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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5504-中国人三书-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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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历史上,中国出现了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著名的中国法律制定者,人们都叫他周公(公元前1135年),君子律法的成文法典就是由他最先确定、整理、制订的,这部法典也就是中国的礼——礼仪、礼节的律法。周公创造的这部中国的最早的成文绅士法典就是周礼,周公之礼。    
    正如基督教之前的犹太民族的摩西律法一样,周公之礼可以称为中国人民的旧约信仰,也可以看作是前孔子时代中国的宗教。正是这旧约信仰,所谓的第一个成文的君子律法的法典,也叫做周公之礼,第一次给了中国婚姻的圣礼和神圣不可侵犯的约束力。所以,一直到现在婚姻圣礼还被中国人称为周公之礼——周公的礼法。    
    前孔子时代或者中国的旧约信仰时代的人们通过婚姻圣礼制度建立了家庭,这种制度使得所有中国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得以维护下来。在中国,周公的礼法作为前孔子的或者旧约的信仰是一种家庭信仰,它和后来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是有区别的。    
    现在,孔子在他教导的相对与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而言的国家信仰里给出了一个新约。也就是说,在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里,他给了君子律法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如果说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旧约家庭信仰制定了婚姻圣礼,那么,在他教导的国家信仰影响之下,孔子给出君子律法的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制定了新的圣礼。    
    孔子把他制订的这部新圣礼命名为名分大义,而不再称为礼、礼法,同时我已经把该圣礼翻译为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叫荣誉法典。通过制订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来替代以前的家庭信仰,孔子给了中国人一个国家信仰。    
    如今,孔子在他的国家信仰里教导说,和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即旧约所订的一样,家庭里的妻子和丈夫受婚姻圣礼即所谓的周公之礼、周公礼法的约束,以维持他们的婚姻契约的绝对权威并且无条件地服从它。因此,每个国家的人民和君主,中国人民和他们的皇帝,在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的新约下,都要遵守国家信仰建立的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荣誉法典,这就是名分大义——这个新圣礼保证效忠他们之间的这个契约,把它看作神圣不可侵犯,并需要绝对遵守的东西。    
    简单来说,和旧约周公之礼一样,孔子时代之前制订的周公礼法,是婚姻的圣礼,而这时孔子制定的名分大义或者叫荣誉法典的新圣礼,是效忠契约的圣礼。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通过这种方法,孔子给了君子律法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给所谓的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一个转变为国家信仰的新约。


《中国人精神》中国人的精神(10)

    也就是说,孔子的国家信仰把效忠契约变成圣礼,就像前孔子时代的中国的家庭信仰把婚姻契约变成圣礼。那么名分大义——这种效忠契约的圣礼——中国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建立的荣誉法典,使中国人有绝对忠实于她的皇帝的义务,这和前孔子时期家庭信仰建立的婚姻圣礼让妻子有绝对忠实于她的丈夫的义务是一个道理。    
    所以,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里的这种效忠契约的圣礼,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忠诚的圣礼或者忠诚的信仰。我曾经说过,孔子也曾或多或少地表达了君权神授这一思想。但我想孔子教导的忠诚的神圣职责比所谓的他的君权神授的思想是更有意义的。    
    孔子在中国教导的对皇帝的神圣或者绝对的效忠责任产生的约束力,是来自君子律法——人的荣誉感,所有国家让妻子效忠于她的丈夫的荣誉感,而欧洲的君权神授理论的约束力是来自超自然存在,即上帝或者别的神秘的哲学。    
    其实,和商人守信履行合同、赌徒遵守规则偿还赌债同样朴素的荣誉感一样,孔子教导中国人民对皇帝忠实的绝对责任的约束力。     
    如果说家庭信仰是中国的旧约宗教,是所有国家的教堂信仰,它通过制定婚姻圣礼和神圣不可侵犯建立了家庭;那么我认为孔子教导的的国家信仰是通过制定效忠契约的新圣礼的方式建立国家的。    
    假如你觉得第一个制定圣礼和建立婚姻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为人类的文明产生做了很大的贡献,那么我认为你就一定会赞同孔子通过制定新圣礼和建立忠诚契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所做的是一种伟大的工作。    
    家庭的稳定和持久通过婚姻圣礼的制订得以保证,人类如果没有婚姻圣礼,就会走向灭绝。而国家的稳定和持久是通过忠诚契约的圣礼得以保证的,没有它,每个人都会返回到野蛮或者动物状态,人类社会和文明一样会毁灭。    
    所以我想说,孔子为中国人做的最伟大的事情是他给了他们真正的国家观念,—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基础,而且孔子把这一观念转变成了一种信仰——国家信仰。    
    在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孔子写的《春秋》讲述了这种国家信仰。在这本书里,孔子首先制定了叫做名分大义,或者荣誉的法典的忠诚契约的新圣礼。因此这个圣礼也经常被人们称为春秋名分大义,或者春秋大义这种更为简单的叫法。    
    在该书中,孔子教导的忠诚的神圣责任、包括神圣契约,神圣的社会和约,它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大宪章,孔子通过它给予所有中国人和民族完全效忠皇帝的义务。在中国,国家和政府也可以说是中国文明的唯一真正的宪法,就是这个契约或者圣礼,这个荣誉法典。在这本书里,孔子指出后人会明白他,明白他为世界做了什么。    
    恐怕大家已经厌倦了,因为我谈了这么多来说明我想说明的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开始言归正传。我记得我曾经说过为什么人类大众通常有一种欧洲意义上的宗教需要感,原因就在于宗教给了他们一个庇护,这个庇护给了他们生存的永恒感,通过信仰强大的叫做上帝的存在。    
    而我说过,孔子教导的被称为儒教的哲学和道德体系能替代宗教,甚至可以达到让所有的人类大众不需要宗教的目的。所以,我说过,在儒教里面一定有某种东西能给人安全感和永恒感,如同人类大众宗教能给予的那样。现在我想这个东西已经被我们找到,它就是孔子留给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一种对皇帝效忠的神圣责任。    
    大家都应该知道,在中国民众的心灵里,中华帝国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应该有绝对效忠皇帝的神圣责任,这给了皇帝一种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权力。同时,就像别的国家里对上帝、对宗教的信仰所能给予人类大众的安全感一样,对皇帝权力的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信任,又给了中国民众一种安全感,也使得中国人民心灵中国家的绝对稳定和持久得以维护。    
    国家的这种绝对稳定,使得社会的无限延续和持久有了保证,社会这种无限延续和持久最终使得种族的不朽有了保证。所以,正如其他国家的宗教给人类大众带来来生的永恒感一样,种族不朽的信念,来自忠诚的神圣责任产生的皇帝万能权力的信念,也给了中国人一种永恒的安全感。    
    儒教里祖先崇拜仪式保证了家庭的种族不朽,这和孔子教导的忠诚的绝对神圣责任保证了国家的种族不朽是一个道理。其实,我认为中国的祖先崇拜仪式是建立在种族不朽的信念上,而不是建立在来生的信念上。中国人,在他死了以后,他最大的安慰是,相信他的孩子、孙子、曾孙、所有他的亲人,都会记得他、想起他、爱他,直到永远。而不是相信会有来生,通过这种方式,这些人把死当作一个漫长的旅行,就算希望破灭,也会有可能再次相会。    
    这样,就像别的国家的宗教对来生的信念所给予人类大众的一样,通过祖先崇拜仪式和忠诚的神圣责任,儒教在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给了他们生存的永恒感,在他们死时给了他们同样的安慰感。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中国人把祖先崇拜仪式看成和对皇帝的忠诚的神圣责任的原则同样重要。


《中国人精神》中国人的精神(11)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孔子教导的,我称之为的中国国家信仰的整个体系,其实只有对皇帝的忠诚和对父母的孝顺这两个东西,简单地来说就是忠孝。具体地说,忠孝有三个条款,即中国古代称之为的三纲,儒教或者中国国家信仰的三个主要责任,按照重要程度分别是:第一,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第二,孝顺和祖先崇拜;第三,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顺从。    
    大家可以看到,三个条款中最后两条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所谓的家庭信仰,或者前孔子时代中国的旧约信仰,而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的第一个条款——是孔子首先教导的,正是由于他的贡献,才奠定了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或者新约信仰。    
    儒教里的第一条款,即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取代了所有宗教里面的忠实的第一条款——对上帝的信仰。由于儒教里存在信仰宗教中的上帝的替代物,正如我说明的那样,儒教可以替代宗教,中国人,中国如此众多的人口,都不需要宗教。    
    现在大家也许要问,没有了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怎么能让人,人类大众,跟随和遵守孔子教导的道德准则,对皇帝负有效忠的绝对责任呢?正如你能够根据信仰上帝给予的权威,宗教给予的让人们遵循和服从道德准则一样吗?    
    在我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首先想指出你们这个错误的观点,人们确信神的威信给予的约束力让人遵守道德行为的准则。    
    我曾经说过教会是欧洲婚礼的圣礼和不可侵犯的约束力的来源,而约束力的威信——教会说来自上帝。但我说过这个仅仅是表面形式的约束力。婚姻的不可侵犯的真正内在约束力是荣誉感,是关于男人和女人的君子律法。人的道德感,君子律法才是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义务的真正威信。所以,对上帝的信念并不意味着让人一定遵守道德行为。    
    因为这个事实,让上世纪的伏尔泰和汤姆·佩恩,今日的海勒姆·马克西姆,这些怀疑论者和理性主义者说,对上帝的信仰其实就是由宗教建立者发明、牧师们维持的一种欺骗或欺诈。我认为这是个低俗荒诞的污蔑。    
    所有的有伟大思想的伟人,始终都相信上帝。孔子虽然很少提起上帝,但他也信上帝。拿破仑,这等有如此伟大的实践理智的人也信上帝。正如赞美诗作者所说:“只有傻瓜——粗野的、肤浅理性的人——才会真心说‘没有上帝’。”但是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对上帝的信仰是与人类大众对上帝的信仰有着很大区别的。    
    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对上帝的信仰类似斯宾诺莎:是对宇宙的神圣秩序的信仰。孔子说,“五十知天命”,换句话就是指宇宙的神圣秩序。对于这种宇宙的神圣秩序,具有伟大思想的人是有不同的称呼的。德国人费希特把它称为宇宙的神圣理念。中国的哲学语言称它为“道”。但是,我们先不管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如何称呼宇宙的神圣秩序,正是在宇宙的神圣秩序的知识的影响下,让这些具有伟大思想的人看到,遵守构成宇宙神圣秩序部分的道德行为准则或者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    
    所以,虽然对上帝的信仰并不一定会使人服从道德行为的法则,但我们可以通过对上帝的信仰,让人看到服从这些法则的绝对必要性。所有具有伟大思想的人正是通过这种关于服从道德行为的绝对必要性的知识的理解,而遵循和服从那些法则的。    
    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可是在那个时候,人类大众还没有形成这种伟大的思想,所以也就无法完成知识的推理,使得具有伟大思想的人通向宇宙的神圣秩序。因此对遵守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这一说法也不能理解。    
    其实还是马修邛可诺德说得好:“道德律,首先被当作理念,然后作为律法被严格遵守,并且只能是圣人所为。人类大众没有足够的思想力量去理解作为理念的道德律,也没有足够的人格力量把它们当作律法来遵守。”因为有了这一正确的说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赫伯特·斯宾塞讲述的哲学和道德仅仅对学者有价值。    
    宗教的价值在于可以使得那些没有理性力量和人格力量的人类大众,严格遵循和服从道德行为的准则。但是宗教如何并通过什么方法使得人们做到这一点呢?大家试想一下,宗教是通过教导人们信仰上帝,使得人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就像我在前面说明的那样,这本身就是个大错误。让人真正服从道德律或者道德行为的准则的唯一权威是道德感,它是存在于君子律法之中的。    
    孔子说:“人之外没有道德律。”甚至基督救世主在教导他的宗教时也说:“天国在你心中。”因此我认为,宗教通过教导人们信仰上帝,让人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观念是一个错误。    
    在丹尼尔书的评论里,马丁·路德这样赞美道:“上帝就在人心所信赖、忠实、希望和爱所在的地方。信仰的对,上帝也对;信仰的错,上帝也是错觉。”    
    因此,宗教教导的这种对上帝的信仰只是一种信仰,或者是我所谓的一个庇护。但路德接着说:“这信念,也就是对上帝的信仰,—定是真实的,否则信念、信仰,就是错觉。或者说,对上帝的信仰必定是对上帝的真实认识,是对宇宙神圣秩序的真实认识,而我们知道,这只有具有伟大思想的人才能达到而人类大众不能达到。”    
    因此,人们想象是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让人类大众遵循和服从道德行为准则是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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