能耐,怎么不升个营长团长的,怎么叫人给撸了回来?不过,她看清了他穿的是四个兜的。可是决不会大过连长去。再大上去,早就传开了,那家里人,不知会在人前耀武扬威得怎样了呢!她忽又想到,他是在大上海的地方当的兵,据说,那兵营正扎在南京路上,兴许大上海的娇艳女人见多了,不在乎了。这样一想,非但不能释然,相反更激怒起来。“啪哒”翻了个身子,愤愤    
      地想道:“大上海的女人怎么样!难道脸上能长出花来?”她有哪一点抵不上的?她也并不是没见过,新起的歌舞团就有几个,跳舞的,瘦得干柴似的,胸口平坦得什么也没有,腚窄得像个小男孩,就是皮色白,可又是煞白的一种。而她的皮肤,却白得有生气,有活力。全是叫天养着的,从来只用冰冰的井水洗脸,洗过了搽一点蜂蜜。什么“面友”、“雪花膏”,抹得脸上灰白一片,往下掉渣似的。而她,则鲜润得像带了露珠的花儿。她忽然升起一股决心,决心征服那男人。她并不仅仅为了征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本身究竟引起她多大兴趣也难说,而是要与上海的女人作一次较量。似乎他的身后站了上海南京路最俊俏最风流最摩登的女子。她充满了孤军奋战的意志和决心,自觉得伟大起来。这么一想定,心里倒踏实,重又快乐起来。    
      她装作借毛衣花样,到隔壁院儿找那小妞,问她:“昨儿晚黑有个复员军人找你家,找到没有。”那小妞赶紧回答找到了,并且很殷勤地邀她坐下。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小妞背后恨她恨得要死,骂了她足有一千声“破鞋”,当面却又有点畏着。她能主动找上门来说话,还有一点高兴和得意。女人的心情是谁也弄不清的。小妞赶着告诉她,她哥和那个在一处当兵,那人复员回来在工业局上班了……她却岔开了话问道:“那天你穿的雪青毛衣让我看看,记记花样吧。”小妞几乎受宠若惊,心想那样时新风流的人儿居然会赏识她的毛衣,忙不迭地找了出来,从此便将这件衣服视为最最珍贵的。她认认真真地画了几笔针法和样式,走了出来,心里有了底。那人要在工业局上班,那么,每天上班,她只要换条道,就能遇见他。果品公司和机关上班时间一样,她也知道那人住家的大致方向。暗暗设计好了路线,便安心了。该说还是说,该笑还是笑。    
      过了一天,上班路上果然遇到了他,她装作没看见走了过去。这一日,她穿的是一套蓝裙白褂,她知道,穿扮越朴素,就越能显出她的娇艳。可是他并没有看见她,骑着车飞快地过去了,顿都没打一下。心里自然有点恼,可是信心并没有受挫,相反,精神还更抖擞了。她心里想,老同学多年没见路上碰到,说话是自然的,不说话反倒不正常,倒显得娇情,做作,肚里有心事。她知道,男女之间,太好了有事,太坏了,仇人似的也必有事,没事的,就该不好不坏,不阴不阳,不近不远。她策划着,明天在路上遇见,她要主动招呼。叫他觉得,他对于她很平常,老同学罢了。还显得他小气、紧张、有鬼、没经过大世面。还是去过大上海,见识过上海女人的男人呢!她抿着嘴儿笑了。    
      可是,第二天在路上,没容她张口,他倒一溜车溜到了她跟前,也不下车,只侧过车子,一脚蹬着地,一脚悬着,说:“嘿,巧了。”他那帅样儿叫她怔了一下,心里也不由叹服:到底是去过大地方了。他的笑容很和蔼,也很热情,可却决不是那么回事,她心里怅怅的。叫他抢了优势,又恨恨的。还有些措手不及,来不及拿出招来,只得也很和气地笑:“可不,巧了。”    
      “在哪儿上班?”他问。    
      “果品公司。”她回答。    
      “我在工业局,组织组,有空来玩。”他抬起下巴朝前边点点。    
      她刚觉出有那么点意思了,他却又加了一句:“咱们宣传队的同学该聚聚才好。”说罢,一蹬车子,走了。    
      她只得朝前走自己的路,望着新换的粉红衫大花裙,觉得有点委屈,简直想哭。    
      他飞快地骑出一段,然后便慢了下来,心里揣摩自己这一次出击有无效果。她只是不动声色,不即不离,十分地自然,比小时候稳重自持了许多,自然也更漂亮了许多。他看不出她的心思。可他认准了,非把她征服不可。对她的心思不是这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