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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4233-大地的事-第5部分

小说: 4233-大地的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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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许多人并不知道“散文易学而难工”(王国维:《人间词话》)。因着散文是亲切、平实和透明的文体,话语的姿态放得很低,结果,那些轻飘的感悟、流水账般的记述、枯燥的公文写作、陈旧的风物描写、堆砌的历史资料,都被算作是散文了。慢慢的,散文就丧失了文字上的神圣感,就连平常的说话,记下来恐怕也得算一篇口语散文。莫里哀的喜剧《暴发户》中,就有一个商人叫儒尔丹的,他听说自己的一句话“尼哥,给我把拖鞋和睡帽拿来”就是散文时,不禁得意地喊道:“天哪,我说散文说了四十年,自己还一直都不知道!”——所以,只要和文学沾边的人,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是不会写散文的,但承认自己不会写诗的人则不在少数。在多数人眼中,散文实在是太容易写了。    
    这种“太容易”所造成的散文数量的庞大,究竟是散文的幸还是不幸?我回答不了这样的问题。但我想,因着散文的门槛实在是太低了,这就带来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在的散文是越写越轻了。——许多的散文,你读完之后,不会有任何的遐想,也不会让你静默感念,它更像是一次性消费的话语垃圾。    
    散文当然可以有轻逸的笔触,但我一直认为,散文在骨子里应该是重的。它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情与思,越重,就越能打动读者,越能呈现经验和事实的力量。著名作家毛姆说过:“要把散文写好,有赖于好的教养。散文和诗不同,原是一种文雅的艺术。有人说过,好的散文应该像斯文人的谈吐。”——我想,“教养”、“文雅”和“斯文人的谈吐”,决不会是轻的,它一定暗含着对生活和存在的独特发现,同时,它也一定是一种艺术创造,否则就不会是“文雅的艺术”了。


《大地的事》 第一部分谢有顺 :推荐序二(4)

    说到散文之重,我们也许首先会想到的是鲁迅的《野草》、朱自清的《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和《病隙碎笔》、贾平凹的《祭父》,等等,这些,的确是杰出的篇章,里面所蕴含的深邃的情感,以及对存在本身的逼视,无不体现出作者强烈的精神自尊。有一个大学教授对我说,自一九九一年以来,他每年都花十二至十七节课的时间给中文系学生讲《我与地坛》。一篇散文,何以值得在课堂上花这么多时间来讲述和研究?如果这篇散文里没有一些重的东西,没有一些与更广阔的存在相联的精神秘密,那是难以想象的。而《野草》,更是因着它阴郁、决绝的存在主义意味,即便被批评家反复地阐释,也仍旧被视为最为多义而难解的文本。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说,只有显露出像鲁迅的《野草》那样沉痛的表情,才是达到散文之重唯一的道路。其实,即便是像汪曾祺那样淡定的文字,里面又何尝没有重而坚实的情思?散文依据的毕竟多为一种常识(诗歌则多为想象),它不能用故作深沉的姿态来达到一种所谓的深刻,许多的时候,散文的深来自于体验之深,思想之深。真正的散文家必须在最为习焉不察的地方,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事实形态和意义形态。这或许正是散文的独特之处:一些看似平常的文字,其实蕴含着深邃的精神秘密;相反,一些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文字(比如一些所谓的文化散文、历史散文),后面其实是空无一物。    
    我理解中的好散文,就是那些在平常的外表下蕴含着不平常的精神空间的篇章。《大地的事》正是如此。它看起来只是关乎田园琐事,其实,它所呈现的是一种生命的状态。事或许是轻的,但生命却有着异乎寻常的重量。《大地的事》所着力的,何尝不是生命的描述和发挥?    
    据说,陈冠学曾受教于牟宗三先生门下,而按照他的老师牟宗三先生的研究,中国文化的主要课题是生命,就是我们所说的生命的学问。它是以生命为它的对象,主要的用心在于如何来调节我们的生命,来运转我们的生命、安顿我们的生命。这就不同于希腊哲学,希腊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是以自然界作为主要课题——这一观点,也可在中国小说中得到印证。像《红楼梦》,写的就是一种优美的人情,它对生命的喟叹是藏在“悲喜之情,聚散之迹”(鲁迅语)中的;而像张爱玲的小说,写尽了人世的沧桑,同样是把重心落在个人生命的沉浮上。但这几十年来,中国作家越来越受西方语言哲学和形式主义美学的影响,写作的技术日益成熟,但“生命的学问”却被严重忽略;或者把生命首先变成心理学,再由心理学变成生理学,由生理学再变成物理学,最后就把生命、把人变成了一堆器官和物质,生命的内涵和尊严丧失殆尽。     
    陈冠学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种生命的现代困境,所以,他的写作,总是想返回到生命的基座和底部,以生命的眼光看待万物,进而实现对生命的整体关怀。从这个角度说,他笔下的田园和大地,都是生命化的,正因为如此,他才强调一个大地上的居住者,要有一颗“纯朴的心”,“一旦失去了纯朴的心,则奢求贪欲,无所不用其极,便过着不餍足,劳力又劳心的不安祥的生活,不止和田园不能打成一片,还成了田园的榨取者、奴役者,田园将不堪凌虐,逐渐死去。”(页七)他还说,“天地间的精华,原是待心灵的细致感应来领略的。”(页二一一),可见,他的生活,他的写作,一直都是在恢复“田园”和“心”之间的亲密关系。无“心”则无“命”,无“命”哪来“田园”?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天地之“心”和生民之“命”本是一。    
    因此,最好的文学,都是找“心”的文学、寻“命”的文学,也就是使灵魂扎根、落实的文学。    
    《大地的事》正是因为让我们摸到了作者的“心”,有了“心”这个隐秘的维度,它的精神空间才变得宽广和深刻。这是一颗真正的中国之“心”,它消融于大地之中,又遍存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所以,无论陈冠学在《大地的事》一书中,对田园生活写得如何具体、实在,他的文字,依然具有广大的想象场域,因为他一直将自己的“心”藏于万物之中。他的散文,写事、写人、写物都不厌其细,但整篇读下来,你依然能感受到他散文的重量——这其实就是“心”的重量。而当代的散文,普遍的困境就是只有单一的维度,它的轻,就在于单一,除了现实(事实和经验)这一面,文字里没有“心”的维度,自然不能给读者提供任何新的想象;而一种没有想象的散文,必定是贫乏的散文。而陈冠学的散文是有重量的散文,它的重,在于他那干净的文字后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世界想象,对人生和存在的追问。    
    因此,陈冠学和他的《大地的事》,为写作重新解放了感官,使当代散文又一次找回了那份闲心、自得和重量,并强化了人和田园、人和大地之间的“谐顺”关系——这无论对于救治现代文明的痼疾,还是对于推动散文写作从现有的困境中突围,都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广州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一日

    置身在这绿意盎满的土地上,屈指算来也有足足的两年了。这两年的时光已充分将我生命的激荡归于完全的平静,可谓得到了十分的沉淀和澄清。在过往的日子里便蠢蠢欲动,想拿起笔来记下这至福的生涯,但是正沉浸间,生命吸饱了这田园的喜悦,反而如醉如痴般,几度拿起笔来,几度无法写出一个字。可是不能一味如此感激下去,起码得勾出几笔素描。我得振奋起这一枝笔来写,在一天里,虽即不能从这整个生涯的喜悦里完全清醒,也得半醒半醉地抽出几分钟时间尽力写一点儿。    
    真巧今天是秋季来临的第一日,事前也不曾选择,却在秋季刚到的同一日开始了这本田园日记。秋,本就合人喜爱;秋,紧接在炎夏之后来到,有谁能不爱?何况秋季是成熟的季节,这田园里的住民,更是爱秋过于春了。    
    人们总是等季节来到已有些日子之后才注意到新的季节来了,而也在此时才觉察到上一季节早走了。那广阔田园里的庄稼,那原野中、田埂间、道路旁和前庭后院里的草木,都是在人们一场好睡的夜里偷偷萌了芽,茁壮了,结实了的啊!而当人们一觉醒来,绿的黄了,黄的绿了;并且人生自幼而少,自少而壮,自壮而老,不也正是这般地在不知不觉间变换着的吗?在自然里,在田园里,人和物毕竟是一气共流转,显现着和谐的步调,这和谐的步调不就叫做自然吗?这是一件生命的感觉,在自然里或田园里待过一段时日以后,这是一种极其亲切的感觉,何等的谐顺啊!    
    怪不得今日天高气爽,浅蓝的晴天上抹着几丝薄纱也似的白云,空气如此澄澈而清凉。如今回想起来,早在十多天前无怪早晚已仿佛有了秋意,甚至中午日光遍照之时,也一样带着清泉似的气息。一礼拜前,竹[1]里,在暮色苍茫中,已听见伯劳聒噪,原来秋是到了。要不是今天拿起笔来写这日记,怕要再等几番秋雨才觉得着吧!    
    我爱秋,不仅爱它成熟,爱它在炎夏之后带来凉意,更爱它是候鸟的季节,尤其是冬留鸟来的季节。当五月春将去,夏逼来时,几次挥手送别了客鸟北归,接着炎夏一到,不仅在炎热的气温下恹恹无聊赖,不仅没有了春花烂漫,尤其不见那多彩的好影、丰美的好音。夏,于是更显得索然无俚[2]。然而当秋一到,这一切又都回来了,花圃里有着记不清的菊科的花开放;道路旁一样有着它繁多的族类,在人脚边静静展蕊。那北来的鸣客,更是令人觉得此地才是它的故乡似的,到处是踪影,是歌声。秋,是个丰盛的季节。    
    今天一早吃过早饭,眼看着明净的晨光揭开的是这么美好的一个天地,任怎样铁定的习惯,也不能把我留在书桌前坐下来好好地看书。我生命内里不由产生出一股力量,非得把我推出去,在这一大片田园间巡行一遭,似不肯罢休。尤其那清晨的空气,给朝阳透过,好像起了什么物理化学作用,我得出去,像一尾鱼游入一泓清泉,我得游进这空气中。我又觉得,强烈地觉得,非得去点检一下,那初到的鸟,初开的秋的野花,好像那是我的庄稼似的,真是个奇异的感应力。于是,我出去了,转了一大圈,把这一带的田园及田园间的大小路,甚至小径,乃至田埂田垄,当然走不遍,但是却像非得每一条都去造访不可。于是我挑了平时最常走的路径,着着实实地转了一圈。一路上相照面的一切,包括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就像遇见了好友一样,和它们打招呼。虽然旁人也许不能理解,但是我自己却是那么亲切地感到这一切有着人格的真实。在一所才经营了两年的果园边,见到了一只伯劳,瞟了我几眼,停在篱柱上;见了不由心喜:    
    嘿!这儿挺不错嘛!是不是?别再往南去!何必呢?这里是世界上最美最好的过冬地啊!    
    伯劳听见我跟它讲话,又瞟了我几眼,没有飞去。真的,我真的不希望它再辛劳飞越重洋到赤道上去,我以东道主的身份,十二万分诚恳,希望它留下来。一群乌嘴鸟[3],大约五六只,在田路的那一头浮沉而过;一只草在草尖上抽动着它的长尾,脊令脊令连珠似的鸣啭着;差点儿被一只鹌鹑吓着,这小东西噗地从脚边草丛里飞起——它总以为人家没发现它,可是直挨到行人的脚趾要踩到它那不满半寸长的尾羽,这才着慌掷[4]出来,要是不熟悉它这脾气,准要被吓着。单看那些路边径旁的花,就令人深深觉得秋季毕竟是朴素的,虽即一样点缀着漫山遍野的花色,比起春来,可真是显得多娴雅啊!菊科红花属的一点红,正举着一束束待放的红蕊,有的已是弄过花,迸开棉也似的絮。另有蓬属的草,也轻轻扬起近乎粉红的花絮,只要有一阵轻风过,那些花絮就会乘风飘去。一两株小本含羞草,静静地在僻处举着胭脂绒球也似的花,探出了矮草的头顶。草蜘蛛披在草尖上离地不及一寸的网,缀满了露珠,映着朝晖,晶莹的给大地增添了一项富丽的装饰。大自然毕竟是无限的富有,这里不啻是千万颗真珠!当然我最富有,这一切都是上天赠给诗人的,若我也算得上是诗人的话。其实,人间也只有像我这样置身在这晶莹的晨野里的人,才配称为诗人,你说是不是?总之,那催我出去的感应力,果然发于这一片灵秀,转了这么一圈,我的生命更加晶莹了。    
    回来踏勘屋前八分地的番薯,有一半早已成熟。上月下旬,忙着给另甲[5]二地的番麦施肥培土,照顾不到这一边。这一两天内总得犁了这四分地的番薯,最迟不能拖过一星期。    
    下午在家修理农具,清理内外,不觉暮色生于篱根屋角,才知道时间对于独居的人,不论工作休息都是一样的快慢。给牛放了夜草,灌了十几竹管的潘水[6],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了。    
    借着灯光给撑开了一角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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