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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4233-大地的事-第7部分

小说: 4233-大地的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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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他们列队进来,将捡到的番薯搬了回去。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四日(2)

    日头向晡时,已摘蒂的一半番薯,装在麻布袋里,共十六袋,叠在牛车上,套了牛,载往镇上去卖给番薯商。若不是那些孩子们帮忙收拢成堆,单靠我一个人,怕要忙上一整天,直到日落之前,还未必能收拢好,不说摘蒂、装袋、载运了。    
    坐在车前,脚底下的车辕不停地起伏簸动着,心里有说不出的轻松愉快。向晚的西北风迎面拂来,一天的日光热次第消退,清凉透骨。偶一抬头,只见满天披着一层灰云,匀匀的、薄薄的、静定的,像一匹久蒙尘埃的绢缯,给人无限宁谧的柔和感。    
    再没有比傍晚的天色变得更快的了,天空中似乎下着一种灰黑色的云末,直把空气的分子间空隙塞满,远处渐渐的看不清了,近处越来越恍惚了,地面更是积落得厚,尤其夹在两边高过人头的蔗田间的牛车路,暗得更快。一铺多路(十里为一铺,合五公里)才走了一半,看着暮色渐深,不免有点儿困意,靠着栅板,略微休憩片刻,让赤牛哥信步前进。说实在的,自从我决心做个农人,除了老天之外,我最感激的,就是正走在我前面,拖着载重两千多斤硬木车的这一头赤牛哥。说是人类感激畜生,或有点儿不合常情,但是这是事实。赤牛哥本来完全不必依靠我便可以自由自在无虑匮乏的过活。地面上有的是草,小溪里有的是水。除非当作老天的用意来解释,否则牛马鸡犬一点儿也不欠人类的情。俗语说:“一切天注定。”也许这是事实。否则我一分一秒都不敢叫赤牛哥给我服役。虽是天注定,心存感激是应该的。若一切事情都认为当然,未免太没心肝了。    
    偶尔有夜鹰从头顶上掠过,睁开眼睛,只见暝色中一道黑影一闪而逝,大约有一两尺的宽幅。此鸟昼伏夜出,滤食夜空中的蚊虫为生,古人误以为蚊虫由它嘴里吐出,故叫它蚊母鸟。    
    牛车颠簸得厉害,爬过陡坡,便是仑仔顶庄。我急急跳落辕下,一边呼喝着,一边帮着推车。赤牛哥使力拖着,蹄甲刮着石砾,咔咔地响;鼻子里冒着白烟似的,发出风柜般的送气声。上了崎[6],远远的便传来狗吠,狗吠声是村夜特色,不免有几分亲切温情感。    
    过了仑仔顶,街市在望。一路经过田野,经过荒原,那辽阔的黑暗之中的孤单落寞感,此时渐渐地被灯光与市声所融解,像是从一场昏睡中醒了过来一般。    
    一进南门,便是番薯街,街路的另一面是一片空地。挑了一家熟店卸了货,将牛车赶过空地来,给赤牛哥解了轭,拴在辕前,放了一总草[7]。空地上有一个水栓,提了一桶水,放在赤牛哥嘴边。走进店里,店主人差不多快磅完了。总共两千五百四十三斤,每斤行情一元半,共计三千八百一十四元五角。摺好麻布袋,捆成一捆,放在车上。我于是踱到夜市去吃一年里难得吃到几回的各种零食。    
    店铺里的商品,映着灯光,玲珑满目,对于欲望大、虚荣心强的人是一种鼓舞,但也是犯罪的根源。人类的欲望和生活品质,很难得划出界限,因此这些商品是福是祸确也很难说,沿街浏览一遍,只当作一场艺术品展览,不落进实用层面来看,自然是另一种纯粹的经验。    
    在夜市零食摊上吃了一碟子日月蛏[8]、一碗碗、一碗公鱼[9]面,肚子撑得几乎走不动了。看见新出的纽橙(俗误写作柳丁),买了一斤。回程,出了南门,剥了一个吃,还好,还可以吃。    
    一路上枕了麻布袋,放头酣睡,就任由赤牛哥拖回家去罢——赤牛哥路早跟人一般熟了。反正,今夜还得赶夜工,摘完另一半的番薯蒂,大概天也快亮了,好再赶一趟早车。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注释】

    [1]裥裙:褶裙。裥,音jiAn。    
    [2]牛涤:牛棚、牛屋。涤,音dI。    
    [3]却番薯:却,捡的意思。    
    [4]薅土豆:薅。拔的意思。土豆,即花生。    
    [5]一县:一串。    
    [6]崎:曲折的河岸。——编者注。    
    [7]一总草:总,捆。    
    [8]日月蛏:海镜。蛏,音chEng。    
    [9]    
    鱼:黄斑色形以鳗。,音zhQn。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五日(1)

    为了爱惜牛只,凡是拖重载,大抵都是趁早晚赶车,以免炎日。昨夜出了南门,吃过一个纽橙,倒头便睡,空车颠簸着,睡梦中仿佛在母亲的摇篮里一般。也不知道经过了多久,只觉摇篮停摆了,睁开眼睛一看,早到家了。赤牛哥文静地挑着车轭站着,只不时挥着尾巴;花狗绕着牛车转,直摇尾,一边哼哼作响,表示它内心里的欢喜。    
    给赤牛哥卸了轭,牵进牛涤,放了草,走进田里继续我摘蒂的工作。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晴了,一轮向圆的明月已斜西,屈指一算,今天是八月十一日,还有四天便是中秋了。    
    土蜢的夜鸣似乎到了尾声,越来越稀薄,原先把月光震得颤动着似的,此时渐觉定着下来,但却发觉不知是谁在给整片缓缓的曳着走。    
    也不知道是否由越来越重的困意,觉得番薯越摘越多,希望摘完了躺下来睡一会儿,可是番薯堆似乎在自动增息。若是番薯堆真的在自动增息,对于此时的我,大概不仅不可喜,反而可憎,因为我此时一心一意,只想着快一点儿摘完了躺一会儿。然而我的眼帘愈来愈蒙,我的意识也跟着蒙了起来。最后我放下了番薯站了起来,决定去小溪里洗个面。这时才发觉明月早已西坠,怪不得先前眼帘模糊了。    
    小溪仍旧潺潺作声,是小溪在梦呓呢?还是小溪彻夜未瞑?不,应说小溪水彻夜在赶路,在嚅嗫不休。走了几十步,迎着东北风,闻到一股清水味,困意早消了。活动了几下筋骨,没有下水去,又走了回来。只见一只大鸟,从头顶上飞过,模模糊糊,窜向东去,黑黑的身影,觉得头部格外大,飞得又不快,大概是猫头鹰无疑。东边山顶上早转出了猎户星座,依月份日期及躔度推,此时大概是半夜过后两点左右。再过两三个钟头就破晓了,非得再赶工不可。查勘了番薯堆,剩下一整堆又多一点点儿。于是我又坐下来,加紧挽摘。    
    才坐下来,远远的,南边便传来鸡啼,我家那只公鸡也应和着啼了。这是乡下人所谓的鸡啼二遍,头一遍是半夜十二点左右,可怪,我怎么没听见鸡啼头遍呢?也许是心不在焉,也许有所湛思吧!一个中年以上的人,或当午夜梦,或彻夜不瞑,总不免感平生于畴昔,有许多往事可堪回忆,虽窗边鸡啼,庭外犬吠,未必听得见。也不知道我那时是在回忆些什么,想着些什么,或是正为困意所袭。然而在这么深的夜里,听鸡声此起彼落,真有说不出的滋味。我一向最爱凭声揣摩声主的大小、形状与年龄。我自小便爱鸡甚于一切。记得一手抚养的一只小公鸡,有一夜被老鼠咬断了一条腿,经我悉心照顾,居然长大成为堂堂大公鸡,只是拐了一只脚,举止有些不便而已。我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有时它正跟着母鸡群在一起,只要我呼唤,就会即刻拐着走过来;一天里我总要抱它几回。一天,我放学回家,呼唤我的公鸡,不见踪影。母亲走了出来,迟疑了很久,告诉我宰了待客了。我听了放声大哭,我恨那个客人,也恨我的母亲。这是几十年前的儿事了,于今犹历历如昨。我也爱母鸡,但更爱公鸡。有一回,我家一只母鸡刚带大了一窝小鸡,小鸡勉强刚能自立,母鸡中了鸡瘟病了。我忧心忡忡,看着母鸡发愁,替她照料小鸡。就这样天天看着母鸡,爱莫能助。终于母鸡死了,我掉了不知多少的眼泪。我自己也是肖鸡的,不是为了肖鸡才爱鸡,而是鸡天生可爱:鸡的形体优美,大小适度。母鸡羽色和样子都令人觉得十分温驯,纯粹是一种典型的雌性美;而公鸡则羽色耀人,气概英伟,尤其那通红的鸡冠和高而流线式的翘尾,完美到极点。它又有夜间三遍警世之声:第一次在半夜里啼,大概是为了提醒农人和马夫给牛马添夜草,且出来巡视周遭,以备盗贼;第二次啼,大概为了有事早起的人,生怕他们耽误了正事;第三次啼,则天已破晓,要叫醒普天下之人,莫要落在晨光之后。古人论鸡有五德,很久以前读过,现在都忘光了,大概是这几点意思吧!    
    待鸡啼三遍,我和赤牛哥早已在路,晓风拂拂,晨光熹微,蹄声,车行间关,我内心里感到无限的轻快,反而没有半点儿困意。    
    卖过番薯,办了一些日常用品,回来人牛都需要休息,因此整整睡了一个下午。及至醒来,天色已暗,土蜢正竞鸣得响。一场酣睡,睁开眼睛,看到的竟是夜色,这种昼夜倒置的感觉,虽不是没经验过,却极为不习惯。往常,睁开眼看见的是一片曙色晨光,满怀生气的,准备着出去做活。可是,此时满怀生气的,眼前却不是做活的景色,自然很觉得怪。也好,好久没有过长时间的夜读了,这上半夜何不读个痛快!于是吃过晚饭之后,放了牛草,灌了潘,喂过花狗,在庭中田外溜达了一会儿,就进来读书。读哪一部好呢?最好是挑一本能一口气读完的。在书橱上挑了又挑,很难挑到一部分量这样适切的书。这一次最好是挑本渴望已久,一直没有机会读的书,但那样的书部头都嫌大些,四五个钟头哪里能看完?挑来挑去挑不到一本合适的,最后挑了法国小品文大家J。Renard的《红萝卜》。是日译本,前些时读了半部,何不续完?Renard的《博物志》,除了极小部分限于当时的观念,大部分都可称得是神品,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杰作。前半部的《红萝卜》也是神隽之至,是千古不磨的好文字,后半部当不会不相称吧!于是我打开了《红萝卜》的后半来读。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五日(2)

    正当我读得入神,屋瓦间忽咔咔作响,不由习惯地抬头察看,只见一只家鼠从梁椽间钻了进来,目光炯炯地直瞅着我,我故意屏息静止,它却打算沿着壁沟下来。老鼠这种生物,农家没好感,读书人只一个“鼠疫”的病名就不免对它怀着十二分的嫌恶。于是我又习惯地跺了跺脚,它便一溜烟地又溜了出去。不看壁钟,就知道准是十点二十分左右。果然是十点二十五分。平常我是十点正准备就寝,大概十点十分至十五分我就熄了灯,五分钟后它就攀檐走壁地溜进来了,很准。今夜大概是发觉有灯光,迟疑了五分钟。农家照习惯都养有猫狗,但是鼠辈还是我行我素。台谚云:“做贼一更,守贼一暝。”猫狗能奈它何吗?要真能治鼠,一家最少也得养三只猫,并且晚上一顿不能喂食,须严格执行,否则猫儿吃饱了晚饭,找个舒适的地方呼呼地睡去了。世上懒人多于快人,懒猫自然多于快猫。况且猫儿纵使白天睡够了,晚上不喂食,大都往野外跑,扑山去了,守在家里的不多。养了三只,总有一只性情内向的,待在家里,鼠辈就非得格外警觉不可了。但是Renard的《博物志》里“鼠”一题却有很妙的写法,把读书人和老鼠的关系写得再切贴不过,他写道:    
    在灯光下写着今天应写的一页,有种轻微的动静传耳可闻。停了笔,那动静也停了,再沙沙地动起纸笔,那动静又传来。    
    一只老鼠睡醒了。    
    我知道它在下女放抹布刷子等物的暗壁洞洞口走动着。    
    不久,它跳下床来了。它在厨房的铺石上绕着跑了。接着,它移近炉灶,转到水槽,终于钻进碗碟里去了。它如此逐步向远方侦察而进,便渐渐挨到我这边来了。    
    我一搁笔,那过分的静竟使它不安起来。我一用笔,它就觉得或有另一只老鼠比邻而在,便安稳了起来。    
    不久,它不见了,原来它已跑到我的两脚之间来了。它从这只椅脚到那只椅脚,绕着跑,它刷刷地掠过我的木拖鞋。它开始啃了,啃那木质;终于爬上来了,爬上了我的木拖鞋。    
    哧!这一来我不仅不能稍动一动我的脚,也不能有过大的鼻息,要不然,它一定会拔腿就逃了。    
    然而,我却不能不写啊!我怕被它遗弃,落得孤独枯闷,我先则只给已写成的文字标点句读,或只画画横线,然后,一点一滴地,一如它啃东西的样子,一笔笔地写下去。    
    真是一段神笔!    
    “红萝卜把头上的帽子拿下来,掼在地下,用力地踩着,大声叫嚷:‘没有人爱我!压根儿没有人爱我!’”红萝卜虽即因了有那样的生母,对他无情无爱,甚至酷虐,但是全书的精神却是在于随段随篇的神隽,把它当一部长篇小说看是错误的,《红萝卜》不折不扣是另一本小品杰作。读完了这部书,正好鸡啼头遍。在此起彼落的半夜鸡啼声中,我满足地熄了灯,也不看壁钟是几点几分。    
    家里下半夜就交由鼠兄做主了,我也没奈它何!反正我主白天,它主黑夜;道并行而不相悖,我主白道,它主黑道,轮番接班,谁也不碍谁。


《大地的事》 第三部分九月六日

    农忙时,有时几乎连停下来换口气都不能。另两分地的番薯已不能再耽搁,今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一口气割了藤,犁开来,拢成堆,待收工时,日头已落,天色早已暗,土蜢早已开洞门振鸣许久了。    
    幸好这几天都或晴或阴,或虽密云而不雨,要不然,拖泥带水,是无法收番薯的。看样子明天免不了有场豪雨,初秋是多雨的季节。后天便是中秋节,只怕恶劣到要在风雨中过,语云:月到十五光明少。但愿明天来场豪情的西北雨,把近日的份儿下尽,好让后天一整天一整夜日朗月明。    
    只觉满身干燥,粉粉的,脸上、手上、脚上,尽被尘封。人在活动中居然还被尘封,难怪静物无抵抗,会怎样被埋没了。    
    在工作了一整天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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